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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度,or国情?——答柳二~~~ [打印本页]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1-9 11:55
标题: 制度,or国情?——答柳二~~~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5-11-9 12:56 编辑

      诸子百家里,我个人极赞同法家。故而,我对制度的认识由来已久,不亚于你对制度,执行力的理解。但我国的国情是,儒家思想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且一占就是N多年,倡导“有道之君”以“仁”治天下,这本身已经注定了,我国的“人治”在很长时间里,是大于“法治”的。

      就算是现在,所谓的法制社会,你敢拍着胸膛保证说是“法治”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不是因了盘根错节人情而比比皆是?事实上,你们服从政府的调派,服从领导的权威,难道不是变相的“人治”作祟?有几个是真正做到了“依法执法”的?就更别说“文明执法”了。凭良心说,你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一次因为个人情绪等诸多缘由,而在法律弹性范畴作技术性倾斜?那么,你还敢说,所谓执法,是绝对依法,没有半点人情的吗?

      法不外乎人情。同理,法律,也离不开国情。如果整个社会一直在挂着“法治”羊头,卖着“人治”的狗肉,忽而你跟人讲“法治”,讲制度,讲严格执法,讲执行力,你觉得有意思吗?论及执行力,你难道不比我清楚,除开对没有背景的普通百姓,你们对有权者、有钱者、社会地痞、流氓,敢堂而皇之公示“执行力”吗?如果执行力达不到95%(我原本想写100%,觉得不必为难你,修改一下数据)以上,那么,就不要在我面前扮演所谓的执法者威严了,可以不?

      有个笑话,跟国情相关:说有个小伙子,在美国闯红灯,被女友踹了,说你连红灯都敢闯,还有什么干不了的?而这个小伙子回到中国,遵纪守法想着就不闯红灯吧,又被女友踹了,理由是:你连红灯都不敢闯,畏首畏尾的,你还能干什么?这就是国情。柳二,你不服都不行。所以,在国情还没来得及调整到诚信档案监督之前,在维权成本太大而犯罪成本太低的现状前,你不要跟我讨论所谓严格执法,严格按制度了,可以吗?因为你们的严格,不过是对普通百姓的变相暴力~~~

      回头再说说企业制度。不瞒你说,我依旧懂得制度的重要性。我还知道,如果不严格执行制度,企业的道路将会越走越狭窄,并陷入人情网、关系网的死胡同举步维艰。

      但是,还有一种情形柳二你似乎忽略了,那就是很多企业之初都是家庭作坊式发展起来的,慢慢扩展成为家族式管理体系——你知道这种体系的凝聚力和抗风险系数有多大?我想,你多念几遍“血浓于水”就会清楚了,只要稍有良知,就没有人能扛得住“打断骨头连着筋”,他们会劲儿往一处使,在艰难环境里杀出血路。

      而你所谓的企业制度,企业管理,那是家族企业走上正轨了,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需要引进外来高精尖人才,进行真正意义的以薪酬和位置来奖惩功过的情况下才有的。这个时候,睿智的管理者会不着痕迹悄然调整,所谓的“杯酒释兵权”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了,那些曾经建功立业、劳苦功高,且多有恃宠而骄情绪的,是该退居二线把道场留给外来的和尚去念经——因为他们更懂得市场运作和竞争。而这个时候,你再说制度,说规矩,可好呢?

      故而,制度是必须讲的,不讲制度就乱了套了。问题是,是否任何时候都只讲制度?任何时候都板着脸执行制度?“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又怎么理解?不是因为军情紧急的情况下,军中事务最好由将军定夺吗?如果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封建制度,这个将军是什么罪?很多时候,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更何况制定制度的,不还是人吗?眼里只有制度没有半点人情、国情,我想,这所谓制度只怕也推行不了几天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9 14:15
那你的意思是习大大提倡的依法治国不符合国情喽?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1-9 17:3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9 14:15
那你的意思是习大大提倡的依法治国不符合国情喽?

别给我扣高帽子。任何时候都该提倡依法——治国如此,做任何事情都如此。我所聊及的,是针对某些特殊情况,也要考虑进去很多因素,不能板着脸一刀切~~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1-9 17:3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9 14:15
那你的意思是习大大提倡的依法治国不符合国情喽?

你那意思,非黑即白,是吧?是不是当兵的思维,都像你这样僵直?我严重怀疑一下~~~
作者: 落英    时间: 2015-11-9 19:51
戈戈说的也不无道理。
作者: 落英    时间: 2015-11-9 19:51
戈戈说的也不无道理。
作者: 落英    时间: 2015-11-9 19:5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9 14:15
那你的意思是习大大提倡的依法治国不符合国情喽?


你自己辩不过了,就把习大大搬出来,鄙视一下
作者: 油墨画师    时间: 2015-11-10 06:3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9 14:15
那你的意思是习大大提倡的依法治国不符合国情喽?


现在不是提倡法制吗?那应该立法一条:不许随意删帖。
仅凭管理者个人喜好删帖,那是人制,不是法制。
一个大国,说的一套,做的一套,连我个不理政治,不关心国家大事的人都体味深切,夫复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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