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时的某个暑假,其时我还小,曲起小臂来怎么也看不到鼓起的肌肉。某个下午,我独自一人,四处游逛,来到了大伯家。
大伯及堂兄们都不在,堂姐看我来了非常高兴,问我敢不敢杀兔子。农村人养鸡鸭鹅兔这类小动物都是自己杀,我之前也常见我爹杀鸡。我是个爱帮忙的人,又出于男子汉的自豪感(看上去堂姐是不可能完成这任务的),就答应了。
说到杀兔子,我先提一下十几年前在四川时的一段往事。我的一个朋友,他给她女儿养了只兔子做宠物,跟他们一起生活在楼上。因为经常见面,所以他常常向我提起“毛团”(兔子的名字)的状况,大概就是'又长大了,好乖好萌好淘气'之类。大概毛团周岁左右时,在打麻将的时候,我问起毛团的近况,我朋友说,'吃了,找菜市场里的肉贩给宰的,很重。'他老婆女儿当时都在,当他说这话的时候,似乎也都在回味儿那兔子的味道。
再回到我从前的那个下午。
堂姐双手倒提着的这只兔子也很重,因为她好像很吃力。是只白兔,眼睛血红,不停摇摆,似乎能感觉到末日已到。堂姐示意我旁边有根木棍。
就在大伯家的前门那,我一棍子打在兔子头上,兔子没死,剧烈挣扎。我力气太小了。堂姐说'搁劲儿!',我就加大力气,又是两下,可兔子还是活着的。这时我心里感到有些不舒服,但是兔子还是活着的呀,于是又接着打下去......兔子终于死了,身体无力地吊着,被堂姐拿进厨房去了。
完成了任务后,我在院子里呆了一会儿就回家了。回家后我没跟妈妈提起这只兔子的事。当时我只是隐约地觉察到,但是现在很清楚,我做了一件很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