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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晋宁征地血案之思索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4-10-17 08:36
标题: 晋宁征地血案之思索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4-10-17 08:38 编辑

                                    晋宁征地血案之思索


       A.晋宁征地引起的血案,令人惊悚,令人扼腕。这不是第一起偶然因为征地引起的血案,而在一次次血案之中,为何没有深度的关注和解决,也许这是需要答案的。

       B.死去的,受伤的都很无辜。不知道到底是谁该来为这样的血案买单,晋宁地方政府先别高调的拿出那种把丧事办成喜宴的腔调,你们无法推脱责任。

       C.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夺走他的命根子,他会和你拼命,这道理其实很简单,当然,简单的道理后面,一定是不简单的动因。

       D.带血的征地,带血的暴力,让我们再一次要发问:悲剧一定要这样发生吗?一定要以性命为代价吗?

       E.八条人命,一路血光,仇恨的对峙,不解的矛盾,按照官方的说辞是,这块地很早就征用,但是,在征地赔偿上,一直双方谈不拢,在谈不拢的情况下,施工方为何要用这种激化矛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的方式?

       F.这不是个案,但是如此大规模因为征地引起的死伤应当是很惊人。晋宁县相关部门,相关领导人是无法在这起恶性征地暴力案件之中洗脱干系的。

      G.如此规模的聚众殴斗事件,几十辆车的施工方人员车子浩荡的有备而来,在这个过程中,请问晋宁地方警方和相关部门为何没有预知预防?悲剧难道一定要这样发生吗?这肯定不是简单的,不作为所能掩盖的。

      H.屡见不鲜的因为征地引起的群体事件,为何能一直存在,说到底是利益的再分配问题,悲剧的成因并不复杂,而导致事件演绎成悲剧的固然有因为利益纠葛而引起的纷争,更多需要思考的是,究竟如何化解这样的矛盾,靠着血腥吗?

      I.征地,强迁,赔偿,纠纷,我们看过太多的这样故事,但不该就此麻木,而应当凝重思考,在地方追逐利益和政绩的路上,一级政府到底该怎样让百姓们满意,化解这样的矛盾,而不是视而不见,或者纵容矛盾的激化和发生。

      J.晋宁征地血案所暴露出来,让我们思考的东西太多了。在征地的过程中,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撑,有没有令人信服的补偿和赔偿数额的限定,如果遇到漫天要价的该怎么处理,显然我们在这诸多的问题上,法律是存在空白或者是欠缺的。

      K.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倒下的我敢说没有一个是官员,在这种血与火的博弈之中,他们失去的生命,能不能警醒我们,让这种悲剧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L.以生命为代价的“政绩”,再光鲜也注定为人不齿。只是人民内部矛盾,却要酿成血光之灾,晋宁悲剧后面,有多少需要深度追问的?

      M.征地没有合法的批文,矛盾一再的积累,场面终于到了失控。我想问的是,施工方派出的几十辆车,车上统一着装,统一装备的人,到底是去施工,还是去打架?

      N.原本不应当以这样惨烈的形式收场的事情,非要陪上一些性命,晋宁地方政府在这个事件上的失位,甚至是渎职是逃不过的话题。

      O.谁都不知道一部被人大通过的《物权法》,能不能真正意义上的成为物权所有者的护身符,看起来在普法守法的路上,我们相距的太远太远。

       P.一面是被失地的农民,一面是急于建设的开发商,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这起糟糕的血腥的事件里,看不到影子,起不到缓冲和平复作用,我有太多的理由去怀疑晋宁地方政府的不作为。

      Q.当祖辈赖以为生的土地被征用,给几万块的补偿之后,失地的农民们何去何从,这当然是一个问题,而征用来的土地,在开发商的手里,骤然无节制的升值,这种不平衡所带来的对立并不复杂。

      R.《物权法》第42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S.就法律的表达而言,不可谓不清晰,为什么却起不到法律的作用,毫无疑问的是各级地方政府在征地的时候,眼睛里并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

      T.如果一部法律不能保护弱者彰显公平,那这部法律是难以得民心的,而有了法律却置其于不顾,凭着行政命令,官员权威,或者权势来肆无忌惮,那就是对法的破坏和亵渎。

      U.千万别动辄定义那些失地的农民狮子大开口,欲壑不满,换位思考一下,当你也身临其境,土地被征走,生计无靠的时候,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V.事发地在这次血腥的冲突之前,已经有过多次的冲突,为何有关部门没有及时的介入和调解,以至于酿成如今的惨剧,在这个过程中,晋宁地方政府是难逃其咎的。

      W.无辜者的血,应当是所有活着的人们的墓志铭,纵观晋宁征地血腥事件,死去的性命何等无辜。而那些举杯弹冠相庆的人,应当有最起码的良知。

      X.这当然不是简单的“家园攻防战”的游戏,在浸透着的血色里,我们需要警醒,各级地方政府需要警醒,暴力无论如何不应当成为一方面喊着和谐社会,一方面屡见不鲜的点缀。

      Y.晋宁征地惨剧应当是一面镜子,至少它折射出在征地和赔偿上,在拆迁和赔付上这种矛盾而引发的对立情绪,已经严重的成为这个社会最不稳定的因素之一,有关部门不要在敷衍了,否则,谁敢说悲剧不会再来?

      Z.一声叹息,罹难者一路走好,需要给他们一个交代。只是这种代价太沉重,太血腥,太不该发生。
                                            
                                            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4-10-17 09:12
为晋宁事件欣慰的是:倘若日本鬼子犯我中华,南京大屠杀不会重演,至少在晋宁不会重演。
作者: 温暖如烟    时间: 2014-10-17 11:19
工业文明,城市文明总得借助野蛮手段。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4-10-17 15:23
据说打了五六遍110,警察不到场。。
显然,内幕很深,但事大了,终究包不住,相信事实很快会浮出水面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4-10-18 15:28
色妞妞 发表于 2014-10-17 23:20
我们的维稳费用呢?都交给谁了?

真是瞎操心,交给谁也没交给你,管着嘛,是吧

作者: 找老碧    时间: 2014-10-18 17:14
{:soso_e123:} 征地的程序设计有问题。征地初期,是政府与开发商密谋,村民们根本不知情。政府与开发商议价后,便开始出面去用最低的补偿款向村民拆迁、征用,以图截取最高的土地出让金。
作者: 找老碧    时间: 2014-10-18 17:16
施工方统一装备,统一指挥,显然是有预谋的,这与官方“村民阻扰施工,施工方被迫采取措施”的通报有出入。
作者: 柳二叔    时间: 2014-10-21 17:59
马刀 发表于 2014-10-17 09:12
为晋宁事件欣慰的是:倘若日本鬼子犯我中华,南京大屠杀不会重演,至少在晋宁不会重演。

明月天涯客,苍凉何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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