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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二届砖文大赛】036 《一对宝宝啊》 [打印本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5 22:48
标题: 【第二届砖文大赛】036 《一对宝宝啊》
本帖最后由 薇芸 于 2016-9-6 08:08 编辑

原本想说无尽意是个很无聊,很能装的人。可是看在拍岸浪叫他无宝宝的面子上,姑且说他和玉玲珑一样是个伪佛徒和傻子吧。

在我《爱情与婚姻的故事》帖中,关于林徽因和徐志摩的爱情,无尽意莫明其妙的回复:“这些人哪里会受一些世俗的见解约束了。。。
恰似有些人没见过苹果,给张苹果照片,就以为是苹果了,有些人见过苹果树的森林,不认照片的。。。”

我回他:“给小娃娃看苹果照片,告诉他是苹果,他都能明白苹果长啥样。也许只有傻子才会,故作高深说那是什么梨。”

无尽意开始偷换概念回复:“各地方约定俗成是不一样的,比如有些地方摇头是肯定,点头是否定,你觉得这是傻子?”

要知道,各地的约定俗成尽管不一样,但既然你无尽意认可苹果了,那就不存在没见过苹果,看了苹果的照片,还会看见西瓜以为是苹果吧?无尽意的偷换概念就好像,中国人在说苹果,而无尽意却胡扯什么Apple。这种无聊纯属强辩。

对于我的那句:“宝宝很可怕”
无尽意回复:“关注过这个事件,没看到有证据证明宝强可怕,有证据证明马的可怕。。。”

我回复他:“选择抓奸的手段,选择声明的时段,宝宝不简单啊。
他爱马爱的是什么?分家连首饰都不放过。”

无尽意又谴责什么我:“没必要用你的价值观道德观来绑架宝强啊。你有什么依据可以这样责难他呢?”
好笑了,我那句话只是解释宝强的行为很可怕而已。谈得上绑架吗?谈得上责难吗?我要是说老虎吃人很可怕,那就是绑架老虎,责难老虎了?我要是说太阳刺眼很可怕,就是我绑架了太阳,责难太阳了?我也太强大了吧?那我就说印钞机印钞票很可怕好了,就是不知能绑架来印钞机否?

所以,我无尽意:“我有责难宝强什么吗?”
无尽意不正面指出我责难了什么,反而说啥:“你这不是责难?那就是表扬了。。。这位,你真行,居然是这样赞扬宝强的。。。”

这都什么逻辑啊?不是责难就是赞扬?当我指出这种非黑即白的逻辑思维很荒谬到时候。无尽意又无知的反驳:“你不是非黑即白的逻辑,你为啥不同意我啊?”这不但是无知还涉嫌霸道啊,吓死宝宝了。

当泼雷说:“爱情的形态有千万种。林徽因和徐志摩,和梁思成,和金岳霖都是爱情。只不过和梁思成的适合婚姻。”

我回:“林徽因和金岳霖也适合婚姻。那不相见恨晚嘛。”

无尽意又跳出来反驳:“你的解读而已,不要解做自说以后,再去绑架其他人。。。毕竟没有和金婚姻,如果林和金更合适婚姻,为啥不和梁离婚以后,再和金结婚呢??”

在这里,无尽意将我说的“也适合”,故意歪曲成“更适合”。以便胡搅蛮缠的扯歪理。这种无聊的辩论技巧也许是无尽意的强项。就好像你说面包好吃,馒头也好吃。一个无赖跑来指责你吃面包。说啥:“既然馒头更好吃,你为啥不吃馒头吃面包?”“也”和“更”是两个概念,偷换概念然后加以批驳,那连强辩都算不上了,属于先故意篡改概念,然后扣大帽子的手法。

也因此,辩到后来无尽意泼口大骂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因为,无尽意根本就不想辩什么理,只是想通过胡搅蛮缠显摆他牛而已。

就这样,玉玲珑还好意思跳出来高喊:“无尽意兄,法驾六天。神通广大,无法无边。仙福永享,寿与天遣!”小脸憋得那个红啊,我都不好意看她那乱蹦的脏兮兮小脚了。我服了,我对老虎彻底服了,这样的傻妞竟然还能当成手心里的宝。那得有多大的波啊?

所以,我早就说过,自从玉玲珑被杂谈群殴后,脑子就失常了,结识无尽意后那点灵气彻底泯灭,只剩下两个250角,五十元学艺了。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5 22:50
这算【第二届砖文大赛】多少号了?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5 23:07


木瓜瓜,你确定这是砖?

这,这,这不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大槐树底下喝茶叨家常么?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5 23:11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5 23:07
木瓜瓜,你确定这是砖?

这,这,这不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大槐树底下喝茶叨家常么?

嗨~哪敢真拍啊。还想和玉玲珑一起消失呢。

咋滴也得混到那两瓶酒不是?我可是就为了那两瓶酒,才冒死来这参加活动的。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5 23:12
也因此,辩到后来无尽意泼口大骂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

2012年我去红袖玩就认识了无宝宝,他会和人辩,但他绝对不会先骂人

骂他会回嘴也都是最近才有的事,我还夸他情商暴涨,终于会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了

肯定是你先骂的,别不承认,哼哼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5 23:15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5 23:11
嗨~哪敢真拍啊。还想和玉玲珑一起消失呢。

咋滴也得混到那两瓶酒不是?我可是就为了那两瓶酒,才冒死 ...



你这叨家常砖帖和花大妈的作文解析砖帖一样,估计要混到酒,很难

除非评委们,都醉了先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5 23:26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5 23:12
也因此,辩到后来无尽意泼口大骂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

且不和你争辩,谁先开骂的。我这人喜欢都按质疑之人的说法去辩。

就算是我先骂的,修佛之人能因为,被骂就回骂?我是混混他就变混混,我是流氓他就变流氓。这样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难道不是亵渎佛法吗?还好意思嘚瑟是修佛之人?修的那禅只能是野狐禅。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5 23:30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5 23:15
你这叨家常砖帖和花大妈的作文解析砖帖一样,估计要混到酒,很难

除非评委们,都醉了先
...

你确定,不这样,砸死了无尽意就能混到那酒?别逗我了。玉玲珑可是无尽意的粉丝,吹捧无尽意:“法驾六天。神通广大,无法无边。仙福永享,寿与天遣!”
也许能骗到那酒。可那酒能喝吗?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5 23:36
本帖最后由 拍岸浪 于 2016-9-5 23:47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5 23:26
且不和你争辩,谁先开骂的。我这人喜欢都按质疑之人的说法去辩。

就算是我先骂的,修佛之人能因为,被 ...
難道就因為是修佛之人就得被人予取予求,你倒是去少林寺要產權看看吶
菩薩有低眉,金剛會怒目,歷史上棒喝的例子少麼?

我們,是不是有個誤區對於修佛之人太苛刻了

修佛之人就該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這邏輯太奇怪了

明天再和你扯,本巫睡覺。你也早點休息哈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00:16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5 23:36
難道就因為是修佛之人就得被人予取予求,你倒是去少林寺要產權看看吶
菩薩有低眉,金剛會怒目,歷史上棒喝 ...

佛可从不任人予取予求,佛只是教化抑恶扬善。
修佛之人不該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那样还咋抑恶扬善不是?但抑恶扬善可不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人家泼你脏水你还泼人家粪便。人家恶毒你用更加的恶毒去还手。

那样,遇上狗屎变狗屎,遇上猪粪变猪粪。还有啥资格去奢谈什么抑恶扬善?
救人还是毁己?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01:27

刚刚被吵醒 ,听见小区里有个男人大喊:"打死!打死!往死里打!妈那批,瓜婆娘反了!反了!"
估计这是要出大事的节奏啊!瞬间就睡意全无,起来看看怎么回事。跑到窗前看到老虎正在指挥她婆娘玉玲珑倒车呢!
作者: 剔透玲珑    时间: 2016-9-6 07:32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6 01:27
刚刚被吵醒 ,听见小区里有个男人大喊:"打死!打死!往死里打!妈那批,瓜婆娘反了!反了!"
估计这 ...

妈尼,这才算上了六星拍的道,哈哈哈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09:30
阿牧 发表于 2016-9-6 08:20
我服了,我对老虎彻底服了,这样的傻妞竟然还能当成手心里的宝。那得有多大的波啊?

           ------- ...

只可意会,不可逻辑。呵呵
作者: 香樟树下    时间: 2016-9-6 09:31
阿牧 发表于 2016-9-6 08:20
我服了,我对老虎彻底服了,这样的傻妞竟然还能当成手心里的宝。那得有多大的波啊?

           ------- ...

绕晕乎了

作者: 玛雅雕木    时间: 2016-9-6 09:36
这!
这皮扯的!
作者: 五十学易    时间: 2016-9-6 10:29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5 23:07
木瓜瓜,你确定这是砖?

这,这,这不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大槐树底下喝茶叨家常么?

同问
作者: 五十学易    时间: 2016-9-6 10:30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6 01:27
刚刚被吵醒 ,听见小区里有个男人大喊:"打死!打死!往死里打!妈那批,瓜婆娘反了!反了!"
估计这 ...

哈哈哈哈。早就看过这典了。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13:19
香樟树下 发表于 2016-9-6 09:31
绕晕乎了

看来,你不太懂逻辑。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13:21
玛雅雕木 发表于 2016-9-6 09:36
这!
这皮扯的!

这都是拍岸浪让扯的。
不爽找她算账去。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13:22
五十学易 发表于 2016-9-6 10:30
哈哈哈哈。早就看过这典了。

这我就放心了。

不会被投诉爆人隐私了。呵呵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6 13:28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6 13:21
这都是拍岸浪让扯的。
不爽找她算账去。呵呵



冤枉呐,本巫没让你扯皮

乖哈,和平友爱这个世界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14:52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6 13:28
冤枉呐,本巫没让你扯皮

乖哈,和平友爱这个世界

你冤枉吗?一点不冤枉。

不过,现在不兴讲证据了,只欢迎信口开河的胡说。

我要是把证据拿出来,会让玉丫头撇嘴:木瓜套路,摘抄。不如瞎编套路高。

这个世界,无论变成啥样我都爱。可某些人,无论如何装扮我都不会爱。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6 17:14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6 14:52
你冤枉吗?一点不冤枉。

不过,现在不兴讲证据了,只欢迎信口开河的胡说。



好吧,本巫錯了

我確實拱火了

留在這裡玩啦,別最後一主帖,你的名額沒有了我還有一個

晚上有空我掐玲瓏,好不好?

作者: 翰林探花    时间: 2016-9-6 18:39
无宝宝不应声,这砖拍得再风生水起,也只能偃旗息鼓了。。。。。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6-9-6 18:40
本帖最后由 花若叶 于 2016-9-6 18:44 编辑

逻辑性有待提升。两军对垒并无中间地带,非黑即白是胜负师的哲学,你跟无宝宝又不是风花雪月跳交谊舞,
自然应该各保马王各为其主,而非在中间地带玩滑头诡辩逻辑。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19:28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6 17:14
好吧,本巫錯了

我確實拱火了

你这种态度我喜欢。
比玲珑招人喜欢多了。
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19:31
翰林探花 发表于 2016-9-6 18:39
无宝宝不应声,这砖拍得再风生水起,也只能偃旗息鼓了。。。。。

做人,很多事做了就比没做强。

结局远不如过程重要。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19:35
花若叶 发表于 2016-9-6 18:40
逻辑性有待提升。两军对垒并无中间地带,非黑即白是胜负师的哲学,你跟无宝宝又不是风花雪月跳交谊舞,
自 ...

呵呵,何来的各为其主?
也没啥两军对垒。
我只是个看客,仅此而已。

非黑即白,没有逻辑也不存在哲学。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6-9-6 19:53
楼主这是把回帖串串就是砖文啊,看来回帖都是烧砖的材料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20:23
北原 发表于 2016-9-6 19:53
楼主这是把回帖串串就是砖文啊,看来回帖都是烧砖的材料

你这是夸果亲王的背影帅的不得了?
呵呵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6-9-6 20:54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6 19:35
呵呵,何来的各为其主?
也没啥两军对垒。
我只是个看客,仅此而已。

你是个极为啰嗦的看客,想为马蓉张目就勇敢点,何必遮遮掩掩研究中间地带。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6 23:22
花若叶 发表于 2016-9-6 20:54
你是个极为啰嗦的看客,想为马蓉张目就勇敢点,何必遮遮掩掩研究中间地带。

按玉玲珑的说法,你也玩起了无尽意的套路了?

首先,我为啥要为马蓉张目?事件真相我并不知,何以论是非,言对错?

而我说的:宝宝很可怕。与马蓉的做法无关,只与宝强的行为有关。

1,抓奸行动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精心策划,所以,我说宝宝不简单。
2,送出去的首饰算在分家的共同财产,这种心眼小的很可怕。
试问,宝强爱马蓉爱的是什么?心甘情愿送出首饰又为了什么?
应该是爱的是美色,而非情投意合。所以才会把首饰当成投资,一半用于购买美色,一半可以保值。这是商人的心机而非爷们的心怀。

再试问,如果有个哥们请你喝酒,说是出于友情,可是一旦反目,却说那顿酒钱应该AA制。那以后你还敢随意和谁去喝酒论友情吗?其他人还会有敢去喝那哥们的酒吗?
当然,胆子大的人很多。可我天生胆小不是?我会因为认为那哥们太可怕而不敢喝他请的酒。

而我认为他可怕,不牵涉任何人,也没想替谁张目的想法。能不强加罪名于我吗?拜托了。

啰嗦,只为了讲理。
不讲理的话,国骂我会好几种方言呢。呵呵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6-9-6 23:34
本帖最后由 花若叶 于 2016-9-6 23:40 编辑

呵呵,不用把我跟别人比,也别拿套路套我,没用。
宝宝如果可怕,老婆就不会跟经济人上床了,这一节才是本案最大的是非,也是最主要的逻辑。
后面的维权行为是建立在之前被严重侵权的基础之上,不愿与背叛自己的人分享自己辛苦所得有什么问题?
大啰嗦先生扪心自问一下,最主要的是非观念和最大的逻辑放一边,你白活啥灰色地带,凭啥帮人王宝强大方?
那个喝酒的比喻就是混蛋加三级逻辑了,如果酒友是会出卖你的人,你还跟丫喝酒么?连酒都不喝,还去扯啥AA、BB,这不是浪费脑细胞么?
明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00:11
花若叶 发表于 2016-9-6 23:34
呵呵,不用把我跟别人比,也别拿套路套我,没用。
宝宝如果可怕,老婆就不会跟经济人上床了,这一节才是本 ...


呵呵,你这一大篇也够啰嗦的。莫非你是二啰嗦先生?

“宝宝如果可怕,老婆就不会跟经济人上床了,”这是什么逻辑?南霸天可怕不?吴清华依旧打不死就跑。马蓉为啥会和宋喆上床?我不清楚。但有几种可能值得同情。1,宝宝有外遇冷落了马。2,宝宝性低下满足不了马。3,宝宝把挣钱看的比满足马更重要。

至于是否侵权,法院还没断,你咋就认定马有罪了?你有超越于法律的特权?

而所谓的“灰色地带”,指的是:我说宝强可怕不代表就是想替马张目。你看不懂那意思?还是概念模糊?

至于你的三级逻辑,也许你有一双慧眼能识别酒友以后会否反目。可我没有那慧眼啊,我有很多酒友后来反目了。可他们不可怕,没让我这穷人AA,BB啥的不是?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6-9-7 00:45
如果你被酒友背叛太多,是你的眼光或你的人品有问题。
别在论坛谈证据了,浪费时间,不谈了。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6-9-7 06:45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6 20:23
你这是夸果亲王的背影帅的不得了?
呵呵

背影已远走,徒留惆怅,我还是认真烧好眼前的茶炉子是正经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08:30
花若叶 发表于 2016-9-7 00:45
如果你被酒友背叛太多,是你的眼光或你的人品有问题。
别在论坛谈证据了,浪费时间,不谈了。

不谈证据,确实没啥可谈的了。
都靠臆想就足够了。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08:39
阿牧 发表于 2016-9-7 08:20
宝宝如果可怕,老婆就不会跟经济人上床了,这一节才是本案最大的是非,也是最主要的逻辑。
============== ...

你很感性,感性的可以超越法律。
别人可恨,你就可以违法。别人违法,你就可以代表正义是吧?
丛林法则,强者为大。
法律准则,人人平等。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09:13
阿牧 发表于 2016-9-7 08:45
何从谈到违法上了呢?
宝宝分首饰,只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名目列得仔细了些,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睚眦必报。 ...

我说的可怕,还有抓奸。那不违法吗?说的是你想暴力,那也不是违法的想法吗?

睚眦必报,是不是连内衣也列入明目?那也许也是名牌,价值不菲呢。
呵呵

一个男人,如果睚眦必报,真不是什么爷们。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09:44
阿牧 发表于 2016-9-7 09:16
婚姻法规定,若婚姻持续期间有过错的一方在婚姻破裂当中是负主要责任的
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有过错方 ...

首饰应该属于“赠与”的范畴吧?
如果,男人向女子求婚时说:妹子,我这婚戒可是共同财产,不是白送你的哦。够理性。

严格来说,非执法机关,或执法机关未经批准的侦查所获证据为非法证据。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0:23
阿牧 发表于 2016-9-7 10:07
此贴可与上贴一并回复。
在未抓奸之前,王宝强得知有此事实的时候他们的婚姻关系在宝宝心里已经死了。
...

这么举例吧,

麻花骂你,那是她的无理。可她的可恶,不是你回骂就正义的理由。
墓歌把你咔嚓了,那是依规执法。
他对麻花的放纵,那是他混球。
一码归一码,混在一起,就没有理。谩骂就是理了。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0:28
阿牧 发表于 2016-9-7 10:17
墓阁,我知道你只是想说,王宝强分首饰显得太不地道,不够宽厚仁义。
但是,你要知道出轨不是刚发现的事情 ...

你这说到根了。
我说过,如果宝宝是刚发现,那后续的动作可以理解。那说明他简单,血性。
可半年后才去那么做,则心机很深不简单。也是我认为可怕的原因之一。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0:39
阿牧 发表于 2016-9-7 10:26
恩,那个时候我已经不需要正义来张目了。我不高尚,我有喜怒哀乐,就要回骂
回骂了,我不正义,但我是人。 ...

切,你这是说我不是人是神?

我从不回骂,可我睚眦必报。
结果是:
没有鸳鸯也逍遥
独往独来度小桥
大碗呕吐一地渣
心中无恨敲水瓢

神佛之上魔也。呵呵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7 10:48

我偶说的,都是对的,欧耶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0:57
阿牧 发表于 2016-9-7 10:45
到底是有心机的预谋,还是忍无可忍的爆发
你不知道,我不知道
不知道就不下断言。

要是宝宝是打上门去,把宋的脑子打成猪脑子,把马屁股拍成猪屁股,我倒是愿意相信那是忍无可忍的爆发。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0:59
阿牧 发表于 2016-9-7 10:47
也就是说你和宝宝一样,睚眦必报而已嘛。
只是你的睚眦必报是高尚的,他的是违背了道德而已。
       ...

切,我都严于律己了,为何还要宽以待人?
一个都不饶恕。呵呵
作者: 五十学易    时间: 2016-9-7 11:12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6 23:22
按玉玲珑的说法,你也玩起了无尽意的套路了?

首先,我为啥要为马蓉张目?事件真相我并不知,何以论是 ...

首先,我为啥要为马蓉张目?事件真相我并不知,何以论是非,言对错?

而我说的:宝宝很可怕。与马蓉的做法无关,只与宝强的行为有关。

1,抓奸行动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精心策划,所以,我说宝宝不简单。
-----------------------------------------------------
前头你说真相不知,不论是非,何以在此就开始论是非了?抓奸行动,真的有吗?


2,送出去的首饰算在分家的共同财产,这种心眼小的很可怕。
试问,宝强爱马蓉爱的是什么?心甘情愿送出首饰又为了什么?
应该是爱的是美色,而非情投意合。所以才会把首饰当成投资,一半用于购买美色,一半可以保值。这是商人的心机而非爷们的心怀。
----------------------------------------
你以为宝宝送的首饰就值三毛两毛,是假冒伪劣啊?那比房子和车都值钱呢。况且那财产是两人共同生活期间购置,是不属于马蓉自己,属于两个共同财产好伐?既然感情已经破裂了,马蓉都上了经纪人的床了,还谈什么爱不爱?你这不是论是论非又是什么?



再试问,如果有个哥们请你喝酒,说是出于友情,可是一旦反目,却说那顿酒钱应该AA制。那以后你还敢随意和谁去喝酒论友情吗?其他人还会有敢去喝那哥们的酒吗?当然,胆子大的人很多。可我天生胆小不是?我会因为认为那哥们太可怕而不敢喝他请的酒。

----------------------------------
如果首饰包包就值一顿酒钱,宝宝会计较吗?可如果你的房子宝马车子让给哥们住和用了,两人关系破裂时你讨不讨回呢?



而我认为他可怕,不牵涉任何人,也没想替谁张目的想法。能不强加罪名于我吗?拜托了。
------------------------
这有啥可怕的?要论到你的头上,你拍拍胸脯想想,你能比宝宝做得更好?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7 11:17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7 10:59
切,我都严于律己了,为何还要宽以待人?
一个都不饶恕。呵呵



大木瓜,你咋老是按照植物世界的观念去强求他人呢?

世界辣么大,除开植物还有动物甚至还有微生物,换个立场去看,脉络清晰很多

马蓉都背叛王宝强了,难道王就不能在争取一下自己的权益?媳妇出轨,还笑着给钱的,难道才是爷们?

直白一点,如果你认识的人中间假如不幸遇上了同样的事情,你会骂傻X还是支持?

换成我,只是为了一个爷们的虚名,办不到。毕竟,生活还在继续。换作你,不一定比王宝强做的好。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1:18
阿牧 发表于 2016-9-7 11:09
作为男子汉的我,作为文明男子汉的我,更倾向于那是忍无可忍的爆发。
    ---------这无需说服,靠的是 ...

你都不知道了,那理解从何而来?
要说理解,我应该更理解不是?
你挨骂就回骂,心里没有弯弯绕。
而我,挨骂不回骂,却让骂人的见我就呕吐。我这心机可比宝宝深多了不是?

所以,你只是理解你自己,而我理解“人性”。呵呵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7 11:18
阿牧 发表于 2016-9-7 10:58
身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
善良正直的人们
与真理肩并肩。



对,我偶说的,都是对滴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1:27
五十学易 发表于 2016-9-7 11:12
首先,我为啥要为马蓉张目?事件真相我并不知,何以论是非,言对错?

而我说的:宝宝很可怕。与马蓉的 ...

1.抓奸行动应该有。我有内线不是?
2.马的内衣估计价值也不菲,因为我是穷人不是?
梁思成能为了林徽因的幸福,让金接手。而金为了林的幸福甘愿退出。我为啥就不能比宝宝做的更好?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1:33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7 11:17
大木瓜,你咋老是按照植物世界的观念去强求他人呢?

世界辣么大,除开植物还有动物甚至还有微生物 ...

我只是说过:宝宝不简单,宝宝很可怕。没强求什么吧?
你说你那小水花,拍岸整点浪就好了。拍我干啥?我这胸怀可是,外面的世界滔天巨浪,我自波澜不惊的哦。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1:35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7 11:18
对,我偶说的,都是对滴

他举白旗更是对的。
你也跟着举白旗吧。呵呵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7 11:35
阿牧 发表于 2016-9-7 11:31
说不过他,我不说了
坐等你家花若叶来
---捏柿子试试手。



花大妈不是我家的

你是我家的,加油哦

脑袋决定屁股的人永远说不过屁股决定脑袋的一根筋

这是我一路以来走过的风景接触过的人后,的总结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7 11:37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7 11:35
他举白旗更是对的。
你也跟着举白旗吧。呵呵



白手绢可以不?

晚上有空给大木瓜你挥一个哈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1:45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7 11:35
花大妈不是我家的

你是我家的,加油哦

你这是,老虎不发威,玉玲珑要揭瓦的节奏?哼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1:47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7 11:37
白手绢可以不?

晚上有空给大木瓜你挥一个哈

还得深情的哼着:
祖国啊,母亲!
木瓜啊,我叔!
……
作者: 剔透玲珑    时间: 2016-9-7 12:01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7 09:44
首饰应该属于“赠与”的范畴吧?
如果,男人向女子求婚时说:妹子,我这婚戒可是共同财产,不是白送你的 ...

当背叛时,也背叛了别人的"赠与",所以应该退还或背叛者按原值买下。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2:13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6-9-7 12:01
当背叛时,也背叛了别人的"赠与",所以应该退还或背叛者按原值买下。

送出的是爱还是枷锁?
收回的是商品还是恨?

遵从自己的快乐,那不算“背叛”。尽管那快乐的手段也许很卑鄙,无耻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2:19
就好像捐赠,
可以希望,穷孩子有出息,能将爱延续。但能因为穷孩子没出息或不延续。就收回那些捐赠吗?

真爱,那是无私的付出,不求回报和结果。否则,只是交易。
作者: 剔透玲珑    时间: 2016-9-7 13:21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7 12:13
送出的是爱还是枷锁?
收回的是商品还是恨?

重开贴议吧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4:04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6-9-7 13:21
重开贴议吧

开贴也得去我的地盘不是?
被人删着玩可不好玩。
墓歌可说了:等偶蹦哒着最欢的时候嚓嚓偶呢。你想害死我?切!
作者: 烟雨竹城    时间: 2016-9-7 14:08
顶。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9-7 14:34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7 11:47
还得深情的哼着:
祖国啊,母亲!
木瓜啊,我叔!



大木瓜,本巫上班去了,晚上回家再敲木瓜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5:06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9-7 14:34
大木瓜,本巫上班去了,晚上回家再敲木瓜

敲的时候,记得哼哼:

我爱你,中国
我怕你,瓜叔
……
作者: 剔透玲珑    时间: 2016-9-7 16:41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7 14:04
开贴也得去我的地盘不是?
被人删着玩可不好玩。
墓歌可说了:等偶蹦哒着最欢的时候嚓嚓偶呢。你想害死我 ...

开在"三人行"两人议呗,你"三人行"发此贴,行啵,女士优秀。有请墓阁<三人行>小坐闲聊.....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8:56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6-9-7 16:41
开在"三人行"两人议呗,你"三人行"发此贴,行啵,女士优秀。有请墓阁<三人行>小坐闲聊.....

切,我有我的地盘。为何要去你荷姐的地盘?他可是所谓的好人,充数的教授呢。揭了他的皮,谁救我啊?呵呵
作者: 剔透玲珑    时间: 2016-9-7 19:18
本帖最后由 剔透玲珑 于 2016-9-7 19:31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7 18:56
切,我有我的地盘。为何要去你荷姐的地盘?他可是所谓的好人,充数的教授呢。揭了他的皮,谁救我啊?呵呵


哈哈,吓坏了吧。"三人行"安静,我们不争不吵,喝茶嗑闲静聊.....
作者: 剔透玲珑    时间: 2016-9-7 19:24
本帖最后由 剔透玲珑 于 2016-9-7 19:29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7 18:56
切,我有我的地盘。为何要去你荷姐的地盘?他可是所谓的好人,充数的教授呢。揭了他的皮,谁救我啊?呵呵


我们续聊关于夫妻或恋人某方背叛另一方,原口头"赠与"的贵重有价物品,是否该退还或原价收购"的话题,你咋这能短路,断弦,扯上荷教授呢?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9:45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6-9-7 19:18
哈哈,吓坏了吧。"三人行"安静,我们不争不吵,喝茶嗑闲静聊.....

那是我没去。
我要去了,都得吓坏了。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9:48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6-9-7 19:24
我们续聊关于夫妻或恋人某方背叛另一方,原口头"赠与"的贵重有价物品,是否该退还或原价收购"的话题 ...

废话,你荷姐是首版啊。

他可是野蛮一系的小罗罗。我惹不起啊。不知道我天生胆小?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19:50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6-9-7 19:24
我们续聊关于夫妻或恋人某方背叛另一方,原口头"赠与"的贵重有价物品,是否该退还或原价收购"的话题 ...

要去去杂谈,你开帖我去削。
作者: 赵古德    时间: 2016-9-7 23:04
辩到后来无尽意泼口大骂,竟有这事?不会吧
作者: 赵古德    时间: 2016-9-7 23:05
花若叶 发表于 2016-9-6 18:40
逻辑性有待提升。两军对垒并无中间地带,非黑即白是胜负师的哲学,你跟无宝宝又不是风花雪月跳交谊舞,
自 ...

嗯嗯,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23:18
赵古德 发表于 2016-9-7 23:04
辩到后来无尽意泼口大骂,竟有这事?不会吧

我的实力那是靠吹的吗?切!
呵呵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6-9-7 23:20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7 23:18
我的实力那是靠吹的吗?切!
呵呵

无尽意在哪儿骂你了。让我看看。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23:31
花若叶 发表于 2016-9-7 23:20
无尽意在哪儿骂你了。让我看看。

我的爱情故事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7 23:31
花若叶 发表于 2016-9-7 23:20
无尽意在哪儿骂你了。让我看看。

我的爱情故事
作者: 剔透玲珑    时间: 2016-9-8 00:57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7 19:48
废话,你荷姐是首版啊。

他可是野蛮一系的小罗罗。我惹不起啊。不知道我天生胆小?

哈哈,多虑。额到哪都是很守规矩的,尊重首版的意见,额早跟荷首版请示过,他随我意。大磨叽还有啥顾虑?

作者: 剔透玲珑    时间: 2016-9-8 01:03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7 19:50
要去去杂谈,你开帖我去削。

先是考虑杂谈开贴,但没法快速与北原首版联系上,咋请示。就速与三人行的荷首版微信请申,并获批准了噻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8 01:47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6-9-8 00:57
哈哈,多虑。额到哪都是很守规矩的,尊重首版的意见,额早跟荷首版请示过,他随我意。大磨叽还有啥顾虑? ...

呵呵,你到哪都遵守规矩?
我咋那么不信呢?

我纳闷了,你是三人行的版主吗?
咸吃萝卜淡操心。不知道我最喜欢拍首版?呵呵
作者: 剔透玲珑    时间: 2016-9-8 14:50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8 01:47
呵呵,你到哪都遵守规矩?
我咋那么不信呢?


现在不管是去"三人行"还是"杂谈"俺俩都不是版主,想去扯这个话题发贴肯定得申请,获批同意方可"闲扯"。版主们又没惹你,你干嘛要拍他们呢?说吧,甭磨叽,到"三人行",还是"杂谈"?"三人行"申请已批同意;如到"杂谈"你得跟北原申请,批准同意后,偶们直切主题。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9-8 17:15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6-9-8 14:50
现在不管是去"三人行"还是"杂谈"俺俩都不是版主,想去扯这个话题发贴肯定得申请,获批同意方可"闲扯 ...

凡我拍的都是先惹我的。
老实人我可没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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