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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雷洋的死及其他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6-5-11 10:47
标题: 雷洋的死及其他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6-5-11 10:49 编辑
雷洋的死及其他
说实话,对这件事,我并无兴趣,但是看话题的热度很高,不妨也说说自己的观点。
切入正题之前,先说个很俗套的笑话,笑话说的是一个小偷跑到一片白菜地里,想偷几颗白菜,哪里知道,附近部队实弹演习,一发六零炮弹跑了目标,奔着菜地呼啸着就来了,轰的一声之后,小偷被炮弹的气浪掀翻在地,没受啥伤,但是脸被炮弹的火药熏的宛如活鬼。
这边部队一看炮弹打歪了也怕出事儿,连忙派人到弹着点附近看看,是否伤到了人。小偷被炸的晕头转向,正犯迷糊呢,却看到一对士兵急匆匆朝他跑了过来。见此情景,小偷嚎啕大哭:
我不就偷颗白菜吗?你们至于拿炮轰我吗?
笑话讲完了,在讨论一个人的死亡的时候,说这样一个笑话好像不太应景是不是?
这个叫雷洋的人死了,不算是常规性的死亡,死的都惊动了《人民日报》这样头号的官媒,看起来,还真的是有看点。
相比于文前哪个不太严肃的笑话:偷颗白菜至于拿炮轰么?这里我突然就引申想到,就算当事人嫖娼了,至于用生命做代价吗?
这世界每天都有死有生,但是,非常规,非正常的死亡,无论如何是要给出说法的。
我这里不去讨论对错,我只是觉得,嫖娼这事儿挺“丢份儿”,但是,因为涉嫌嫖娼而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等式未免让人感到丝丝凉意。
有些媒体挺操蛋的,一个劲儿的渲染死者是什么人民大学的硕士生云云,在严肃的讨论一个生命非正常死亡的时候,弄那么多“副词”有什么意义?这年头,比雷洋头衔大得多,头衔多的去的人,干这种烂事儿的乌央乌央的,所以,不管他头上有什么副词,虚词,都不抵一个严肃的话题:
人,到底怎么没的。
据说涉事足浴店附近的监控坏了,也就是说无法还原现场。但是,警察执法的时候总该有记录仪,所以,亮出执法记录仪,一切都将大白于天下。
可是,按照警方的说法是,因为抓当事人的时候遭遇其反抗,执法记录仪也被摔坏了。所以,迄今为止,我们所看到的一切表达都是文字上的证据,至于这证据链是否能立的住,那是专业方面的事儿,相信,会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交代。
一个年轻的,刚为人父的生命,以这样的方式离去,未免让人叹息,但叹息之余,最想说的是,如果确认雷洋确实嫖娼了,他人生的谢幕方式,未免有些大不值得。不用扯那么多高尚的理由,父母家人供一个高材生的艰难自不必多说。就算不是奔着耀祖光宗的目的,起码也不希望以这样的方式白发人送黑发人。
毫无疑问,按照北京警方的发布,雷洋是嫖娼了,这是他的污点,所有怀疑论可以保持怀疑,但是,事实毕竟是事实。
但是,整个执法过程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显而易见。现如今,人死了,执法记录仪摔坏了,果然就“死无对证”了,这也难怪太多人对此事件的疑问铺天盖地。其实,我觉得警方不能简单的用行政执法记录仪被摔坏来做解释,按照现在的技术条件,修复都不是什么事儿,况且,机器可以损坏,未必伤及记录仪的存储,所以,当下,最有利的证据是,把事发的时候的记录影像公布于众,让质疑者释疑。
在最需要证据的时候,关键证据的缺失,这就是警方执法的“缺憾”。敷衍公众一句:执法记录仪摔坏了,显然是不够的。
在一个传媒迅速的时代,任何一个点的新闻,都可能被误传,放大,这不奇怪。
面对公众事件的时候,最好的解释是用事实,用证据说话,所谓是非曲直,公道民心。
先别指责那些所谓的“阴谋论者”的观点是否成立,能让“阴谋论者”接受事实的最好方式,就是用证据说话。
尤其是有太多“巧合”的时候,打消围观者质疑的最有效方式,不是你连篇累牍的空洞辩解,而是让事实给出无懈可击的答案。
这才是人们期待和需要的。
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
作者: 连一 时间: 2016-5-11 10:48
真不经念叨。。。。嘿嘿。。。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1 11:56
莫急莫燥,真相马上就浮出水面,先别急着阴谋论,先别急着黑公安…
到时候剧情反转,打脸奏难看得很。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6-5-11 14:07
麻花你现在怎么变的像个跳梁的,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这文有什么阴谋了?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4:26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14:36 编辑
嗯,这回闲散很客观,很冷静,很有独立的见解。执法记录仪摔坏了,只要内存卡没坏,就没关系,就能复原当时的场景,这点,我坚信警方做得到。但公布执法记录仪里的内容,并非和普通人在手机朋友圈里发个小视频一样简单,它是需要履行程序的,这,需要时间。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1 15:46
担心多余的,有足疗小姐出来承认收钱了,打飞机了。。。
没事多看看,不至于出口奏成笑点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1 15:48
你一个极右份子出了事能就偏到极右轨道上去。。
他为什么要逃跑,离他们家只八百米,刚生了孩子,媳妇还在做月子,还是环保局的啥小头目……他不跑,等着曝光蒙羞么
为什么喊救命,便衣警察么,说不定他以为遇上劫道了的。。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1 15:50
韩寒不是拍电影表达诉求了么
他一个公知正面建设还是不错的,不光只耍嘴皮子,人家有技术活儿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6:41
逃跑是为了逃避嫖娼后受到的处罚,以免身败名裂;大喊救命,是为了制造混乱,趁机脱逃。
不过一个执法过程与突发猝死的巧合而已。
作者: 疯老爷子 时间: 2016-5-11 17:14
你总是为你的同行开脱,其实谁都可能出错。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7:20
都是猜测,而且有些猜测根本没有道理。有谁能证明警察把他打死了?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9:02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20:29 编辑
就算当事人嫖娼了,至于用生命做代价吗?
这是在责问谁呢?死因都还不清楚嘛。
应该这样问:至于冒死去为嫖娼而拒绝配合调查吗?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20:36
我认为警察没错。
一个嫖娼嫌疑人,在受到警察盘问时,企图逃脱,警察当然要予以制止,其以暴力抗拒,警察当然要强力制服!如果知道自己错了,主动配合警察调查,接受处罚,会有屁事?故意制造混乱、暴力抗拒、企图逃离,这才是事因。
发现现在很有一些人缺乏是非分辨能力,故意颠倒黑白。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1 23:35
你好懂,好懂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2 00:09
说实话,对这件事,我并无兴趣,但是看话题的热度很高,不妨也说说自己的观点。
开篇就端着,出这事没您这个黑镜头摄录才奇了怪了,哈哈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2 00:10
此篇原则无明显倾向性,结果如何也不至于打脸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2 00:11
特事特办,不是编圆了再公布
危机公关需要效率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2 00:12
我甚至认为与嫖娼关系不大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2 00:15
若是担心名誉受损、遇到劫道的,特别遇到“仙人跳”,选择逃离也不是没可能
所以这里无需判断那些,只想知道雷咋死的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2 00:15
色妞真不懂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2 00:18
前些年采访这类事件,对是否嫖娼有个定义
直接的肯定算
手与JJ直接接触打飞机归为嫖娼
隔着裤子只能算猥亵、耍流氓啥的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2 00:19
证据未公开前别说谁对谁错
你认为有个JB用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2 06:31
我认为,就是表明我的个人判断。根据已知信息,基本可以做出判断了。待证据公开后,好检验我的判断是否正确。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2 06:33
你这是有罪推定了,没罪用得着去编?我坚定的认为此案中警察无罪。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2 11:48
色妞妞 发表于 2016-5-11 15:00
雷洋的事,看了让人悲凉、悲愤。
雷洋为什么要逃跑?雷洋为什么大喊救命?
你的这两个问,不论事实真相如何。都值得深思。
但那是一种拷问,拷问我们的道德,拷问我们的法律是否人道。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2 23:11
色妞妞 发表于 2016-5-12 18:49
还是你道行深啊。
你们公母俩能同一下认知再发言么?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2 23:14
一个说打飞机不属嫖娼,一个说那啥那啥叫嫖娼…
吾等纯洁小百姓信谁的,俺们也没你两位见多识广,博览众娼…甭骗傻子好吧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2 23:16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2 06:33
你这是有罪推定了,没罪用得着去编?我坚定的认为此案中警察无罪。
墓哥骂你,你眼瞎啊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2 23:34
懒得搭理你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3 00:16
杂不骂回去,涌泉相报啥的
害怕啊?
怂包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0:22
墓哥逮谁骂谁,酒喝多了,和你骂人性质不一样。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0:31
雷主任死了,死于因嫖娼被警察控制之后。
现在一些人叫嚷“不在意是否嫖娼,只在意如何死的”,这是一个大圈套!因为,雷主任是在被警察控制之后死的,那么,他是否应该被控制,就很关键,这涉及到警察的控制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如果雷主任没有嫖娼,那就真成了“去机场接人,却死在了警察手上”了;如果雷主任嫖娼了,那警察对其控制就是正当合法的,他抗拒、逃跑,就是不正当的,接着,警察对其徒手制服、再次控制,也是正当合法的。
追抓、制服、控制,就必然会有拉扯、摁压和扭打,只要尸检结果证明其死因不是警察对他施用了不适度的致命的暴力,警察的行为就不应受到刑事追究。
因此,雷主任是否嫖娼了,不能不在意! |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0:37
作为治安案件处理时,依据的是《治安处罚法》和公安部的规定,别说打飞机,就是在路边拉客的、谈了价钱连大腿都没有摸一下的,都可以算卖淫嫖娼;但若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时,依据的是《刑法》,要认定构成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或组织卖淫罪,则必须是行为人有金钱或财物与肉体交易的完整过程才算卖淫。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0:44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3 00:46 编辑
1991年,我讯问一个嫖客,他是医生。卖淫女供述他付钱后,抱她坐在床上,刚刚把手伸进她的内裤里抠摸,警察就冲进来了。可是他一直坚称自己没有摸女的阴部,只摸了会阴部······,一个医生难道不知道会阴部在哪儿啊?扯这有用吗?
其实,只要谈妥价,就够处理了,他越辩就越让人恼火,本来只罚款的,后来给弄了个拘留十五天。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3 00:47
你重孙在我手里死了,你咋想?
你们系统对“嫌疑人”控制后有没有保护的职责?
我不懂,请教一下而已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3 00:49
当年,在我们城市,“任务”很重的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3 00:50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2 06:33
你这是有罪推定了,没罪用得着去编?我坚定的认为此案中警察无罪。
有罪推定?昌平的警方何尝不是?
理解不了三
先说几个案例吧。
案例一,某妓受警指令,电召熟客来店,客被处罚。
案例二,某店得罪片警,趁客好事时冲入,老板和客皆处罚。
案例三,警便衣跟踪野鸳鸯,灯灭砸门而入,双双处罚。
案例四,客指定正规足疗,坐足疗室等候时,便衣冲入带走配合调查。派出所蹲地五小时,抗议,质问没人搭理,最后拍照按手印,没有询问就放人。也不解释为何限制自由。
案例一,属于“钓鱼执法”,虽好像被禁止了,但实际上很难禁止的了。
案例二,三属于先证据后定罪。
案例四,属于先认定有罪,然后找证据。找到证据了,警察功德圆满名利双收。嫌犯变成现犯,乖乖认罪伏法。查无实据?警察说声搞错了,那都是开恩送客。嫌犯还是嫌犯,自认倒霉吧。
雷洋,就好像属于案例四。警方幸运的是,嫌犯总算坐实成现犯。悲催的雷洋,却没有能分享警察的幸运。在从嫌犯被坐实成现犯之前就一命呜呼哀哉。使得警察独受幸运没人分享的寂寞。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0:51
戴上手铐,防止再次跳车,发现不适,立即送医,这些算不算保护?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3 00:54
外面大家可能不管,但对于赌博嫖娼热衷的很
我说的是当年坐250巡查采访的时候,现在习大大上位可能好转了吧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0:55
你要论当年,那也怪不得警察!那时候,经费不足,上面给的政策,罚款上交后,财政按比例返还,完不成任务的,饿死活该。阎王饿了还鬼吃鬼呢,怨谁?只要你不嫖,任务再重,也抓不到你头上去吧?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3 00:56
放你的狗屁
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0:57
实际上,记得是2005年之后,地方搞土地开发,财政不紧张了,也不下任务指标了,大家也就不热衷了。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0:59
你收敛一点,墓哥在呢,而且这会儿没喝酒,会看的很清楚的。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3 00:59
不是有个警察抓嫖,让高压电电死了了么?
真死得蹊跷
俺当时看这新闻也暗自揣摩,抓嫖多能来钱呀,不要命地抓呐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1:01
你一脑袋浆糊,和你说话累。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3 01:02
本帖最后由 野妞 于 2016-5-13 01:04 编辑
信不信当面让你喝一壶哑药给他看看?
让正义天使再奋不顾身冲出来为你这柳窦娥击鼓喊冤,杂样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3 01:02
现在天津公。安老大是你们那里的赵。飞哥,52岁还副市长呢,期待做好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3 01:04
宋平。顺、李宝。金,武长。顺
百度一下,这个全国治安最好的城市,那些人都去哪了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1:05
他是一位平凡的人民警察,用尽了一身的正气去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和谐;他也是一位不平凡的人民警察,在危急关头,他挺身而出,首先考虑的是群众的安危。
为了救落水清洁工,温州瑞安民警叶方真的是拿生命在赌。叶方当过电工,他非常清楚水里漏电有多危险,但他还是决定下水一试。
2015年6月26日,一段群众拍摄的救人视频被上传到网络,视频中,民警叶方为救助落水群众,不顾触电危险,毅然跳河救人,在救援过程中,叶方遭电击受伤被送去医院。
许多看到视频的网友都为叶方点赞:“这种危险的情况下还能下水救人,真勇敢!一般人真做不到,人民警察好样的!”2015年9月,叶方荣登“中国好人榜”。
据中国文明网
有些人,真的是心理有问题。抓嫖怎么了?不一样是履行职责?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1:06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3 01:07 编辑
我不看好他,他在武汉警界搞竞争上岗,竞争成绩不公开,结果安插了一批官员子弟当基层领导。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3 01:07
管去哪了
夜已深,满床被褥刚洗晒了个了大太阳,松软喷香的,俺老人家歇息去也。
你们几头二哥继续聊,深入聊哈。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1:09
治安好,那是广大基层民警的辛劳,与狗官有屁的关系。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3 01:09
其他都好,一切都好
但为完成罚款任务抓嫖抓赌抓违章行驶,你认为合适吗?
分局给你的指标是多少?
或曰你给分局的指标是多少?
开玩笑嘛?
用多说吗?
当然现在我不知道,我说的是十年前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3 01:11
看看,妹把你安上吧?
憋屈吧
谁让你爹不是李刚哩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3 01:12
或许还涉及廉吏、能吏问题
不过一般很少和老百姓发生直接关系
狗咬柳儿一嘴毛而已
和你开个玩笑去睡觉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3 01:13
十年前,柳警官应该很享受该项福利成果哟
既得利益者怎么会说抓黄赌违章不好哩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3 01:14
别说他爹,让柳二晒下警。衔就好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3 01:16
你俩瞎扒暗恋前世冤家我不管,睡觉去了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1:18
这个都不能怨警察。你有本事就入人大或常委,把罚款的法律、政策给改改,保证警察和你一样也高兴。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1:20
我的衔级不比李刚低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6-5-13 01:22
我坚信,处而已
你敢说厅?哪怕副厅?
K
真睡了,你和麻花聊骚去吧(被封杀与我无关)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1:22
财政返款仅够弥补办案经费,与个人收益无关。其实你们真不知道警察的艰辛。今天,看到银行短信通知,警衔补贴增加了,心里一暖。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01:24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3 01:27 编辑
我已到头了,也五十多了。厅?哈哈,不吹不拍的,那是寡妇死了儿,没指望了。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6-5-13 08:29
野妞 发表于 2016-5-11 15:50
韩寒不是拍电影表达诉求了么
他一个公知正面建设还是不错的,不光只耍嘴皮子,人家有技术活儿
这两位居然信韩二!!!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6-5-13 08:30
野妞 发表于 2016-5-11 15:50
韩寒不是拍电影表达诉求了么
他一个公知正面建设还是不错的,不光只耍嘴皮子,人家有技术活儿
这两位居然信韩二!!!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6-5-13 08:52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3 01:06
我不看好他,他在武汉警界搞竞争上岗,竞争成绩不公开,结果安插了一批官员子弟当基层领导。
如果属实,这家伙有周,永,康的潜质哦。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3 10:07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3 00:59
你收敛一点,墓哥在呢,而且这会儿没喝酒,会看的很清楚的。
傻二啊,在六星,麻花如果是“警察”,你不过是个百姓,你怎么能不尊重“警察”还敢嚣张的叫唤让“警察”收敛呢?
你老被“心脏病猝死”怨不得“警察”啊。以后多配合点“警察”不行吗?没看令箭当孙子活得多滋润?呵呵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3 11:47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5-13 10:07
傻二啊,在六星,麻花如果是“警察”,你不过是个百姓,你怎么能不尊重“警察”还敢嚣张的叫唤让“警察” ...
你也当孙子嘛,曾孙也行,俺不介意老
也滋润润的,比柳二坐班房舒坦反正
作者: 疯老爷子 时间: 2016-5-13 12:15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20:36
我认为警察没错。
一个嫖娼嫌疑人,在受到警察盘问时,企图逃脱,警察当然要予以制止,其 ...
我发现个问题,警察侦查能力强,反侦查的能力也强,打假的能力强,造假的能力也强。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3 12:46
野妞 发表于 2016-5-13 11:47
你也当孙子嘛,曾孙也行,俺不介意老
也滋润润的,比柳二坐班房舒坦反正
呵呵,虽然偶写不出兵法,但可以当个“孙子”。不是装的哦。
而你,在别人处,可以当奶奶、姑奶奶甚至太奶奶。在偶眼里,(……此处省略五十四个字)。就别再操心偶滋润与否了。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3 14:27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5-13 12:46
呵呵,虽然偶写不出兵法,但可以当个“孙子”。不是装的哦。
而你,在别人处,可以当奶奶、姑奶奶甚至太 ...
在你眼里是曾祖奶奶,俺就狠光荣么?
你算个球啊
你眼里你眼里的
怎么老有人喜欢用自已那点鼠目那点玻璃心去衡量老子的牛逼和闪亮咧
仿佛他看得起看不起对老子狠重要,能让老子亏损一毛钱似的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3 14:50
野妞 发表于 2016-5-13 14:27
在你眼里是曾祖奶奶,俺就狠光荣么?
你算个球啊
你眼里你眼里的
呵呵,一件破马褂而已,没啥荣耀的。
马褂虽破,偶百撕不解。
你孙子的烂小说偶不希的拍,也没搭讪你的兴趣。咋敲下某位到处充二叔的小生脑壳,你那么敏感和义愤了?至于那么口不择言了都?
别再纠缠偶了。不见提醒,偶不会再进来的。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16:58
只能说你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3 17:43
放你的驴屁
作者: 疯老爷子 时间: 2016-5-13 18:00
我辨出来有什么用?小老百姓说话连你都不听。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18:08
你有什么根据说警察在这件事上造假了?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6-5-15 20:36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3 18:08
你有什么根据说警察在这件事上造假了?
你有什么根据警察没造假?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5 22:36
在办案方面,应该只有客观条件限制所做出的错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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