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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刑事案件辩护指南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8 14:35
标题: 刑事案件辩护指南
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13-9-28 16:28 编辑

   
1.坚决不请律师,尤其是口若悬河的大律师。
     
2.不管心里多憋屈、多不服,都要主动认罪,说你杀人你就杀人,说你轮奸你就轮奸,说嘛是嘛,决不犟嘴。
      
3.要痛哭流涕地悔过,自己用左脚狠狠踩自己右脚,再用右脚狠狠踩自己左脚,最好在法庭上连抽自己二十个嘴巴子,piapia的。
      
4.如果有同案犯,别管是骨肉相连还是伉俪情深,别管是磕过响头的兄弟还是喝过鸡血的弟兄,都要撕破脸地揭发,最好把踹寡妇门的事儿都说出来。
     
5.要积极赔偿受害人,赔得越早越好、越多越好。
      
6.如果家里钱不多,要有卖房卖地、卖儿卖女(这个国家不允许,但说说无妨)、砸锅卖铁的意思表示。
      
7.含泪向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的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
      
8.如果是领导干部,要分别向党、人民和国家致以深深的歉意,并发誓:“下辈子如有可能,我来生还做您的官!”
     
9.庭审结束前,要向公诉人、法官、法警各鞠三个90度直角的大躬,以示谢意,并轻声叨念:“辛苦了您哪!”
      
10.在被法警带出法庭那一刻,要一步三回头地向主审法官行注目礼,如果有可能,最好使出浑身力气喊一嗓子,注意千万别喊:“再过二十年,老子又是一条好汉!”要喊:“法官大人,您放心判吧,我死了也不会上诉的!”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3-9-28 14:48
啥都不如钱厚好使。拿出五百万,让那姑娘撤诉。。。。

不过,真要那样的话,这世界太可悲了。有钱,就可以胡来么。。。

感觉这结果挺好,看到了绝望中的一丝公平。为杨女士和那位男士叫好。。。

装逼者,一定要付出代价。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8 14:57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3-9-28 14:48
啥都不如钱厚好使。拿出五百万,让那姑娘撤诉。。。。

不过,真要那样的话,这世界太可悲了。有钱,就可 ...

当初,李双江接到酒吧经理的电话,只需给五十万就了结了,但李家没有这么做,没有这么做的原因实际上不光是太相信儿子,也是太相信组织,太相信法律了。很傻、很天真,换来了很黑、很悲催。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3-9-28 15:25
感觉人家也没多要。把人打成那样,问题是太欺负人了。没要李某某的手就不错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8 16:30

11 假如你是明星,要先破相后再出来说话,不要光鲜照人,让人起愤。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8 16:31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3-9-28 14:48
啥都不如钱厚好使。拿出五百万,让那姑娘撤诉。。。。

不过,真要那样的话,这世界太可悲了。有钱,就可 ...


哪位男士啊?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3-9-28 16:59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8 14:57
当初,李双江接到酒吧经理的电话,只需给五十万就了结了,但李家没有这么做,没有这么做的原因实际上不光 ...

主要是摆谱,仗着自个将军的衔,粗腰杆子,有背景有后台,没把儿子的劣迹当回事,没把对方的要求当回事,。
估计李将军梦歌唱家都悔死了,早知如此,不如破钱消灾。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8 20:55
野妞 发表于 2013-9-28 16:59
主要是摆谱,仗着自个将军的衔,粗腰杆子,有背景有后台,没把儿子的劣迹当回事,没把对方的要求当回事, ...

当时,李双江是这么想的:我唱了一辈子红歌,怎能向黑恶势力低头?!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9-28 21:40
{:soso_e113:}我估计李老将军夫妇还是被儿子坑了。当初,人家被打了、轮了,索赔五十万,是想私了。但儿子肯定对爹妈说“根本没那事儿!”于是,老两口认为肯定是敲诈,于是........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8 21:5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9-28 21:40
我估计李老将军夫妇还是被儿子坑了。当初,人家被打了、轮了,索赔五十万,是想私了。但儿子肯 ...

这个案子起初是卖淫嫖娼的性质,但由于李天一等人使用了强迫和暴力手段,使嫖娼的性质变成了轮奸。但李天一不懂法,在认识上有误区,这也误导了李双江和梦鸽。不过,网上有传言,该杨女一伙还曾“敲诈”过别的嫖客。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3-9-28 21:59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8 21:54
这个案子起初是卖淫嫖娼的性质,但由于李天一等人使用了强迫和暴力手段,使嫖娼的性质变成了轮奸。但李天 ...

这么说,都是啥好鸟~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9-28 22:04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3-9-28 22:07 编辑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8 21:54
这个案子起初是卖淫嫖娼的性质,但由于李天一等人使用了强迫和暴力手段,使嫖娼的性质变成了轮奸。但李天 ...


{:soso_e123:}我分析起初也就是个卖淫嫖娼的事儿。双方都有了意思表示,但没明确人数和价码,拉皮条的也认为就是其中一人嫖娼。这些,从去宾馆以前的言行中,可以看出来。估计,女的知道是超过一人后,便不愿意交易了,遂遭到暴力胁迫,性质就变了。事后,拉皮条的想私了,让李家用钱摆平,李家过于相信儿子,拒绝了,导致事发。
     至于敲诈、放鸽子,因为酒吧里出台,做的大都是熟客生意,可能性不大。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8 22:1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9-28 22:04
我分析起初也就是个卖淫嫖娼的事儿。双方都有了意思表示,但没明确人数和价码,拉皮条的也认 ...

动手是因为嫖资纠纷,钱谈不拢,杨女就“不卖”了,李天一们先“买”了再说,结果就成了轮奸。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9-28 22:13
{:soso_e120:}强买强卖,也是恶霸行径,应该打击。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8 22:2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9-28 22:13
强买强卖,也是恶霸行径,应该打击。

但法院的判决书回避嫖资纠纷,甚至直接否认双方卖淫嫖娼动机的存在。可能怕社会影响不好,怕给首都抹黑。但这样做,就很难解释杨女为什么对李天一穷追不舍,吃完夜宵也不回家。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9-28 22:40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8 22:27
但法院的判决书回避嫖资纠纷,甚至直接否认双方卖淫嫖娼动机的存在。可能怕社会影响不好,怕给首都抹黑。 ...

{:soso_e120:}强奸罪是以违背妇女意志为构成要件的。那女的就算真是卖淫的,只要她当时不愿意卖了,你强行买了,就构成犯罪。妓女虽不光彩,但她也是人嘛,也该受到法律保护嘛。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8 22:4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9-28 22:40
强奸罪是以违背妇女意志为构成要件的。那女的就算真是卖淫的,只要她当时不愿意卖了,你强行 ...

我们国家没有妓女,只有失足妇女。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8 23:08
野妞 发表于 2013-9-28 21:59
这么说,都是啥好鸟~

名人不知在哪条沟里翻船。普通人也一样,不过,翻船了也没人知道。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8 23:10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8 22:46
我们国家没有妓女,只有失足妇女。

失自己的足,让别人去蹲监狱吧。{:soso_e113:}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8 23:11

要是想杨女士这样的烈女多一些,那还没人敢去嫖了,万一提上裤子告你,你还有口难辩了呢。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9-28 23:23
酱油比较厚道,这主意有可操作性。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8 23:47
知音 发表于 2013-9-28 23:11
要是想杨女士这样的烈女多一些,那还没人敢去嫖了,万一提上裤子告你,你还有口难辩了呢。

现在看来,这个案子如果当初私了还是明智的。现在,孩子们被判了刑,杨女照样得了当初索要的那些钱。这个案子如果是判决赔偿,肯定赔不了这么多钱,医疗费、误工费、啥啥费的赔了就行了。可那三个孩子家长为了能判缓刑,一下子赔了四五十万,让杨女得逞不说,还把李天一家弄得更被动了。李家内外受敌,人心之险恶,真是一案可知。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8 23:54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9-28 23:23
酱油比较厚道,这主意有可操作性。

像李天一这样的未成年人犯罪,本人不请律师,国家会出钱帮请律师,名曰法律援助。当初李天一家如果不请律师,估计李天一顶多判五年。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3-9-29 00:04
知音 发表于 2013-9-28 23:11
要是想杨女士这样的烈女多一些,那还没人敢去嫖了,万一提上裤子告你,你还有口难辩了呢。

大多数性工作者也是有职业道德滴,甭把人家想得那么无耻~{:soso_e113:}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9-29 08:03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8 23:54
像李天一这样的未成年人犯罪,本人不请律师,国家会出钱帮请律师,名曰法律援助。当初李天一家如果不请律 ...

{:soso_e120:}两头牛顶架,一个人却拎着个桶在底下挤奶。这个人,就是律师。酱油别忘了,人家还耗了一大笔律师费呢!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08:03
1.强奸性质是不可质疑的。
2.私了不行,就公断,愿赌服输吧
3.李家为其愚蠢,傲慢,误判买单,不值得同情。
4.如果偏执地信任自己儿子,就会得到偏执的结果。
5.有钱和抠逼很多时候是成正比的,李家真的太抠逼了,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6.2头充满父母之爱的蠢货至始至终都没踩上点,也傲慢地对待大众的情绪,大众的口水可以捧红你,也可以杀了你,并不以个人意志转移。
6.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08:04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08:20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08:03
1.强奸性质是不可质疑的。
2.私了不行,就公断,愿赌服输吧
3.李家为其愚蠢,傲慢,误判买单,不值得同情 ...

梦鸽走到这步,母爱不是主因,性格才是主因。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08:24
哥曾经曰过:麻溜地给,该給人给人钱完事。
把主动权握在手里

钱能解决的事就不是大事。对方冲着钱来就用钱解决,很省力并合理,钱对李家不是个事。

最大问题在于:李家觉得冤得慌,这么一冰清玉洁地儿子就被杨女士給毁了,被几个小伙伴毁了,被酒吧毁了,被请辞不干的律师毁了,被大众舆论毁了,被媒体毁了,被法院法官毁了,被司法体系毁了。

带着这极大的冤情梦鸽开始其运作,带着惯有的傲慢和对旁人的蔑视。

受吧。
我不人为判得轻或者重。
我看到的更多是一种平衡
一种多方面的权衡
没有绝对的精确和公平
尤其在当前大气候下

问题是,李家的悲剧源于他们自身确无法被其正确清醒地看到是本案所有悲剧发生和形成之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悲剧。

大家都在开始解套了,而他们刚刚开始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9-29 08:29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3-9-29 08:33 编辑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08:03
1.强奸性质是不可质疑的。
2.私了不行,就公断,愿赌服输吧
3.李家为其愚蠢,傲慢,误判买单,不值得同情 ...


{:soso_e113:}当今社会不公造成的仇富、仇官心态,和权贵、富人对法律的藐视,在此案中表现的比较充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3-9-29 08:34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08:20
梦鸽走到这步,母爱不是主因,性格才是主因。

{:soso_e120:}我觉得,她所处的环境、地位,才是主因。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08:34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08:24
哥曾经曰过:麻溜地给,该給人给人钱完事。
把主动权握在手里


中国政法界是有潜规则的,梦鸽想打破,肯定要付出头破血流的代价。但结果,还是打不破。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08:3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9-29 08:34
我觉得,她所处的环境、地位,才是主因。

可能是环境、地位和性格加在一起,起了化学反应。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3-9-29 08:38
在里面多呆几年也好,出来也是个惹是生非。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08:4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9-29 08:29
当今社会不公造成的仇富、仇官心态,和权贵、富人对法律的藐视,在此案中表现的比较充分。 ...

站梦鸽对面的,不一定都是仇富仇官
如果扣帽子,我们没什么好谈的,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08:43
李家也不算多富和多大的官,客观地讲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08:43
紫晶儿 发表于 2013-9-29 08:38
在里面多呆几年也好,出来也是个惹是生非。

李天一出来会不会把大魏、小魏全杀了,“老子从海南赶回北京为你们过生日,开房也是你们开的,还特么咬我打人,来,看刀!”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08:46
李天一比较讲义气,这个我信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08:48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08:43
李家也不算多富和多大的官,客观地讲

还有一个问题可能被大家忽视,那就是李双江失势了,该案审理阶段,网上曾发出李双江、梦鸽在重庆唱红歌,与薄书记手拉手的照片。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3-9-29 08:48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08:43
李天一出来会不会把大魏、小魏全杀了,“老子从海南赶回北京为你们过生日,开房也是你们开的,还特么咬我 ...

感觉他父母真的教育不好他,那就让政府多受受累,好好改造改造他吧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08:50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08:48
还有一个问题可能被大家忽视,那就是李双江失势了,该案审理阶段,网上曾发出李双江、梦鸽在重庆唱红歌, ...

这个是可能的,哪个国家都一样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08:53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08:46
李天一比较讲义气,这个我信

李天一这次的悲剧,始于讲义气。放弃海南的旅游,为一个并不深交的朋友过生日,打“飞的”赶回。谁想到一晚上就是十年!这就是命?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08:54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08:53
李天一这次的悲剧,始于讲义气。放弃海南的旅游,为一个并不深交的朋友过生日,打“飞的”赶回。谁想到一 ...

认吧。这次不出事,下次事更大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08:57
紫晶儿 发表于 2013-9-29 08:48
感觉他父母真的教育不好他,那就让政府多受受累,好好改造改造他吧

温室里的花朵,一撂在外面,必遭风吹雨打,弄不好还一下子摧残了。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3-9-29 09:04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08:57
温室里的花朵,一撂在外面,必遭风吹雨打,弄不好还一下子摧残了。

看过几本监狱题材的小说,《死刑犯行刑前的不眠夜》,《黑道风云二十年》里面都有描写,我感觉这小子很有当狱霸的潜质。

作者: 独步天涯    时间: 2013-9-29 09:08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08:57
温室里的花朵,一撂在外面,必遭风吹雨打,弄不好还一下子摧残了。

牢狱可能会让恶少感脚不爽,也许正该如此。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09:11
紫晶儿 发表于 2013-9-29 09:04
看过几本监狱题材的小说,《死刑犯行刑前的不眠夜》,《黑道风云二十年》里面都有描写,我感觉这小子很有 ...

像他这种人,犯个罪不当主犯,都不好意思站在法庭上。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3-9-29 09:14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09:11
像他这种人,犯个罪不当主犯,都不好意思站在法庭上。

嗯,必须男一号!领衔主演,片酬十年!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09:17
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13-9-29 09:08
牢狱可能会让恶少感脚不爽,也许正该如此。

上次的劳教,历时一年,看来是彻底失败了。监狱生活是种惩罚,人生的道理还得自己领悟。
作者: 独步天涯    时间: 2013-9-29 09:26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09:17
上次的劳教,历时一年,看来是彻底失败了。监狱生活是种惩罚,人生的道理还得自己领悟。

上次犯二,这次犯法,不断深入。。。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09:28
监狱是大学堂,能不学坏都是奇迹
作者: 独步天涯    时间: 2013-9-29 09:35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09:28
监狱是大学堂,能不学坏都是奇迹

强奸犯在里头最莫地位,就别指望他有出息了。
作者: 候鸟    时间: 2013-9-29 09:41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08:48
还有一个问题可能被大家忽视,那就是李双江失势了,该案审理阶段,网上曾发出李双江、梦鸽在重庆唱红歌, ...

作为重庆人,我看到酱油的这一句,似乎明白点儿什么了。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0:11
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13-9-29 09:35
强奸犯在里头最莫地位,就别指望他有出息了。

但是天哥有刑事犯的气质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10:25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10:11
但是天哥有刑事犯的气质

有抢劫犯的气质。再蹲几年监狱,就有杀人犯的气质了。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10:26
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13-9-29 09:35
强奸犯在里头最莫地位,就别指望他有出息了。

轮奸可能比强奸地位高点儿。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10:27
候鸟 发表于 2013-9-29 09:41
作为重庆人,我看到酱油的这一句,似乎明白点儿什么了。

恩,办案也要讲政治。
作者: 舞婆娑    时间: 2013-9-29 10:58
监狱是改造人的地方吗?
在押人员家属都知晓“潜规则”。

有从监狱里放出来的人,作恶更加凶残。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3-9-29 11:02
舞婆娑 发表于 2013-9-29 10:58
监狱是改造人的地方吗?
在押人员家属都知晓“潜规则”。

有从监狱里放出来的人,作恶更加凶残。
=====
韩磊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1:06
命中造化啊,随缘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1:10

人家5个孩子一个个都喝多了玩疯了,玛德你一个女的还不赶紧回家还跟着去金鼎轩,不是找X是干啥?
从酒吧到金鼎轩,孩子们并没有挟持她,是她自己跟着去的。
从金鼎轩到湖北大厦,才有了挟持的嫌疑。
什么轮奸,顶多是SM而已。
梦鸽挺清高,得罪了记者们了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1:12
人家徐女士是最初跟她一起进包间的,人家咋没被轮奸呢?昂?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1:15
10年其实也不长,减减弄弄的,6-7年就出来了。
出来了还是一条汉子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3-9-29 11:17
知音 发表于 2013-9-29 11:10
人家5个孩子一个个都喝多了玩疯了,玛德你一个女的还不赶紧回家还跟着去金鼎轩,不是找X是干啥?
从酒吧 ...


我有点纳闷,为什么不把卖淫女也逮来呢?咱国家这一行不是不合法吗?即便这一单不算,之前的都不算了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1:19
紫晶儿 发表于 2013-9-29 11:17
我有点纳闷,为什么不把卖淫女也逮来呢?咱国家这一行不是不合法吗?

那个洋文的酒吧,是一个惹不起的酒吧,到现在为止,你听见谴责酒吧的言论没?没有吧?

梦鸽,你要知道你挑战的是谁(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知道不简单)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1:21

假如我有女儿,我会教她如何保护自己,陪酒可以,看情形不妙赶紧溜啊,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还!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1:23

李家不要上诉了,一说上诉,色妞们又该兴奋了。

就当踩上狗屎了。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1:26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10:26
轮奸可能比强奸地位高点儿。

花案的都没地位,单个的,轮的,一样

作者: 独步天涯    时间: 2013-9-29 11:28
知音 发表于 2013-9-29 11:10
人家5个孩子一个个都喝多了玩疯了,玛德你一个女的还不赶紧回家还跟着去金鼎轩,不是找X是干啥?
从酒吧 ...

主观动机和行为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被害人存在过错也不影响最终的定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1:39
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13-9-29 11:28
主观动机和行为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被害人存在过错也不影响最终的定性。

杨女士的主观动机是啥?你觉得。
男孩们没有啥主观动机,玩着玩着就走火了。
但是杨女士呢?混在其中不是很难理解么?
又不是从大街上抓来的,又不是在酒吧的包间里施暴的,人家都换了好几个场所了还特么跟着,是钱没拿到手还是咋的。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1:49
上诉也不错的选择,反正都是算在刑期内的
其实还不如早判了,现在的关押是最难受的
真到了监狱还好过了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1:50
违背妇女意愿都算强奸
哪怕是夫妻之间

不是说给了钱就是嫖娼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1:51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11:49
上诉也不错的选择,反正都是算在刑期内的
其实还不如早判了,现在的关押是最难受的
真到了监狱还好过了

上诉就是给媒体一个看笑话的机会。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1:52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11:50
违背妇女意愿都算强奸
哪怕是夫妻之间


啥叫妇女意愿,这个词难以界定,一开始愿意,后来不愿意了,咋算?
作者: 独步天涯    时间: 2013-9-29 11:58
知音 发表于 2013-9-29 11:39
杨女士的主观动机是啥?你觉得。
男孩们没有啥主观动机,玩着玩着就走火了。
但是杨女士呢?混在其中不 ...

你是如何知道男孩们没啥动机的,临时起意犯罪并不少见。
不论杨女士从事何种职业或者跟着走了几个地方,都不能成为可以轮奸的对象是吧?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2:00
知音 发表于 2013-9-29 11:52
啥叫妇女意愿,这个词难以界定,一开始愿意,后来不愿意了,咋算?

如果愿意了,肯定不会动手。
还有他们间的供词
录像等证据
杨女士身上有伤,报案的时候应该有记录

应该是有出台倾向,但是后来不愿意了。
不愿意就拉到,要不就多出钱。

但都不是,开始胁迫。(车里也有动手情况)

这事吧·,往认真里说,就是轮奸。
不过轮奸的对象是酒推小姐。

李家有解决得更好的机会,但是都没抓住不说反而让事情更坏事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13-9-29 12:10
这两天我也跟这里的律师接触了一下,咱们眼里的平常说话,他事后都有记录。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12:25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12:00
如果愿意了,肯定不会动手。
还有他们间的供词
录像等证据

在车上就动手了,杨女先踹的大魏,李天一打了杨女,都喝醉了。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2:41
酒推不是职业卖淫女。
看到合适的机会甚至合适的人才会出台
一般不出台,有跟客人出去喝酒的,但是不代表就可以随意上。

酒推一般是看到顺眼的,价格好的,安全的才会出台

你们一帮半大的和尚,人家也害怕。
人家也不知道你们要轮,出来喝酒不是想找操
年轻人,谁不喜欢一起玩儿?

说一千道一万,轮奸这罪名是铁了。
说其他的都是败扯,在法官眼里肯定是这样
作者: 武宫英树?    时间: 2013-9-29 12:46

无求到处人缘好,不饮任它酒价高

------卖银罢,仙人跳也罢。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2:49
武宫英树? 发表于 2013-9-29 12:46
无求到处人缘好,不饮任它酒价高

------卖银罢,仙人跳也罢。

嘴巴跳出尘世外,三心还在五行中

作者: 飞梅弄晚    时间: 2013-9-29 12:58
知音 发表于 2013-9-29 11:52
啥叫妇女意愿,这个词难以界定,一开始愿意,后来不愿意了,咋算?

那啥叫激情犯罪呢?
一开始没打算犯罪,后来就犯罪了。咋算?
作者: 飞梅弄晚    时间: 2013-9-29 12:59
知音 发表于 2013-9-29 11:23
李家不要上诉了,一说上诉,色妞们又该兴奋了。

就当踩上狗屎了。

李家要上诉,我还真支持。
这个判得有轻重,我替梦鸽不服。
作者: 飞梅弄晚    时间: 2013-9-29 13:01
本帖最后由 飞梅弄晚 于 2013-9-29 13:02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13-9-29 11:51
上诉就是给媒体一个看笑话的机会。


这个时候我倒是要替梦鸽这个母亲说说话。
是让媒体看笑话呢,还是就让儿子坐十年牢呢,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孰轻孰重?

我一开始不支持梦鸽,就觉得她忒二了。
作者: 武宫英树?    时间: 2013-9-29 13:03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08:43
李天一出来会不会把大魏、小魏全杀了,“老子从海南赶回北京为你们过生日,开房也是你们开的,还特么咬我 ...

哈哈~~有这种豪气,就不是花花太岁了,也就不是天一了,看了相关的网文,武宫以为,天1不过是一性变态者,一个虐待狂,一有恋母情结的虐待狂-----能说出“老子~~”这种话的男人不说对女性有多么尊重,至少不去侵害女人!不管天1他家多有钱,他爸是多大的将军(何况还只是个唱歌的将军父亲和一个只会唱歌的上校母亲),不说在中国男人的眼里,至少在武宫的儿子眼里,就是一垃圾!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13:04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3-9-29 12:58
那啥叫激情犯罪呢?
一开始没打算犯罪,后来就犯罪了。咋算?

李天一在犯罪认识上有误区,他始终认为是卖淫嫖娼,但他与杨女发生关系之前的强迫、打人行为在法律上构成了强奸,他自己不知道而已。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29 13:09
武宫英树? 发表于 2013-9-29 13:03
哈哈~~有这种豪气,就不是花花太岁了,也就不是天一了,看了相关的网文,武宫以为,天1不过是一性变态者, ...

性变态可能还谈不上,性子暴烈倒是真的。是个敢于惹祸、善于惹祸、最后也傻眼了的孩子。

作者: 飞梅弄晚    时间: 2013-9-29 13:15
本帖最后由 飞梅弄晚 于 2013-9-29 13:16 编辑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29 13:04
李天一在犯罪认识上有误区,他始终认为是卖淫嫖娼,但他与杨女发生关系之前的强迫、打人行为在法律上构成 ...


从一开始的供词到法庭推翻供词,很难判断这孩子到底是否知道这种行为的恶劣性,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
但梦鸽一开始就想做无罪辩护的,不然不会换律师,她的公关危机处理,实在太失败了。
天一不懂,他妈应该懂;他妈不懂,律师应该懂,可惜.....
天一平时霸王惯了,再加酒后就直接霸王硬上枪了。

十年我觉得重了些。从刑罚条律上来说,挑不出啥病。
前面的因忽略掉了,只重视个果,说不出哪不适,但还是感觉不舒服。
作者: 武宫英树?    时间: 2013-9-29 13:18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12:49
嘴巴跳出尘世外,三心还在五行中


明知坑有屎,还向屎坑行

莫怨坑有屎,只怨爷娘太放纵



-----娶妻如猛哥,不如去找鸡,生崽若天一,不如趁早摁死在马桶里!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3:20
这是一个精心权衡的结果。
迎合民意的比重比较大一些

如果广义的胁迫都算强奸的话
这把算是民意摸了一把法律及司法的奶子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3:20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3-9-29 12:58
那啥叫激情犯罪呢?
一开始没打算犯罪,后来就犯罪了。咋算?


犯罪是毋庸置疑的,谁也没说他们没犯罪,我只是说诱发犯罪的因素,杨女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是推酒女的话,在酒吧内推,离开酒吧你还跟着干啥?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3:2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9-28 22:04
我分析起初也就是个卖淫嫖娼的事儿。双方都有了意思表示,但没明确人数和价码,拉皮条的也 ...

这样分析,就能解释杨某为啥跟着他们去金鼎轩甚至去湖北大厦了,要不然真是不能理解。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3:35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12:41
酒推不是职业卖淫女。
看到合适的机会甚至合适的人才会出台
一般不出台,有跟客人出去喝酒的,但是不代表 ...

推酒就在酒吧内推,出了酒吧就不是推酒,是推人了。
作者: 独步天涯    时间: 2013-9-29 13:48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29 13:20
这是一个精心权衡的结果。
迎合民意的比重比较大一些

额,她坚挺了。
作者: 独步天涯    时间: 2013-9-29 13:54
知音 发表于 2013-9-29 13:20
犯罪是毋庸置疑的,谁也没说他们没犯罪,我只是说诱发犯罪的因素,杨女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是推酒女 ...

真不能这样认定。否则,抢劫银行你就得怪银行为啥天天处在眼皮子底下。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3:58
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13-9-29 13:54
真不能这样认定。否则,抢劫银行你就得怪银行为啥天天处在眼皮子底下。

你当然可以不这样认定,而我是这样认定的。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9 14:02

对李天一犯罪这件事的理解,已经不是人品问题那么简单了,上升到是智商问题了。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4:48
知音 发表于 2013-9-29 13:20
犯罪是毋庸置疑的,谁也没说他们没犯罪,我只是说诱发犯罪的因素,杨女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是推酒女 ...

跟了也不是是多大个事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4:50
贱呗,但不至于被轮奸。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29 14:59
无论杨有多么卑微下贱,改变不了李的轮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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