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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依法治国?-----有钱就可以违法停车了 公众服务缺位过错的转嫁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11-20 10:15
标题: 依法治国?-----有钱就可以违法停车了 公众服务缺位过错的转嫁
记者昨从武汉市交管部门获悉,即日起三镇严查机动车违停,对120条严管路段,采取只摄录不贴单的方式整治,对违停车辆一律处罚款200元。
据介绍,每天将有1000余名交警、协警对120条严管路段违停车辆进行摄录,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处罚款200元,不扣分;对未安装号牌、或悬挂假牌的违停车辆,一律锁车、拖车;公务车违停的,还将抄告其单位并适时对外公布;对办有三环线内通行证的货车,若长时间违停的,取消其通行证。
对非严管道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交警仍将每3次警告合并处罚一次,罚款100元,不扣分。
对于此次整治的原因,交管部门介绍,今年来,市民通过“市长专线”、“交管局局长信箱及122交通报警台等渠道,投诉、反映“机动车违停造堵”、“停车秩序较乱”等停车乱象,较去年同期上升35%。为此,交管部门按照道交法及省市相关规定,出台系列整治规定,加大机动车违停管控力度,从根本上整治市民反映强烈的停车乱象。
交管部门提醒,可上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www.whjg.gov.cn)查询120条严管路段名称;关注“武汉交警”微信,及时更新车辆信息中的手机号码,以便及时了解违停信息。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11-20 10:17
{:soso_e120:}政府无序造车、售车,不计划发展建设停车位,反过来罚有车族的钱,哈哈........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11-20 10:18
{:soso_e120:}只拍照,不告知,违反法律程序,这叫依法吗?
作者: 胡青牛 时间: 2014-11-20 10:25
柳二,你车多,受罚概率大,肯定吃亏。呵呵
作者: 马力 时间: 2014-11-20 11:49
谁让你把车四处停下来显摆,不罚你罚谁?
------小吊丝说:买了车,生活就上了一个档次;郎咸平说:买了车,生活不见上档次,傻气倒是上了一个档次。
{:soso_e113:}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4-11-20 12:37
这叫节约执法成本.
给一张单子,全国一年得浪费多少纸.
作者: 书生意气 时间: 2014-11-20 21:32
如果这个不告知只是针对以前的拍照贴单子而言,就仍然是依法。
关键在于有没有后续的办法。
比如设立公告板或在报纸上公告,明确以上120条路段严管,今后抓拍不再单独通知。此方法一定是依法的。
根据前面文字分析,武汉交警已经在报纸、网络公告,不另专门告知应该是依法行政。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11-20 21:39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4-11-20 21:42 编辑
{:soso_e122:}对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依法应该履行告知程序,目的在于让被处罚人知道,不服者可以有申诉的时间。
公告是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前对不特定人员发出的,而非是针对违法行为人做出处罚决定后发出的《处罚决定告知书》,不要混淆了。
不履行告知程序,就剥夺了当事人的申诉权,是违法的。
作者: 书生意气 时间: 2014-11-22 22:12
本帖最后由 书生意气 于 2014-11-22 22:13 编辑
柳兄误解了。
我说的依法行政的对象指的是抓怕、拖移车辆行为。这一点,有了公告之后即使不贴单子也属于依法行政。
至于后期的罚款问题,因为罚缴分离,罚款必须走银行缴纳程序,只有出具处罚决定通知,当事人才能缴纳罚款,也才能实现处罚的本意,所以最终一定有告知的。
作者: 若轩 时间: 2014-11-23 08:03
二师只这样的帖子喜欢看{:soso_e163:}
以后多说说这些,现在有车的人多,肯定也喜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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