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 发表于 2015-2-1 19:49
同意楼主观点。很多人就是高高在上的纸上谈兵,完全罔顾民情国情,打着民主民生的旗号,却浑身散发着掩饰不 ...
西风 发表于 2015-2-1 19:51
任长霞,注定是一个不可复制的传奇。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1 19:55
说得好!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1 20:51
说得好!
其实,在农民脑子里,屈死不喊冤。派出所里走一趟,对于他们来说一辈子都是恐惧的。进去就以 ...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1 20:54
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萤光虽弱,也要亮之。问好首版!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1 20:51
说得好!
其实,在农民脑子里,屈死不喊冤。派出所里走一趟,对于他们来说一辈子都是恐惧的。进去就以 ...
牛芒 发表于 2015-2-1 23:20
扯蛋.把派出所当做什么了?
满清的衙门大堂?
党国时的渣子洞?
牛芒 发表于 2015-2-1 23:20 扯蛋.把派出所当做什么了? 满清的衙门大堂? 党国时的渣子洞?
牛芒 发表于 2015-2-1 23:20
扯蛋.把派出所当做什么了?
满清的衙门大堂?
党国时的渣子洞?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00:15
前几天网络上不是还播发深圳一个监狱的警察,对拍摄的记者吼叫,到我的地盘里去说理吗?
为什么不在光天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2 04:48
你老扯蛋?偶可不那么认为。
可惜,那些民工害怕会那样。可悲,结局还就那样了。
别忘了,那个主动让警 ...
牛芒 发表于 2015-2-1 23:20
扯蛋.把派出所当做什么了?
满清的衙门大堂?
党国时的渣子洞?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06:34
给您点赞!事情出来后,舆论是应该谴责农民工撒泼还是警察置人死亡?还是我们应该去谴责曝光媒体用讨薪死 ...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06:14
看看曝光了的监狱丑闻,窥一斑而知全豹。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06:08
敬人者,人恒敬之。扯了蛋,可能是你步子迈大了。
我孤陋寡闻,不知道满清大堂、渣滓洞是什么样?派出所 ...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5-2-2 07:23
俺认为加强行业管理,行业监督,行业执法。而不是什么事出现了,本属行业管的却不管就扯到派出所。建筑 ...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5-2-2 07:02
至少80%的中国人是这么个印象,所以不愿进去,民事纠纷选择私了。好进不好出,出来银子赎。哈哈
益阳乐平 发表于 2015-2-2 09:18
有道理!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09:30
监狱的丑闻,不是一般的丑,只能以匪夷所思来概括。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09:42
有些人是体制缺陷和不正之风的既得利益者,生活在自谓的远离普通百姓的贵族圈子里,自觉能玩转世界,生怕 ...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09:42
有些人是体制缺陷和不正之风的既得利益者,生活在自谓的远离普通百姓的贵族圈子里,自觉能玩转世界,生怕 ...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09:50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当事保安没有一点内疚之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是和谐根本。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09:58
今年夏天亲历了一件事,老公嘱咐我不可说,怕祸从口出。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10:04
想起邹忌讽齐王纳谏,想起掩耳盗铃,想起与虎谋皮,更想起李世民以人为镜……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2 04:48
你老扯蛋?偶可不那么认为。
可惜,那些民工害怕会那样。可悲,结局还就那样了。
别忘了,那个主动让警 ...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00:15
前几天网络上不是还播发深圳一个监狱的警察,对拍摄的记者吼叫,到我的地盘里去说理吗?
为什么不在光天 ...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06:08
敬人者,人恒敬之。扯了蛋,可能是你步子迈大了。
我孤陋寡闻,不知道满清大堂、渣滓洞是什么样?派出所 ...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5-2-2 07:02
至少80%的中国人是这么个印象,所以不愿进去,民事纠纷选择私了。好进不好出,出来银子赎。哈哈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0:31 你在天津,说说哪个区哪个所黑暗了? 天津也有农民. 说亲身体会,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0:35 战斗在反暴恐等一线的难道不是公安干警? 因个别警察执法失度就全盘否定,那是愚昧.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0:37
你如果遵纪守法你怕警察干嘛?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2 10:52
你和柳二一样,谁要是谴责那几个黑警察,你们就扣大帽子?这可是黑警察的思维哦。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10:52
因为谁的地盘谁做主。法因人不同而区别对待,权力大于法。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1:01
那也能一概而论啊.
其实,在农民脑子里,屈死不喊冤。派出所里走一趟,对于他们来说一辈子都是恐惧的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2 10:52
你和柳二一样,谁要是谴责那几个黑警察,你们就扣大帽子?这可是黑警察的思维哦。
云舟孤帆 发表于 2015-2-2 10:45
分析的深刻!支持楼主!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11:14
祖辈口耳相传得来的,也是我们一直铭记于心的。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0:56 其实,在农民脑子里,屈死不喊冤。派出所里走一趟,对于他们来说一辈子都是恐惧的。进去就以为着犯了法, ...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1:01
那也能一概而论啊.
其实,在农民脑子里,屈死不喊冤。派出所里走一趟,对于他们来说一辈子都是恐惧的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1:14
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1:16
你是偷换概念.
那几个执法失度粗暴的警察岂止是要遣责,已进入法办程序了,
而那几个不懂公民要有遵纪守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1:14
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1:16 你是偷换概念. 那几个执法失度粗暴的警察岂止是要遣责,已进入法办程序了, 而那几个不懂公民要有遵纪守 ...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1:18
别拿着愚昧当传承.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1:16
你是偷换概念.
那几个执法失度粗暴的警察岂止是要遣责,已进入法办程序了,
而那几个不懂公民要有遵纪守 ...
魔扇 发表于 2015-2-2 11:27 试问,如果没有周秀云的死亡,会怎么样呢?农民工被抓到派出所打一顿完事?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0:35
战斗在反暴恐等一线的难道不是公安干警?
因个别警察执法失度就全盘否定,那是愚昧.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0:31
你在天津,说说哪个区哪个所黑暗了?
天津也有农民.
说亲身体会,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0:37
你如果遵纪守法你怕警察干嘛?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0:40
百分之八十是多少人知道吗?近十亿人.
在中国有近十亿人怕警察?玲总张嘴就来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1:16
你是偷换概念.
那几个执法失度粗暴的警察岂止是要遣责,已进入法办程序了,
而那几个不懂公民要有遵纪守 ...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11:35
违法者进入法办程序就不应该再谴责?农民工死亡了就该去谴责?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2 11:48
牛芒啊,违法执法都能被你说成执法失度,你还有啥不敢胡扯?说说呗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11:27
情和法是相互交融的,情大于法也不是不可能的。带着偏见和个人情绪处理事情,执法犯法。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2:46
检察院是以故意伤害罪逮捕那几个警察的,违背了老牛的旨意。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2:40
受害者就要被谴责,你这是什么逻辑什么道理?你怎么对普通百姓就这么仇恨?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2 11:44
如果那个局长和被打伤的私了成功,也许死了的也白死了了事。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3:25
周秀云的死亡应该定性为意外或过失,她那个満嘴假话的老公被打断排骨才是故意伤害。检察院可以因为舆论而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3:25
周秀云的死亡应该定性为意外或过失,她那个満嘴假话的老公被打断排骨才是故意伤害。检察院可以因为舆论而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3:29
刑事谅解、和解,也是法律允许的。当初周的死亡是被当作意外的。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3:26
如果一个贪官被打死了,是不是就因此不是贪官了?糊涂!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2 13:51
刑事案件的死亡,不需要法医鉴定吗?
只是由打死人一方的警方认定,就可以当成意外死亡吗?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3:52
你们警察有打死贪官的胆量吗?贪官还轮得上你们打吗?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3:55
贪官也有被逼供死了的吧?好,换一个,强奸犯被打死了就不是强奸犯了吗?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2 13:51
刑事案件的死亡,不需要法医鉴定吗?
只是由打死人一方的警方认定,就可以当成意外死亡吗?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3:54
当警察觉得自己的权力和权威不大管用时,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清楚不了糊涂了。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3:59
换来换取,说明一个问题,警察有机会了就打人,不惜打死,打伤周姓民工丈夫的肋骨就很平常的了。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2 14:01
莫非周秀云的亲属中有权贵?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4:00
你去学一下刑事谅解方面的知识再来和我谈。刑事谅解并不代表私了,它只是诉讼过程中施害方争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4:04
被打死了也好,打伤了也好,自有法律去追究,但死伤并不能抹去他们曾经违法的劣迹。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2:40
受害者就要被谴责,你这是什么逻辑什么道理?你怎么对普通百姓就这么仇恨?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3:25
周秀云的死亡应该定性为意外或过失,她那个満嘴假话的老公被打断排骨才是故意伤害。检察院可以因为舆论而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3:26
如果一个贪官被打死了,是不是就因此不是贪官了?糊涂!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4:05
周秀云的亲属就是社会舆论,社会舆论就是普通百姓的亲属。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4:09
周姓民工丈夫犯什么法了?他不是很配合警察,主动让铐的吗?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2 14:11
那就难怪了,为何柳二之流那么仇视舆论,原来如此。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14:09
如果角色对换,能不能定性过失或意外?专业人士明知扭动脖子后果而为之,导致死亡是意外吗?农民工满嘴假 ...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2 14:09
你快歇着去吧。
刑事案件涉及死亡的,在没查清死亡原因之前,能谅解吗?要谅解什么?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4:09
周姓民工丈夫犯什么法了?他不是很配合警察,主动让铐的吗?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3:59
换来换取,说明一个问题,警察有机会了就打人,不惜打死,打伤周姓民工丈夫的肋骨就很平常的了。
胡青牛 发表于 2015-2-2 18:11
老衲有幸有很多公检法朋友,也在有关执法机构呆过,深知弊端。的确需要纠正了!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4:09
指责几个不懂遵纪守法的就叫仇视百姓?
几个粗暴执法的民警就能代表警界都黑暗了?
你这是什么逻辑什么理 ...
牛芒 发表于 2015-2-2 14:11
这不叫糊涂,这是小农式的愚昧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7:54
我已经说了多次了,看问题不要割裂成片段,要综合整个案情来看!
警察王文军也是出身普通 ...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9:36
你如果一开始“看问题不要割裂成片段,要综合整个案情来看”,就不会那么起劲地为粗暴执法民警开脱了。{: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7:32
也不能怪你不懂,你看看这个解释,估计也会发蒙:
“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7:13
估计你就根本没有仔细看视频!警察根据被害人的指控,要传唤涉嫌殴打他人者,他却上前阻挡,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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