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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公理力这个法盲第三次普法 [打印本页]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0:20
标题: 给公理力这个法盲第三次普法
本帖最后由 特有学问 于 2021-6-3 10:21 编辑
一,口头协议具备法律效力,这条适用于一切口头协议,与该协议简单复杂,篇幅长短无关。这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公先生能明白这个基本道理不?
即如果协议双方乐意,可制定任何冗长的口头协议。公先生所言口头协议复杂长了即笑话,妥妥的法盲思维。
二,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与其是否简陋无关。所谓的易引发纠纷,并不改其法律属性。
换句话说,只要它有效,你管它简陋与否干嘛。当事者双方不以为“简陋”就成嘛,雨女何瓜?
三,公先生口口声声版规与口头协议冲突,法理不依赖“正人君子”。可事实呢?摆在公先生眼前的事实是,红袖六星双方不以其“简陋”,都承认口头协议,这又如何解释?实际情况是双方都信认对方,都诚信。这不就是正人君子的绝好例子吗?
而所谓的“冲突”,正是双方协议磨合过程,是相互适应而绝非彼此否定。再说一遍,闹到法院的都是冲突,而有协议可循,恰恰避免了冲突。
而版规“否定之”了吗?远的不说,刚发生的紫晶被禁怎么一回事?是谁否定了谁?望公先生不要唱高调,喊口号,请拿出具体版规否定协议的例子来。不然,你这种口号,我随便举例就轻松戳破。问一句,你一而再口号连天,呼而不馁,乐此不疲。是不是红小将出身啊?
四,公先生的理解力实在堪忧,难怪只能蹩脚裁缝一般胡乱拼接,我给你捋捋混乱的思维吧。
1,“禁止政治话题可将因言获罪消解”,因言获罪只是政治话题中某极小一部分,但规定所有涉及政治的谈都不让谈,试问哪来的“获罪”。照顾公先生理解力,举个栗子吧,马拉松越野赛出事故了,尽管这只是所有越野赛中的极小部分,但此刻取消了所有越野赛,试问还会再有马拉松比赛事故吗?
2,公先生唯一的狡辩只能是“若有人偷偷组织比赛,,,”。这就在红袖以及六星管理的处置范围内了,越界言论一冒头立刻咔嚓,试问哪还会有“相关的犯罪行为”。
3,哪个论坛上除了“因言获罪”之外,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望公先生不要习惯于信口开河,请举例说明。
五,公先生又步入胡说八道的境地哈。我已经反复说过,六星颁布的红袖管理人员,是红袖首版指定的,而首版是红袖民主选举的。因此六星管理的“依法行政”,依的是什么法?当然是红袖人民说了算这个“法”,这正是自治协议得到执行的体现嘛。哪有不清不楚,而是再清楚不过,不清不楚的是公先生混沌的脑子。公先生,你蠢得出人意料啊。
六,公先生又来搞笑了,你让醉笑紫晶理解李鸿章的心情,而且加个更。这说明公先生认为二者必有相同相通之处,不然放着那么多人,为何偏偏让他俩去理解丧权辱国的李鸿章,还“更能理解”。只要正常智商都明白,公先生这是将醉笑紫晶与李鸿章做了类比。公先生就不要如鸵鸟般插头入沙,掩耳盗铃说什么“我没有,我不是”了,你有,你是。
那么,如果我说“公先生是不更能理解流氓的心情呢?”,当然就是暗示公先生具备流氓性,亦或暗指公先生本就是流氓。
不懂法,敢作敢当也勉强说得过去。说醉笑紫晶是六星李鸿章还不认账,这就不是简单的蠢,而是蠢且坏了。
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也是常识。
八,公先生,你看你的裁缝铺,被我轻描淡写一捅,就已经破的如同筛子。当然,这是你学识水平差,我不会因此看不起你。但你不懂法却妄谈“法理”,被揭穿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大放厥词,这是不是坏?又以李鸿章影射六星管理层,被揭露后死不承认,这是不是坏?以“简陋”否定法律协议,这是不是坏?将协议双方正常磨合说成“冲突”,这是不是坏?,,,这种胡说八道,口号连天,上纲上线,外加抵赖不认账的作风,是不是WG余毒?我说你坏人变老,冤枉你了吗?
九,最新消息,长杂有人也正在讨论其“自治协议”,看来醉笑紫晶又要再次“更能理解”或“已更理解”李鸿章的心情了。不过这次六星管理层是面对公先生老东家,不知公先生是否因口头或因简陋而笑话之。再说一遍,无论长江还是红袖,与六星的协议是口头还是书面,只要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都是好协议,都应该得到遵守。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0:26
上午愉快。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1:01
公八点,特九条
特大学问比公理力长一点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1:02
你俩写贴不累
看的人,眼累啊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1:03
公理力发帖时间是9:17
特大学问回应时间是10:20
只有2个小时的时间,先看帖,再回应,这么多的字,
我判断:特大学问的打字速度比公理力要快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1:06
我很诚恳的说:
考虑到特大学问是专门给公理力普法,
所以我只看到了数字9
作者: 凌小雪 时间: 2021-6-3 11:12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1-6-3 11:02
你俩写贴不累
看的人,眼累啊
我来了好几遍,这几个相关帖子一个也没看完。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1:14
我关注的焦点是作者和标题
看这俩到底是不是能大战300回合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1-6-3 11:25
哈哈哈哈,大学问再次饥不择食了——又开始杜撰、造谣公某的说法!
请从我的帖子里找出来,哪里有“公先生所言口头协议复杂长了即笑话”???
找不出来,先承认两次造谣公某的说法!
然后你才有资格跟我扯别的,否则,一个骗子没资格讨论问题!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1:25
你俩的裹脚布
让我成功的扮演了一次泥水匠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1-6-3 12:27
你早上许诺裁缝要看完的,不许食言~!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1-6-3 12:28
裁缝又生气啦~?
咋老爱生气捏...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1-6-3 12:30
跟着版主走有肉吃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1-6-3 12:30
跟着版主走有肉吃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1-6-3 12:31
恭喜大学问,你也成大骗子了,容我幸灾乐祸一会儿~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1-6-3 12:32
凡是不同意海盗的,都是汉奸;
凡是不同意裁缝的,都是骗子~
欧耶~!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3:07
你这种气急败坏的样子很有喜感,符合你搞笑人设。
杜撰吗?这里的逻辑很简单。
你说“我认同的口头协议是针对那种非常简单的事项。对于红杂自治特权这种涉及长期运营的高度复杂事务,还用口头协议这种形式,不止公某最善意的说法它是一个笑话”
我说“如果协议双方乐意,可制定任何冗长的口头协议。”
因此,我们可以用复杂的冗长的口头协议应对“这种”复杂的事情,注意仍是以口头协议形式。那么这个口头协议会成为公先生所说最善意说法的笑话吗?显然不。因此“公先生所言口头协议复杂长了即笑话,妥妥的法盲思维。”
能理解不啊?
我一直以为公先生有起码的逻辑思维,因此省略掉很多逻辑自明步骤,想不到还得一句一句的讲解。围观的们,不是我不想写短些,是这位公先生的理解力,它不允许啊。
说到骗子,公先生,你一个连口头协议具备法律效力都不知的法盲,跑来大谈“法理”,你这种明目张胆的招摇撞骗,居然好意思说别人骗子,贼喊捉贼这套你玩的很溜嘛。当然这也符合你搞笑人设,希望你不遗余力搞笑下去,而我会时常戳穿你的把戏,让你变成一个笑话。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3:08
哈哈,你这是点睛之笔。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3:11
咋不累,我以为很多逻辑自明的事儿,还要掰开了揉碎了讲,吃了高估对方的亏。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3:13
我觉得你这段推理有个前提,即我一直守着论坛等公理力的贴。
事实上我只是偶尔路过点开,不可能准时准点正好遇上他发帖。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3:15
我没所谓,普法有教无类,权当扶贫了,几百合都可以。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3:16
一个法盲居然大言不惭讲“法理”,不激烈点他蠢不自知哦。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3:18
嗯嗯,同是天涯沦落人,要不俩骗子互相祝贺下殊途同归?
作者: 凌小雪 时间: 2021-6-3 13:44
尤美 发表于 2021-6-3 12:27
你早上许诺裁缝要看完的,不许食言~!
我先看回帖,哈哈~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1-6-3 13:46
本帖最后由 尤美 于 2021-6-3 13:49 编辑
行,哪天给逮捕归案了,牢饭匀你一半!
作者: 老贾 时间: 2021-6-3 14:27
楼主好有耐心啊!
作者: 老剑 时间: 2021-6-3 14:43
幸亏有大学问,辛苦辛苦。
突然发现,胖子身后好乘凉啊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21-6-3 14:46
学问哥,加油
你是最胖的
对了,工作照呢?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4:48
所以我说,你打字速度比公理力快啊
倚马可待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4:49
你这也忒为难人了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4:51
我刚总结了两个凡是
你又来了
你这是抄袭啊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4:55
你这是打算“宜将剩勇追秋裤”啊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1-6-3 15:00
你说的是另外两个凡是嘛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1-6-3 15:01
坏事总得有人干!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5:03
你最近干坏事挺多的
比如,你的存在,连累了拍案浪
引发了公八点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1-6-3 15:03
不知道能持续多久~?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6:12
为了正义与真理,棉裤也可。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6:15
对对,我说咋一个裁缝,改行讲“法理”了呢,他那水平,充其量可以混成托尼老师,“理发”。原来是私怨啊,我突然有种第三者的惴惴不安,,,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6:19
我最近疏于论坛,有时间还不得抢点活干。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6:22
别提了,接待方招待泡温泉,我刚发了张泉眼照,就被大美丽讥讽说,你要下去,这水还不得“扑”出来啊。
顿时受打击,低头看体型,算了不发了。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21-6-3 16:36
泉眼不是事儿
你这体型妥妥就是堵枪眼的
赶紧滴啊,发照
自拍容不下调广角模式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6:52
不滴,不给你们留下嘲笑我的口实。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6:53
我觉得,你是第四者
在你和公理力之间,隔着尤美和拍案浪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6:57
吵架变成排座次了。任命你为老五,钻石的那种。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21-6-3 16:57
那怎么破啊
关键,比起学问哥和公教授,我更喜欢尤美
(上一句对他俩隐身)
所以,只能是他俩掐,我和尤美手拉手吃瓜+点评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7:00
确定不是玻璃制品?
你都被拍成骗子了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7:02
你和尤美,这是在刺激公理力?还是在刺激大学问?
反正公理力也是特有学问的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7:04
我咋觉得是在刺激你呢。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7:06
我都排行老五了,刺激不到我
作者: 泼雷 时间: 2021-6-3 18:28
感觉拉了许多课
不明所以,就是一顶~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1-6-3 19:14
你这些狡辩还给你大学问自己。
不要说杜撰的话,就是一字不差的同一句话,一个骗子与一个诚实的人说出来的效果也可以有很大区别!
臭名昭著的骗子的真话也不见得有多少人信;
打着诚实人的旗号说句假话,也可能蒙骗一些良善之人!
这么简单的道理,就没人教你大学问?
如果有人教过你,你不止一次拼凑杜撰说法,还要误导读者是公某说的,这与骗子行径何异?
而你所谓的逻辑本身就到了自己打自己嘴巴的水平!用你那可怜的逻辑拼凑出来的东西,还有脸声称是公某的话?说你是骗子,你有资格喊冤吗?{:4_134:}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19:44
你字大也掩盖不了心虚,一点道理讲不出,只好口号式的虚张声势了吧。
这种红小将的套路,大概是你最后一招了,可见我对你评价之准确。
你不仅法盲,还是逻辑盲,不仅不知法理,也不会讲理。
你这种泼妇式的张牙舞爪有用吗?你越来越像一个笑话了。
继续努力,搞笑方面,你还是有些天赋的。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19:55
50年前是红小将的话,现在是老将了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20:00
这种毫无力道的呐喊,分明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想不到公教授几个回合下来,竟沦落成这个样子,这种水平,怎么可能是尤美的对手呢?
难怪只好把尤美说成骗子。
尤美的两个凡是,堪称是对公教授的最贴切总结。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20:02
我琢磨着
板油,看回帖,比看主贴要认真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20:03
应该是吧,因为我们回帖基本不看主贴。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20:05
目前得出结论:
特有学问写的比公理力长一点
公理力的字号比特有学问的字粗一点
1:1打平了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20:07
子曰,不怕短粗,最怕细长。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1-6-3 20:09
子又曰:不可说不可说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21-6-3 20:09
强烈怀疑,你在开车
但是没有证据
作者: 特有学问 时间: 2021-6-3 20:38
那我就放心了,就怕公教授这种法盲上纲上线。
作者: 周不通 时间: 2021-6-3 21:35
不是说要弄个12条吗
不过对比公教授的8条,多出一条也是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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