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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法制的路上我们还有多远的路?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4-10-24 09:54
标题: 在法制的路上我们还有多远的路?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4-10-24 09:58 编辑

                     在法制的路上我们还有多远的路?

      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了,全会的公报让我耳目一新。这是历届四中全会所没有的感觉。公报全文我听看了很多遍,作为一个公民,我关心这次会议,是因为有关这次会议之前,对这次会议的一些媒体的吹风。
      现在看来,媒体说的八九不离十。


      这个全会公报,给我的感觉是挺实在,没有多少口号和不太切合实际的东西在其中。而这个全会公报最让我感到的一点,就是通篇都在强调宪法和法制的主题。

      从感觉上而言,这是下对药了。


      平心而论,我们的法律上至宪法,这部治国的根本大法,下至各种法律条文,法规不可谓不齐全,而且是日臻完善和不断修正的。

      但是,为何在法制建设的路上,我们依然存在那么多游离于法纪之外的事情。究其原因大概也不算复杂,说到底还是人为的因素太多。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随意,这是一直以来存在在当下中国社会各层面的问题。
      以权代法,越权执法,法律在和权力的博弈之中,没有了基本的公正,也就必然失去了它应有的尊严和作用。


       一个法度严明的社会,只要能秉持法律法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也就不难解决。问题是,因为太多的人为制造的不平等,导致了法律法规的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四中全会公报说的很具体也很清晰,依宪执政,依法治国。这是核心要义,一部宪法,就是这个国家的大法,所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条文,都应当是在这个大法之下派生出来,并且是不与其相悖,而是对宪法的具体化,细分化。

      违宪必违法,这是必须的共识。

      就在四中全会召开的前夕,在湖南华容10月23日发生了“公捕公判大会”。而早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就曾联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务必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这只是太多有法不依的事例里面的冰山一角。

       在法律的进程里,关系案,招呼案,领导定调子案都不是什么鲜见的事情。原本庄严不可侵犯的法律,成为了一种随心所欲的工具,而一个敢于蔑视法律的社会,必然存在诸多不稳定的因素在其中。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如果法律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和效果,社会就必然会失去基本的公正,道义和良知,信仰和信念,都会造成混乱。

      全会公报,通篇突出的都是法制的主题,这真的是不多见,而这个提法和意义,自不言而喻。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注意到这样一段写入公报的文字,感觉是体现了这届党中央在法治进程中的决心和意志,相信并期待,让法律成为保护弱者,彰显公平的利器。

      看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并能对症下药,也许这才是值得期待的。

      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首先是法治的中国;一个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首先是法治的社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是制度建设和治理方式的法治化。

       虽然我们还有太远的路要走,但是,只要走在法制的轨道上,就一定也该走好。

      
                                                    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4-10-24 10:54
这是介么多年来,近乎于首次看到闲老师力挺我党我领导人的正面正能量的文章。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4-10-24 10:55
不容易呀俺,等了多少年~(ˉ(∞)ˉ)
作者: 找老碧    时间: 2014-10-24 11:26
{:soso_e179:}法律为什么约束不了权力?
作者: 洛阳凯凯    时间: 2014-10-24 13:55
远近?
站起跑线上了吗?
只需一个问题就可以颠覆所有幻想————它和它,究竟谁大?
作者: 腕底香    时间: 2014-10-24 14:33
官文都不够好看。不如李白的诗好看。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4-10-24 15:51
洛阳凯凯 发表于 2014-10-24 13:55
远近?
站起跑线上了吗?
只需一个问题就可以颠覆所有幻想————它和它,究竟谁大?

法大。
法会大的,希望不只是中国梦。

作者: 洛阳凯凯    时间: 2014-10-24 16:03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10-24 15:51
法大。
法会大的,希望不只是中国梦。

第一句下了结论了,第二句又承认第一句还是个梦想
有点自相矛盾的味道
  
这不是马姐姐说话缺乏逻辑,我恰恰爱因此看到马姐姐和我们每个人“极为”强烈的愿望,以及“极为”不能忽视的现实。
“极为”的程度如何?达到了让人忘记自相矛盾这些纰漏的程度————甚至于即使看到了这点矛盾,也只能把它俩放在这里————因为矛盾的两头儿,我们无法割舍任何一边。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4-10-24 16:13
洛阳凯凯 发表于 2014-10-24 16:03
第一句下了结论了,第二句又承认第一句还是个梦想
有点自相矛盾的味道
  

有希望就有曙光,凯凯~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4-10-24 16:20
制与治有区别吧?
作者: 洛阳凯凯    时间: 2014-10-24 16:20
野妞 发表于 2014-10-24 16:13
有希望就有曙光,凯凯~

是的
等吧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4-10-24 19:51
很高兴看到闲散先生的这篇杂文。说实在话,三十几年来目睹我们身边的各种变化。我很为我们国家的今天自豪。
作者: 温暖如烟    时间: 2014-10-24 20:36
从人治到法治可能路还长,希望能走得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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