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豆豆 发表于 2016-4-22 20:53
经法院裁定,小郭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向男子支付15万余元赔偿。 ...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4-22 20:58
以前打小偷都是往死里揍,所以吆喝一声,大家伙儿一哄而上,痛快淋漓。据说,现在也会追究法律责任了,呵,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2 21:18
法院的判决是对的。色狼仅是性骚扰,且已经停止了侵害行为,却被打成重伤,郭某因此判的也只是缓 ...
西风 发表于 2016-4-22 21:42
这判决真他妈操蛋。呵呵,或许,只有当法官本人遭遇变态狂性骚扰时,才会对这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更深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2 21:27
“之所以没将小郭的行为判定为防卫过当,是因为事发时男子对女子的侵害已经结束,”
要知道,小郭是在女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2 21:29
不是社会要命,而是胡乱执法的傻二们要命。呵呵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3 10:12
行为正当,结果过度,应该负责。
如果郭某是警察,估计大磨叽又要喊严惩恶警了。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4-23 10:22
结果过度,也不能定性为故意杀人罪。这都什么不要脸的判决?
西风 发表于 2016-4-23 10:28
呵呵,现在葫芦僧们要的是钱,哪有要脸的了。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2 21:27
“之所以没将小郭的行为判定为防卫过当,是因为事发时男子对女子的侵害已经结束,”
要知道,小郭是在女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3 10:08
请你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法律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3 10:12
行为正当,结果过度,应该负责。
如果郭某是警察,估计大磨叽又要喊严惩恶警了。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4-23 10:22
结果过度,也不能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这都什么不要脸的判决?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4-23 10:20
怎么叫“停止侵害”?明明是侵害过程中,男生参与进去的,是因为男生出面,才不能得逞的好吧,受害者也是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3 14:08
不知以后会不会暴恐分子身绑炸药包还没拉导火索的时候,特警击毙他。只因为没有事实的伤害,威胁停止。特 ...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4-23 10:20
怎么叫“停止侵害”?明明是侵害过程中,男生参与进去的,是因为男生出面,才不能得逞的好吧,受害者也是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3 13:56
很好,你这回着调些了。
防卫过当是正确的。可那检察官说的可是不属于防卫过当,属于故意伤害。法官也是 ...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4-23 14:10
比喻不对。应该是把炸药包丢进人群里炸响了,规规矩矩站在那里。你们谁都不许再抓人打人,因为人家已经“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3 16:28
防卫过当不是罪名,其结果才是罪名,不懂就一边歇着。
正当防卫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伤害的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3 16:21
发现你们确实是不懂法,也就懒得和你们辩论了。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4-23 14:10
比喻不对。应该是把炸药包丢进人群里炸响了,规规矩矩站在那里。你们谁都不许再抓人打人,因为人家已经“ ...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4-23 18:11
那就不辩论。说真的,我特别讨厌这类冷漠的法律条文,还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才能让恶行受到应有的惩罚,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2 21:47
还真有你傻二啊?呵呵
“已经停止了侵害行为”,可是那侵害的行为受到了惩处吗?那侵害的行为造成那女 ...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4-23 10:20
怎么叫“停止侵害”?明明是侵害过程中,男生参与进去的,是因为男生出面,才不能得逞的好吧,受害者也是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3 17:57
伤害罪和故意伤害罪是有区别的。傻二你不懂就一边歇着去吧。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3 17:57
伤害罪和故意伤害罪是有区别的。傻二你不懂就一边歇着去吧。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3 21:20
“停止侵害”,指的是一种客观状况,即无论行为人的主观状况如何,但其不法侵害行为已经不是正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3 20:45
制止侵害与追究、惩处是两码事吧?制止侵害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而追究、惩处犯罪的主体只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4 00:04
你懂什么叫“停止”吗?那和“被制止”,“中止”有何区别?不懂就别出来丢人现眼了,回去好好恶补恶补常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3 23:53
间接故意,是犯罪故意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4 00:06
胡来的司法机关,不要也罢。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4 00:17
你听不懂人话?我已经说了,停止是相对于“正在进行”而言的一种客观状态,无论不法侵害行为人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4 00:31
你不懂中文?
只有主观的才能叫“停止”,客观的只能叫“被停止”,或叫“中止”。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4 00:26
看来,你根本就不懂法。以后少来谈法律,要谈就和金胖去谈,你俩能谈拢。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4 00:18
拜托你看清楚帖子好吗?小郭没有拳脚相加,只是踢了一脚。
而那一脚,没有人会知道后果会如何。踢了我根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4 00:34
雨停了,就是停止下雨了吧?这是谁的主观?可笑得很。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4 00:40
你撩个骚,老子出面制止了,那被撩的也趁机溜走了,你撩不成了吧?撩骚的事儿就算停止了吧?这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4 00:40
你撩个骚,老子出面制止了,那被撩的也趁机溜走了,你撩不成了吧?撩骚的事儿就算停止了吧?这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4 01:04
傻二,“2.所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其起止时间应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始,至不法侵害停止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4 00:43
没浇到雨,有伞是客观的雨停。没伞是主观的雨停。这些深奥了些你不会懂的。
雨停了,衣服没干就算没被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4 01:53
你自己慢慢琢磨去吧。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4 01:54
你患淋病了?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4 08:47
就知道你琢磨不透。
告诉你把,那是停止侵害和侵害停止的区别。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4 08:53
你和老子不是一个重量级,老子在这儿打你,算是欺负人,所以,不搭理你。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24 09:13
就在2013年夏天,一女乘客在公交车上睡着,醒来后发现身上遭坐在身边的色狼涂满精液,而色狼的裤子拉链还是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24 10:12
你不要混淆了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抓坏人的概念。像这种“刷浆糊”的,在你说的这个情况下,确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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