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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漂的日子 [打印本页]

作者: 草长莺飞    时间: 2016-3-22 11:53
标题: 北漂的日子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6-3-22 15:26 编辑


       几年前,我决意要去北京旅游一段。  
       从八王坟长途车站下车之后,我先去找旅馆住。交房钱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钱包被盗了。至今我没闹明白,我的钱包在拉杆箱里,我的拉杆箱设了密码,小偷怎么就轻而易举得手了呢?看着完好无损的拉杆箱,我倒是佩服起小偷来,显然,这小偷是个破译密码的高手。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有门道。
       要说我这人,还真是不笨。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并没有放到钱包里,而是塞进了衣服口袋里。我还把我的人民 币兵分两路了,钱包里有一部分,我的内裤口袋里也掖着一部分。钱包丢失之后,我虽然懊恼,转瞬就佩服起自己的聪明才智来,内心很自恋地为自己的两手准备叫好。
       我算计了下,剩余的钱,不足以让我大逛特逛北京城。于是,我想到了打工。恰好,旅馆门口有个私家超市贴了海报招聘收银员,管吃住。我稍微打扮了下,就装作进去购物,一边挑拣,一边和营业员搭话。侧面打听了下,他们说店里发工资很及时,老板一家子是南方人,待员工也不错。
       买单的时候,我就鼓起勇气问了下招聘的事。收银的恰好是老板娘,老板娘扫了我一眼,大概是没相中我,又看我是顾客,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就说让我等一会,他老公来了,问问她老公的意思。
       我在那儿等的时候,看见收银台外面有个卖香烟的柜台,附带着卖学习用品。我出门的时候忘了带钢笔,正好想买一支。摊主是个漂亮富态的女人,看见我很热情地给我介绍,和我攀谈。我也没讲价,买了一支摊主要价30元的普通钢笔,又花了8块钱买了一瓶蓝黑墨水。我买完后,对摊主说要站在她柜台旁边站一会,说等这个超市老板回来问一问招聘的事,请她别介意。
       摊主笑了笑,对说我她大姑姐就是老板娘,还说招聘的事她大姑姐说了就算。
       我说,就是你大姑姐让我在这里等啊,难道是诓我的?
       摊主又问我是哪里人,我说济南的。大概是山东人招人待见的缘故吧,这个素昧平生的摊主竟然主动跑到她大姑姐面前充当起了说客。

       摊主叫梅梅,经过她出面,我留在了超市。因为介绍之情分,我们成了好朋友。成了好朋友,事事都顺利。 当我发现收银员和营业员工资一样多,而营业员工作比较轻松的时候,我就让梅梅帮忙,梅梅和她大姑姐说了声,我就去做营业员了。营业员也是四天带薪休班,我利用这四天就可以逛北京城了。真好!还没开始花钱,就开始挣钱了。

       我为什么要做营业员呢?因为营业员上完货之后,就可以在超市里到处转来转去,转来转去的时候,思想很自由,脑子可以天马行空,纵横驰骋。收银可不行,精力不集中,容易找错了钱,晚上对账,少了的钱,自己垫上。看,还是营业员好吧。
       我当营业员其实另有目的。我不是有个雷打不动的文学爱好嘛,我想利用工作的时间,背诵古文呢。去北京的时候,我带了一本《幽梦影》。这本《幽梦影》我很喜欢,就想把书里的全部内容记到脑子里。记到脑子里才算是据为己有哩,当然,我不会明目张胆拿着书来读,那样太不给梅梅长脸了。
       我忍痛割爱,手撕《幽梦影》。
       每次上班,我拿着一张《幽梦影》,装进口袋里,一有机会,我就拿出来读一读。
       我见缝插针,分秒必争。有时候一天背诵一张,有时候一天背诵两张。​
       那些个上班玩手机的年轻营业员,老板逮到了就会劈头盖脸训斥一番。而我,因为不玩手机,老板经常口头表扬我。无论如何,老板也想不到,我是一个手段极其高明的、公为私用的、对工作三心二意的“二混子”。

       我在超市工作了三个月,成功手撕完一本《幽梦影》,赚了6000元工资。去天安门三次,天坛两次,八达岭一次,颐和园一次,圆明园一次,香山一次……
       其间,女儿暑假去了北京,住在我宿舍里,省下不少旅馆费。老板娘邀请女儿和我一起就餐。我感觉很有面子,超市食堂里的鸡蛋、排骨,鱼肉等,我都是抢着去买。女儿住在超市半月有余,送她回济南时,还不乐意走 ,因为老板娘的女儿已经和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第四个月的时候,女儿给我电话,说妈妈你要是再不回来,我爸爸可要去北京把你逮回来了哈!
       于是,我在梅梅面前苦诉了一番,梅梅看我的处境堪忧,就找她大姑姐给我结算了工资,我欢天喜地回了济南。
       每年三八节,我都会给梅梅发八块八毛八红包。梅梅也不拒绝,时常问我:“啥时候还来北漂啊,我去车站接你……”


作者: 草长莺飞    时间: 2016-3-22 13:55
留下个流水账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17
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6-3-22 14:18 编辑

哥来了。
没写完?继续啊。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18
几年前,我决意要去北京旅游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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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算不算“漂”,这个得问问。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23
对了,我想起来了,我看过你写的《登徒子和登夫人》,

你挺能扯滴,

哈哈。

会编故事,是个写小说的好坯子。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25
我的内裤口袋里也掖着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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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对这个口袋很好奇。

能否介绍的再详细点......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28
摊主叫梅梅,经过她出面,我留在了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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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这算小漂了一下。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30
摊主又问我是哪里人,我说济南的。大概是山东人招人待见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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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在北京的外地人之间,天然就有一种没来由的亲切感。

同是天涯沦落人吧。


作者: 草长莺飞    时间: 2016-3-22 14:34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2 14:23
对了,我想起来了,我看过你写的《登徒子和登夫人》,

你挺能扯滴,

我就写个小随笔小散文,写小说不行

作者: 草长莺飞    时间: 2016-3-22 14:37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2 14:28
摊主叫梅梅,经过她出面,我留在了超市.
---------------------------------------------------------
唔 ...

嗯嗯,这是一次小北漂

作者: 草长莺飞    时间: 2016-3-22 14:38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2 14:18
几年前,我决意要去北京旅游一段。
----------------------------------------------
旅游,算不算“漂 ...

打工三个多月

作者: 草长莺飞    时间: 2016-3-22 14:39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2 14:30
摊主又问我是哪里人,我说济南的。大概是山东人招人待见的缘故吧。
==================================== ...

我明年还去北漂

作者: 草长莺飞    时间: 2016-3-22 14:40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2 14:17
哥来了。
没写完?继续啊。

以后再写,我经常写一半就撂下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41
这本《幽梦影》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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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

景有言之极幽,而实萧索者,烟雨也;境有言之极雅,而实难堪者,贫病也;声有言之极韵,而实粗鄙者,卖花声也。

张潮,哥差不多倒背如流了。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43
我忍痛割爱,手撕《幽梦影》。
每次上班,我拿着一张《幽梦影》,装进口袋里,一有机会,我就拿出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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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琴煮鹤焚琴煮鹤。

不能手抄一份么。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46
去天安门三次,天坛两次,八达岭一次,颐和园一次,圆明园一次,香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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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差个王府井。

默默怀念一下北京。


作者: 草长莺飞    时间: 2016-3-22 14:47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2 14:43
我忍痛割爱,手撕《幽梦影》。
每次上班,我拿着一张《幽梦影》,装进口袋里,一有机会,我就拿出来读一读 ...

当时没想到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47
就三个月袄。

也算奇葩经历。


作者: 草长莺飞    时间: 2016-3-22 14:50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2 14:46
去天安门三次,天坛两次,八达岭一次,颐和园一次,圆明园一次,香山一次……

------------------------ ...

王府井书店去过,步行街,好像还有个百货大楼,附近都是些卖小玩意儿,买过一个景泰蓝镯子,一个处理的发夹。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51
草长莺飞 发表于 2016-3-22 14:38
打工三个多月

人这一辈子,总要有一次奋不顾身滴爱,一次说不走就不走滴旅行,才算完美。
说不走就不走。



你一定是属于活的特别有趣的那种人。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4:53
草长莺飞 发表于 2016-3-22 14:50
王府井书店去过,步行街,好像还有个百货大楼,附近都是些卖小玩意儿,买过一个景泰蓝镯子,一个处理的发 ...

这得写上啊。

那几个北京必去的景点的旅游经历,也得写啊。

多好啊。



作者: 草长莺飞    时间: 2016-3-22 14:54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2 14:51
人这一辈子,总要有一次奋不顾身滴爱,一次说不走就不走滴旅行,才算完美。
说不走就不走。

我傻不拉几一个大笨蛋

作者: 草长莺飞    时间: 2016-3-22 14:55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2 14:53
这得写上啊。

那几个北京必去的景点的旅游经历,也得写啊。

写,有空就写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5:00
草长莺飞 发表于 2016-3-22 14:54
我傻不拉几一个大笨蛋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5:04
这篇没啥评的,文字顺畅,让读者不觉跟着你走进你的故事里。

顺畅其实就是最好的表达。

写字切忌卖弄文采。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5:05
草长莺飞 发表于 2016-3-22 14:54
我傻不拉几一个大笨蛋

跟哥差不多。

有共鸣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6-3-22 15: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6-3-22 15: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16-3-22 15:51
秀秀 发表于 2016-3-22 15:49
我没学历你可是有学历滴

学历跟情商没啥关系。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6-3-22 16:13
这是一个放到哪儿都能生存的乐天派,搂草打兔子,既赚了钞票又到了旅游的目的,还体验了一把北漂的生活,恐怕乐不思蜀了,都。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6-3-23 15:55
这篇不错。生活纪实。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6-3-23 17:21
这字大概就是花生喜欢的那种字吧,朴实无华,恬淡素净
作者: 燕燕于飞    时间: 2016-3-23 21:14
水流云在 发表于 2016-3-23 20:52
觉得姐姐胆子挺大的,我一个人哪儿也不敢去,姐姐有点像三毛

走过南,闯过北,大明湖里戏过水,马甲发帖到处飞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6-3-24 14: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6-3-24 14: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6-3-24 14: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6-3-24 14: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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