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糊弄人的处理结果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4-8-24 07:28
标题: 糊弄人的处理结果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4-8-24 07:29 编辑
糊弄人的处理结果
倍受媒体和网民关注的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一法官周某被指借断案“夺妻占财”一事,有了调查处理结果。记者23日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鉴于法官周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纪,且影响恶劣,当地纪委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另周某已被撤销审判员职务,并被调离法院。
一个违纪且影响恶劣的事件,以这样的方式收场,会令人满意吗?
我想,答案不用多说。
一个掌握法律权杖的人,做出了一个荒诞的判决且不说,还“夺妻侵财”,这种你翻遍世界法学都几乎罕见的恶性案例,仅仅以当事人开除党籍,撤销审判员,调离而结束?真心想问问做出这样处理决定的“有关部门”:
你们心安吗?
执法犯法,以权力之便为所欲为,应当是这个案件最典型的特点了。这样的法官,这样的恶劣影响,你开除了他的党籍,撤消了审判员,调离岗位够吗?
显然不够。
这种把徇私枉法发挥到极致的恶性事件,如果以这样的方式收场,只能说有关部门你太能糊弄人,太能敷衍百姓了。
写着不由自主想起柳宗元的《捕蛇者说》中的一句: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
永州你真的是不一样,太不一样了。轰动全国的“唐慧案”出自贵地吧?
这个“夺妻侵财”也足够劲道。
在我看来党内的那些纪律处分,以及撤销这个当事人的审判员职务,调离,显然是一种相当不负责任的处理。作为这个案件的直接处理者,在这个案件里不仅仅明火执仗的偏袒了一方,还会和当事人走到一起,“共享”打赢了官司的“喜悦”,这得多大的胆量,敢做这种有悖法理和职业操守的事情?这不是知法犯法又是什么?
调离意味着这个黑心的法官,算是“安全着陆”了吗?有关部门能不能出来说说,把他调离到了什么地方?换岗散心了吗?
这种污染法律水源源头的事情,以这种方式收场,已经不是负不负责了,而是再一次让人们充满寒意的看到,永州异蛇与众不同的荼毒。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夺妻侵财”,因为当事人的身份特殊到足以让你看完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相信任何编剧都难以设计出这样一幕,充斥着阴谋,算计,外加所谓的爱情的人生大戏。一手制造了这一切的人,如果不付出法律惩戒的代价,法律该是怎样的儿戏和笑话?!
拜托有关部门,能不能不要糊弄人。这样的害群之马,这样给法律抹黑的人,你给出这样一个处理结果,你们真的是一丘之貉吗?
或许真的是。
永州的异蛇,果然与众不同。
2014年8月24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4-8-24 11:35
这件事有点像拍案惊奇里的故事.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4-8-24 12:15
闲老师居然想起了《捕蛇者说》这里面的永州~真乃奇思妙想也。还是那地界出的妖蛾子么?我老人家一定先去看看这事这处女结果,再来驳你~
作者: 不想飞 时间: 2014-8-24 15:58
哈哈,不惊奇,处理好了才惊奇。
作者: 柳二叔 时间: 2014-8-24 18:59
本帖最后由 柳二叔 于 2014-8-24 19:34 编辑
{:soso_e120:}人家阴谋都破产了,丢了官,还被扔回了群众队伍,你们还要咋的,枪毙呀?
作者: 柳二叔 时间: 2014-8-24 19:38
本帖最后由 柳二叔 于 2014-8-24 19:44 编辑
{:soso_e124:}周法官是否构成徇私枉法罪,得看其对案件判得是否公正合法。如果人家判得公正合法,那么,事后与当事人结婚,只要都是单身、爱情纯真,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周法官错在既然娶了当事人,就该在执行时主动回避。
作者: 温暖如烟 时间: 2014-8-24 21:01
政府想管好这些公务员真得下结功夫了。
作者: 柳二叔 时间: 2014-8-26 10:53
本帖最后由 柳二叔 于 2014-8-26 10:54 编辑
{:soso_e120:} 老周案子没有判错,和已经离婚的单身女子结婚也没违法,只是错在后来不该在执行时没有主动回避。调离法院的处理,应该说是合适的。
怎么?还得退妻还财呀?要不是他们吃饱了没事干去闹离婚,不就啥事都没有了?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bdlxbbs.top/)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