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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文贼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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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轻妍
时间:
2014-11-27 11:19
标题:
讨文贼檄(转)
本帖最后由 不轻妍 于 2014-11-27 11:22 编辑
文者,相貌端庄,间架匀称,发声文雅,脱俗出群。
文章,秀口珠玑,清风俊逸,华彩飞扬,彪炳古今。
文学,集天地自然之灵气孕育,显丰盈心灵甜美,将真善美的故事彰显,是古今中外精神的盛宴。衣袂飘飞,倾城国色,知书达礼,智慧充溢。文的丛林是文学、文的本真是文化、文的极致是文明。她是一切人间美好的聚集,她是仰望里的不可亵渎不可企及。
贼者,面目可憎,铜臭暴力,声音刺耳,粗鄙下贱。
是朗朗乾坤下的黑暗,是正义公理的反面,窃他人的血汗中饱私囊,偷他人智慧不可一世的嚣张。即使冠冕堂皇难免露出市侩真相,即使他人不知也难免自己把自己看轻。灵魂中时刻有一抹暗影,生命永远不得从容。怀揣着一枚定时炸弹,明白自己终将难逃雪亮的目光。贼者,是过街老鼠,在物质精神的极度卑贱里惶惶。
为文则不可为贼,盖因文和贼水火不相容。一个是大家闺秀,一个是市井地痞。难以想象二者结合是什么景象!贼仰望文,是羡慕其高贵和风骨。贼窃取文,是希图文学的高雅装点自己的堂皇。殊不知,这就像是刘姥姥摆起了黛玉的姿态,徒增笑柄;这就像猴子带上人的王冠,难登大雅之堂。真正的粗鄙还有贾平凹的“大俗即大雅”的安慰,实实在在的世俗风情也无所谓褒贬。可是用别人的文字粉饰自我,则如同一向扮清纯的阿娇,面目暴露了就显得格外不可原谅。因为文学不容亵渎,文明不容践踏,文贼格外可耻,为人当诫之。
但是,网络文坛人鬼参半,纵横数载屡屡中招。偶有文友云:汝改网名乎?曰否。即云某某论坛有你做之文,趋之果然。顿觉急火攻心热血沸腾,目瞪口呆手足若中风。自然少不了唇枪舌剑,结局多大胜而还。盖因,贼者见不得光。贼心先自露怯。此ID一封,完事大吉。换个论坛换了马甲照样大摇大摆隳突东西。移花接木乾坤挪移,凌波微步深谙太极。你进我退,再卷土重袭。于是,网海熙熙,混杂龙鱼。洋洋得意,撞骗美眉。武侠小说刚写十几章,竟然惊闻某处已经续完了几十集。故友人谆谆教曰:千万别发好东西。
写在文档,的确稳当。写成发表才可净赚VIP。
于是乎恍然大悟。无怪乎网上少好文,好东西人人藏的深。文章是文人精气神,为贼气所熏确实恼人。看友博客都有警告博文,不禁勾起旧伤敷衍成文。孔乙己云:读书人的事曰窃不曰偷。附庸风雅可喜,到底格调低沉。长此人如霉菌,晦暗身心。因此奉劝梁上诸君,请自尊自重,切莫贻害于人。
(本文作者:依米花)
作者:
逍遥风
时间:
2014-11-27 16:03
文者,一文不文?{:soso_e160:}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4-11-27 16:41
介系讨伐董卓老儿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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