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广告帖直接删除,管理员、版主随见随删并禁言,可跨版操作; 2、 涉黄、涉枪、涉毒帖子直接删除,管理员、版主随见随删并禁; 3、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帖子,本代首版直接删除,嗣后站短等方式告知发帖会员; 4、恶意曝光、泄露版友隐私帖子本版版主直接删除,可对发帖ID永久禁言;不能确认情况下,以被指对象申诉为准; 5、恶意、故意闹版帖及闹版会员,由版块版主集体协商后在议事厅提出申诉,由论坛管理组裁定,决定最终处理方式,版块不得自行处置; 6、恶骂帖(包话用汉字、谐音、英文、字母等),本版版主依据规定对跟帖屏蔽或删除,对主帖依据程度可删除或适当编辑;未带脏字但涉及人身攻击者,同样依此处理; 7、关系密切版友之间之调侃、恶骂难以区分之时,由被骂一方郑重提出投诉后由帖子所在版块版主或管理员删帖,未申诉不予追究; 8、版友注册恶意侮辱他人之ID、恶意签名、恶意头像等攻击其他版友者,版主直接禁言; 9、 版友发帖错发版块情况下,发帖者跟帖说明,版主可根据发帖者意愿转帖;其他情况下转帖必须经会员认可,严谨擅自操作; 10、拍砖过度,在影响论坛正常运作情况下,版主做锁帖、沉帖处理; 11、版友离开六星论坛,无权要求删除部分或全部帖子;若会员自己编辑帖子,提请管理组直接删除此ID; 12、侮辱某一板块,针对某一板块整体的恶劣言行帖子,由本版版主提请管理组裁定后做删帖、禁言等处理; 13、为维护杂谈健康运转,本版有权根据版主团队意愿设置5个“不受欢迎会员”(纠缠不休之人,即使不曾爆粗骂人)。版主意见不一致时,服从首版决定;不受欢迎之人包括其马甲在一定时间内杂谈禁言; 14、版主违规操作,做离职处理; 15、无远近亲疏,同等对待。 帖发执行 |
简池 发表于 2014-5-15 22:30
如果按这规矩,大家都遵照执行
看来俺在这玩还是安全滴!
待俺发一贴试一下水先++
小娘子 发表于 2014-5-15 22:28
小伍姐V5。
香樟树下 发表于 2014-5-15 22:53
墓姑娘.姐挺你!
香樟树下 发表于 2014-5-15 22:53
墓姑娘.姐挺你!
小娘子 发表于 2014-5-15 23:01
香妈若真心挺墓姑娘,
就请在这非常时期出来帮助一下。
建议上墙。如何?
香樟树下 发表于 2014-5-15 23:08
汗!娘子这亇真不行!
香樟树下 发表于 2014-5-15 23:08
汗!娘子这亇真不行!
左手之方向 发表于 2014-5-15 23:34
净想美事~~~哼——
左手之方向 发表于 2014-5-15 23:31
香接您就点个头吧~~小娘子话已出口了~~
小娘子 发表于 2014-5-15 23:38
嗯哪~~~
内定版首都发炎了,
香妈您老就从了吧!
墓歌 发表于 2014-5-15 23:48
代理,最迟6月10日前下版,没看公告啊?
小娘子 发表于 2014-5-15 23:52
回大人的话——
俺是说的小左那厮。
左手之方向 发表于 2014-5-15 23:54
有机会去你家看看~~要是没炕~~我就睡你身上~~~
墓歌 发表于 2014-5-15 22:33
别地儿管不了
以后管不了
但代理首版期间坚决执行——哪怕得罪气跑所有会员
墓歌 发表于 2014-5-15 23:54
K是发语词,非爆粗口骂人啊,见谅
若你认为是,那我请求管理组先把我禁言
紫晶儿 发表于 2014-5-16 06:31
昨天妞妞我们俩还开玩笑说,把你的口头禅统统设成敏感词
墓歌 发表于 2014-5-15 23:31
那就上炕
哈哈
大脸猫 发表于 2014-5-17 23:1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赞一个!
简池 发表于 2014-5-18 11:56
规过很多次了,不要抱太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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