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与老公刚认识的那会儿,我十六,他十五。
相隔几百公里的两个孩子坐在同一张桌子,他坐我旁边,长发,戴一幅眼镜,穿着时下流行的牛仔夹克,上课的时候无一例外是低垂着脑袋,眼睛明目张胆的闭上,一动也不动的睡觉。
我比较安静,与他不同的是,课本下永远是一本梁羽生的武侠小说。我们都不是认真读书的孩子,他文艺好,而我,数理化也不赖。
那时候最大的交集是,我帮他写情书追女孩子,而他在我的体育考试成绩中放水,让我可以获得刚好及格的分数。
这样两个孩子,成了哥们儿。
后来我们都去了很远的地方,我北上,他南下。
在陌生的地界,他会歪歪斜斜的定期写封书信告诉我近况,然后再询问我的近况。而我,有时候回,有时候不回。
再后来,我天真的在情感上受了一些挫折,正好他写信来,我说:我想有个家了。
他说:那好,我娶你。
我问他那些他一度追的女孩呢?
他十分深沉的说:谁年轻的时候不风花雪月泡妞打架?过日子还是得找个塌塌实实的。
原来在他心目中我是塌塌实实的女孩子,愁绪万千中我笑了。
结婚的时候我领着他回去,我跟妈妈说:这就是你们的女婿,他叫谭江。
这是妈妈第一次看见他,一边暗地里惴测,一边笑咪咪的从他手上接过烟酒糖果等礼品,嘴上对我说:反正人是你选的,日子是你过的,我们也不好说什么了。
他依旧笑咪咪的恭恭敬敬的说:阿姨,你放心,我会对她好的。
我们的日子订的很快,从决定结婚到扯证,大概也有十来天时间。也就是在这十天中,他一声不吭的征服了老爸,老妈,外婆,奶奶。
他也成了她们眼中塌塌实实本本分分的男孩子。
我们两一同站在婚礼上像木偶一样被人摆布的时候,他悄悄的对我说:你忍忍,很快就会过去了。
当主持人问他:你愿意娶你对面的女孩子为妻子吗?从此无论贫穷富贵都不离不弃。
他站得笔直,大声的回答:我愿意。
满堂哄然大笑,用劲鼓掌,而我却茫然极了,只觉得万分的尴尬。
新婚的夜晚,躺在大红的被褥里,我哭的很伤心,他搂着我,不停的对我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后来我们都回到南方去打工。
我身子一直很弱,断断续续的上班,休养,和小区里的大叔大婶坐在楼下吹牛。
他回来的时候,笑咪咪的上楼,不一会儿,就伸着脑袋在窗户上喊:靓妹,快回来吃饭啰。
大叔大婶都说:小郭你真好福气。看看人家小谭,又要上班,回来还给你做饭,做好了才叫你,现如今,那去找这样的老公呀。
我笑笑不语,在心底里问自己:好么?
结婚十多年了,家务活基本上都是他干。
有一次老爸和老妈到我们家来玩,没事翻我的帐本,翻着翻着老爸就十分严肃的问我:你这是整的啥子乱七八糟的?
老妈在一边说我爸:你管她干什么,她自己记的帐她自己清楚。
老爸不理,还是十分严肃的问我。
弄得我莫明其妙的,我拿过帐本一看,笑得弯腰。原来是我写的离婚协议书,并签了我的名字。
老爸瞪着我,说:你还笑,这是怎么回事儿?
我说:离婚协议书呗,他不洗碗就离婚,就这么回事儿。
原来是我们刚回来的时候,每天忙忙碌碌的,家务活儿谁也不想干,我一气之下就写了这份离婚协议书,然后对他说:行,不干是吧,不干咱就离了吧。女儿归我,别的归你。
他摸摸鼻子,一边自已说自己:我傻啊,这字一签,多大一老婆多乖一女儿就没了,洗碗又累不死人,老婆女儿跑了可就没了。
老爸和老妈一听,指着我的鼻子无可奈何的说:你呀,也只有小谭被你吃的死死的。你说你怎么啥主意都敢出呢?
有一天我们开车进城,我对老公说:我们换个活法吧。
他问我:换个什么样的活法儿?
我说:你看,咱两说没赚着钱吧,也赚着了,说赚着了吧,又没见着钱,你说,这钱都那去了?
他说:就是没赚到钱呗。赚的都是吃饭的钱。
我说:不行,我们要节约点儿。不乱花钱,不乱买东西。
他说:关键是我们没有乱花钱啊,也没乱买东西呀。花的都是该花的,买的都是必须要买的。
我说:乱说。你看人家丁妹儿,估计一年也花不了二百块钱的零花钱。我们要是像她那样过日子,还愁日子过不富余么?
丁妹儿是我邻居,天天和老公打工赚钱,可从来不会买一点儿零嘴吃,我认识她的时候,四十好几的人了,从来没下过馆子吃过饭,可她照样每天乐乐呵呵开开心心的。
他一听,横我一眼,说:那样过日子还有什么味道?吃不能吃穿不能穿玩不能玩的,奶奶的,天天拼死拼活挣了进棺材呀?
我一想,也是。
就这样,我们的节约大计就此胎死腹中了。我依然是出门打算买纸巾,结果回来给女儿买了两套衣服,自己买了双靴子,又买了些乱七八糟的零嘴儿,最后发现,纸巾没买。
有一天我们聊起浪漫,也是在车里。
我问他:你还记得我们那一天结婚的不?
他说:不记得了,反正是快过年了。不是腊月二十四,就是二十五,或者二十六二十七,反正婚礼一过,就过年了。
我又问他:那我们是那一年结的?
他说:谭晨是07年的,前面又掉过两个,按照这样来推,我们应该是03年结的婚。
我说:不可能,我们是05年结的吧。
他说:不可能。这样推起来就不合理。
我想了想说:算了,这个可以回去翻结婚证来看看。结婚证上是有结婚日期的。
他侧头看了看我,说:这两口子都是他妈的什么人啊,连结婚是好久结的都不知道。
我也笑弯了腰,我说:也是,还想跟人学过什么纪念日,狗屁日子都记不住。
临了,我们谁也没有去翻结婚证,依旧糊里糊涂的过日子。
谭晨上一年级了,再也不能迟到。这对于我们两个都爱睡懒觉的人来说,是一个挑战。
基本上每天早上都是我起床做饭,然后再叫他起床开车送谭晨。
这不,天凉了,我又最怕冷,于是,就不想起床了。
早晨窝在温暖的被窝里喊他起床,他叽叽歪歪磨磨蹭蹭就是不愿意起来,搞到最后,我火了。
他一见我火了,没办法,只好起床给谭晨穿衣服,一边穿一边说:老妈走了,老爸们在家都干什么呢?问了十个孩子,七个说:下馆子,还有三个说:泡方便面。
我不理他。
他又说:你知道昨天谭晨的学样发了个什么样的短信吗?说最近天气凉了,不要把孩子太早送到学校去。又停顿一下:那下午送去行不行?
我终是没有繃住,笑了。
日子虽是过的平常,有时候坐下来,安静的想想,却也觉得不怎么平常。
朋友们都很奇怪,这样两个南辕北辙的人,最后怎么会走到一起去了呢?而且在一起,就十多年,脸不红心不跳也没有浪漫却照样不愠不火的把日子过的平平常常。
一日与朋友说起,他说,可不就这样么,往平淡里奔去了呗。
或许吧,还有什么比平淡更能熨贴到心窝里去呢?
或许,我们两个人骨子里都是那种遇一人白首的吧,生活没有新意,而情感,对我们彼此的诱惑也不够大,我们就这样奔着白首下去,他说,他会对我好好的,而我,渐渐的也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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