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是泰森咬霍利菲尔德。 君雅 发表于 2010-12-5 11:07
嗯嗯 没太想 写反了 改了 谢谢你 花花 发表于 2010-12-5 11:13
花花,翻过讲理篇章,我们现在开始进入谈情阶段了,是么?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0-12-5 11:08
回复 花花 建议这次找逍逍好好谈一把,他真猛!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0-12-5 11:19
俺私下认为如果那好汉vs杨逍逍好汉,一定是杨逍逍好汉赢 真的 花花 发表于 2010-12-5 11:24
为什么有人见不得别人好呢???????????????????????????????? 为什么有人 ... 花花 发表于 2010-12-5 13:57
花花说的没错啊 雷老三 发表于 2010-12-5 15:28
好像是看人说了以后后改的 杜紫藤 发表于 2010-12-5 15:47
改过了啊! 君雅 发表于 2010-12-5 16:40
谢谢你,我本来也是知错必改纠错能力很强的 花花 发表于 2010-12-5 17:16
泰森咬人家耳朵俺在现场,当时俺就认定把毛泽东绣身上的绝对是暴徒加人渣。 君雅 发表于 2010-12-5 17:54
依稀仿佛,中国欣成熟聊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12-7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