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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二爷说法 -------- 伤害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7-23 00:39
标题: 二爷说法 -------- 伤害赔偿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7-25 15:14 编辑

      

      只为蝇头利,替人去看门。
       惹下坐牢祸,多是穷苦人。

各位,今天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叫做《看门的老赵》。
      
     话说中建九局六公司大堤口项目部的工地上,要招一名看门的保安,工作很简单,就是在工地门口检查进出车辆人员,防止偷拿夹带,月薪1500元,没有三金一险,待遇如此之低,鬼的姆妈都不来!招聘启事贴出去几天,都冇招到人。

     项目部经理老王给区保安公司经理老郭打电话,让他帮忙物色一个。老郭记起不久前曾有个六十来岁的老赵想来当保安,因年纪太大被推了,这老赵虽说年过六十,但常年习武,身体健壮,看起来只有五十来岁,干脆把他找来安排过去,也算是一搭两就,既解决了六公司的难题,又帮老赵找了个饭碗,做了两件好事噻!于是,一个电话,把老赵喊来,说了工作待遇,老赵倒也愿意,签了合同,领了制服,上岗去了。

     老赵上岗后,心里想到自己年龄偏大,能找个工作不容易,所以特别卖力,对进出车辆行人,检查得格外仔细,王经理对这个廉价劳力很是满意。

      一天傍晚,老赵当班,遇到电焊工武和平拎着个沉甸甸的蛇皮袋子要出门,便拦下问道:“小武,袋子里是什么?”武和平把袋子放下,掏出一根烟递给老赵,说:“来,抽根烟。你莫总是这认真,我们这些穷人,袋子里还能有什么金子银子不成?不过是几根烧电焊剩下的焊条头,想拿去换包烟钱......”老赵也不理会,只把袋子口朝下一拎,哗啦啦,掉出一堆焊条头、四包焊条和几根弯折的螺纹钢!老赵见了,一把揪住小武,道:“好哇,你敢偷工地上的材料!”小武连忙一边把手里的那盒烟往老赵的手里塞,一边告饶:“老赵老赵,莫喊、莫喊!抬个手,抬个手噻!”老赵不依,喊来了值班经理。

      事后,王经理对老赵很是满意,扣了武和平五百元工钱,奖给了老赵。武和平对此怀恨在心,盘算着要找茬报复。这天,又是傍晚,武和平找来一个蛇皮袋,往里面塞了些碎砖块和水泥袋,假装鬼鬼祟祟地朝大门走去。老赵见了,又要检查,武和平假装有鬼,硬是扯着袋子不让查,双方争执中,武和平猛出一拳,打中老赵的下巴,老赵恼了,扎好马步,来了一个“老汉推车”的招式,双掌一推,把武和平推倒,跌在了路牙子上。这一跌,不打紧,竟跌成了尾椎骨折!做了伤势鉴定,是轻伤二级,构成刑事案件,得判三年徒刑,还要附带民事赔偿。

      老赵没钱,保安公司和六公司负连带责任,要先行赔付。老郭不服气,请了律师,去法庭辩护说老赵是履行职责,且有防卫性质,骨折是因为正好撞上马路牙子,属于意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对方律师认为老赵是故意伤害,且已达到了二级损伤的损害结果,不仅应该赔偿,而且还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六公司王经理请的律师对老郭说,算了,也就是四万多块钱的事,不如我们一边出一半赔给对方,帮老赵争取得到对方的刑事谅解,可以在刑事上判个缓刑。老郭想了想,同意了。

     到了判决那天,武和平两手扶着腰,一步一步艰难地挪进法庭,当拿到赔偿款后,竟大步流星地面带微笑走了,腰也不疼了。老赵被判了个缓刑,回乡下种地去了。

      过了约半个月,老郭又接到法院的传票,这次是六公司把保安公司告了,六公司的律师提交的诉状说,经过调查,老赵十年前,在原籍曾因打架被派出所拘留,保安公司违反了与六公司签署的合同里“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前科”的承诺,应该独立承担武和平伤害案的全部赔偿责任!

      老郭看了,当场气晕!但又没话可说,谁让自己当初热心快肠呢?唉,只好认栽了!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3 06:06
      中建九局六公司大堤口项目部的工地上,要招一名看大门的保安,月薪1500元,没有三金一险,待遇如此之低,鬼的姆妈都不来!(待续)

————
哈,难得看见柳二挖坑啊?这啥节奏,长篇大论么。。。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3 06:07
貌似终于不牵扯马刀或闲散了?好吧,好吧,静候下文。..。。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7-23 10:32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7-23 06:07
貌似终于不牵扯马刀或闲散了?好吧,好吧,静候下文。..。。

没意思,不写了。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3 11:0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7-23 10:32
没意思,不写了。

这话太意外了,以为你会乐此不疲,锲而不舍呢。。。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3 11:08
    事后,王经理对老赵很是满意,扣了武和平五百元工钱,奖给了老赵。武和平对此怀恨在心,盘算着要找茬报复。这天,又是傍晚,武和平找来一个蛇皮袋,往里面塞了些{待续}
——————
总有些宵小,自己做错事,把罪过往别人头上推。真讨厌。。。。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5-7-23 20:15
哟呵~瞧你那点岀息!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5-7-23 20:1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7-23 10:32
没意思,不写了。

瞧你那点岀息!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3 21:26
马刀 发表于 2015-7-23 20:15
哟呵~瞧你那点岀息!

柳二抑郁了,谁干的?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4 06:49
[attach]353326[/attach]柳二,早上好。。。等你更新文字呢。。。。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5 11:49
咳咳,背着小手走一圈。这咋还坑着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7-25 15:15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7-23 06:07
貌似终于不牵扯马刀或闲散了?好吧,好吧,静候下文。..。。

写完了。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5 15:4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7-25 15:15
写完了。

呃呃呃,辛苦,辛苦。。。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5 15:43
这天,又是傍晚,武和平找来一个蛇皮袋,往里面塞了些碎砖块和水泥袋,假装鬼鬼祟祟地朝大门走去。老赵见了,又要检查,武和平假装有鬼,硬是扯着袋子不让查,双方争执中,武和平猛出一拳,打中老赵的下巴,老赵恼了,扎好马步,来了一个“老汉推车”的招式,双掌一推,把武和平推倒,跌在了路牙子上。这一跌,不打紧,竟跌成了尾椎骨折!
————
没想明白。他这么做的目的何在?又打不过人家,不是得不偿失吗?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5 15:46
做了伤势鉴定,是轻伤二级,构成刑事案件,得判三年徒刑,还要附带民事赔偿。
————
这哪家的法律哟?这个伤害是由于意外导致的呀,又不是故意打伤的,是纠缠中倒下去,跌准位置了呗!怎么会跟刑事扯上关系了。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5 15:48


     到了判决那天,武和平两手扶着腰,一步一步艰难地挪进法庭,当拿到赔偿款后,竟大步流星地面带微笑走了,腰也不疼了。老赵被判了个缓刑,回乡下种地去了。

————

意思是那份伤情鉴定是假的吗?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5 15:51
      过了约半个月,老郭又接到法院的传票,这次是六公司把保安公司告了,六公司的律师提交的诉状说,经过调查,老赵十年前,在原籍曾因打架被派出所拘留,保安公司违反了与六公司签署的合同里“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前科”的承诺,应该独立承担武和平伤害案的全部赔偿责任!
——
这个赔付合情合理。但是保安公司会不提前调查吗?有违法犯罪前科应该很容易查核的。。。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5 15:52
我对那个刑事案件的定性表示严重质疑。在我眼里这仅仅是一起民事纠纷赔偿案件。。。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7-25 16:19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7-25 15:43
这天,又是傍晚,武和平找来一个蛇皮袋,往里面塞了些碎砖块和水泥袋,假装鬼鬼祟祟地朝大门走去。老赵见了 ...

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出老赵的丑,让大家讨厌老赵小题大做、装逼。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7-25 16:21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7-25 15:52
我对那个刑事案件的定性表示严重质疑。在我眼里这仅仅是一起民事纠纷赔偿案件。。。

法院和派出所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都是认定为因纠纷引起的伤害,不看原因,只看损害结果的。原因只在处罚或赔偿时考虑。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7-25 16:22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7-25 15:51
过了约半个月,老郭又接到法院的传票,这次是六公司把保安公司告了,六公司的律师提交的诉状说,经过 ...

老郭就是悔恨自己大意了呀!一个六十多的乡下人,怎么会....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7-25 16:23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7-25 15:48
到了判决那天,武和平两手扶着腰,一步一步艰难地挪进法庭,当拿到赔偿款后,竟大步流星地面带微 ...

鉴定是真的,但痛苦表情是假装的。都过去很长时间了,还有那么痛苦吗?博取同情而已。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5 16:2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7-25 16:21
法院和派出所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都是认定为因纠纷引起的伤害,不看原因,只看损害结果的。原因 ...

这叫不尊重事实,乱执行法律。。。。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5 16:2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7-25 16:22
老郭就是悔恨自己大意了呀!一个六十多的乡下人,怎么会....

这个怪不得别人。这再次说明了:细节决定成败。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7-25 16:33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7-25 16:27
这叫不尊重事实,乱执行法律。。。。

老百姓的想法是:应该认定是谁先动手的,或谁的行为是正当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7-25 16:34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7-25 16:28
这个怪不得别人。这再次说明了:细节决定成败。

对方律师很鬼,先说一边认一半,然后再来找老郭....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5 16:4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7-25 16:33
老百姓的想法是:应该认定是谁先动手的,或谁的行为是正当的。

这倒不是。普通民众之间发生纠纷(非暴力案件),只要出现伤害事件,就无所谓谁正当不正当,谁先动手或者后动手,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但是刑事案件会强调一个主观恶性,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造成了伤害事实,就算是过失伤人也该是能够预料却没料到——所以我觉得,划入民事案件更好。。。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7-25 17:09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7-25 17:12 编辑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7-25 16:42
这倒不是。普通民众之间发生纠纷(非暴力案件),只要出现伤害事件,就无所谓谁正当不正当,谁先动手或者 ...


过去,轻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可以在起诉前,在公安机关调解处理,也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诉。现在只要鉴定为轻伤二级,都属于公诉案件,只能在起诉后,再在争取刑事谅解的前提下和谈和解。这样也好,免得让施害方赔偿时总是很费劲。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7-25 17:1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7-25 17:09
过去,轻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可以在起诉前,在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现在只要鉴定为轻伤二级, ...

呃呃呃。看来我脱离群众基础,躲在象牙塔很久了。唉,对不起我那两张文凭啊。。。。

作者: 槛外之人    时间: 2015-7-30 10:37
这故事,好曲折好复杂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22 22:17
槛外之人 发表于 2015-7-30 10:37
这故事,好曲折好复杂

人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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