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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信不信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5-1-25 09:06
标题: 你,信不信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5-1-25 09:08 编辑
你,信不信
熏腊肉污染了天空
作恶者都是临时工
你他妈信还是不信?
说实话,我不想和柳二警官再作任何的话题交流,道理很简单,鸡同鸭讲的事情没任何意义。
但是,看到柳警官有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分析以及要和我“探讨”的架势,我觉得回应也许不仅仅是一种礼貌。
这世界很操蛋,所以操蛋的原因我不多说,谁都知道,除非你揣着明白装糊涂。
我对柳警官手握钢枪雄赳赳站岗的姿态并不陌生,这年头吃谁家的饭,就要替谁吆喝,这是不是岳飞他妈说的“精忠报国”,我不知道。
时近年根儿,各种欠薪讨薪的事件多了起来,这也不奇怪。奇怪的是,这样的事情为何总会屡屡发生,这肯定不是偶然。
在切入正题之前,我必须对抛家舍业在外面打工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表示我真心的敬意。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如果不是为了讨生活,谁原因扔下老婆孩子热炕头,悠悠然然不用愁的日子,那基本是傻子。
其实不用你柳警官说,农民工欠薪问题成因确实很多,这无数的成因和理由不能说合理或者不合理,结果显示的是:干活的人没拿到他们该拿到的薪资。欠一个月,两个月,欠N个月,欠一年,两年,欠N年。
就在不久前发生的那个讨薪,14岁女孩殒命的极端事件,那九十万的薪资是欠了两年,无数次的追要。
现实是,人死了,钱到位了。
我不知道柳警官会对这样的事情给出什么样的回答。
我们在讨论话题的时候,你最好收起你的警棍,因为从一开始你的角度就有问题。
我不止一次的说,你们警察队伍里都能有垃圾,那么农民工队伍里参差不齐有什么奇怪的吗?
而在如何解决欠薪问题上,两年前国务院也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为何得不到执行?我一直觉得解决这一类的问题不该难于上青天。
一个项目在立项开工的同时,要审核建筑者的资质,同时也应当让相关参与建设的各方面投入必须的项目保证资金,这资金本身就是为了防止各种不测,事实上,现在这个规定在一些地方执行的很好,而在一些地方几乎被无视。
说到天亮,欠着人家的钱,都没有任何牛B的理由。
辛苦劳作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如果不是为了这份薪资,他们甘于奉献吗?对不起,他们不是雷锋。
不管是开发商还是包工头的问题,钱欠了,就该还,就该被追债,这不是问题。
我早就说过,我反对任何极端的形式的追讨,但是,看了柳警官的文字,我突然懂了什么:
“欠薪问题很复杂,除了农民工自身的原因外,有的是因为行业腐败,层层转包,层层克扣,导致结算时,达不到预期利润,只有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有的是承建方为了中标,硬着头皮垫资,到了后期断了资金;有的是包工头出了问题,携款逃跑,有的根本就是还不到结算的时候!等等等等。”
这文字多无奈,后面还有几个更大的字,是不是柳警官羞于表达,那好,我替你大声说出来:
活该刁民,欠薪有理,闹就收拾你。
那些被柳警官罗列出来的种种欠薪理由是不是合法,柳警官比我更清楚,更明白。
顺便说一句,别戴着有色眼镜看农民工,生活大不易,他们不都是极端的法盲,但是,当他们在寒风里为自己的血汗钱在哪里而东奔西跑的时候,那些走极端的毕竟是少数,人家也不一定不懂法。
所以走了极端,借用汉乐府《孔雀东南飞》主题读后感的一句话:
焦仲卿上吊——都是他妈逼的。
换了你试试!
再告诉柳警官一句,别动辄就给人扣什么对社会国家不满的帽子,你喜欢拎着那是你的嗜好,请注意别朝我的头上戴,对这个国家的热爱和期待,我不会比你差半分。
只不过,我们是不一样的人而已。
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
作者: 蔷薇盛开 时间: 2015-1-25 10:08
我不怕事大的哈哈大笑三声,你俩还真是一样的人,只是观点不一样而己。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5-1-25 12:21
二子在网上的言论,别住心里去.
估计他们局长每天要看作业
作者: 文妖 时间: 2015-1-25 12:28
支持闲散哥哥,现在这年头,欠钱的是大爷,拖你N年,拖得你全家喝西北风去,看你还闹不,然后不了了之。
作者: 刘创驾到 时间: 2015-1-25 12:34
两个人都激情
但激情有很多种。
至于都归属到哪种里,我表示微笑。
作者: 马大哈 时间: 2015-1-25 13:19
阅了,留下脚印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5 17:02
首次给闲老师点个赞,反击得有力有理有节,呛得有腔有调有火。
作者: 不想飞 时间: 2015-1-26 09:09
原谅俺业务不熟,俺想给你加分点赞,不知道怎么操作,先顶一下。
作者: 森林音符 时间: 2015-1-26 10:55
野领导的点评和闲老师的文字,都是有板有眼有看头!O(∩_∩)O哈哈哈~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6 18:33
本帖最后由 野妞 于 2015-1-26 18:47 编辑
你看你看,连美人森林音符都无师自通会加分了。。。就在主贴下面不有个评分么,一点,随便加,得~
作者: 不想飞 时间: 2015-1-26 18:41
晕了,后来学会了 ,结果加到刘作家页面上去了,罪过罪过,一并补上。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6 18:48
刘创?
好嘛,泽及无辜,福及池鱼,他倒捡好大个便宜
作者: 迎春花. 时间: 2015-1-26 19:49
欣赏犀利文字
作者: 迎春花. 时间: 2015-1-26 19:50
不想飞 发表于 2015-1-26 18:41
晕了,后来学会了 ,结果加到刘作家页面上去了,罪过罪过,一并补上。
我不会加分,笨笨哪
作者: 不想飞 时间: 2015-1-26 20:38
还有比我笨的啊
作者: 森林音符 时间: 2015-1-27 09:41
受领导表扬了,此处能表示一下害羞么
嘻嘻嘻,其实还是菜鸟,也是瞎猫给撞中的了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7 17:58
笨,都有同伙,也算人间不寂寞
作者: 碧天 时间: 2015-1-27 18:26
柳二难得写有理有据冠冕堂皇的正经帖子,这回十有八九是做作业,写给他顶头上司看的。那小子从骨头里就没把农民工当平等的人。
他放话了,你遇到脾气不好的或者素质差的警察,就活该你倒霉。这正象我在六星遇到柳二这素质差的ID就活该我倒霉。哈哈!这回轮到你遇到他了。
作者: 碧天 时间: 2015-1-27 18:31
和二子讲道理,论法律?嘿嘿!应了那句古话: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你就省点力气吧,和二子辩论,那是瞎子点灯,白费啦!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7 19:29
这、这算说理吗?我说了这不是鸡,就等于说这是鸭了?难道不能是鹅、是猪?怎么你们都是非此即彼的简单思维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8 08:38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28 08:42 编辑
你,信不信
文/闲散之人
熏腊肉污染了天空
作恶者都是临时工
你他妈信还是不信?
【我和你讨论的是“是否欠薪了就都是开发商的错”,你扯这些,与我有什么关系?是不是理屈词穷了?】
说实话,我不想和柳二警官再作任何的话题交流,道理很简单,鸡同鸭讲的事情没任何意义。【确实。我是依照法理,结合实例在谈问题,而你却是靠道听途说、跟着不良媒体在人云亦云的起哄】
但是,看到柳警官有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分析以及要和我“探讨”的架势,我觉得回应也许不仅仅是一种礼貌。
这世界很操蛋,所以操蛋的原因我不多说,谁都知道,除非你揣着明白装糊涂。
我对柳警官手握钢枪雄赳赳站岗的姿态并不陌生,这年头吃谁家的饭,就要替谁吆喝,这是不是岳飞他妈说的“精忠报国”,我不知道。
时近年根儿,各种欠薪讨薪的事件多了起来,这也不奇怪。奇怪的是,这样的事情为何总会屡屡发生,这肯定不是偶然。
在切入正题之前,我必须对抛家舍业在外面打工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表示我真心的敬意。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如果不是为了讨生活,谁原因扔下老婆孩子热炕头,悠悠然然不用愁的日子,那基本是傻子。
其实不用你柳警官说,农民工欠薪问题成因确实很多,这无数的成因和理由不能说合理或者不合理,结果显示的是:干活的人没拿到他们该拿到的薪资。欠一个月,两个月,欠N个月,欠一年,两年,欠N年。【你不要摆出一副同情者的样子就认为自己代表着正义,同情归同情,法律规法律!我强调要依法办事,就是不同情民工了?我也同情民工,所以我才深入分析问题,找出民工方面的问题,提请他们注意,而不是像你那样,只会干嚎,呼些空洞的口号!你现在才明白欠薪问题的原因很多了?不只是建筑商无良了?再合理的问题,若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都要讲证据、守程序,这就是法制精神所在!】
就在不久前发生的那个讨薪,14岁女孩殒命的极端事件,那九十万的薪资是欠了两年,无数次的追要。
现实是,人死了,钱到位了。
我不知道柳警官会对这样的事情给出什么样的回答。【我的回答是:你又在人云亦云了!那个女孩本是上楼去劝别人不要跳楼的,怎么却自己跳楼了呢?是不是有人在利用她意外的死在绑架当地政府呢?遇事要有自己的分析,不要跟着别人打哇哇!】
我们在讨论话题的时候,你最好收起你的警棍,因为从一开始你的角度就有问题。【哈哈,我举过警棍吗?你说角度有问题就有问题了吗?】
我不止一次的说,你们警察队伍里都能有垃圾,那么农民工队伍里参差不齐有什么奇怪的吗?【我否认过吗?】
而在如何解决欠薪问题上,两年前国务院也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为何得不到执行?我一直觉得解决这一类的问题不该难于上青天。【我说你是在人云亦云吧?哈哈,你在这方面根本就了解不多,就不要和我辩论什么了!告诉你吧,恶意欠薪问题不是国家不重视,而是非常重视!已经把它和醉驾一样,列入刑法规定为犯罪了!哈哈,连这都不知道,你还好意思在这里国务院国务院的哇哇个啥?你若真的同情农民工、关注农民工,你会连这么重要的法律规定都不知道?就凭这一点,我就能自豪地说:我才是真正的关心同情农民工!你,只不过是借着嚷嚷此事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你可以去数数你的帖子,有哪一个不是在跟着其它网站在对政府起哄?】
一个项目在立项开工的同时,要审核建筑者的资质,同时也应当让相关参与建设的各方面投入必须的项目保证资金,这资金本身就是为了防止各种不测,事实上,现在这个规定在一些地方执行的很好,而在一些地方几乎被无视。【不要打哈哈,不懂装懂!审核资质、设定保证金早就列入招投标门槛条件了!】
说到天亮,欠着人家的钱,都没有任何牛B的理由。【欠钱还钱,天经地义!这是我一贯的主张!我反对的是因为别人欠钱了,我就是大爷了,就可以不守法了、就可以胡作非为了!】
辛苦劳作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如果不是为了这份薪资,他们甘于奉献吗?对不起,他们不是雷锋。
不管是开发商还是包工头的问题,钱欠了,就该还,就该被追债,这不是问题。【哈哈,你说得容易!你这就是典型的法盲!你没有合同、没有凭据、自己都弄不清该找谁讨薪,你让别人怎么去帮你讨?因此,就要吸取教训,弄清劳务合同关系,用合同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民工吃亏就吃亏在没有合同,让执法部门难以执法。】
我早就说过,我反对任何极端的形式的追讨,但是,看了柳警官的文字,我突然懂了什么:
“欠薪问题很复杂,除了农民工自身的原因外,有的是因为行业腐败,层层转包,层层克扣,导致结算时,达不到预期利润,只有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有的是承建方为了中标,硬着头皮垫资,到了后期断了资金;有的是包工头出了问题,携款逃跑,有的根本就是还不到结算的时候!等等等等。”
这文字多无奈,后面还有几个更大的字,是不是柳警官羞于表达,那好,我替你大声说出来:
活该刁民,欠薪有理,闹就收拾你。【歪曲!你的理解能力咋这么差呢?我的意思是:讨薪也要遵守法律!不能因为你要讨薪就去扰乱社会秩序,就去影响社会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警察除了维护民工的权益同时也要维护大众的合法权益!只要违法了,都将要受到惩罚!】
那些被柳警官罗列出来的种种欠薪理由是不是合法,柳警官比我更清楚,更明白。【我并没有说欠薪合理,实际上,有很多欠薪的,都是地方政府工程。但是,法律对这种欠薪没有详细的规定,现行体制下,相关部门也难以执法,我说的是问题的复杂性,并非合理性!】
顺便说一句,别戴着有色眼镜看农民工,生活大不易,他们不都是极端的法盲,但是,当他们在寒风里为自己的血汗钱在哪里而东奔西跑的时候,那些走极端的毕竟是少数,人家也不一定不懂法。【你除了煽情,根本就谈不出一点实际的,哈哈,现在,我还懒得和你空谈了呢!累!】
所以走了极端,借用汉乐府《孔雀东南飞》主题读后感的一句话:
焦仲卿上吊——都是他妈逼的。
换了你试试!
再告诉柳警官一句,别动辄就给人扣什么对社会国家不满的帽子,你喜欢拎着那是你的嗜好,请注意别朝我的头上戴,对这个国家的热爱和期待,我不会比你差半分。
只不过,我们是不一样的人而已。【我们确实不是一样人!这个,数数你帖子里矛头所向最多的是谁,便一目了然了!你之所以一味地跟着一些不良媒体人云亦云地起哄、唱衰,就是因为你上厕所不带纸------想不开(揩)!】
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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