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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个大队长就是个糊涂蛋,而且很有代表性!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02:40
标题: 这个大队长就是个糊涂蛋,而且很有代表性!

2   015年10月30日上午8:10分左右,南京鼓楼区热河路与建宁路交叉路口,有市民报警,称一骑车女子被执勤的交警打了,交警将女子按倒在地后,还掐其脖子,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随即前往现场。

    还从热河路由北向南快车道上行驶,看到有交警在检查违章,又转回重新上慢车道行驶,被执勤交警挡下。

    现场据王女士称,自己当时确实骑车在快车道上,但见到前方执勤交警后,又立即返回了慢车道,可交警还是拦住自己,并要拔自己车上钥匙,自己阻拦时,交警竟将自己按倒并掐自己脖子,而且右腿膝盖还顶住自己胸部,现场很多市民看到了。可交警却称,当时王女士在快车道上骑车,被拦下后要其交出车钥匙,可她不肯,自己去拔时,双方随即发生肢体冲突,王女士还紧抓住自己不松手,推搡中自己被他拽到,刚好压到了她身上,并非自己故意将其按倒。现场确有很多市民目击了交警压在了王女士身上。民警在了解情况后,随即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在所里,王女士坚持自己已知错即改,而交警却不依不饶,并已涉嫌不文明执法,稍后赶到所里的交警六大队负责同志为此向王女士表示了歉意,表示将就就此介入调查,而王女士家人对此并不满意,表示将为此去交管局投诉该交警的不文明执法行为。

    民警借此提醒,市民骑车理应按道行驶,若违规理应受到相应处罚。但同时,作为执勤交警,亦应注意人性化执法,减少因执法“失当”而引发纠纷,并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位交警是好样的,敢于严格执法。这个大队长是个糊涂蛋!当事人已承认违章,那么交警的纠正违章行为就是正当的执法行为了,王女士拒不配合,就是阻扰执行公务了,交警强行夺取其车钥匙,扣押车辆,正是严格执法的表现!大队长并没有对事情做详细了解,便道歉,明摆着是合稀泥!没担当!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0-31 07:55
这事,我不敢苟同柳二的观点。既然拦下了,那么,何须拔人家的车钥匙?再一般人眼里,拔车钥匙就是很严重了,差不多算是扣车。我的观点是,该训诫训诫几句,弄那么剑拔弩张还干嘛?再怎么说,无论谁先拉拽谁,你一个老爷们趴人家女人身上,总不像话吧~~~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0-31 07:55
至于大队长道歉,不管是否和稀泥,我认为无伤大雅~~~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10:53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0-31 07:55
这事,我不敢苟同柳二的观点。既然拦下了,那么,何须拔人家的车钥匙?再一般人眼里,拔车钥匙就是很严重了 ...

拦下了,拒不配合,就该扣车。

  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这种现象很普遍,交警不断整治,现在还很多。电动车走快车道,不仅增加危险系数,还降低了通行效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而非劝告。配合的,说明知错,可以警告;拒不配合的,阻扰执法的,应该扣车,带回大队处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11:03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0-31 07:55
至于大队长道歉,不管是否和稀泥,我认为无伤大雅~~~

最令人恼火的就是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道歉!既然事实尚待调查,民警的行为是否失当都还不清楚,你却先去道什么歉?你这不是等于毫无根据地就先承认民警行为失当了吗?执法失当,应该道歉,执法得当,就不须道歉!这个女的违法在先,在民警处置时又拒不配合,阻扰执法,拉扯中同时跌倒,谁压谁都是惯性作用,这个女的往不雅上扯,你以为你天姿国色呀?谁都会在这种场合借机去占你的便宜啊?纯属无理纠缠!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0-31 11:0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0-31 10:53
拦下了,拒不配合,就该扣车。

  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这种现象很普遍,交警不断整治,现在还很 ...

拦下,就必须扣车吗?你也说了,还有一个前提是“拒不配合”。那么,所谓“拒不配合”,你又有确切的证据吗?一个说配合了,一个说没配合,各执一词,你又怎么知道你支持的那个,就一定是真相?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0-31 11:0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0-31 11:03
最令人恼火的就是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道歉!既然事实尚待调查,民警的行为是否失当都还不清楚, ...

这个,我跟你的看法肯定有区别。但我不再多分析细节。你若是换个立场,把这女人想成你的亲戚、朋友呢,而不是先站在警察的立场,或许,你就能理解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11:06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0-31 11:03
拦下,就必须扣车吗?你也说了,还有一个前提是“拒不配合”。那么,所谓“拒不配合”,你又有确切的证据 ...

懂点逻辑好不好?若是配合了,停车,接受处罚或警告,何至于发生拔钥匙和推搡?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11:08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0-31 11:05
这个,我跟你的看法肯定有区别。但我不再多分析细节。你若是换个立场,把这女人想成你的亲戚、朋友呢,而 ...

不论亲朋,违法必究!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0-31 11:2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0-31 11:06
懂点逻辑好不好?若是配合了,停车,接受处罚或警告,何至于发生拔钥匙和推搡?

我倒是亲眼见过,二话不说,拦下就拔钥匙的。所以,你的逻辑未必就是本案的逻辑。~~~~不过,警察执法确实挺难的,前些日子看个新闻现场,一个男的加高加宽摩托车还是电瓶车,我忘记了,反正被拦下后,把他老婆喊来了,好一阵无理取闹,大约是有记者跟着拍摄的缘故,那个交警始终和颜悦色跟人家磨嘴皮子,我当时候想啊,执勤若每次都这样,交警得多么磨叽啊~~~~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0-31 11:2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0-31 11:08
不论亲朋,违法必究!

那是违法的事吗?我说的是,违法之后,在被处理的过程中,就是那女的那种情况,你觉得无所谓是吗?比如说,在拉拽倒地的时候,因为衣着的缘由,露这露那了呢?而且如果就是因为交警强行扣车之类的,那女的也是咎由自取么?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5-10-31 14:2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0-31 11:06
懂点逻辑好不好?若是配合了,停车,接受处罚或警告,何至于发生拔钥匙和推搡?

就是因为大多数人站着说话不腰疼才导致如此多的交通事故。大多数电瓶车、摩托车违章了交警不能处罚,一处罚就发生纠纷,路人只看肢体冲突中执法人员的强制行为,却不管是违章者的不配合在先才导致。人人都以‘文明’‘为借口去指责执法者,却不顾违章者首先已违背了‘文明’‘’二字。正是因为国人的这种思维模式,这种对法律法规的漠视和不尊重,才导致中国很多简单明显的违规违法行为不能依法处置,才让我们很多的国民形成许多恶习不改且振振有辞,一旦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还能博得大多数旁人的同情和支持,这是中国特有的怪病,也是一种悲衷。与纯属暴力执法无关。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5-10-31 14:41
很多事例只能说明一个事实,我们一部分人一面希望社会文明、治安稳定、交通安全,一面却又漠视法律法规,不以法律至上为根本,纵容一切不文明或违法违规者。
作者: 流水思静    时间: 2015-10-31 15:36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0-31 07:55
这事,我不敢苟同柳二的观点。既然拦下了,那么,何须拔人家的车钥匙?再一般人眼里,拔车钥匙就是很严重了 ...

支持豆豆!尊重妇女,文明执法。

作者: 流水思静    时间: 2015-10-31 15:39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0-31 11:27
那是违法的事吗?我说的是,违法之后,在被处理的过程中,就是那女的那种情况,你觉得无所谓是吗?比如说 ...

让他们学学成都的谭谈交警怎样执法,每天电视都有播。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17:35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0-31 11:27
那是违法的事吗?我说的是,违法之后,在被处理的过程中,就是那女的那种情况,你觉得无所谓是吗?比如说 ...

违法了,或听到警察指令了,一个守法公民的正确做法就应该是服从和配合!认为警察有错误或不当的,可以投诉或申请复议,绝不能当场采取任何阻扰和反抗举动。被压了或走光了,都是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引起的,怪不得别人。

      明知自己错了,却不接受处罚,还要阻扰执法,你认为这是正确的吗?法律就是法律,请不要用情理去衡量。如果觉得法律这样处罚骑车人太严格,可以呼吁人大代表提出修正,但在法律规定依然有效时,必须遵守!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17:38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0-31 17:39 编辑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5-10-31 15:39
让他们学学成都的谭谈交警怎样执法,每天电视都有播。

拜托!那是四川交警与电视台搞的一个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的电视节目,很多内容都是事先预演后作秀拍的,并非实际执法。谭谈作为一个宣传部门的警官,不同于一线警官,他是连上路执法资格都没有的,明白?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17:43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5-10-31 15:36
支持豆豆!尊重妇女,文明执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妇女违法,警察就该跪求其认罚了?执法没有什么文明不文明的,只有准确不准确、暴力非暴力的区分,而且,法律本身就是以暴力为后盾的,必要时,该用的,也要用!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17:45
都是那些什么有困难找警察、纠正违章先敬礼之类的糊涂提法,才把人们思想搞乱了、让执法变得如同儿戏了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17:49
卧龙 发表于 2015-10-31 14:41
很多事例只能说明一个事实,我们一部分人一面希望社会文明、治安稳定、交通安全,一面却又漠视法律法规,不 ...

说的太对了!你被压一下或走光一下就委屈得不依不饶,想没想过,万一你被汽车辗轧死了,要害人家司机赔钱坐牢,人家一家人多痛苦啊?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0-31 17:5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0-31 17:35
违法了,或听到警察指令了,一个守法公民的正确做法就应该是服从和配合!认为警察有错误或不当 ...

你知道现在为嘛很多时候抗法吗?就是因为执法者本身的弹性,我国的国情长期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尤其是执法者,起码在我看见的很多事情上,压根儿就没有统一的标准。什么叫服从和配合?如果明明教育几句就可以的,要被执法者上升成扣车罚款,你觉得合理合法吗?包括罚款多少,也是弹性大得很,这些黑幕就不扯了,扯远了又是其他话题。我单说这个服从,怎么个服从才叫服从?不是各执一词的吗?你有证据说明那警察没有暴力执法?

算了,不跟你争执了,我都快忙S了~~~改天有兴趣再说~~~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18:12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0-31 17:54
你知道现在为嘛很多时候抗法吗?就是因为执法者本身的弹性,我国的国情长期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尤其 ...

说话都不拿凭据的,哪个地方的交警执法不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的?这个案子依法可以警告,也可以罚款,因违法者态度不好,民警择重处罚,拒不配合的,依法扣车,有什么错误吗?过去执法不严,你认为不对,现在严格执法,你又认为不对,怎么?只有和你心意了,才对?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0-31 18:17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1-1 23:47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0-31 17:54
你知道现在为嘛很多时候抗法吗?就是因为执法者本身的弹性,我国的国情长期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尤其 ...

认为执法错误的,也不能抗法,只能通过投诉、申请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我说了,阻扰执法或暴力抗法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是破坏社会秩序和增大自身安全风险的行为。这一点,务必要牢记。拿此案为例,女当事人如果认为警察处罚错误,完全可以去大队投诉或申请复议,为什么要当场阻扰民警执法引起拉扯呢?民警处罚你,维护的是包括你在内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并非与你个人过不去。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1-1 23:4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0-31 18:12
说话都不拿凭据的,哪个地方的交警执法不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的?这个案子依法可以警 ...

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暴力执法比比皆是,你以为是我杜撰出来的么?

我认识好些警察,民警、交警都有,我还有好几个同学还身居要职,下面有人怎样他们睁只眼闭只眼也不是没有,而每年年底上面布置必须罚款达到多少金额逼得下面乱来的也不是没有。我不说这些是不想把偏激情绪带出来,我也希望这个社会充满正能量,你以为民众对警察执法的怀疑来源于什么?来源于他们对这些部门早就没有了安全感,这些执法部门的信誉度很低,知道伐?
至于你提及这个案子,我懒得讨论了。如果一个社会到了认为普通执法而非制止恶性案件可以把女人公开压在身下还理直气壮,我只能说,这个社会是彻底堕落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1-1 23:4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0-31 18:12
说话都不拿凭据的,哪个地方的交警执法不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的?这个案子依法可以警 ...

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暴力执法比比皆是,你以为是我杜撰出来的么?

我认识好些警察,民警、交警都有,我还有好几个同学还身居要职,下面有人怎样他们睁只眼闭只眼也不是没有,而每年年底上面布置必须罚款达到多少金额逼得下面乱来的也不是没有。我不说这些是不想把偏激情绪带出来,我也希望这个社会充满正能量,你以为民众对警察执法的怀疑来源于什么?来源于他们对这些部门早就没有了安全感,这些执法部门的信誉度很低,知道伐?
至于你提及这个案子,我懒得讨论了。如果一个社会到了认为普通执法而非制止恶性案件可以把女人公开压在身下还理直气壮,我只能说,这个社会是彻底堕落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1-1 23:4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0-31 18:12
说话都不拿凭据的,哪个地方的交警执法不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的?这个案子依法可以警 ...

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暴力执法比比皆是,你以为是我杜撰出来的么?

我认识好些警察,民警、交警都有,我还有好几个同学还身居要职,下面有人怎样他们睁只眼闭只眼也不是没有,而每年年底上面布置必须罚款达到多少金额逼得下面乱来的也不是没有。我不说这些是不想把偏激情绪带出来,我也希望这个社会充满正能量,你以为民众对警察执法的怀疑来源于什么?来源于他们对这些部门早就没有了安全感,这些执法部门的信誉度很低,知道伐?
至于你提及这个案子,我懒得讨论了。如果一个社会到了认为普通执法而非制止恶性案件可以把女人公开压在身下还理直气壮,我只能说,这个社会是彻底堕落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1 23:56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1-1 23:40
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暴力执法比比皆是,你以为是我杜撰出来的么?

我认识好些警察,民警、交警都有, ...

你这是强词夺理!一个民警,再傻,再怎么性饥渴,也不会去当街把一个妇女压在身下而授人以柄吧?这分明是拉扯中不慎跌倒所致!揪住这一点,不顾事实的去否定这个民警执法的正当性,忽视当事人的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和阻扰执法的违法性,纯属胡搅蛮缠。当事人违法、拒绝处罚在先,是引起民警采用强制扣车措施的原因,并非民警无故硬要扣车和压在她身上,是非很清楚!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2 00:01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1-1 23:40
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暴力执法比比皆是,你以为是我杜撰出来的么?

我认识好些警察,民警、交警都有, ...

过去,确实有下达罚款任务的现象,也许,现在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方还有。但是,这是警察的错误吗?政府不能拨足经费,规定罚款交财政后才能按比例拨款,这才是弊端!警察跟谁都没有仇,警察处罚的是个人,但维护的却是公共秩序!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2 00:03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1-1 23:40
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暴力执法比比皆是,你以为是我杜撰出来的么?

我认识好些警察,民警、交警都有, ...

换你来当警察,明明对方违法了,应该处罚的,但却和你胡搅蛮缠甚至暴力抗拒,估计你再也不会喊什么文明执法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2 00:11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1-2 21:48 编辑

什么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都是书呆子们坐在屋里瞎嚷嚷的。对方违法了,你要带他回来录口供或当场罚款,会造成他的不便或损失,他会配合吗?软一点的,和你死缠,硬一点的,和你死磕!你怎么文明?鞠躬?敬礼?好言相劝?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不遵守的,就处罚,不接受处罚的,就强制你接受处罚!只有如此,才能体现法律尊严。只有依法执法,没有什么文明执法。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1-2 00:2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2 00:01
过去,确实有下达罚款任务的现象,也许,现在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方还有。但是,这是警察的错误 ...

恶性循环到今天,该考虑的是,重新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而不是推卸责任,更不是动辄以“执法”来高高在上,脱离民众的实际需要,不是吗?
试想,在任何时候,我们看见的警察都是凶脸孔,板着一张僵尸刻薄表情,认为执法就可以不顾及半点人情,不在意对方是老人、妇女还是儿童,下手绝不容情,倒了伤了是人家咎由自取,你觉得这样的执法模式会得到集体认可吗?这样的执法部门难道不是有在维持强权和冷酷的嫌疑吗?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1-2 00:22
睡了。不跟你争了。哼。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2 00:28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11-2 00:20
恶性循环到今天,该考虑的是,重新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而不是推卸责任,更不是动辄以“执法”来高高在上 ...

只能说,你不懂法,文学作品看多了,而且,还很天真。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2 00:31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11-2 00:20
恶性循环到今天,该考虑的是,重新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而不是推卸责任,更不是动辄以“执法”来高高在上 ...

就像你说的这样,还天天遭遇执法阻碍呢,你说这法还有威严吗?警察就是要有震慑力!想看笑脸去商场!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1-2 17:4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2 00:28
只能说,你不懂法,文学作品看多了,而且,还很天真。

我说我法律专业的, 你肯定不相信。我当初本来打算考法律研究生或者律师的,只是先生不愿意我飞太远,才安静下来的~~~~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1-2 17:5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2 00:31
就像你说的这样,还天天遭遇执法阻碍呢,你说这法还有威严吗?警察就是要有震慑力!想看笑脸去 ...

法律的威严,在于一贯的坚持,让民众形成集体意识,而不是靠僵尸脸恐吓~~~你知道从前医闹那么严重,为嘛?因为很多人从死不要脸的耍赖里尝到了甜头,其他人不效仿又不是傻子。而现在终于制定出来证明是恶意医闹定罪量刑的规定了,在短时间内势必还会有些小骚动,这也很正常不是么,但久而久之大家就知道这根红线踩不得了~~~~你说的这种情况,就是在从前的涣散和严格执法之间的过渡,你以为震慑力是靠暴力执法形成的么?若没有民众的集体守法意识,没有舆论的积极支持,连同对执法部门的信任,你那些理性化的“严格执法”等东西,什么都是扯淡的话题,早晚得被老百姓丢到泥沼里去~~~~~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1-2 17:5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2 00:31
就像你说的这样,还天天遭遇执法阻碍呢,你说这法还有威严吗?警察就是要有震慑力!想看笑脸去 ...

我国的国情下,遭遇执法阻碍再正常不过了。犯罪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有法不依,欺善怕恶的多了去,就连执法部门,乱作为现象也比比皆是,你以为这个问题是老百姓造成的吗?若不是根本上解决问题,你以为法律的威严在哪里?你所谓的震慑力,难道不是百姓对法律的敬畏,而是对某些警察作为暴力机器的恐惧?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1-2 18:07
法律是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警察执法的根本目的,是让百姓知法、懂法、守法,而不仅仅是靠暴力手段制止某一次的违法,一个执法部门所谓的铁面无私,是对法律条款的坚持原则,而不是不顾及对象的情况一律板着脸,法律还有酌情裁决的部分,不是么?要止住那个女人,一个已经被拦下的女人,作为一个身强力壮的警察,办法应该多的是,非要把人家摁倒在地上,大庭广众之下颜面尽失,你还觉得心安理得,这才是执法的威严?~~~就算是女人无理,拉拽中被压在身下了,作为一个老爷们儿,跟人家说声对不起有多难?非要端着所谓执法的架子,以为自己多么理直气壮、多么具有威慑力,奢望大家伙儿再点赞警察叔叔们高大上?做梦吧,你们!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2 21:43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1-2 18:07
法律是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警察执法的根本目的,是让百姓知法、懂法、守法,而不仅仅是靠暴力手段制止某 ...

和你没什么扯头,打住吧!

我的标题,本是来批评这个大队长在不明事实的情况下就道歉的错误做法的,被你扯歪了。再说了,和你们这种人也扯不清楚。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2 21:45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1-2 18:07
法律是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警察执法的根本目的,是让百姓知法、懂法、守法,而不仅仅是靠暴力手段制止某 ...

一方是依法执法,一方是阻扰执法,到底谁对不起谁?莫名其妙!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2 21:47
这个大队长的道歉,根本就不是基于事实所作,而是怕给自己惹麻烦而作!如果民警真有错,确实该道歉,但事实都还没查清,你慌着道什么歉?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2 21:54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1-2 18:07
法律是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警察执法的根本目的,是让百姓知法、懂法、守法,而不仅仅是靠暴力手段制止某 ...

你这纯属胡搅蛮缠!他们是菜场里的顾客扯皮吗?男的应该让着女的?不是!他们一个是执法者,一个是违法者!我说应该尊重执法者的权威,并不是要谁给警察点赞,呵呵,那是家庭妇女的想法,我是要让大家明白,尊重执法者的权威,就是尊重法律,尊重大多数人的意志!警察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惩治一些不尊重大多数人意志的违法者的。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1-2 23:2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2 21:45
一方是依法执法,一方是阻扰执法,到底谁对不起谁?莫名其妙!

你哪只眼睛看见阻扰执法了?对于警察千依百顺毫无质疑,哪怕他过度执法,暴力执法,这就是不阻扰,是吧?

警察拦车,人家停车没有?拔车钥匙的依据何在?何况你的情节阐述里,不过是双方各执一词,你有什么证据指认别人阻扰执法,嗯?!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1-2 23:2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2 21:45
一方是依法执法,一方是阻扰执法,到底谁对不起谁?莫名其妙!

你哪只眼睛看见阻扰执法了?对于警察千依百顺毫无质疑,哪怕他过度执法,暴力执法,这就是不阻扰,是吧?

警察拦车,人家停车没有?拔车钥匙的依据何在?何况你的情节阐述里,不过是双方各执一词,你有什么证据指认别人阻扰执法,嗯?!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1-2 23:2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2 21:54
你这纯属胡搅蛮缠!他们是菜场里的顾客扯皮吗?男的应该让着女的?不是!他们一个是执法者,一 ...


我没看出你这里的警察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违法必究确实是应该的,但以此为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二话不说拔车钥匙,不管不顾把人家压倒在地?
这就像城管执法,把别人逼得翻车了,也是人家咎由自取?动辄把人家暴打一顿,理由是人家还嘴了、不服了,阻扰执法了?
打着执法的旗号,是不是就权威大过天,凌驾于百姓的尊严和生命之上?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2 23:29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11-2 23:21
你哪只眼睛看见阻扰执法了?对于警察千依百顺毫无质疑,哪怕他过度执法,暴力执法,这就是不阻扰,是吧? ...

对警察,在现场必须服从!任何辩解必须留待行政复议或诉讼时提出。这样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法律的尊重。其它的,我觉得和你没讨论必要了。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1-2 23:3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2 21:47
这个大队长的道歉,根本就不是基于事实所作,而是怕给自己惹麻烦而作!如果民警真有错,确实该道歉,但事实 ...

事实查清了又如何?就算是女人不服气警察拔车钥匙先动手拉拽,警察不该及时停下动作缓解矛盾吗?这又不是紧急情况下,是已经把车拦下来了,完全可以心平气和解决。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1-2 23:4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2 23:29
对警察,在现场必须服从!任何辩解必须留待行政复议或诉讼时提出。这样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 ...

你以为我想跟你争论啊?你说的这个,若是法律严明,程序合法的情况,当然是最好的。可是平心而论,在我国的长期国情下,百姓的诉求能得到公正的裁决吗?警察内部的那些东西,无非是能哄能蒙能吓,你以为人家都是傻子?这么久以来,很多事情若不是闹大到记者介入,你以为老百姓的呼声有人重视吗?
这些积垢导致的社会问题已经很严重了,你以为是你认为该怎样就能怎样的么?你不过是比我还理想主义而已。。。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3 08:18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11-2 23:43
你以为我想跟你争论啊?你说的这个,若是法律严明,程序合法的情况,当然是最好的。可是平心而论,在我国 ...

哦,我明白了,可能你们那里天高皇帝远,又是一片天。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1-3 09:0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3 08:18
哦,我明白了,可能你们那里天高皇帝远,又是一片天。

说反了,是你们那里又是一片天,执法部门可以为所欲为,打着执法的幌子,干着欺压老百姓的勾当,而老百姓都无比乖顺听话逆来顺受,命令齐步走绝不正步,命令向左转绝不向右,因为他们还奢望被暴力执法后有地儿说理去~~~~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3 11:30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11-3 09:04
说反了,是你们那里又是一片天,执法部门可以为所欲为,打着执法的幌子,干着欺压老百姓的勾当,而老百姓 ...

你是负面新闻看多了,被不良媒体的记者们蒙蔽了。我在执法一线,比你更有发言权!现在的交通违法者很多,有几个是乖乖接受处罚的?到底是执法者欺压他们,还是他们不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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