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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见怪不怪 [打印本页]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8 22:11
标题: 见怪不怪
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10-12-19 16:32 编辑

见怪不怪

最近,几位老兄谈及社会现状,每每哀叹不止,时常摇首叨念“怪哉!怪哉!”而我只有点头称是的份,自是不敢反驳。一者,老兄们年龄长我几岁,履历沧桑,经风识雨,确实“过的桥比我走的路多”。二者,老兄们学问高我几层,书读几车,学识厚积,更有仰观莫及之感慨。

     

诚然,当今社会怪事频仍,鲜事不断,奇事物怪现象层出不穷,让人应接不暇。现摘取老兄们“怪哉”的几个例子:孩子参加爹娘的新婚仪式;妓院遍布,地球人都知道唯独政府不知道;小偷把警察吓的打哆嗦;盗版的图书比正版的精准;被小偷洗劫几十万却不敢报警;卖唱杂耍等下三流的货色一跃而成社会名流;地痞无赖叫嚣“我比政府说理”;除了亲生母亲是真的,世界上任何事物和现象都可以怀疑;十六岁的在校学生已经领取10年的政府工资。。。。。。所有这些现象,之所以被称之为“怪”,意思自然是少见或罕见,在老兄们看来就是不按套路出牌的离奇怪诞之事。然而仔细分析起来,其实并不突兀,既然它产生了,自有它产生的背景和条件。我们要透过这种单一的现象或者个案,去探究它的普遍性、代表性等本质问题。

   

社会是要前进的,时代也要发展的,所谓新生的事物自然要产生的。改革开放的政策,使得中西交汇,古今交替,不伦不类的东西也就出来了,就像人们说的“土不土洋不洋”。本来结婚之后才生孩子,可现在时兴先生孩子后结婚,就有了孩子参加爹娘的婚礼的怪事;本来烫发是西人为了把卷发弄弄直,可我们却用来把直发弄弄弯,直顺的黑发配上黄色的脸庞很漂亮,我们却弄一头曲里拐弯的红发,连西人都感觉莫名其妙;本来警察是抓小偷的,可现在警察却被小偷吓破胆,因为小偷手里有家伙,警察手里的家伙上交了,可警察的家伙上交原因竟是担心警察持枪惹乱子,真是闹不懂小偷的乱子是乱子还是警察的乱子是乱子;女人生个男人像就是超女,男人长女人像就是魔术大师,不男不女的另类怪像就是小品明星。以至于老兄们惊问:人们的道德取向怎么了?人们的审美观怎么了?这个社会怎么了?

     

有种说法,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这是古人说的,在古时候是真理,于今却不一定。老兄们叹息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并调侃地要求我:小老弟爱写,何不校方古人,弄个《二十年目睹之怪现象》、《官场现形记》之类的东西出来。老哥们出素材,出题目,小老弟只管记录。咱不为晓识今人,警示后人,而为老弟兄一笑耳。我虽德薄才疏,难堪此任,然老兄们有此雅兴,自不再推脱了,勉而为之。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8 22:17
算是个小序。既然这里热闹。就放这里得了。
可不敢再放其他地方了。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0-12-18 22:19
时事百态,见怪不怪了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2-18 22:23
怪事太多,不足为怪了。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8 22:28
回复 4# 青云直上


    谢谢。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2-18 22:32
回复 5# 迟暮


    此名是不是说你是一个有一定时间阅历之人。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0-12-18 22:58
最经俺老喜欢这句话了
开放的社会和不开放的社会的区别在于,开放的社会允许各种极端的观点和行为存在。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0-12-18 23:01
见怪不怪 最近,几位老兄谈及社会现状,每每哀叹不止,时常摇首叨念“怪哉!怪哉!”而我只有点头称是的份, ...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8 22:11


楼主文中的怪事在老毛时代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老毛那时候每个家庭最值钱的恐怕就那把手电筒了。

俺瞎掰中,周末愉快!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9 09:43
回复  迟暮


    此名是不是说你是一个有一定时间阅历之人。
青云直上 发表于 2010-12-18 22:32



    此名是说俺是一个落伍之人。尤其和你相比。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2-19 11:13
回复 9# 迟暮


    迟暮一般说年纪有点大了,我倒是可以这样称自己的。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9 15:57
回复  迟暮


    迟暮一般说年纪有点大了,我倒是可以这样称自己的。
青云直上 发表于 2010-12-19 11:13



    可别和俺争。俺取个名不容易。
俺不但年纪大点了,思想还老化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2-19 16:39
算是个小序。既然这里热闹。就放这里得了。
可不敢再放其他地方了。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8 22:17


非常感谢

期待下文……
作者: 若谷    时间: 2010-12-19 18:30
可别和俺争。俺取个名不容易。
俺不但年纪大点了,思想还老化了。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9 15:57


这个我来作证,最近几天发现这老哥的QQ名字竟翻来翻去变了三回了,要是再变我可就找不到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2-19 20:26
我欣赏本文的风格,见怪不怪,怪也白怪。
凡事儿还是多看看阳光的一面吧,笑一笑十年少。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20 12:31
我欣赏本文的风格,见怪不怪,怪也白怪。
凡事儿还是多看看阳光的一面吧,笑一笑十年少。
知音 发表于 2010-12-19 20:26



   谢谢啊。 俺欣赏你的欣赏。呵呵。
问好超版主朋友,我也奔着笑一笑的意思来的。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20 12:34
这个我来作证,最近几天发现这老哥的QQ名字竟翻来翻去变了三回了,要是再变我可就找不到了。
若谷 发表于 2010-12-19 18:30



    说俺朝三暮四?
其实都是别人逼俺的。 谢谢虚怀妹妹的到来。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2-20 14:27
惊见楼主,天才啊,热烈欢迎。。。。
作者: 新解玉玲珑    时间: 2010-12-20 15:40
送枝花给先生。愿先生能一以贯之, 把这个系列搞好。不过,注意人身安全哈。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2-21 20:18
谢谢啊。 俺欣赏你的欣赏。呵呵。
问好超版主朋友,我也奔着笑一笑的意思来的。
迟暮 发表于 2010-12-20 12:31


是不是系列的?我还等着看你写的《怪事奇闻》呢。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2-21 20:19
送枝花给先生。愿先生能一以贯之, 把这个系列搞好。不过,注意人身安全哈。
新解玉玲珑 发表于 2010-12-20 15:40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2-22 20:12
按着整啊,我最喜欢看别人不开心的事儿了。。。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24 20:26
回复 19# 知音


    呵呵,是系列。但是有几篇不能发,怕警察来家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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