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盛行千年而不衰的三寸金蓮 (转帖) [打印本页]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25
标题: 盛行千年而不衰的三寸金蓮 (转帖)
从古到今,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则为“金莲”。“三寸金莲”是当时人们认为妇女最美的小脚......我们了解什么叫封建,知道什么叫压迫,然而还是想不透彻这伤筋动骨的裹脚之习,何以盛行千年而不衰?
盛行千年而不衰的三寸金莲之秘密
  
    缠足,雅称“三寸金莲”,说白了就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正如非洲女人压颅,法国女人束腰,缅甸女人铜环束颈,中国汉族女子裹脚也堪称丑陋的“国粹”。 是继中国古代娼妓、太监之后的又一性畸形现象,所以,过去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的时候,总以中国男人的长辫子和中国女人的小脚作为中国愚昧、落后的象征。
    一、女子缠足的由来
缠足史话源远流长。中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说法不一,有说“缠足”之风是在两宋时兴起的,其实则不然,据史料记载,“缠足”之风早在南唐时就已经兴起了,而且是从皇宫中风行起来的。
它的始作俑者为“绝代才子,薄命君王”南唐李后主李煜。李煜乃徐州人,才华横溢,风流倜傥,据说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湎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他的一生除了拥有传世千秋的诗词外,还拥有艳绝天下的红颜知己,因此在南唐的后宫中,每日彩蝶飞舞于花间,蜻蜓点水于湖面,美人们如云似霞,个个花枝招展。而在这众多的美人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命人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形”,“新月型”,其舞姿也更美不胜收了。 唐缟有诗云:“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就是以好花喻人,以新月喻足,来描写窅娘的美丽。没想到,此后大家竞相仿效,逐渐形成风气,由宫中传遍整个京师,“缠足” 一下子便风靡整个社会,女人无不以“缠足”为美。
   南唐灭亡后,宋朝的女子纷纷仿效南唐的女子,缠起足来,而且越缠越紧,越缠越小,直至出现后人所说的“三寸金莲”。
到了南宋,缠足的风气开始炽烈,赵令畴在一首《浣溪纱》里描写了家妓缠足,有一句是这样写的:“稳小弓鞋三寸罗。”在刘过的一首词里,也出现过“亲玉罗悭,销金样窄,载不起盈盈一段春”。到了北宋神宗熙宁年间,缠足就更加广为流传了,此后更是把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作耻辱。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是因为有一双天然大脚而受尽嘲笑。北宋诗人苏轼有一首《菩萨蛮》就是咏赞这种“三寸金莲”之美的,其中下半阕曰:“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可见,“缠足”之风这时已风靡北宋民间了。 
   到了元代,这个马背民族居然也欣赏女性“缠足”。 而且缠足更是成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有有钱人家的女儿才缠足。元代诗人李炯有一首应制诗(应皇帝之命而作),题为《舞姬脱鞋吟》,栩栩如生地刻画了宫廷舞女的“缠足”情形:“吴蚕八茧鸳鸯绮,绣拥彩鸾金凤尾。惜时梦断晓妆慵,满眼春娇扶不起。侍儿解带罗袜松,玉纤微露生春红。翩翩白练半舒卷,笋箨初抽弓样软。三尺轻云入手轻,一弯新月凌波浅。象床舞罢娇无力,雁沙踏破参差迹。金莲窄小不堪行,自倚东风玉阶立。”由此看来,元代皇帝也很看重“三寸金莲”。还有一首《元宫词》,写道:“宫里前朝驾未回,六宫迎辇殿门开。帘前三寸弓鞋露,知是小姐来。”可见元朝宫掖出宫迎候帝皇的**都是“三寸金莲”。宫中的汉女是“缠足”的,但蒙古族后妃却未必要求“缠足”。
及至明代,宫庭的女性仍风尚“缠足”, 明代则有禁令,贱民的女子不许缠足,如规定浙东的丐户,“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许缠足。”明思宗崇祯皇帝特别喜欢田贵妃的“三寸金莲”,时常在周皇后面前赞美田氏的纤足,周皇后便缝制一种名叫“一瓣莲”的弓鞋,崇祯帝看后也十分欣赏。这不仅表明这位皇后是“缠足”的带头人,而且證明“缠足”仍是明宫风尚。但明朝宫庭对役使奔走的**,并不要求必须“缠足”,民间的“缠足”苛求也开始松动。这说明,明代对后妃“缠足”并不严苛,或许与明太祖的马皇后是“淮西妇人好大脚”大有关系。
可是,到了清朝时期,满族人主政,清太宗皇太极就严禁臣民女子“缠足”。顺治初年,孝庄皇太后颁布谕旨: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不过,从康熙七年起,清廷就废止了臣民女子“缠足”的禁令。而乾隆以后的几位皇帝,都十分喜欢“缠足”女子,于是宫庭内外又风尚“缠足”了。于是缠足又风靡全国,不仅汉族女子缠足,连不少满族妇女也纷纷学样了。太平天国时期,曾一度禁止过“缠足”,但没有能彻底扭转这种风气。直到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为扫除积弊,各地政府纷纷呼应“放足运动”,在中国延续了千年的女人缠足陋习,才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女子“缠足”才被彻底根除。
李煜开“缠足”风气之先,竟然影响了中国上千年的历史。历代女子虽然无不以“三寸金莲”摇曳飘然为美,但也无时无刻不在饱受著布带千包万裹的“缠足”之苦。女子缠足虽然一直延续到20世纪的民国初年才逐渐禁绝,但是直到全国解放后,少数边远地区仍有存在。
二、小脚一双 眼泪一缸
望而却步缠足之痛。女子缠足是要蒙受极大痛苦的。女子沦为娼妓,固然十分痛苦,十分悲惨,可是那毕竟是少数人;寡妇守节,埋没青春,也只是一部分女子;而女子缠足则带有更大的普遍性。
缠足是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给妇女带来身心扭曲的痛苦,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
缠足一般分为“早缠”和“急缠”两种。早缠,也就是俗语说的:“三春金,四秋银,五岁六岁丑死人”。这多是有闲阶层的大户人家,而讲究的人家一般挑农历八月二十四日这天给女孩裹小脚。女孩子自三、四岁起,其母亲就在夜里突然将她们的小脚趾关节捏脱臼,用裹布轻轻约束,开始穿尖头鞋不让脚趾散开。以后随著年龄增长,一双脚都在裹布的束缚下生长。脚趾中除大拇指外,只能慢慢逐渐向脚底下弯曲延伸,或蜷屈退化在脚外缘,脚背内契骨、舟骨、距骨之间的衔接处逐渐发生位移,形成“几”字形。脚的总长度也容易控制,往往能达到标准三寸,一般八岁可成型。不过,女孩子由于过早受摧残,常常发育不良,体质瘦弱多病,容易因病早亡。但因造型“优美”,所以有条件的人家都争相效仿。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在中华性文化博物馆,展示了一个陶器叫“不倒翁”,实际上这是缠足女子的专用溺器。缠足幼女双脚疼痛难忍,不能下地,白天有家人搀扶,夜间小便只有用这种溺器了。它的重心很低,放在床上不易打翻,故名“不倒翁”——由此也可见缠足幼女的痛苦。
三、缠足和性有什么关系
林语堂说:“缠足自始至终都代表性意识的自然存在。”
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中国古代有许多春宫画,有的画是男女双方全裸交合,身体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从未见到女子裸露双足的,即使在**也穿著三寸金莲鞋,可见这个地方是最大的隐私。
《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拉皮条,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实在不好说。你可到我家来吃饭,我请她也来,吃饭时你可以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一下她的小脚。如果她发作开来,老身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言语,这事就成了。”西门庆照此去做,结果成了。
一双“可爱”的小脚,最让男人**的莫过于想像一握在手的销魂。除了握在手里仔细鉴赏外,前人发现了种种玩莲的技巧,有爱莲者大献殷勤,帮女人洗脚、剪趾甲、磨厚肉、擦干、敷粉,借机搔弄趾间,抚握小脚,“趣味”尽在其中。
前人玩莲之时,归纳出种种的握莲姿势,有:正握、反握、顺握、逆握、倒握、侧握,斜握、竖握、横握、前握、后握等十一种握法。这么多握法,无非是把一双小脚握在掌中,仔细体会出小巧动人、纤瘦可爱的地方,更重要的是,要借著捏弄、按摩,来体会小脚的柔软。
女人双脚是自幼束缚,未经霜露,裹布层层保护,每日细心浸润、熏洗,皮肤细薄如婴儿,一旦解开重重裹布,组织松散,轻软如絮,这是男人最朝思暮想而一握销魂的。《飞燕外传》中就有一段“汉成帝得疾,阴绥弱不能壮发,每持昭义足,不胜至欲,辄暴起”的描述。这虽是后人所作,把汉代的赵飞燕写成小足,说小足具有振阳起衰的功能,但想必是从生活中体验出来的。    
小脚魅力大,自古以来文人雅士还写书研究。怎么样的一双小脚才是人人“称羡”的,各有不同的看法。流传最广的金莲七字诀:瘦、小、尖、弯、香、软、正,是一般人品评小脚的标准;李笠翁提出香莲三贵“肥、秀、软” 肥是肥润,软是柔软,秀是秀雅;清代的方绚(荔棠)便写了一本书,把小脚分为五式十八类,五式指莲瓣、新月、和弓、竹萌、菱角五种样式。下分十八类,什么四照莲、锦边莲、钗头莲、单叶莲、佛头莲等等。各类有好有坏,所以又分九品级,从神品到膺品,花样繁复。方绚还在《香莲品藻》中列出金莲三十六格“平正圆直,曲窄纤锐,稳称轻薄,安闲妍媚,韵艳弱瘦,腴润隽整,柔劲文武,爽雅超逸,洁静朴巧”,将品莲的学问发挥至极。民国初年陶报癖(陶佑曾)《采莲新语》用“小瘦弯软称短窄薄锐平直”十一个字来品评,另有燕贤《小足谈》提到小足廿美“瘦小香软尖,轻巧正贴弯,刚折削平温,稳玉敛匀干”。 这些文人不知费了多少时间和脑力,才完成这些金莲品赏大全。
这么多的品莲标准,让我们知道脚不是只要裹小就好了,还有种种的标准和要求。有人甚至根据小脚的形态、质地、姿势、列出四十种要求。时至今日,当年缠足妇女的走路姿势和“神韵”,没能留存下来,偶尔有村妇老妪,一步三拐的片断画面已经十分难得,对于缠足妇女的纤纤细步“姗姗动人”只能意会了。    
四、畸形审美话金莲
整整一千多年,在辽阔的中国大地上,女子们都在自己的一双脚上勤劳而勇敢的操持著。
清人鼓词中有“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同是一般裙钗女,为何脚步两样声? ”河南安阳的歌谣说:“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久而久之,缠足成为合乎情理的社会生活习俗,甚至被整个社会所认同,成为中国的“国粹”。
在尽力“小点,再小点”的同时,还裹出了各地鲜明的特色:如细长纤直的江苏扬州脚;短小背隆,圆如马蹄的浙江宁波脚;纤瘦短小,脚背平直的湖南益阳脚;短小尖生的广东顺德脚;短小、跟粗背凸的闽台小脚;尖端微翘,脚身肥的苏州脚,还有“上品”的全国最知名的山西大同脚等等。即便是在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在朝廷的禁令和武力高压之下,女子们仍然没有像男子执行“剃发令”一样执行“放脚令”,相反“裹小脚”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的习俗。
这个时候,女子脚的形状和大小都是评判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至于身材、面相和修养之类的条件反倒是次要的。而男子娶妻,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显贵,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
女为悦己者容。男人畸形的审美观也影响了女人畸形的眼光。在清末时兴的选美活动就是选小脚。而比脚选美又有很多的称谓,比如说“赛足会”、“晒足会”、“莲足会”等。山西大同有“亮脚会”,每年农历六月初六妇女坐在家门口,伸出小脚来供来往行人观赏品评,比赛谁的脚最小,绣鞋最精致,男子挑选配偶也以脚小作为重要条件。河南也有类似的小脚会:“盖元旦至初五,此数日间,凡大家小户妇女,无不艳装坐于门外,将双足露出,任人往观,评定甲乙。”据记载,这种选美比赛最早出现在明代正德年间,而又以山西和直隶两地最盛。当时每逢佳节庙会,集市之上士女云集。这些女性或围坐于空场,或坐于车中,盖著盖头,不能让人看到脸。但是她们在这时候会把自己的秀足露出来,当然,她们都穿著鞋袜。而由男性在一番品脚论足后,依次定出状元、榜眼、探花。那些名列前茅的女性,会因此远近闻名。而那些待字闺中者,也会因一个好名次而使自己身价倍增,非常容易物色个好人家。
“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大受欢迎。更匪夷所思的是,在陕西一带还出现了需要丈夫背著走的“背农妇”,她们成天在田里爬著干活,收工后便由丈夫背回家,做丈夫的还显得相当荣耀。
在现代人看来,“裹小脚”是令人费解的陋习,然而在古代人看来,却并非如此,不仅普通人喜欢,就连文人墨客也爱之切切,写有许多吟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像“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等。而许多我们熟悉的大家也都有歌咏和欣赏缠足的篇章,比如唐代温庭筠的《忆江南·金莲好》:“金莲好,裙底斗春风。钿尽量来三寸小,袅袅依依雪中行,款步试双红。”;宋代苏轼的《菩萨蛮·咏足词》:“涂香莫惜连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清代诗人袁枚在《答人求妾书》中也写道:“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而元末著名诗人杨维桢更是对缠足入了迷, 沉醉其间不能自拔,用纤足妓女的鞋子“载盏行酒,谓之‘金莲杯’”。
    美足靓妹是男人永远不会离嘴的话题。时代的进步使我们不会像古人那样对“三寸金莲”再生出近乎变态与偏执的喜爱。而东西方文化的融会贯通也使我们的审美逐渐趋向于“丰乳肥臀”的西方标准。其实,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人审美标准是不同的,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29
[attach]258524[/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0
[attach]258525[/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0
[attach]258527[/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1
[attach]258529[/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2
[attach]258530[/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2
[attach]258532[/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3
[attach]258534[/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4
[attach]258535[/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5
[attach]258536[/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5
[attach]258537[/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6
[attach]258538[/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6
[attach]258539[/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37
[attach]258540[/attach]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41
[attach]258541[/attach]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4-3-22 16:42
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大受欢迎。更匪夷所思的是,在陕西一带还出现了需要丈夫背著走的“背农妇”,她们成天在田里爬著干活,收工后便由丈夫背回家,做丈夫的还显得相当荣耀。
{:soso_e179:}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4-3-22 16:43
给梅老师敬茶。看得很仔细{:soso_e160:}{:soso_e113:}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6:49
水烟 发表于 2014-3-22 16:43
给梅老师敬茶。看得很仔细

图片能看到不,这是我第二次传图片。第一次传没有成功{:soso_e100:}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4-3-22 16:53
穿越梅岭 发表于 2014-3-22 16:49
图片能看到不,这是我第二次传图片。第一次传没有成功

现在能看见啊{:soso_e160:}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4-3-22 16:54
鞋子很好看,绣花鞋。不过脚看着好畸形啊,真奇怪他们的欣赏眼光{:soso_e120:}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7:19
水烟 发表于 2014-3-22 16:54
鞋子很好看,绣花鞋。不过脚看着好畸形啊,真奇怪他们的欣赏眼光

重口味{:soso_e113:}

作者: 烟雨竹城    时间: 2014-3-22 18:38
哇,梅岭兄。你得撑我的腰,让我壮胆。{:soso_e127:}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9:19
烟雨竹城 发表于 2014-3-22 18:38
哇,梅岭兄。你得撑我的腰,让我壮胆。

要搁古代,竹城兄保不定也喜欢呢{:soso_e128:}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9:20
烟雨竹城 发表于 2014-3-22 18:38
哇,梅岭兄。你得撑我的腰,让我壮胆。

不过,这鞋子倒是作的精良。
作者: 第六工作室    时间: 2014-3-22 19:23
摧残女性同胞,坚决抵制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19:25
第六工作室 发表于 2014-3-22 19:23
摧残女性同胞,坚决抵制

支持{:soso_e182:}
作者: 用手写心    时间: 2014-3-22 20:56
可怕,幸亏我们没有处在那个年代。以畸形为美,以别人的痛苦为乐。李煜、我想鄙视他。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21:02
本帖最后由 穿越梅岭 于 2014-3-22 21:04 编辑
用手写心 发表于 2014-3-22 20:56
可怕,幸亏我们没有处在那个年代。以畸形为美,以别人的痛苦为乐。李煜、我想鄙视他。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审美观,那个时代的审美观就是这样子的,那么生活在其中的人难免不被时代所左右{:soso_e160:}

作者: 用手写心    时间: 2014-3-22 21:06
还是感觉我们很幸运。那鞋子再精美我也不想看到,我是个神经及其敏感,就连每月亲戚造访都会哭的人。
作者: 锁红楼    时间: 2014-3-22 22:38
生在那个年代我也不裹脚,{:soso_e117:}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2 22:41
锁红楼 发表于 2014-3-22 22:38
生在那个年代我也不裹脚,


在那个以小脚为美的时代,大脚没人爱{:soso_e113:}
作者: 小禾    时间: 2014-3-22 23:08
这“国粹”,得拜历代文人们不遗余力的推波助澜。
一句话,中国的男人喜欢“歪歪倒”的女人,如今也是。性 病!
作者: 愁啊愁    时间: 2014-3-23 06:23
摧残女性同胞,坚决抵制{:soso_e150:}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3 08:05
愁啊愁 发表于 2014-3-23 06:23
摧残女性同胞,坚决抵制

坚决支持{:soso_e182:}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3 08:05
小禾 发表于 2014-3-22 23:08
这“国粹”,得拜历代文人们不遗余力的推波助澜。
一句话,中国的男人喜欢“歪歪倒”的女人,如今也是。性 ...

风气使然{:soso_e160:}
作者: 临街卖酒    时间: 2014-3-23 08:25
       看到这些在畸形审美观下被牺牲的女性,悲哀和害怕油然而生。幸好已经成为历史。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3 08:29
临街卖酒 发表于 2014-3-23 08:25
看到这些在畸形审美观下被牺牲的女性,悲哀和害怕油然而生。幸好已经成为历史。


一时代有一时代之风气,现在裹小脚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流行的整容与之何异。

问好{:soso_e160:}

作者: 用手写心    时间: 2014-3-23 17:22
穿越梅岭 发表于 2014-3-22 22:41
在那个以小脚为美的时代,大脚没人爱

如果那样是美,我情愿做一个丑女。如果必须要靠那样一双脚来博得谁的爱,那么我情愿孤独终老、、、、、、、

作者: 用手写心    时间: 2014-3-23 17:29
穿越梅岭 发表于 2014-3-23 08:29
一时代有一时代之风气,现在裹小脚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流行的整容与之何异。

问好

要用整容才能换取的爱情,我不感觉那是真正的爱情。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4-3-23 17:35
用手写心 发表于 2014-3-23 17:29
要用整容才能换取的爱情,我不感觉那是真正的爱情。

{:soso_e128:}
作者: 用手写心    时间: 2014-3-23 17:42
水烟 发表于 2014-3-23 17:35

那李煜要是能活到现在,我定会抬起我的大脚冲着他的屁股踹他个嘴啃泥,外加蹭出一脸的鼻血。如此残忍,如此恶趣味的审美,相信看过这篇文章的人即使再喜欢他的诗词,也不会为他的被毒死感觉可惜了。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4-3-23 17:45
用手写心 发表于 2014-3-23 17:42
那李煜要是能活到现在,我定会抬起我的大脚冲着他的屁股踹他个嘴啃泥,外加蹭出一脸的鼻血。如此残忍,如 ...

有这感觉{:soso_e163:}
作者: 用手写心    时间: 2014-3-23 17:52
水烟 发表于 2014-3-23 17:45
有这感觉

{:soso_e123:}
作者: 犀子    时间: 2014-3-23 17:54
俺鄙视转帖,{:soso_e128:}
作者: 端木    时间: 2014-3-23 18:16
封建时代催生的畸形产物。
作者: 种竹人    时间: 2014-3-23 22:13
原来古代女子对脚如此重视,宁愿被袭胸也不能被摸脚。{:soso_e140:}难怪在金庸小说里,赵敏被张无忌摸了回脚就死心塌地要嫁给他了{:soso_e113:}
作者: 梦枕江南    时间: 2014-3-23 22:53
说起来都是泪,惨不忍睹!
梅老师上了很生动形象的一课{:soso_e160:}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3 23:04
犀子 发表于 2014-3-23 17:54
俺鄙视转帖,

腻1诚心跟大哥过不去{:soso_e130:}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3 23:04
梦枕江南 发表于 2014-3-23 22:53
说起来都是泪,惨不忍睹!
梅老师上了很生动形象的一课

{:soso_e128:}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3 23:05
种竹人 发表于 2014-3-23 22:13
原来古代女子对脚如此重视,宁愿被袭胸也不能被摸脚。难怪在金庸小说里,赵敏被张无忌摸了回 ...

哈哈,在那个时候,有一双小脚,可是奇货可居啊{:soso_e128:}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3 23:06
端木 发表于 2014-3-23 18:16
封建时代催生的畸形产物。

这种畸形的东西,什么时候都有{:soso_e181:}
作者: 穿越梅岭    时间: 2014-3-23 23:06
用手写心 发表于 2014-3-23 17:42
那李煜要是能活到现在,我定会抬起我的大脚冲着他的屁股踹他个嘴啃泥,外加蹭出一脸的鼻血。如此残忍,如 ...

深恶痛绝啊{:soso_e113:}
作者: 锁红楼    时间: 2014-3-24 09:08
本帖最后由 锁红楼 于 2014-3-24 10:33 编辑
穿越梅岭 发表于 2014-3-22 22:41
在那个以小脚为美的时代,大脚没人爱


{:soso_e120:}那也不受那个罪啊,我穿34码鞋,不裹我照样离三寸不远。{:soso_e197:}
作者: 锁红楼    时间: 2014-3-24 09:08
本帖最后由 锁红楼 于 2014-3-24 10:36 编辑
穿越梅岭 发表于 2014-3-22 22:41
在那个以小脚为美的时代,大脚没人爱
那个年代有钱的富人才裹脚的,穷人有不裹脚的。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bdlxbbs.top/)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