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如 发表于 2015-6-22 20:52
手机,临下楼,瞅瞅版面,文字以后读,七七晚安
小娘子 发表于 2015-6-22 22:54
最起码,
你曾经有梦,
你曾经追梦。
锦瑟 发表于 2015-6-22 22:14
成也好,败也罢,享受的是那个追寻的过程。
北原 发表于 2015-6-23 11:53
有这么多经历,让人好羡慕
叶城 发表于 2015-6-29 16:16
你是不是红群里的妖精,认识诗米的那个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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