榆钱漫天 发表于 2021-11-23 11:42
这是民国前衙门做法。
弃装改头换面……现代肯定有法可依。
王幼君 发表于 2021-11-23 11:44
对,就回到以前
以前都是好的
榆钱漫天 发表于 2021-11-23 12:59
契合民声民意就是好的法律。
坡度 发表于 2021-11-23 13:00
标题很扎眼啊。
井冈 发表于 2021-11-23 14:28
正义直言。
井冈 发表于 2021-11-24 09:09
位卑未敢忘忧国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21-11-25 14:23
纯粹的性侵绝对是犯罪,用重典不为过。
可还有一种现象,用身体行贿怎么说?事办成了,各取所需;事没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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