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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忍得一时气 省却百日忧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30 10:17
标题: 忍得一时气 省却百日忧
      黄俊波夫妇俩是做金银首饰生意的,在各大商场都租有专柜。
     前年年底,他们通过关系,又租下了长江大超市一楼的一块位置,准备再开一处专柜。不料,先前承租这块位置的那个浙江商人,也是做金银首饰的,而且生意很好,虽然以前的合同约定了租期只有一年,遇到超市内部调整,没有优先承租权,但他就是不肯腾退,而黄家已经进了货,打造了柜台,如果不进场,还要被罚违约金。
    于是,双方找到超市经理,估计那经理两边都拿过好处,故两边都不得罪,说:“你们协商解决。”因此,双方由争吵,发展到动起了拳头,结果,浙江老板被一拳KO(击倒)。
    经伤势鉴定,浙江老板左耳耳膜穿孔,属于轻伤,黄老板被刑事拘留,如果伤害罪成立,他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此后,双方钻天打洞,四处托人,找关系,请律师,劳命伤财。一个要求重判,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七十五万;另一个,则想轻判少赔。
    起先,法院经过庭审,认为此案属于纠纷引起的伤害,拟让黄赔偿十万元,浙江人撤诉结案。浙江人听了,不干!又到处写信、上访,还控告法院审判人员执法不公,结果,这个案子法院一直拖着,不开庭了。黄老板在取保候审期间,听说浙江人找了很硬的关系,害怕坐牢,竟跑路了,后被网上追逃,逮捕入狱,害得他老婆四处奔走营救,生意也荒废了。
    前天,黄老板给我打来电话,欣喜若狂地说:“柳哥,我的案子开庭了,判决结果是无罪释放,赔偿医药费一万七!”我说:“嗯,别高兴得太早,还有二审或抗诉!以后回来了,好好做生意,别再惹事了。”
    其实,他这案子的审判结果,我早已料到了,也曾劝过他老婆不要到处花钱找人了,他判不了刑。因为去年八月有个伤势鉴定的新规定,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内不能自行愈合的为轻伤。 如伤后6周内愈合的为轻微伤。这个规定于今年4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4月1日后审理的案件。
   浙江人的耳膜肯定早已愈合了,至于是否是伤后六周内愈合的 ?得重新鉴定。但事情都过去一年多了,六周内还是六周后愈合的,谁还弄得清白?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30 10:18
{:soso_e120:}据说,这个版块有人自称律师?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5-30 21:24
{:soso_e160:}
作者: 小娘子    时间: 2014-5-30 21:49
记不清有多久了,
柳二先生难得正儿八经的写一篇文章,
俺表示严重鼓励!{:soso_e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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