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我想改变一下 [打印本页]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1 00:35
标题: 我想改变一下
本帖最后由 锦瑟 于 2016-1-5 22:49 编辑

有很多问题,其实在加入“三十天写作训练营”之前就曾经问过自己无数次:你还能分分钟写出800字的文吗?你还能三天看一部著作吗?你大本大本的读书笔记难道就再也没有续集了吗?……问题有很多,我一一回避。我像一只懒得只认得窝的蚕茧,睡在安稳的壁垒里面,逃避写作、逃避论坛、逃避读书,看着去年订阅的《小说选刊》一本没动落满了灰尘,我只是心疼钱而已。面对这种心甘情愿堕落的懒馋癌晚期患者,我以为自己无药可救了。

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加入了三十天写作训练营。
这句完全抄袭于保健品广告的话让我感到很沮丧。我一心扑在工作上,虽然操着卖白粉的心赚着卖白菜的钱,但我感觉无比充实快乐。咳嗽一下,其实这句话是假的,谁都希望自己的回报多于付出,不劳而获才是我最高的理想。可是臣妾真的做不到哇!如果有哪一天自己无所事事,就感觉内心无比凌乱、无比烦躁、无比空虚寂寞冷。我是如此喜欢俗世的生活,早起洗脸刷牙,上班,吃饭,下班,吃饭,想儿子,窝在床上玩手机,可是写作呢?可是阅读呢?对不起哦,没时间。
这么说,我对不起的只有我自己。这两年来我唯一增长的东西就是体重,大脑容量智商神马的抠出来上秤一称,肯定比从前少二斤。为了不让它们继续萎缩下去,我义无反顾登上这趟疾驶的列车,这么说有点悲壮,好像写俩字就能要了姐的老命,有那么严重么?对于一个只想做蜗牛的人来说,一下子让姐变成蜈蚣,那么多脚,先从哪只开始系鞋带?这不是一个问题么?
书非借不能读也,文不逼不能成行。这是一种原动力,连续三十天,每天一篇800字文章,还要阅读。没错,是每天!我不是阮籍,隐居山野还能妙手著文章;我不是陶渊明,有闲钱能在农村买地喝酒种菊赋诗;我更不是李白,可以胆大妄为嘲笑权贵随意宣泄。我只能在团队的促动下,在写不出文章就发红包的恐惧中,在医治我心灵的愿望里,奋笔疾书,阅文强记,一点一点找回最初的梦想,拾起我曾经丢掉的激情。
我总认为自己老了,老人家不需要拼搏,只需要安于现状。想想是上了胡兰成的当,他说“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是因为人家经历过了风浪,经历过了起伏,度过一个安稳的晚年无可厚非。人生要像正弦或余弦曲线一样,有高峰,也有低谷。我希望这三十天能给我全新的体验,让我对写作有一个全新的认识,让我重新开始珍惜时光,为梦想而努力。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1 00:35

【读书】《约伯记》
【读书感悟】不要嫌弃苦难,它是一种财富。36页。
【写作】941字《我决定改变一下》
【幸福感】6分,起步别太高,进步有空间/::D
作者: 并刀如水    时间: 2015-12-11 01:51
表示支持(*^^*)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5-12-11 05:53
觉得很励志
作者: 西门小样    时间: 2015-12-11 09:06
印象中从没读过著作,更没写过读后感的人掩面而过。。。
作者: 西门小样    时间: 2015-12-11 09:07
我也要改变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5-12-11 09:52
读书和写作,要真心以此为需要,读之写之,满心欢喜去做,为内心需要去做……个人觉得没有必要给自己压力的。今年由于工作耽搁,没来得及订阅《小说月报》,每个月月头几天,我去一个固定的书报亭买,骑着单车,卖书老伯温暖的眼神,书摸上去愉悦的感觉,骑着车在嘈杂的人群里练着车技,同时神魂出窍,觉得自己每一个细胞都香气扑鼻,年少无敌……说笑了。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1 10:31
啼妃 发表于 2015-12-11 09:52
读书和写作,要真心以此为需要,读之写之,满心欢喜去做,为内心需要去做……个人觉得没有必要给 ...

姐姐妙哉,妙也可言的姐姐。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1 10:33
师伯,感觉啼妃姐所言极是,可以参考。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1 11:30
并刀如水 发表于 2015-12-11 01:51
表示支持(*^^*)

谢谢支持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1 11:31
西门小样 发表于 2015-12-11 09:07
我也要改变

加入不?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1 11:31
啼妃 发表于 2015-12-11 09:52
读书和写作,要真心以此为需要,读之写之,满心欢喜去做,为内心需要去做……个人觉得没有必要给 ...

因为啼妃是勤劳的人,我是懒癌患者……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1 11:32
锦瑟 发表于 2015-12-11 10:33
师伯,感觉啼妃姐所言极是,可以参考。

懒癌得治,得用药治……
作者: 西门小样    时间: 2015-12-11 14:28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1 11:31
加入不?

加入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2 09:51
西门小样 发表于 2015-12-11 14:28
加入

下期报名我找你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2 09:52
她们的美在于,她们并不知道自己美


    我有两个在不同圈子里的好朋友,她们都有一个漂亮女儿。她们的女儿和我渊源很深:一个从小就被妈妈带着,几乎每周一次和我一起洗浴或者汗蒸;另一个虽然因为地域原因,去年才搬到我家附近,但我们的感情却早就像母女一样亲密。这两个孩子一个14岁,一个12岁。虽然她俩并不相识,但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长着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


    因为自己生的是男孩,所以我特别渴慕有一个漂亮女儿,我经常与孩子聊天,问她们在学习和生活中有趣的事,从她们的口述中,我一幕幕回忆起自己的中学时光,这是一种很美妙的体验,所有的少女时代都极其相似,柔和而甜蜜。我曾经问她们一个共同的问题:你班里谁最漂亮?你喜欢她吗?两个孩子各自说出一个名字,然后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给我形容她到底有多美,到底有多优秀,她有哪些优点,而她们是多么的喜爱她。我接着问:那你有没有嫉妒她?14岁的孩子说:不,我要是像她一样优秀就好了。12岁的孩子说:不啊,她是我的好朋友。她们言辞恳切,目光纯真,那一刻她们根本不知道,她们有多美。
   
    人与人之间相处,如果你发现的都是对方的优点,那么你必定喜悦;如果你发现的都是对方的缺点,那么你必定愤懑。喜悦与愤懑都与自己的心态有关,佛印对东坡说的“我口出佛,尔口出屎”的故事被后人演绎,变成“心有佛能见佛、心有屎而见屎”也不无道理,能看见一个人的好,不免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那么自己的内心与这种好也是有共鸣的吧。
仓央嘉措在《问佛》中写过:没有什么美可以抵过一颗纯净仁爱的心,我把它赐给每一个女子,可有人让她蒙上了灰。

    这灰就是嫉妒,虚荣,和骄傲。

    一个漂亮的女孩长大之后只注重自己的容貌,这不但扫兴,而且可怕。一切祸事都起源于这三种灰,它们能将慧眼蒙蔽,能让心灵蒙尘,让人陷于苦难之中。能从其中解脱出来的,唯有仁爱、谦逊,和朴实。

    这两个孩子并不知道,也许在别人眼里她们才是最美。她们像两株百合静静地绽放,自然而然地散发着纯净的光彩和香味,不管别人看没看见,美就在那里。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2 09:52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二天

【读书】《癸酉本红楼梦》
【读书感悟】目前为止除了感觉语言有些粗糙之外,其他都顺着曹雪芹原著所预言线索发展。4页。
【写作】830字《她们的美在于,她们并不知道自己的美》
【幸福感】8分,今天有友顺便探班,幸福指数上升2点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5-12-12 11:13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2 09:52
她们的美在于,她们并不知道自己美

读过留痕

好!!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2 19:51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2 09:52
她们的美在于,她们并不知道自己美

跟踪师伯~
作者: 西门小样    时间: 2015-12-12 20:24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2 09:51
下期报名我找你



作者: 西门小样    时间: 2015-12-12 20:26
美在于,她们并不知道自己美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2 23:22
别弄一身诗意,辜负烟火年华

张爱玲在《烬余录》中写道:“我记得香港陷落后我们怎样满街的找寻冰淇淋和嘴唇膏。我们撞进每一家吃食店去问可有冰淇淋。只有一家答应说下午或许有,于是我们第二天步行十来里路去践约,吃到一盘昂贵的冰淇淋,里面吱咯吱咯全是冰屑子。”这位大才女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馋”,即便是战火离乱的世道,仍然可以为一盘冰屑子走上十来里路,与其说是满足口腹之欲,莫不如说是对生命本身多一点欣喜与爱悦。散文巨匠梁实秋更甚,他的文集中关于北京小吃的文章真是让人垂涎欲滴,他不光写吃,还写吃相,将人物动作表情刻画得惟妙惟肖,尤其深夜拜读,久久不能入睡,口水一直吊在嘴边。对于吃,不只这二位深有体味,周作人、沈从文等名宿也曾作文以记之,烟火气息浓郁,苦中作乐之趣立显。听说在英文中没有“馋”这个单词,大多用“greedy”(贪吃)来代替,看来外国人更实际和直接,想吃就吃了,不用馋。食物是最俗气的东西,但是在作家笔下,却是最耐读的文字。
     日常生活的平淡需要有诗情画意消解,需要有风花雪月装点。上世纪八十年代,头脑被禁锢太久的中国人仿佛一夜之间从睡梦中醒来,各种思想纷纷从泥土中复苏,呈现出一种百花争鸣的态势。那时话题多沉重,理论多晦涩,不能说出点别人看不懂的文学理论就不属于文艺青年的范畴,不像现在诸多著名青年网络写手写作信手拈来,随意抽出一位无论是作品数量还是点击率都能把前辈狠狠拍在沙滩上。
    在人人都可以当作家的现在,诗词歌赋常常充斥我们的生活。哪怕是在群里聊天,忽然间就有某位诗人扔出大段大段的诗供人欣赏,然后自然而然就有人出来指点江山,每个人都诗意满怀,还有人甚至会问:即生白(子美、香山、东坡、易安、义山、飞卿等等皆有可能),何生我?
   中国文学从一个气势恢宏的年代走过来,作品背景不是大家族,就是大事件,而现代文学越来越定格于小人物、小事件,越来越注重于人性的视角,反映日常的生活。毕飞宇短篇《相爱的日子》无疑是其中佼佼者,两个小人物经过短暂的同居日子,他们没有资格说爱,没有资格谈婚论嫁,甚至连生存都是困难,就那么一天捱一天的活着,他的语言平淡到极点,通篇平铺直叙没有一句诗情画意,却把读者的心紧紧捏在手掌恣意蹂躏。艺术来源于生活是一句老话,总说老话会让人腻歪,但我真不知道那些穿越、宫廷、魔幻、瞎编历史题材的有多少生活,却还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胡编滥造的时代已经来临,恪守初心的还有几人。
    所以,我情愿从柴米油盐中去体会真实的人生。雅也好,俗也罢,只是不想辜负这烟火年华。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2 23:23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3天

【读书】《癸酉本红楼梦》
【读书感悟】还是昨天的感觉,一切得看完再说。4页。
【写作】800+《别弄一身诗意,辜负烟火年华》
【幸福感】7分,有点累,不过挺开心。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5-12-13 13:27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2 23:22
别弄一身诗意,辜负烟火年华

张爱玲在《烬余录》中写道:“我记得香港陷落后我们怎样满街的找寻冰淇淋 ...

一字字读完
棒!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5-12-13 13:30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2 23:23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3天

【读书】《癸酉本红楼梦》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13 18:11
苏力 发表于 2015-12-13 13:30

你要不要参加,交学费,看消息说双12打七折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5-12-13 21:11
野妞 发表于 2015-12-13 18:11
你要不要参加,交学费,看消息说双12打七折

我过去这一波热潮再参加

作者: 卖膏的    时间: 2015-12-13 21:28
看红楼,三十天短了……
作者: 卖膏的    时间: 2015-12-13 21:29
看张爱玲要有选择,有的东西并不好……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3 23:05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2 23:22
别弄一身诗意,辜负烟火年华

张爱玲在《烬余录》中写道:“我记得香港陷落后我们怎样满街的找寻冰淇淋 ...

上世纪八十年代,头脑被禁锢太久的中国人仿佛一夜之间从睡梦中醒来,各种思想纷纷从泥土中复苏,呈现出一种百花争鸣的态势。那时话题多沉重,理论多晦涩,不能说出点别人看不懂的文学理论就不属于文艺青年的范畴,不像现在诸多著名青年网络写手写作信手拈来,随意抽出一位无论是作品数量还是点击率都能把前辈狠狠拍在沙滩上。
————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3 23:06
跟着俺师伯涨姿势~{:4_126:}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3 23:47
野妞 发表于 2015-12-13 18:11
你要不要参加,交学费,看消息说双12打七折

不要骗他,不收学费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3 23:48
卖膏的 发表于 2015-12-13 21:28
看红楼,三十天短了……

不是30天看完,而是30天连续写作和阅读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3 23:50
读书的姿态

读书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永无休止的游戏。

青春时期读书是没有选择的,青春的头脑像修炼了吸星大法,什么都能化为己有,随着阅历的加深和学识的丰富,这些知识又被分门别类,像是随手捡了一堆零件,经过挑挑捡捡,最终组成一列疾驰的列车,载着我向目标前行。

《读书》杂志是我的启蒙教材,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书为主题的思想评论期刊为我打开了通向书的大门。在这里我知道了张爱玲、郁达夫,知道了大仲马、莫泊桑,知道了伤痕文学和怀旧文学,让我大开眼界。我坐在旧书堆里列了一份百部名著清单,凡杂志上提到的作品,日后我都要千方百计找到阅读,读完意犹未尽,再找《读书》杂志寻求深入的诠释。从十多岁开始,我的每个假期都在旧书堆中度过,文字成了我唯一的嗜好。直到喧闹的青春逐渐安静,沉淀在脑海中的文字却喷涌而出、不写不快,让散发着书香的青春越发动人心弦。

阅读是一种享受。我非常理解古人凿壁偷光、积雪囊萤的心情,何况现代人不需如此艰难,往往还要沏杯清茶、焚柱檀香为读书创造更优雅的环境。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的系列漫画《父与子》有这样一个片段,儿子趴在地上看书,父亲过来好几次叫他吃饭,等儿子终于起身去吃饭,父亲又趴在地上看起书来。德国是一个重视阅读的国度,幽默大师也深深抓住了读书人的心理,阅读的魅力可见一斑。我的读书不分场合,也无须窗明几净,很多时候是随手拿起就读,也因读书经常误事。有一次急忙做完了饭就去读书,到吃饭时却发现电饭锅里水已经熬干,米却没下,一家人看着空锅面面相觑,这件事也成了家里的一个经典笑话,每年都被提起几次,让人颜面无存。然而,读书的乐趣只有读到的人能才知晓,即使不吃不喝,也一点不耽误读书的热情。

前几天重读《读书》杂志创刊号上那篇饱受非议的文章《读书无禁区》,在那场浩劫过后,能响当当地提出这一雷人观点,是需要很多勇气的。可见,从文化的解放到文化呈现的多元,经历了怎样一个漫长的过程和多少前辈的付出,才造就了今天的姹紫嫣红琳琅满目的局面: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饱学之士,每种观点都有其立足之地,思想随处可以安放,交锋随时可能发生,彰显着个性和潮流,阅读的衍生物大概如此。

林语堂说过:“吾好读极上流书或极下流书……”因为上流书是经典,下流书也可淘金,唯中流书人云亦云投下袭上,没有什么趣味。对于大师的话我不甚了了,但这也许就是大师读书的姿态,又掺杂着兼收并取的乐趣吧。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3 23:50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4天

【读书】《读书无禁区》
【读书感悟】历史是公正的,忽略文化的后果是整个民族的愚昧。
【写作】字数983,《读书的姿态》
【幸福感】8分,今天有收获,也有忐忑。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5-12-14 09:57
“吾好读极上流书或极下流书……”因为上流书是经典,下流书也可淘金,唯中流书人云亦云投下袭上,没有什么趣味。对于大师的话我不甚了了,但这也许就是大师读书的姿态,又掺杂着兼收并取的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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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4 12:21
苏力 发表于 2015-12-13 21:11
我过去这一波热潮再参加

野妞说的是诺贝尔文学奖前培训吧,我这个纯属自发,不收学费,不交作业给管理员发十块钱红包而已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4 22:20
俺好多年没正经读读书了,想想真悲哀~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5-12-15 15:07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4 12:21
野妞说的是诺贝尔文学奖前培训吧,我这个纯属自发,不收学费,不交作业给管理员发十块钱红包而 ...

说说详细规则呗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敛财的方法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5 16:43
师伯今天迟到了,相信你一定会坚持的。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5 16:45
苏力 发表于 2015-12-15 15:07
说说详细规则呗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敛财的方法

多建几个群,自己当管理,然后谁进群嘛.......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5-12-15 22:29
莫冉把这个三十天写作训练营的规则给我看看,我参考参考,在我们本地群里发个活动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5-12-16 15:55
苏力 发表于 2015-12-14 09:57
“吾好读极上流书或极下流书……”因为上流书是经典,下流书也可淘金,唯中流书人云亦云投下袭上,没有什么 ...

我喜欢林语堂,文人不说酸话和假话,就OK!还有叔本华。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5-12-16 20:56
呼叫楼主来更新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8:45
苏力 发表于 2015-12-15 22:29
莫冉把这个三十天写作训练营的规则给我看看,我参考参考,在我们本地群里发个活动

好滴,我找一下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8:45
苏力 发表于 2015-12-16 20:56
呼叫楼主来更新

这两天头疼得不行,写完作业就睡觉,今天好点,赶紧来了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8:46
苏力 发表于 2015-12-15 22:29
莫冉把这个三十天写作训练营的规则给我看看,我参考参考,在我们本地群里发个活动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第二期

适合人群:
1、痛恨自己懒惰、意志不坚定的人
2、喜欢找借口的拖延症患者
3、没有写作方向的人
4、渴望改变,要求进步的人

目的:
帮助大家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

体验时间:
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9日,为期一个月,不得间断。

体验要求:
1、进群需交纳30元红包作为活动押金,以便更好的监督自己,坚持到30天红包可退还。
2、参加体验#30天连续写作训练#,坚持每天写作,养成写作习惯,每天最少800字。以签到格式更新到微信朋友圈。
3、记录参加#30天连续写作训练#的心得、体会,体验结束后,要求写一篇体验总结,不少于1500字。

每日签到格式:
1/30#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

【读书】今天读什么书,看了多少页?
【读书感悟】一句话感悟
【写作】今天写了多少字?(具体写作内容可发群里,或者截图)
【幸福感】对今天的自己满意吗?给自己打多少分(满分10分)

惩罚措施:
每天晚上最迟12点前签到,@值日组长,截图当天的写作内容,完不成任务需要在群里发10元红包一个。未更新到朋友圈给组长发红包1元以上。

在30天体验期间,超过5次完不成任务,或者3次违规,本期体验失败,自动退群,红包不退。


PS:
由于信息太多,不能一一解答您的问题。请认真阅读细则,如果同意以上规则,即发30元红包押金进群,名额有限,请速速考虑。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8:50
女人的修养

什么是女人味?从古到今,文人墨客们给女人味儿赋予了很多种不同的神韵与不同的姿态,但不管是静若清池还是动若涟漪,总有一点是不可或缺的,那就是女人的修养。
读书养心。读经典的书、读深刻的书、读有趣的书,知识的融入会让美丽更加焕发光彩。
尤纳瑟尔说过:“时空在飞速旋转,速朽的只是宏大的典仪、夸饰的宣言和昙花一现的威权,我们每个人的青春容颜也在流水的雕刻中变得残缺直至湮灭。相形之下,类似于普鲁斯特小甜饼焕发的记忆却是恒久常新,在我们心中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这就是读书带给人们精神上的共鸣。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内涵的女人,即便她没有如花似玉倾国倾城的美貌,但她内在散发出的高贵、独特的气质与落落大方、温柔得体的举止却让人另眼相看。美貌源自天生,修养和风度却源自后天的积累和沉淀。读书,会让你用正确的态度思考生活、体会生活、领悟生活,继而提升对生活的品位。
无事此静坐,有福方读书。要想得到智慧的钥匙,让你的眼睛闪着动人的、睿智的光芒,从读书开始。
  化妆养眼。不要以为化妆只是某些肤浅女人的行为。化妆不在步骤的繁简与化妆品种类的多少,台湾大才女亦舒曾经说过,她的全部化妆品只有一盒凡士林而已,但这一盒凡士林却也足以点缀一颗灵动而又睿智心。化妆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会给人带来期待,修饰中的每一种变化,都会给人带来惊喜,而妆后的容颜,像本就优美的风景又被点缀上了绚烂的晚霞,自是美丽动人。
“女为悦已者容”是句亘古不变的真理。现在化妆的含义已不仅仅只是取悦于“悦已者”,整洁姣好的容颜也是对他人的尊重和对自己生活的负责。
晨起梳妆毕,对镜贴花黄,一份优雅的心情,从早上化妆开始。
音乐养神。夏天有雨的日子,冬天有雪的日子,忧伤的日子,快乐的日子,都少不了音乐的点缀与衬托,那么多美好的情节,也少不了跳动的音符来迎合。
尼采说:没有音乐,生命是没有价值的。
音乐会让你的心柔软,会让岁月显得湿润,当在音乐中回顾往事的时候,灵魂也在升腾,那些音符无论和谐也好、撕扭也罢,与心灵碰撞产生的火花才是可遇不可求的境界。
读书、化妆、音乐交织成美好的生活的片段,等待着你去采撷、去发现,去修养成最美丽的女人。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8:50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5天

【读书】《坏小孩》
【读书感悟】命运把人推向十字路口,选择不同的路会有不同的结局,或者阳光普照,或者阴云密布。
【写作】《女人的修养》
【幸福感】7分,平常日子。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8:52
我要离家出走

史上最牛的一次离家出走发生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古印度,一个叫乔达摩·悉达多的王子放着锦衣玉食娇妻美眷于不顾,四次离家出走,透悟生老病死,最终成为释迦牟尼。82岁的托尔斯泰也曾经离家出走,他这一走,身体和灵魂都得到了彻底的解脱。在生活中我也听过很多次离家出走,都没有这二位如此这般轰轰烈烈,小人物的离家出走就是说说而已。

儿子四岁的时候我和他爸一起逗他:“我们想再给你要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你看行不行?”这小子当时正在认真地对付一盘锅包肉,慢条斯理地说:“你们要吧。”我俩大喜,正在为有这么乖巧的儿子而高兴的时候,这小子又接着说了一句话:“然后我就离家出走。”这事我们一直当笑话讲,其实这孩子当时内心有多恐惧啊,唯一的依靠就是姥姥了。
我记得小弟小时候也曾经如此这般离家出走过。大概就五六岁的时候吧,有一次他淘气挨了我爸一顿胖揍,愤然夺门而去。我爸让我妹出去找他回来。当时我家楼旁边有一个三四级台阶那么高的石台,小弟在台上,妹妹在台下,他俩就这么平行的边聊边走。
妹妹问他:“你到底跟我回去不?”
小弟说:“不。”
妹又问:“那你想去哪儿?”
“我要离家出走。”
“走哪去?”
小弟一指前面不远一棵树说:“就走那去。”

青春期逆反心理极强的时候我也曾经想过离家出走,但也就是想想而已,从来没敢动真格的,不像现在的孩子,口袋里只要有十块钱就敢离家出走到网吧混一夜,第二天再回到满眼红血丝的父母身边。我有一位旧同事曾经讲过,她八岁时因为一件事挨了父亲的打,就把全身上下的衣服全脱了一地,自己夺门而出想离家出走,大有哪吒割肉还母削骨还父的劲头,我吃惊于她小小年纪竟然如此决绝果断,怎么就敢呢?后来事实证明,异人从小就有异象,她现在管理一个几百人的工厂,身家千万。

后来有一天晚上和常先生吵嘴,一生气摔门而去,为了避开街上的人群躲在公园的大树下痛哭流涕,哭够了掏出手机心想:怎么还不来电话叫我回家?正想着,电话铃声大作,里面传来常先生愤怒的声音:“赶紧回家,都几点了还在外面蹲着?”我麻溜儿站起来屁颠屁颠回家去了。

“我要离家出走”是句气话,要是真走,谁也不说出来,都付诸行动了。前一阵子我要去外地学习,回家收拾东西的时候常先生问我:“你要干嘛?”我开玩笑说:“离家出走。”他急忙问:“去哪儿?我跟你一起去,这家我也呆够够儿的了。”说完我俩哈哈大笑。

离家出走其实就是一种惺惺作态的宣泄,有家才能离家,而家不是指一个居所,而是爱你的人的统称,人在哪儿,家就在哪儿。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8:53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6天

【读书】《总有悲悯之人》
【读书感悟】这世上总有两个相似的灵魂,在尘世中越走越远。
【写作】1016字《我要离家出走》
【幸福感】6分。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8:54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我一直认为,茶须细品,酒须豪饮。喝茶的生活是精致的,看着那一片片暗绿的叶子在杯中舒展,一缕清香飘过,心思澄明,此时若有二三好友一同促膝而谈,当真雅致到了极点。而酒,就要热烈得多、俗气得多,推杯换盏之间,不知不觉渐入酩酊,“酒至微醺”是一个很难把握的状态,多则过、少犹不及,都不是佳境。“微醺”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达到,既要有从容、适当的时间和可以宣泄情绪的环境,还有能陪你一同喝酒的人,这感觉也是可遇而不可求啊。

最喜欢憨态可掬的醉酒女子,每次读红楼看到“憨湘云醉眠芍药裀”的段落,我就想把那还有婴儿肥的湘云从书里拉出来也掐上一把。女子喝酒也有豪放不羁者,顾太清雪中访友酒醉而归,赋词喝火令曰:“久别情尤热,交深语更繁。故人留我饮芳樽。已到雅栖时候,窗影渐黄昏。拂面东风冷,漫天春雪翻。醉归不怕闭城门。一路琼瑶,一路没车痕。一路远山近树,妆点玉乾坤。”太清是福晋,又喜好交朋会友,自然宴饮居多。而李易安则喜欢独饮,她心情愉悦的时候说“常记溪亭日暮,沈醉不知归路”,她悲伤的时候说“三杯两盏淡酒,怎敌它、晚来风急”,愁怀满襟,唯有以酒消解。这流传千古的佳句,想必也是微醺时所作吧?


我不善饮,也许是遗传的缘故。听父亲讲,爷爷喜欢酒,但每次不超过一小盅,每天早饭时“吱儿喽”喝上一口,就甩着长鞭上山放马去了。早上山里寒气重,一盅酒即能暖身又能通筋络,让老人家有一种踏实的满足感。父亲也是如此,饮酒从来不超过一杯,也不善交际,当年伯父为了提携他,特地宴请领导要他坐陪,多年以后父亲对我说,那时性格倔强,绝不肯多喝,又不会敬酒,以至于白白错失良机。我问父亲是否后悔,他说不悔,平常生活最幸福。

现在父亲年过古稀,却来了喝酒的兴致。每次我们回家,他都急忙找出酒来,有人陪他就兴高采烈,没人响应就失落万分。为了让他高兴,有一次我自告奋勇陪他对酌,因为我们爷俩都懒得去找酒杯,就拿碗代替。韩式的大肚子碗,52度白酒,又深又满,一碗下去,爷俩各自醉倒。我还记得我醉倒前对父亲说:“爹爹,酒是粮食做,倒掉可惜。”父亲说:“嗯,喝了!”东北人豪爽可见一班,父女喝酒都不耍赖。

我家教甚严,小时候归父母管,出嫁了归老公管。常先生规定,出去喝酒可以,但是不能喝多,喝多一次,再不让出去,说到做到。所以哪怕是再高兴的场合,再热烈的气氛,我也点到即止,绝不喝多。酒神仪狄向大禹进献新酿,禹饮而甘之,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于是疏远仪狄。我从未感觉过“饮而甘之”,但是我喜欢喝酒的氛围,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杯酒在握,敬一敬我尊敬的人,敬一敬我感激的人,敬一敬与我惺惺相惜的人,畅谈豪饮,岂非人间快事?

冬天是蜇伏的季节。每到这时节,就特别想回农村,屋子里炉火旺盛,炉台上放着二三烤地瓜或者土豆,盆里有炒好的花生瓜子,灶上炖着酸菜,一壶老酒烫在大海碗里,然后掏出手机给某人打个电话:“你来,我们喝一杯……”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8:54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7天

【读书】忙了没读
【写作】1045字《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幸福感】8分。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8:55
锦瑟 发表于 2015-12-15 16:43
师伯今天迟到了,相信你一定会坚持的。

当然,要师伯发红包简直比登天还难*^_^*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8:57
苏力 发表于 2015-12-15 22:29
莫冉把这个三十天写作训练营的规则给我看看,我参考参考,在我们本地群里发个活动

用简书编辑,分享到朋友圈就可以拉!简书非常好的编辑软件,还有打赏功能~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19:00
苏力 发表于 2015-12-15 15:07
说说详细规则呗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敛财的方法

wy6817706,我微信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7 20:50
我也离家出走过,只是到我奶奶家躲了一周。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7 20:53
久别情尤热,交深语更繁。故人留我饮芳樽。已到雅栖时候,窗影渐黄昏。拂面东风冷,漫天春雪翻。醉归不怕闭城门。一路琼瑶,一路没车痕。一路远山近树,妆点玉乾坤。
————
诗意地生活~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7 20:54
读书的女子,写作的女子,性情的女子,优雅的女子,师伯也。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22:24
有多少故事烂在肚子里

曾经认识一个人,他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女孩儿,但是因为自己家穷、文化又不高,女孩儿的父母死活不同意。从那之后,他拚命赚钱,什么工作都做过,到砖厂搬砖、在饭店贴厨、收垃圾卖废品,就梦想着有一天他会有很多钱,把心爱的女孩娶回家。有一天他正在工地的脚手架上干活,一位老乡无意中对他说,那个女孩要结婚了,婚礼就定在下个周日。他一屁股坐在木梁上,差点从脚手架上掉下来。他跟我说过,当时觉得自己所有的追求都成了梦幻泡影,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人生从此失去了目标,再也没有什么能激起他热爱生活的勇气。后来他遇到了另一个女孩儿,这女孩不嫌他穷,不嫌他居无定所,一心一意跟随他、照顾他,最终他们走到了一起,生了两个孩子,他也有了自己的装修公司,生活惬意美满。一次我问他:她知道你以前的故事吗?他在烟灰缸里按灭了燃着的香烟,幽幽地说:不知道。总有一些故事,必须烂在肚子里。

有一个朋友,多才多艺心灵手巧,还能写就一手好文章,家庭生活平淡幸福。但是她始终有一个遗憾:自己年轻的时候偷偷爱过一个男孩儿,却因为怯懦不敢表白。虽然他们后来各自组成了家庭,但这件事她至今不能忘怀。直到有一次她参加外省的笔会,遇到了当年的男孩,或许是因为文字的缘故,他们提到当年的时候,竟然不约而同地脱口而出:当年我是那么喜欢你!她讲这故事的时候泪流满面,她说她终于放下了这个心结,终于知道了他当年的感觉,这就够了,因为他们曾经是那么的朦胧与美好。以后他们再没见过面,这件事就烂在了肚子里。

我曾经观察过每一个与我擦肩而过的人,无论男人女人,老人还是孩子,我都试图从他们的脸上读出他们的故事,那每一个眼神、脸上的每一寸沟壑、发丝中的每一缕沧桑都写满了故事,只是我们不知道,都被他们自己掩藏起来,烂在肚里。

每当华灯初上,我看着万家灯火,是那么祥和安宁,可是谁又能知道,或许就在某一个屋檐下,上演着令人欢喜,或者让人悲伤的故事,又在故事结束之后,被他们烂在了肚里。

此时想起弗朗西斯卡,那个《廊桥遗梦》里的家庭主妇,她在缠绵悱恻的浪漫过后,勇敢地将它们烂在肚里,她得知了罗伯特的死讯,收到了他的遗物,却没对任何人说起,只在每年生日的时候翻看一次,直到她去世。为了家庭的责任,为了不伤害别人,她选择了隐忍和牺牲。把自己的故事烂在肚里需要有一个宽大的胸怀,有强大的自制力,那种腐烂,是寸草不生的绝望,还有波澜不惊的死寂。

我愿意微笑着面对每一个人,我相信他们的简单与纯粹,我也相信,有多少故事,被他们烂在肚里。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7 22:25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8天

【读书】《小说选刊》
【读书感悟】人间正道是沧桑
【写作】1031字《有多少故事烂在肚子里》
【幸福感】8分。学生的作文获奖,老师自然开心/:,@-D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8 00:10
锦瑟 发表于 2015-12-17 20:50
我也离家出走过,只是到我奶奶家躲了一周。

这淘气孩子~

作者: 阔别多年    时间: 2015-12-18 11:26
为了你,深水冒泡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18 12:22
阔别多年 发表于 2015-12-18 11:26
为了你,深水冒泡

看见你太高兴了,啃一个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5-12-18 22:50
读了两篇
留痕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8 22:53
我愿意微笑着面对每一个人,我相信他们的简单与纯粹,我也相信,有多少故事,被他们烂在肚里。
——————————————————
这个俺信。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2-18 22:53
能有毅力坚持做好一件事,真的很不容易~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08:57
宝,我能申请当管理吗?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2:14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2 08:57
宝,我能申请当管理吗?

不用申请哇,你自己建个群就好啦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3:14
为什么人到中年才喜欢巴赫

以前不喜欢巴赫,觉得他的音乐没有什么意义,节奏平稳缓慢,线条过于流畅,感情过于细腻,花哨的装饰音让人感觉匠气十足,即不像贝多芬那样充满力量与激情,也不像莫扎特那样充满灵性与苦难,完全是巴结权贵的应酬之作,一个衣食无忧之人的肤浅歌唱。就像有一次我在一个书法群里口出狂言,严厉批评齐白石晚年的书法,把他与小学生相提并论。当时群里鸦雀无声,众人沉默良久,一位叫姜志俭的老师从容地说:相信两年以后,你再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人总有无知和片面的时候,需要时光来抚慰,阅历来充盈。如今我再翻看齐白石和弘一法师晚年之作,感受到那种已臻化境的返璞归真,我对自己之前的无知是多么的懊恼与惭愧。

艺术总是相通的,音乐也是一样。人生在经历过波折、经历过创伤之后,总会有那么一首旋律,像清泉一样流淌在心里,淡定而从容,能让灵魂得到片刻的歇息。人在中年时候,才开始喜欢巴赫,才发现他音乐里面平衡的美和让人无比深情的沉思。或许是因为宗教的力量,为他的音乐赋予了和谐和圣洁,充满着对上帝的仰望和神性的光辉。

传说上帝在创造人间一切自然元素的时候,经过了精心的安排与构筑,一切都是那么平衡、有序、安详、微妙。于是在山川、海洋、日光、花草、泥土、河流、小鸟等等这些人们能看见的东西之外,又让人类用音乐去表达内心的喜悦与愁苦。至此,人类的感官才算完整,灵魂才得以安静,而巴赫,是造物主赐给人类共同的礼物,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

他的音乐如清风拂过,如细雨潺潺,如你沐浴于晨光熹微中,如你坐在花园里,静静听着花开的声音……生命收起不安与躁动,心境更加淡泊朴素。这种朴素在年轻躁动的心里是感受不到的,除非你的眼睛真正看淡了云卷云舒,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在他的音乐里回归成最完整和最纯真的自己。

想起初中音乐课上的情景: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位年轻帅气的男老师走向讲台,在黑板上写下巴赫的英文名字,带着我们走向他的殿堂,我感谢这位叫于男的音乐老师和那时的阳光,虽然我懵懂无知,听不出音乐的真谛,但是他让我记住了巴赫,让我日后还能凭借记忆找到灵魂的居所。三十年过去,那个画面久久不能忘却,也许这就是我对巴赫的热爱所埋下的伏笔吧。   

无须思考具体的含义,也不用刻意追求,在一束阳光和一缕草香里,聆听巴赫,还有自己。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您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3:17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9天

【读书】《茶经》陆羽
【读书感悟】没看完,古文暂无感悟
【写作】943字《为什么人到中年,才喜欢巴赫》
【幸福感】8分。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3:20
本帖最后由 莫冉 于 2015-12-22 13:21 编辑

偏爱,最不可辜负


其实,偏爱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当上百名美貌女子站在刘彻面前任他挑选时,他说“若得阿娇,必以金屋贮之”,视他人如无物。阿娇做了十一年皇后,最后含恨死于长门宫,若说她被废后是因为辜负了刘彻的偏爱也不确切,毕竟大汉天子后宫佳丽无数,对皇帝来说没有什么忠贞的爱情,但阿娇的骄傲和嫉妒、专横和跋扈,甚至最后触碰天子的底线,都是引发被废的原因。

古代女子没有什么社会地位,即使身在帝王之家,对自己的事情也没有自主权。现代女子就不同了,可以随意选择,找对象除了车子房子票子之外还要老公百依百顺体贴入微,个个都比阿娇过得幸福百倍。曾经有一个二十四孝老公突然离婚了,朋友圈大惊失色,纷纷表示开玩笑、不相信。但是经过证实,这位为了媳妇儿冬天焐被窝夏天喂西瓜、捧在手上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二十四孝老公真离了,而且是他果断、决绝的提出来的。他说这么多年,媳妇儿没给他洗过一次袜子、没想起过他的生日、没送过他一份礼物、没为他做过一件体贴的事,等等等等,罄竹难书,可笑的是离婚之前他媳妇儿哭着对他嚷:你不是说要一辈子爱我的吗?你不是说要一辈子对我好的吗?为什么要计较这些小事?他只说了一句话:希望以后你能真正懂得什么是爱,并且会爱。

我从小体弱多病,父母自然对我多加偏爱,虽然我是家中长女,但弟弟妹妹凡事都要让着我,弄得我恃宠生骄,不听管教,加上青春期排山倒海的逆反心理,家庭战争不断升级。有一天暴怒的母亲对我说:以后你再也别想得到父母的偏爱!我心头随之一震,忽然明白偏爱也是一种贮藏,自己需要建立强大的堤坝以维护偏爱的不流失,还要制造湿润的土壤让它生长。有人问:那你以后乖了吗?当然没有,我只是不“作”了而已。

偏爱是一种特殊的情感,人与人之间相处也是如此。我曾经那么偏爱过一个朋友,以为我们这辈子都是知己,但是她却仗着我对她的好、对她的宽容,做出不尊重我、触犯我底线的事,那时我才明白,偏爱也要分对象,对别人的偏爱,不是以伤害自己为前提的,而是互相都觉得美好。

偏爱不是单方面的行为,要彼此呼应,努力不辜负对方,才对得起人家的另眼相看;偏爱也不是只索取不回报的理由,因为任何付出都需要滋养,才会源源不断。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3:21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10天

【读书】《羊皮卷》
【读书感悟】智慧就是在身边发现财富
【写作】887字《偏爱,最不可辜负》
【幸福感】6分。累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3:26


投之以心血,报之以顽劣

在没看完龙应台的《目送》之前,我一直认为我这个做母亲的没什么过错。孩子有吃有喝有爱,长高长胖长帅,但作为一名资深学渣的妈,我有很多无奈,每当别人的家长在讨论自己孩子怎么怎么优秀的时候,我心里都在想:那又怎样?我儿子孝顺啊!我儿子懂事啊!我儿子能干啊!这么自欺欺人的过了一段时间,当那坏小子把小孩儿该做的坏事都做了一遍的时候,我发现学习不好的孩子在别的方面也是很操心,做一个快乐的学渣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直到他上了大学,我们母子之间的关系才有所缓和,最起码,他现在可以和我聊聊心里话了,我们可以平静地交流对事物的看法。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让人有点欣喜。我是别人家孩子的知心阿姨,却总搞不定自己的孩子,这不是一个讽刺么?常此以往,我怎么继续在孩子堆里混?

后来看完《目送》之后,我好好反省了一下,发现我自己有很多过错,我最大的过错,就是没有关注他的心灵。代沟不过是一个借口,如果不出现心灵上的断层,就不会出现代沟。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其实一直就是个顽劣的孩子,每次儿子犯错我都不甚苛责,因为我在他身上能看到自己年少时的影子,仿佛我自己就是被气炸肺的我的父母。

我小学没上完就升了初中。因为我父母觉得我头脑还算聪明,他们望女成凤的心太迫切,一个暑假给我补完了小学六年级的所有课程,我就从小学五年级直接上了初中。课业繁重,剥夺了我很多游戏时间,但是没关系,我可以偷着玩,上课溜号写武侠小说,
回家关在屋子里画卡通画,直到快考试了,我爸检查习题集发现竟然是一片空白,雷霆震怒,进行了一次男女混合双打,并且从床底下搜出了我的小说和画。我上学那个年代武侠小说跟黄色书籍的待遇是一样的,我竟然自己还能写,那还了得?他们把我的宝贝们装了整整一袋子,都扔到了楼下的垃圾箱。我心疼之余就放了一个大招,对他们说:一会儿捡破烂的老头就把我的东西捡走,那里还有十块钱。我妈一愣,问我怎么会有十块钱?我说我偷的啊!那时候我妈一月工资才一百,十块钱是不小的数目。我妈飞奔下楼,顶着大太阳在垃圾堆里翻了半小时,又把东西拎上来让我找。我一动不动嘿嘿一笑,说:我骗你呢。我妈当时就呆立原地,什么也说不出来。这事没完,一连好几天,吃饭的时候我都故意把自己撑个半死,边吃边想:多吃点,把你家米都吃光……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胖起来的,再也没瘦过。这就是报应。

后来有一次我爸收拾东西误把我抄的徐志摩诗集给当废品卖了,我老大不乐意,就认为他是故意的,半个月没理他,接着管他叫了半个月的老头,我爸那心伤的血淋淋啊!这么顽劣的孩子见过么?所以我儿子不管做什么,我都拿他的行为和我小时候做比较,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我还有惩罚他的理由么?

现在看见慈祥的父母,看见他们头上的白发脸上的皱纹,哪一缕银丝不是耗费的心血?哪一道沟壑不是深深的伤痕?我都能补偿么?

不是什么人都会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有时你的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但是那是一种一往情深的心甘情愿。我相信我那个在垃圾箱里翻垃圾和每天看着空空的饭锅吃不饱的妈妈,还有看见我就头疼的爸爸,绝想不到我现在这么乖。那么我不用着急,说不定我顽劣的儿子会给我什么惊喜呢。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3:26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11天

【读书】《赶海》
【读书感悟】重温旧梦
【写作】887字《投之以心血,报之以顽劣》
【幸福感】6分。累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3:27
本帖最后由 莫冉 于 2015-12-22 13:29 编辑

我们到底需不需要蓝颜

“蓝颜”这个称呼,源自于“红颜”的衍生,这两个字本身就让人觉得安静、浪漫,充满了暧昧之情。因为从古至今,凡是红颜,既是知己,又是情人,像大苏和王朝云,陆游和唐婉,司马相如和卓文君,都曾有夫妻之缘,若叫情人知己也许会更恰当,《聊斋志异》里的狐仙,还有传说中的神仙眷侣,哪一对不是从红颜知己发展开来的呢?

不管是红颜还是蓝颜,都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境界。现代人所说的蓝颜,对女人来说,是指不掺杂任何男女私情的异性朋友,可以共赏春花秋月,可以同享美酒香茶,可以互相扶持,也可以互相取暖,兴许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这份心意相通的懂得,朋友那里没有,家人那里没有,唯有蓝颜知己能够给予。但也仅此而已,退一步,渐行渐远,进一步,万劫不复。

时光清浅,记忆中总有那些让人感动的异性朋友,令人怀念。杏花疏影里的浅吟低唱,字里行间的行云流水,暴风骤雨里的悉心呵护,都让这看似平淡的人生有了不一样的色彩。有句话叫“冲冠一怒为红颜”。可是却很少看见“冲冠一怒为蓝颜”。因为女人大多矜持,加之男人强大的生理属性,根本不需要女人为他出头。相反,他们会用坚实的臂膀,宽大的胸怀,还有幽默睿智的语言,制造一种既欢乐又温馨的气氛,给予朋友一种踏实的安全感。

女人的心事其实很沉重。前两天看到一幅漫画,男人拿着一块砖,笑呵呵地站着,上面写着两个字“工作”,而女人在他旁边则累弯了腰,身上负担着工作、家庭、洗衣、做饭、照顾孩子……不一定每个女人都会这么累,但是女人有心事的时候不会轻易和身边的人倾吐。父母听了会担心,爱人听了非但不会给予什么指点,反而会被责怪一番,孩子更不能说。至于身边的人,如果一旦没有选择好对象,这种倾诉就会变成抱怨、牢骚,或者仇恨被传播出去,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就此毁于一旦。此时,我们确实需要一枚蓝颜,不只是为了倾吐,也为了在不一样的心情里感受片刻的宁静与安慰,静静听他放的音乐,静静听他娓娓道来,看他逗乐看他搞笑,让他营造一个有阳光和雨露的世界,让我们徜徉其中。



这样的知己不用常常联系,偶尔的一句话,瞬间就能让温暖从头顶洒到脚跟。记得有一次我无意中说自己要出门几天,也就是随口一说,在刚上车的那一刻,接到朋友短信:上车了?我回:嗯。他说:注意安全,照顾好自己。我回来的那天,刚进家门,他的微信就到:到家了?我说你时间算得真准。他说:到家就好,虽然你在不在家我们都不常见面,但是知道你在家里就感觉平安。握着手机眼睛有点湿,朋友不在于地域的距离有多远,而是一种心灵的相惜。

今天看见一位多年的朋友在QQ上给我的留言:丫头,到了我们这个年龄真是不惑了。不管怎样,我们都要学会珍惜。

岁月好比大浪淘沙,沉淀下来的都最宝贵。不管是同性也好,异性也好,保持一份纯真的心,才能收获真诚和感动,才能让快乐的日子细水长流。如此说,我真的需要一枚蓝颜,点缀人生。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3:29
写手圈#30天连续写作训练营#第12天

【读书】《西游记》
【读书感悟】这边风景独好
【写作】800+字《我们到底需不需要蓝颜》
【幸福感】8分。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3:35
我希望再过三天,我就可以过一种全新的生活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3:38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2 13:35
我希望再过三天,我就可以过一种全新的生活

为什么需要三天啊?不能马上立刻么?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3:39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2 09:52
她们的美在于,她们并不知道自己美

这篇看过了,她们的美其实在于真诚地尊重自己内心的想法,还没学会矫饰和造作。
一颗童心固然美不可当,可是如果历尽沧桑依然能抱有一颗童心,该是多么可贵啊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3:39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2 13:38
为什么需要三天啊?不能马上立刻么?

不能,得给自己时间不是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3:40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2 23:22
别弄一身诗意,辜负烟火年华

张爱玲在《烬余录》中写道:“我记得香港陷落后我们怎样满街的找寻冰淇淋 ...

这篇也看了,吃货的心总是息息相通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3:40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2 13:39
这篇看过了,她们的美其实在于真诚地尊重自己内心的想法,还没学会矫饰和造作。
一颗童心固然美不可当, ...

那俺们就努力朝那个方向做呗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3:41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2 13:40
那俺们就努力朝那个方向做呗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3:46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3 23:50
读书的姿态

读书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永无休止的游戏。

让电子书闹的,我现在书架上还有好多没拆塑封的书,估计也木有时间拆了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3:50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7 18:50
女人的修养

什么是女人味?从古到今,文人墨客们给女人味儿赋予了很多种不同的神韵与不同的姿态,但不管 ...

这就是所谓的看气质嘛
话说,我现在的化妆品也只有一瓶凡士林了,是不是也沾点名流的光变得高雅点了?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3:53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7 18:52
我要离家出走

史上最牛的一次离家出走发生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古印度,一个叫乔达摩·悉达多的王子放着锦 ...

我想让我家那人离家出走,然后把舒适的家留给我一个人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3:56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7 18:54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宝,来,我们干一杯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4:04
莫冉 发表于 2015-12-17 22:24
有多少故事烂在肚子里

曾经认识一个人,他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女孩儿,但是因为自己家穷、文化又不高,女 ...

烂在肚子里的故事,或者是不足为外人道,或者是不屑与外人道,也或者是不愿与外人道。
其实,有些烂在肚子里的故事才是最值得珍爱的故事。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4:05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2 12:14
不用申请哇,你自己建个群就好啦

建个群很简单,可是找到像宝这么傻的成员难啊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4:06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2 13:14
为什么人到中年才喜欢巴赫

以前不喜欢巴赫,觉得他的音乐没有什么意义,节奏平稳缓慢,线条过于流畅,感 ...

这篇不看了,因为我已经人过终年,依然不喜欢巴赫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4:13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2 13:20
偏爱,最不可辜负

不可辜负,这句话说的真好。

惟愿君心似我心,足矣。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4:19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2 13:26
投之以心血,报之以顽劣

在没看完龙应台的《目送》之前,我一直认为我这个做母亲的没什么过错。孩子 ...

俺娃一直以来都是偷偷顽劣
不过俺倒是不怪他,因为俺也木有投之以心血啊,以至于他常常质问俺:你真的是我亲妈吗?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4:23
莫冉 发表于 2015-12-22 13:27
我们到底需不需要蓝颜

“蓝颜”这个称呼,源自于“红颜”的衍生,这两个字本身就让人觉得安静、浪漫,充 ...

俺是个随心随性的人,这个进一步退一步的度肯定把握不好,所以,我还是不要蓝颜了吧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4:25
都读完了,宝的字越发好了
可是我看宝的幸福感最多8分,我不满意。我不在乎字如何,在乎的是宝能开开心心幸幸福福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2-22 14:27
今儿到这儿,写工作总结去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5:20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2 13:50
这就是所谓的看气质嘛
话说,我现在的化妆品也只有一瓶凡士林了,是不是也沾点名流的光变得高 ...

可见俺姐比亦舒有气质,哼哼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5:20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2 14:23
俺是个随心随性的人,这个进一步退一步的度肯定把握不好,所以,我还是不要蓝颜了吧

那白送个红颜要不要我毛遂自荐一下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5:21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2 13:53
我想让我家那人离家出走,然后把舒适的家留给我一个人

哈哈,那有没有得逞过那么一回两回?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5-12-22 15:23
北原 发表于 2015-12-22 14:13
不可辜负,这句话说的真好。

惟愿君心似我心,足矣。

当然,必须似你心,而且事事都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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