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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个警察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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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4 17:10
标题:
三个警察被抓了
山西某派出所的三个警察,因为处置农民工讨薪致死人命一案,被抓了。
这三个警察,一个是逮捕,两个是刑事拘留,案由都是滥用职权。逮捕与刑事拘留都是对有犯罪嫌疑者适用的强制措施,区别在于逮捕是针对证据确凿的嫌疑人的,而刑事拘留则是针对有重大嫌疑尚待补充证据的嫌疑人的。据报道,被害人的家属已经同意尸检,办案的检察机关也正在努力搜集证据,如果证据确凿,他们因致死人命而受到法律追究,也是罪有应得,我不想多说。
我要说的是:欠薪年年有、处处有,难道就没有办法杜绝吗?其实,办法是有的,例如由劳动部门设立民工薪酬保证金制度、设立无欠薪劣迹的市场准入制度等,都可以防止欠薪问题的发生,根本不须动用警察来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社会矛盾。令人遗憾的是,正是政府相关部门的长期不作为,才造成了欠薪问题年年得不到及时解决,逼迫民工们到了年底就采取极端方式来讨薪,而政府又将矛盾简单地推给警察,导致矛盾激化,酿成恶果。
酿成恶果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本不把民工利益放在心上;二是为了招商引资搞政绩,不敢得罪利益集团,对他们空手套白狼、巧取豪夺、诱发社会矛盾的种种不法行为予以包庇,甚至有些工程本身就是政府出面欠债所为;三是目无法纪,不认真区分矛盾性质,处置方法简单粗暴,动辄滥用警力;四是警察部门的主官唯上不唯法,对政府官员的错误命令、违法指示不敢抵制,不懂得警察应该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狗揽八滩屎,强令底下警察越权行事,依法应由劳动部门处置的欠薪问题,何必强令警察处置?出了事儿,便推到基层头上。
当警察,要公平正义、依法办事,要能正确区分矛盾性质,要有同情心,要待人善良,要学会保护自己,要知道那些事不可为、根本不在自己分内!
妈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赖着不给,让警察去挡着,真是卑鄙!
作者:
从容
时间:
2015-1-4 18:08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15-1-4 18:11
哎 又是与警察有关的话题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4 18:13
农民工为何总要借助媒体,而不去找直接的企业、政府对口的责任人?是找过无效还是根本就找不到?相信明眼人都清楚,正是走劳资谈判、行政仲裁、法律诉讼等正当途径的不通畅,才有劳工选择不断闹大来引起注意,来接近和达到进入媒体议程设置框架和条件的行为。
但问题是,闹大之后的现实正不断超出原本策划的意料。正如周秀云事件一样,越来越走向反面,拿生命去做赌注,让后来的人无从借鉴也不敢效仿。而在过去,我们看到过武汉最牛跳楼秀"导演"抓住政府维稳敏感神经,几分钟讨回巨债的神奇,但如今,谁还想东施效颦、故技重施,除了遭遇冷场和恶意嘲讽的看客外,只会更添人心悲凉和世相尴尬。拖不起、伤不起、闹不起的农民工,人间喜剧、满纸戏谑背后尽是一把辛酸泪。
维稳、维稳,有多少不稳定其实都是某些部门的不作为造成!
作者:
胡青牛
时间:
2015-1-4 18:22
政府机关和执法强力部门如果能有一些为民意识,能有一点畏民心态就好了!
作者:
文妖
时间:
2015-1-4 18:24
四是警察部门的主官唯上不唯法,对政府官员的错误命令、违法指示不敢抵制,不懂得警察应该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狗揽八滩屎,强令底下警察越权行事,依法应由劳动部门处置的欠薪问题,何必强令警察处置?出了事儿,便推到基层头上。
作者:
你说我记
时间:
2015-1-4 18:31
希望走司法路指日可待。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4 19:01
讨薪怎么讨到派出所去了的?该出面解决问题的部门为什么没有去出面解决?为什么仲裁、诉讼民工都不愿意去?农民工能否遵守一下结算规矩,或者结算规矩符合一下农民工的习俗,不要一到年底就为钱扯皮?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4 19:03
希望当地检察机关依法办事,不要又因为平息舆论而拿牺牲几个警察的权益来了事!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5-1-5 09:10
防范于未然,制度建设最重要。法院劳动部门属于事后措施,效果不如前者。
作者:
东门庆
时间:
2015-1-5 09:38
根源在于体制,体制制约着法治。唉!
作者:
马大哈
时间:
2015-1-5 10:13
有困难找警察*^o^*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5 12:36
不光欠债还钱,杀人也得偿命。
作者:
竹林荷风
时间:
2015-1-6 17:54
这年头碰瓷的太多,跌了没人扶,只好推给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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