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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颠三倒四戏言“商” [打印本页]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5 19:43
标题: 颠三倒四戏言“商”
本帖最后由 青云直上 于 2010-12-15 19:46 编辑

  颠三倒四戏言“商”
  
  很早就想写点与“商”有关的文字,诸如商品、商人、奸商之类,又诸如万物商品化、无奸不商之类。想来容易,说来却难,一则知识面窄,了解的那点商品知识,都是从老马那里学来的,不及皮毛之万一。二则天生不是经商的材料,偶有参与便一败涂地。仅此两点,便自觉无资格言“商”。然有话不说,实在憋屈,就如本山大叔的公鸡有蛋不能下一般。故称为颠三倒四之戏言。
  
  一
  
  商字本意是计算、估量,没有买卖的意思,古代的买卖称为贾,“贾者,市也”。“商”含有买卖的含义,是从一个朝代——商朝来的。古代有个叫汤的人(我们现在叫他商汤),创建了商朝,商朝人骨子里就会做买卖。所以被周朝一族推翻以后,其族人便四处流浪,为生计所迫,他们东奔西走地做买卖,周人叫他们“商人”,从此商人便成了买卖人的代称,商也就有了买卖的意思。因为商人做买卖是一种行走的方式,所以古人把行商叫做商,把坐商叫做贾,以示商贾之区别,今人则商贾不分了。我中华五千年历史中最大的一笔买卖,是一个古代商人做的,他这笔买卖的纯利润,净赚了一个王朝——秦朝大帝国,这个人就是吕不韦。他以“奇货可居”,把当时做人质的秦国王孙异人包买下来,并扶为太子,进而登基王位。又把怀有自己血脉的女人嫁给他,而最终让自己的血脉承接了这个王朝。
  
  二
  
  自古以来,我们就有重农轻商的思想,认为商人唯利是图的,无奸不商。更有“做一笔买卖瞎一个人”的诅咒。我以为这些认识都片面的、险隘的,或者说是错误的。商人充当着沟通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作用,如果没有商人,生产者的产品就不能畅销,消费者所需要的物件就不能容易的得到,可以想象没有商人我们的生活将会怎样。商人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一份报酬,这份报酬便是利润。就像农民一样,种出来的粮食也是挣了又挣地把价格抬高,以便获取更大的利润。作为一种职业,商人自有商人的规则和策略,比如商业秘密、商业道德、合理差价等都是需要遵循的。人们所诅咒者,无怪乎假冒伪劣、短斤少两、虚假宣传之类。至于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行为,我的理解是见智见仁。欺行霸市叫做垄断,垄断没什么不好。就像石油属于国家垄断,今天涨价了,明天又涨,后天还涨,你就没得办法。最近“铁老大”出台的动车和普通车不一样的退票制度,明显带有歧视成分,你又能奈它何?类似这种行为是垄断行业的行为,你要是诅咒的话,只能悄悄的,若是声嘶力竭地谩骂,我看没你好果子吃,因为他的老板太厉害。
  
  三
  
  小时候听人讲过一个故事:一老汉的儿子卖花生,花生的成本一块五,儿子卖价两块,每斤花生可赚五毛钱。一次,老汉领着一朋友去买花生,儿子一看是老爹的朋友,随便称了些,给朋友拿走,并说不要钱。而朋友觉得过意不去,非要埋单,于是儿子便按正常的卖价两元给他结算。结果朋友很是不如意:我是你老爹的朋友,竟然一分钱也没便宜,连爹的面子都不给。儿子却又一番道理:作为老爹的朋友,我可以白送给你,花生是礼物。你要是买花生,你就是顾客,花生就是商品,我必须按规则办事,照价销售。其实,这才是正经的商人,有血有肉有人格,他完全遵守了商业道德。相比较而言,那种漫天要价,蒙骗顾客的商人则有点卑鄙。卑鄙的人多数属于小人,小人存在于各个行业,不仅仅属于商业。小人都是通过卑鄙的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维持他的生活的。小人是寄生在君子身上的人,奸商是寄生在儒商身上的商人,这个世界上奸商会永远存在的,就像小人终究不会消失一样。
  
  四
  
  关于商人“重利”想说几句。我是学商业管理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读于省内一所商业学校,毕业后便分配到商业系统工作。目前,我的同事大都从事私有商业工作。就我二十年的接触,商人和其他人一样,绝非人们说的“见利忘义”。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因为什么原因,什么人开始传说商人是“重利”的,我也考证不了。但我知道,大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借那位贾人妇说了一句话:“商人重利轻别离”,这句话至今传唱了一千两百多年,算是把商人“重利”推到了峰巅。其实,“重利”的行径不是所有商人都有,且不单商人有,他人也有。纵观古今,许多商人关键时刻表现出忧国忧民的大气度。春秋时期,富甲一方的大商范蠡,曾是辅助越王勾践成就霸主的第一谋臣,弃官经商后,以“富而行其德”名扬天下。听台湾师范大学曾仕强教授,讲过一个清代商人叫做胡雪岩的故事,我是深为他的爱国爱民重义轻利的作为所折服。就连我们的圣人孔老夫子也是赞同商人的,只要“取之有道”。他的弟子中有个叫子贡的,很会做买卖,且赚了大钱,被后人称之为儒商的鼻祖。在目前商品经济时代,商人是不可或缺的职业,我们不要再用色镜来望商人了。
  
  五
  
  说到当今的经济时代,又引出几句话需要啰嗦。我们当今的社会制度,人们都叫做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来没有商品(老马的意思),既然带了色了,便可以有商品,工农业产品是商品,服务是商品,劳动力是商品,信息技术是商品,即便肉体成了商品也不足为奇,你我大可不必惊诧,因为人家资本主义也是这样的。可顾首四望,我们身边竟出现了人格商品、灵魂商品、亲情商品、权利商品、官职商品,这便让我们不得不惊诧了。背着良心作伪证可得1000元补偿费,暗箱操作投我一票可得2000元操手费,提拔一个副科级5000元培养费,提拔一个正科级5万元培养费,更甚者,有人竟然把党票也用来买卖。这种封建社会独有的卖官鬻爵现象,在当今社会又重现了。呜呼!我们更是不得不惊惊诧诧了。倘若有人觉得以上的举例算做个别现象,那么,当前房地产开发商的无道经营绝非个别了吧?全国自上而下,从大城市到小城市(也有叫一、二、三线城市的),从城区到郊区(目前已经到了农村了),近几年房子价格一路攀升,涨了又涨,每一个搞房地产的商人都发了大财。国家三令五申,出台各项法规政策,致力于平抑房价,不仅没有“平”住,反而越“平”越高。人们不禁要问:是国家措施不得力啊,还是开发商奸的太厉害啊?想来思去终不得解,倘若非要个解释的话,那便是人们常说的一句经典:“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5 19:45
初来乍到,不知深浅。冒昧的紧。请版主、各位朋友支持、包含。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5 19:51
标题: 颠三倒四戏言“商”

颠三倒四戏言“商”

很早就想写点与“商”有关的文字,诸如商品、商人、奸商之类,又诸如万物商品化、无奸不商之类。想来容易,说来却难,一则知识面窄,了解的那点商品知识,都是从老马那里学来的,不及皮毛之万一。二则天生不是经商的材料,偶有参与便一败涂地。仅此两点,便自觉无资格言“商”。然有话不说,实在憋屈,就如本山大叔的公鸡有蛋不能下一般。故称为颠三倒四之戏言。


                    一

商字本意是计算、估量,没有买卖的意思,古代的买卖称为贾,“贾者,市也”。“商”含有买卖的含义,是从一个朝代——商朝来的。古代有个叫汤的人(我们现在叫他商汤),创建了商朝,商朝人骨子里就会做买卖。所以被周朝一族推翻以后,其族人便四处流浪,为生计所迫,他们东奔西走地做买卖,周人叫他们“商人”,从此商人便成了买卖人的代称,商也就有了买卖的意思。因为商人做买卖是一种行走的方式,所以古人把行商叫做商,把坐商叫做贾,以示商贾之区别,今人则商贾不分了。我中华五千年历史中最大的一笔买卖,是一个古代商人做的,他这笔买卖的纯利润,净赚了一个王朝——秦朝大帝国,这个人就是吕不韦。他以“奇货可居”,把当时做人质的秦国王孙异人包买下来,并扶为太子,进而登基王位。又把怀有自己血脉的女人嫁给他,而最终让自己的血脉承接了这个王朝。


自古以来,我们就有重农轻商的思想,认为商人唯利是图的,无奸不商。更有“做一笔买卖瞎一个人”的诅咒。我以为这些认识都片面的、险隘的,或者说是错误的。商人充当着沟通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作用,如果没有商人,生产者的产品就不能畅销,消费者所需要的物件就不能容易的得到,可以想象没有商人我们的生活将会怎样。商人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一份报酬,这份报酬便是利润。就像农民一样,种出来的粮食也是挣了又挣地把价格抬高,以便获取更大的利润。作为一种职业,商人自有商人的规则和策略,比如商业秘密、商业道德、合理差价等都是需要遵循的。人们所诅咒者,无怪乎假冒伪劣、短斤少两、虚假宣传之类。至于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行为,我的理解是见智见仁。欺行霸市叫做垄断,垄断没什么不好。就像石油属于国家垄断,今天涨价了,明天又涨,后天还涨,你就没得办法。最近“铁老大”出台的动车和普通车不一样的退票制度,明显带有歧视成分,你又能奈它何?类似这种行为是垄断行业的行为,你要是诅咒的话,只能悄悄的,若是声嘶力竭地谩骂,我看没你好果子吃,因为他的老板太厉害。


小时候听人讲过一个故事:一老汉的儿子卖花生,花生的成本一块五,儿子卖价两块,每斤花生可赚五毛钱。一次,老汉领着一朋友去买花生,儿子一看是老爹的朋友,随便称了些,给朋友拿走,并说不要钱。而朋友觉得过意不去,非要埋单,于是儿子便按正常的卖价两元给他结算。结果朋友很是不如意:我是你老爹的朋友,竟然一分钱也没便宜,连爹的面子都不给。儿子却又一番道理:作为老爹的朋友,我可以白送给你,花生是礼物。你要是买花生,你就是顾客,花生就是商品,我必须按规则办事,照价销售。其实,这才是正经的商人,有血有肉有人格,他完全遵守了商业道德。相比较而言,那种漫天要价,蒙骗顾客的商人则有点卑鄙。卑鄙的人多数属于小人,小人存在于各个行业,不仅仅属于商业。小人都是通过卑鄙的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维持他的生活的。小人是寄生在君子身上的人,奸商是寄生在儒商身上的商人,这个世界上奸商会永远存在的,就像小人终究不会消失一样。


关于商人“重利”想说几句。我是学商业管理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读于省内一所商业学校,毕业后便分配到商业系统工作。目前,我的同事大都从事私有商业工作。就我二十年的接触,商人和其他人一样,绝非人们说的“见利忘义”。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因为什么原因,什么人开始传说商人是“重利”的,我也考证不了。但我知道,大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借那位贾人妇说了一句话:“商人重利轻别离”,这句话至今传唱了一千两百多年,算是把商人“重利”推到了峰巅。其实,“重利”的行径不是所有商人都有,且不单商人有,他人也有。纵观古今,许多商人关键时刻表现出忧国忧民的大气度。春秋时期,富甲一方的大商范蠡,曾是辅助越王勾践成就霸主的第一谋臣,弃官经商后,以“富而行其德”名扬天下。听台湾师范大学曾仕强教授,讲过一个清代商人叫做胡雪岩的故事,我是深为他的爱国爱民重义轻利的作为所折服。就连我们的圣人孔老夫子也是赞同商人的,只要“取之有道”。他的弟子中有个叫子贡的,很会做买卖,且赚了大钱,被后人称之为儒商的鼻祖。在目前商品经济时代,商人是不可或缺的职业,我们不要再用色镜来望商人了。


说到当今的经济时代,又引出几句话需要啰嗦。我们当今的社会制度,人们都叫做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来没有商品(老马的意思),既然带了色了,便可以有商品,工农业产品是商品,服务是商品,劳动力是商品,信息技术是商品,即便肉体成了商品也不足为奇,你我大可不必惊诧,因为人家资本主义也是这样的。可顾首四望,我们身边竟出现了人格商品、灵魂商品、亲情商品、权利商品、官职商品,这便让我们不得不惊诧了。背着良心作伪证可得1000元补偿费,暗箱操作投我一票可得2000元操手费,提拔一个副科级5000元培养费,提拔一个正科级5万元培养费,更甚者,有人竟然把党票也用来买卖。这种封建社会独有的卖官鬻爵现象,在当今社会又重现了。呜呼!我们更是不得不惊惊诧诧了。倘若有人觉得以上的举例算做个别现象,那么,当前房地产开发商的无道经营绝非个别了吧?全国自上而下,从大城市到小城市(也有叫一、二、三线城市的),从城区到郊区(目前已经到了农村了),近几年房子价格一路攀升,涨了又涨,每一个搞房地产的商人都发了大财。国家三令五申,出台各项法规政策,致力于平抑房价,不仅没有“平”住,反而越“平”越高。人们不禁要问:是国家措施不得力啊,还是开发商奸的太厉害啊?想来思去终不得解,倘若非要个解释的话,那便是人们常说的一句经典:“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5 19:51
刚才发错地方了。呵呵。
还是放这里合适。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2-15 19:58
六星规定,一个帖子只能发一个版块。下次注意了。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2-15 19:58
六星规定,一个帖子只能发一个版块。下次注意了。
作者: 万水千山    时间: 2010-12-15 20:13
以前我嫉妒商人
现在我羡慕商人
渐渐我知道了,成功的商人背后也有一本奋斗史。
作者: 万水千山    时间: 2010-12-15 20:14
初来乍到,不知深浅。冒昧的紧。请版主、各位朋友支持、包含。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5 19:45


版主可能不在,我来给新朋友问个好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2-15 20:17
欢迎新朋友!经常来坐坐,发这里特合适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2-15 20:23
第二段中所写的种种外还有一种情况,我认为也是极端扰乱市场,就是招投标的时候拼命压低价格,拼血竞争。当行业最后一点利润空间也被压榨干净时,这个行业也将走向萧条。
作者: 白乌鸦    时间: 2010-12-15 20:27
有一点道理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2-15 20:28
文章第四段里,“许多商人关键时刻表现出忧国忧民的大气度。”高度赞同。汶川大地震时,多少国内的有德商人忧怀祖国,捐出了自己的巨额财产。更有如陈光标这样的人,积极地投身于慈善,是商人中的楷模!无论别人说多少作秀,他所采取的面对面发钱,实实在在地救援,的确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5 20:31
回复 4# 真水无香


    确实。同感。
谢谢,问好朋友。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5 20:32
版主啊!真是罪过了,有眼不识泰山。冒犯。呵呵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2-15 20:34
回复 7# 迟暮


    哪里啊!您言重了。来的都是朋友,能在散文停驻,这是散文的荣幸。谢谢支持!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5 20:36
六星规定,一个帖子只能发一个版块。下次注意了。
青云直上 发表于 2010-12-15 19:58



    俺不知道有这规矩。下次俺注意。呵呵。谢谢啊。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5 20:36
有一点道理
白乌鸦 发表于 2010-12-15 20:27



    谢谢,问朋友好!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5 20:37
版主可能不在,我来给新朋友问个好
万水千山 发表于 2010-12-15 20:14



    谢谢。很谢谢。暖和啊。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2-15 21:22
回复 8# 迟暮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2-15 21:34
初来乍到,不知深浅。冒昧的紧。请版主、各位朋友支持、包含。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5 19:45


欢迎欢迎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2-15 21:36
俺不知道有这规矩。下次俺注意。呵呵。谢谢啊。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5 20:36


下次不用发到别的版了,只发到杂谈就行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2-15 21:38
是不是真正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是商人呢?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5 22:38
下次不用发到别的版了,只发到杂谈就行了。
知音 发表于 2010-12-15 21:36



    俺怎么觉得还是发到散文、杂文里去啊。呵呵。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5 22:39
是不是真正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是商人呢?
知音 发表于 2010-12-15 21:38



    起码包括商人。窃以为,呵呵
作者: 猫曈    时间: 2010-12-15 23:39
关于商人“重利”想说几句。我是学商业管理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读于省内一所商业学校,毕业后便分配到商业系统工作。目前,我的同事大都从事私有商业工作。
~~~~~~~~~~~~~~~~~~~~~~~~~~~~~~~~~~~~~~~~~~~~~~~~
哦 呵呵~~我也学商管的。最终从事的职业,却与商业关联不大~~不过,说无奸不商到也不无道理,但仅限于技巧吧?毕竟,在商界打拼的人,多少总要懂得些谋算。早先在商业工作的时候,便是因着不通谋略不谙世故才觉得厌倦觉得劳烦~~仔细想来,是自己不够熟稔。
其实,不是一锅儿的馒头,很难冒一样儿的热乎气儿呢~真的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0-12-16 06:09
为商人商业振臂一呼?好!欢迎新朋友迟暮!
作者: 潘霞    时间: 2010-12-16 09:54
欢迎迟暮!这名儿,让俺有猜猜年龄的冲动
作者: 潘霞    时间: 2010-12-16 09:57
由古而今,由表及里,这个“商”字,绝非“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规则,不成气候。
俺说的是规则,不是潜规则。
问候!
作者: 凌云享耳    时间: 2010-12-16 10:32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如今这样的感慨真不少。
作者: 凌云享耳    时间: 2010-12-16 10:34
欢迎迟暮!这名儿,让俺有猜猜年龄的冲动
潘霞 发表于 2010-12-16 09:54

猜到了吗?我也想知道。
作者: 凌云享耳    时间: 2010-12-16 10:36
问好迟暮朋友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12-16 17:50
刚才发错地方了。呵呵。
还是放这里合适。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5 19:51



   这两天没来散文, 又来了一位朋友,欢迎欢迎。
迟暮,能加你QQ号码吗?
散文朋友群号码:108831941
我的QQ号码:845913564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6 20:28
为商人商业振臂一呼?好!欢迎新朋友迟暮!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0-12-16 06:09



    为儒商、德商鼓腹。
谢谢版主。多多关照。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6 20:29
这两天没来散文, 又来了一位朋友,欢迎欢迎。
迟暮,能加你QQ号码吗?  
散 ...
淡淡一片云 发表于 2010-12-16 17:50



    问好副版主,一切听从版主安排。呵呵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6 20:31
回复 14# 凌云享耳


    问凌云好,谢谢。
作者: 新解玉玲珑    时间: 2010-12-17 10:12
本帖最后由 新解玉玲珑 于 2010-12-17 10:13 编辑

人们不禁要问:是国家措施不得力啊,还是开发商奸的太厉害啊?想来思去终不得解,倘若非要个解释的话,那便是人们常说的一句经典:“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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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来说,是措施不得力。94年朱总理在位上搞的税制改革,中央和地方税收分配比例差距过大导致了地方财政哭爹喊娘的局面,房地产行业征收的税种归地方,所以地方才大力支持房地产行业,地价上去,房价上去,税收自然上去了。加上通胀,加上城市化,结果房价一涨再涨。而遭殃的是老百姓,现在的强占农村宅基地就是一例。那些人很可怜。这种疯狂掠夺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我心常戚戚啊,唉。
作者: 王小虎的老虎    时间: 2010-12-17 10:19
我以为这些认识都片面的、险隘的,或者说是错误的。商人充当着沟通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作用,如果没有商人,生产者的产品就不能畅销,消费者所需要的物件就不能容易的得到,可以想象没有商人我们的生活将会怎样。商人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一份报酬,这份报酬便是利润。
------------------------------------
是需要公有制的商,还是私有制的商?
前者利润归公,后者利润归私。
作者: 新解玉玲珑    时间: 2010-12-17 10:41
我以为这些认识都片面的、险隘的,或者说是错误的。商人充当着沟通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作用,如果没有商人,生 ...
王小虎的老虎 发表于 2010-12-17 10:19



    小虎又剑入偏门了。无论公私,要先明白商的目的是什么。公也好,私也好,都是为民谋福祉。对民有利的,就是好的。反之则是坏的。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7 13:16
人们不禁要问:是国家措施不得力啊,还是开发商奸的太厉害啊?想来思去终不得解,倘若非要个解释的话,那便 ...
新解玉玲珑 发表于 2010-12-17 10:12



    你的观点我很赞同。其实,房价高涨的原因很简单:房价高涨的主要原因是地价高涨,土地是国有,地价由政府说了算。那么房价高涨的祸魁是??????
呵呵。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7 13:21
小虎又剑入偏门了。无论公私,要先明白商的目的是什么。公也好,私也好,都是为民谋福祉。对民有 ...
新解玉玲珑 发表于 2010-12-17 10:41



    呵呵,赞同。
就目前的社会制度来看,广义上说,我们每个人都是商人,就连打工的也成了商人——出售自己的劳动力而获得利润(工资)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12-17 14:34
这才看到迟暮朋友一贴两发,我把散文的那篇合并过来。
请理解,同样内容的帖子,只能发在一个版块。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12-17 14:37
初来乍到,不知深浅。冒昧的紧。请版主、各位朋友支持、包含。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5 19:45



    欢迎迟暮朋友,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欢迎你来到杂谈。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12-17 14:44
 小时候听人讲过一个故事:一老汉的儿子卖花生,花生的成本一块五,儿子卖价两块,每斤花生可赚五毛钱。一次,老汉领着一朋友去买花生,儿子一看是老爹的朋友,随便称了些,给朋友拿走,并说不要钱。而朋友觉得过意不去,非要埋单,于是儿子便按正常的卖价两元给他结算。结果朋友很是不如意:我是你老爹的朋友,竟然一分钱也没便宜,连爹的面子都不给。儿子却又一番道理:作为老爹的朋友,我可以白送给你,花生是礼物。你要是买花生,你就是顾客,花生就是商品,我必须按规则办事,照价销售。其实,这才是正经的商人,有血有肉有人格,他完全遵守了商业道德
————————————————————
仁不能掌兵,义不能理财。有过这种体会,现实中如果真像老汉的儿子,
可能就失却了人情,只落得一个不义商人的评价了。
作者: 若谷    时间: 2010-12-17 17:33
做着饭来欣赏老哥的“商文”,果然厉害。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7 20:17
这才看到迟暮朋友一贴两发,我把散文的那篇合并过来。
请理解,同样内容的帖子,只能发在一个版块。{:1_22 ...
淡淡一片云 发表于 2010-12-17 14:34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7 20:22
做着饭来欣赏老哥的“商文”,果然厉害。
   
若谷 发表于 2010-12-17 17:33



   一边炒菜,一边看,多放点油盐,味道会足。
作者: 若谷    时间: 2010-12-18 15:20
一边炒菜,一边看,多放点油盐,味道会足。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7 20:22


当然哦。记得经常来吧!
作者: 迟暮    时间: 2010-12-18 15:27
欢迎迟暮!这名儿,让俺有猜猜年龄的冲动
潘霞 发表于 2010-12-16 09:54



   先行谢过。 如有兴致,猜猜看呗。期待你的猜测。我会告诉你答案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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