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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蔷薇和青丝亲情散文的异同 [打印本页]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2:06
标题: 蔷薇和青丝亲情散文的异同
    首先我要说明,写这样的评论,是第一次,而且,我看的散文非常有限,如果不是自己把自己逼到了墙角,写这一类评论文字,至少会是五年以后的事情。
    先说说两者的同。蔷微的我只看过两篇《我和公公》及《我心中的彩霞姑娘》;青丝的我也只是看过两篇,《先走两步》及《第三坛酒》。俩人的相同之处,都是写自己身边最近或最亲的人,而且,据说都是亲情散文。我这样一说,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了。可是我真的想说点什么,却发觉我有些无法说明白,特别是在两者的同上。因为如果我说得太明白了,可能会在文学界引起一片哗然,引起哗然的原因不是因为我的言行有影响力,而是我的言论太无知。关于同,我只能说这些,刚才我已经说过,这一点我没法说明白。
      说到异,我就很兴奋了,这一点我肯定能说得非常的明白。首先,蔷薇的是散文,是纯得像母亲的笑容那样的散文。看看题目都知道,一点杂质量都不掺,或者说,都不会掺,像小学时老师给的命题作文,诸如《我的爸爸》、《我的妈妈》一类。所不同的是,命题是老师给的,有强迫的意思,不写会被罚站。而蔷薇是自己给自己取这样的题目来写,所以能让人看出她的情感是外泄的、无法阻挡的、你用手抓住它也要从指缝里渗出的那种。而青丝的是小说,刚刚相反,从题目开始就着手精雕细琢了,题目上已经包含着艺术的成分,从第一感觉上来说,光看题目,青丝的比蔷薇的更打眼,更能使人为之一动。这就好比,本来是两个相貌差不多的女孩,走在大街上时,化过妆的那个,肯定是回头率更高一些的。然后是内容,蔷微的是农村人做饭的方式,炒菜时最多放点辣椒什么的,炒完了用土碗一装,得,端上来,够城里人炒三四盘。青丝的不一样,青丝是开馆子的,一个拳头大的洋芋巴不得能炒出四五盘,而且里面什么都会放一些,只要不影响客人的食欲,甚至只要能增加客人的食欲。结果是,蔷薇的三个洋芋卖了青丝半个的钱。我的意思是说,蔷微总觉得,我心中有那么多自然堆积起来的素材,生怕写不完,有买一赠一的傻大方。青丝不一样,她觉得自己构思一个故事不容易,要节约着来,能省的绝对要省,省了不够的用其它来补。这就涉及到写作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素材是有限的,想像是无限的,素材的获得有N多种方式,也就是说,有想像力的作者,他得到素材的机率跟没有想像力的作者是均等的。而没有想像力的作者在想像上是无法企及有想像力的作者的,所以最终,他们的作品在总量上会有很大的悬殊。但是写实派也有自己的优点,他们往往比有想像力的作者更具有爱心和发现美并珍藏美的天赋,而且发现的和想像出来的还是有差别的。就拿蔷薇和青丝的作品来说,同样是写亲情有点疏离的《我的公公》和《第三坛酒》,两篇文章塑造的人物形像都能给读者留下同样深刻的印象。但前者的人物形像是经得起推敲的,而后者的却无法经受同样的铐问。不过从阅读经验来说,我也会像大多数读者一样,更容易喜欢青丝的作品。
就说这些吧,仅只是说了我个人的感受,并没有对谁的偏爱和排挤。两个都是我欣赏的作者。有这样一些说道,只是为了共同学习、交流。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3-9-24 22:38
叶子哥这认真劲儿——————赞一个!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4 22:38
俺觉得主要区别是拔高。
再真的东东一拔高就会失真。
再假的东东只要尽量不拔高,读者就容易接受,就会可信。
所以,写散文时,请将亲人形象降低些比较好。
毕竟,拔高和失真,对散文来说,足以致命哦!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4 22:39
俺觉得主要区别是拔高。
再真的东东一拔高就会失真。
再假的东东只要尽量不拔高,读者就容易接受,就会可信。
所以,写散文时,请将亲人形象降低些比较好。
毕竟,拔高和失真,对散文来说,足以致命哦!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4 22:43
不过从阅读经验来说,我也会像大多数读者一样,更容易喜欢青丝的作品。
——————————————————————————
{:soso_e127:}你做民意调查了?你的取向能代表大多数读者?笑话。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4 22:44
你的“认真”造就了你的局限。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2:47
这个话题倒是可以讨论一下,再累也愿意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2:48
苏力 发表于 2013-9-24 22:38
叶子哥这认真劲儿——————赞一个!

{:soso_e160:}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2:52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9-24 22:38
俺觉得主要区别是拔高。
再真的东东一拔高就会失真。
再假的东东只要尽量不拔高,读者就容易接受,就会可 ...

请将亲人形象降低些比较好。

这一点我完全不能同意。我觉得还是真实的还原更好一些,当然,如果能像你那些样懂得一些养容术,该修的修,该补的补,效果肯定会更好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2:54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4 22:43
不过从阅读经验来说,我也会像大多数读者一样,更容易喜欢青丝的作品。
———————————————— ...

哈哈,你这个问题真有意思,好在我用了个概词——大多数。要不然真被你难住了{:soso_e160:}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2:56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4 22:44
你的“认真”造就了你的局限。

这个是肯定的,所以我宁肯有局限,也要认真。世界上的事本来就很难两全。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4 23:01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4 22:54
哈哈,你这个问题真有意思,好在我用了个概词——大多数。要不然真被你难住了

我正是不满你这个“大多数”,因为在这里你只能代表你自己,你谁也代表不了。大多数喜欢青丝,那剩下的少数读者喜欢蔷薇?你也太拿自己当回事了吧?你可以再发一个调查贴,让大家投票选,看谁是大多数,谁是少数,再这样讲比较有理有据,否则就把这样的话去掉,以免贻笑大方。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3:01
青丝,我把你的文章归为小说,你为什么不争辩一下呢?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4 23:04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4 22:56
这个是肯定的,所以我宁肯有局限,也要认真。世界上的事本来就很难两全。

自己局限不要紧,不要误导文友。谢谢。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3:06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4 23:01
我正是不满你这个“大多数”,因为在这里你只能代表你自己,你谁也代表不了。大多数喜欢青丝,那剩下的少 ...

这样的调查还是你来弄吧,我估讲会很费时间。{:soso_e160:}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3:09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4 23:04
自己局限不要紧,不要误导文友。谢谢。

哈哈,怎么还安帽子了呢{:soso_e128:}
一个读者如果没有自己的签别能力,随随便便就会被误导。那么他活该!

作者: 陈墨    时间: 2013-9-24 23:09
叶子兄弟对一篇文章的理解,假也罢真也罢除了文学修养外还与一个人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关,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处处是鲜花,反之亦然!判别文章好坏的标准是什么?请叶子老师指教,说实在的对我这样水平的人,还就喜欢蔷薇那样的文章,看着不费事,读着悦心,至于那些晦涩的让人猜想的文章,俺是真的么有水平和兴趣看的!今天你说土窑,俺去看了,依然是晦涩难懂的,哎都怪俺水平低,只能读懂假文章,对那些真文章还真看不懂了!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4 23:10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4 23:06
这样的调查还是你来弄吧,我估讲会很费时间。

不负责任的信口开河,不会浪费时间,但会招人反感。没做调查就把你的“大多数”之论收回,否则,那就不是一个正常人、有道德的人该说的话。

作者: 蔷薇盛开    时间: 2013-9-24 23:11
本帖最后由 蔷薇盛开 于 2013-9-24 23:12 编辑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9-24 22:38
俺觉得主要区别是拔高。
再真的东东一拔高就会失真。
再假的东东只要尽量不拔高,读者就容易接受,就会可 ...


再真的东东一拔高就会失真。
再假的东东只要尽量不拔高,读者就容易接受,就会可信。
-----------------------------------------------------------------------------------------
我真的不明白你的这两句话,在我看来,这两句话是矛盾的。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4 23:13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4 23:09
哈哈,怎么还安帽子了呢
一个读者如果没有自己的签别能力,随随便便就会被误导。那么他活该 ...

我能说你的态度很无耻吗?活该,是啊,你想想你是不是现在也很活该呢?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3:16
陈墨 发表于 2013-9-24 23:09
叶子兄弟对一篇文章的理解,假也罢真也罢除了文学修养外还与一个人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关,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 ...

这个真的没有什么标准,或者说你心中有你自己的标准。
蔷薇的和青丝的都是我喜欢的,因为青丝的是小说,而蔷薇的是散文。散文和小说相比,我更喜欢小说。在六星,就散文而论,目前我最喜欢的依然是蔷薇的。

作者: 陈墨    时间: 2013-9-24 23:16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3-9-24 23:11
再真的东东一拔高就会失真。
再假的东东只要尽量不拔高,读者就容易接受,就会可信。
-------------- ...

蔷薇,坚持自己的写作风格,下里巴人不要去高攀什么阳春白雪,草根之人,不要去充什么文雅之士,要坚持自我,不要被别人所左右!{:soso_e185:}用自己的执拗的笔写出人间大爱,给自己心灵以慰藉,这就足够了{:soso_e163:}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3:20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4 23:10
不负责任的信口开河,不会浪费时间,但会招人反感。没做调查就把你的“大多数”之论收回,否则,那就不是 ...

有些人生来就爱反感,面对月亮,她要反感,面对牛屎,她也要反感。我有什么办法呢?请注意,我用的是她,不是他。因为我觉得有些苗头很不正常{:soso_e128:}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4 23:24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4 23:20
有些人生来就爱反感,面对月亮,她要反感,面对牛屎,她也要反感。我有什么办法呢?请注意,我用的是她, ...

有些人在现实中不如意,它就爱在网上装大师,请注意我用的是“它”而不是他。{:soso_e113:}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3:31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4 23:24
有些人在现实中不如意,它就爱在网上装大师,请注意我用的是“它”而不是他。

有些人,她一辈子连装大师的资格都不可能具备。请注意,我还是用她

而且,一个人的人生,如不如意并不是由别人来猜的,而是他(她)本人自己去认识的。

有些人,如果在文学上能像我那样一个中篇卖二十七万。她可能早认为自己是月亮里那个仙女了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4 23:33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4 23:24
有些人在现实中不如意,它就爱在网上装大师,请注意我用的是“它”而不是他。

而且,对写作的人来说,一般的人认为的不如意的事,我刚好认为是一种难得的经历。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5 00:43
睡不着,还想再说点什么。
还是接着说蔷薇的写作状态吧。我发现蔷薇的写作跟我的写作方式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是实打实的。不同的是,一个是以散文的方式来表达情感,一个是以小说的形式来反映现实。作为散文,它还没有更高的要求,但是小说就有些不一样了,为了塑造出一个人物形像,需要把众多的素材揉在一起。所以像我这样缺乏想像力的写作者,在《烟农》弄出那么大的影响后,竟然基本上不能再发表作品,实在是因为创作上的写实风格造成的影响。所以我要建议蔷薇加强学习,因为写作的技巧是可以通过学习得来的,而像蔷薇那样心中有大爱的胸怀,是学不来的。
    我现在梳理了一下我写过的评论,发现写得最多的就是给蔷薇的。而我们认识的时间是那么的短,我看过她的作品是那么的少。
     前几天,我们县文联的一个副主席请我给她的书写一篇读后感。我拒绝了,可是她不死心,硬是把书送到我手里。我对她说,我写的所有读后感都不是请的,是我认为想写的时候才写的。你这样子,我就算写出来也有可能都是批评的话。她说没关系。结果我看了两个钟头后,只能给她打电话,实话跟她说,我连批评的话都写不出来,因为她的书根本就不能让我看完一页。上面尽是重复、罗索且有病的句子。还有一整页,竟然是划了横线的。我以为是重点,一看,那些线是划在句子中间的,她告诉我,那一页是不用的。我的天啊,那可是她出版了的书啊,而且她自己推销了很大一部分。她一共出了七本书呢,所有的书都有一个问题,语言根本就没解决。我忍无可忍,问她:“你就不怕将来哪怕你写出了一本好书,却没有人给你买了吗?”她笑笑。那种笑是深藏着很多无奈的。
    我不得不承认,她是我们石林的文学爱好者中对文学付出最多的一个,所以她也是最辛苦的一个。然而,她真的离文字的要求都还有一定的距离,却要从事文学活动,不辛苦才怪。

    所以我认为,还有一个写作群体,他们既没有情感,也没有写作技巧,他们只是在作着徒劳的挣扎。
比起他们,像我和蔷薇这样在文学上的慢行者,不也是很幸运的吗?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5 05:27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4 23:01
青丝,我把你的文章归为小说,你为什么不争辩一下呢?

哈哈,俺是作者,东东一旦写出来,发出来,那就不是我一个人的啊,读者的感受和取向俺左右不了。
俺也不喜欢为真假争辩,因为,俺说个,俺大多数所谓的亲情散文都是假的。
这是事实。
我想问问,如果我不预先声明是假的,叶子老师会怎么看?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5 06:31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4 22:52
请将亲人形象降低些比较好。

这一点我完全不能同意。我觉得还是真实的还原更好一些,当然 ...

我说的将亲人形象降低是叙述语言上,尽量不要浮夸。
事实上,亲情文字都会将亲人美化,这是基本共识,问题是如何取材,如何剪裁,如何表达,如何避轻就重,如何做到布局合理,详略得当。
这是技巧手法问题。
你说的俺标题太艺术,或者说是雷人,俺不敢苟同。
事实上,蔷薇比俺更艺术,当然,也更张扬浮夸。
最后俺要说的是,我不喜欢和蔷薇比。因为,我也有过蔷薇的困惑和迷茫。
还有一点就是,亲情散文,或许是蔷薇的全部,但在俺的所有文字里,根本微不足道。
也正如老师所言,既然俺也把自己赶到这份上了,这几天也尽量抽空多说几句,虽然俺不喜欢为如何写东东和人争执。
毕竟,对现在的蔷薇来说,很需要鼓励,而不是打击。
我懂。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5 06:39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4 23:24
有些人在现实中不如意,它就爱在网上装大师,请注意我用的是“它”而不是他。

俺很鄙视动不动就由对作品的观点涉及到讨论者人身。
这样的争执还有啥子意思?
额?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5 08:21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4 23:31
有些人,她一辈子连装大师的资格都不可能具备。请注意,我还是用她

而且,一个人的人生,如不如意并不 ...

{:soso_e113:}敬仰27万的高富帅,谎话说上一千遍,连自己也信了。还杠杠地批评老玫瑰,你比老玫瑰更不可理喻死不悔改令人生厌,更接受不了批评,你的“大多数”之论,纯属不负责任的屁话。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3-9-25 09:04
讨论文字,欢迎,如果你懂文字
讨论道理,也欢迎,如果你真的懂道理
但是,尽量不要讨论人吧,因为你连你自己都搞不懂,又有什么资格上了弦似的去评价他人?

叶子哥的文章不一定是最好的,叶子哥的道理也不一定全都正确,但我相信叶子哥对文友的满腔真诚,和对文字的一片赤子之心——————————这个,谁也不配去攻击,谁也玷污不了!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5 09:07
苏力 发表于 2013-9-25 09:04
讨论文字,欢迎,如果你懂文字
讨论道理,也欢迎,如果你真的懂道理
但是,尽量不要讨论人吧,因为你连你 ...

他的“大多数”之论难道有依据?难道不会伤害到蔷薇及蔷薇的粉丝?这样不负责任的随口乱说,是一个有良知负责的文人做的事吗?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5 09:07
“但是写实派也有自己的优点,他们往往比有想像力的作者更具有爱心和发现美并珍藏美的天赋,而且发现的和想像出来的还是有差别的。就拿蔷薇和青丝的作品来说,同样是写亲情有点疏离的《我的公公》和《第三坛酒》,两篇文章塑造的人物形像都能给读者留下同样深刻的印象。但前者的人物形像是经得起推敲的,而后者的却无法经受同样的铐问。”


这几句严重偏颇甚至反串哈。

记得有一次,一个小编要俺给自己的一个东东配上主人公的照片时,俺说:这个东东是编造的,假的。

小编很惊讶:居然是假的?!-------------不过,就算人物情节是假的,但你也赋予了真心真情,情感是假不了的。

一个作家说过:“我常常被自己的谎言感动得流泪”。
为啥子呢?
真实的东西没感动人,虚假的却能让人动情。谁更具爱心和发现美的天赋?
“至于假的无法经受同样的拷问”,俺也不敢苟同。
至少,以俺的体会和经历,俺的很多有关亲情的假人假事,极少被质疑过真假。
就像俺发的那篇有关父爱的《不会错过的风景》,感动过很多人,被转发了好几次。从未有人说是假的。
因为这件事确实有,只是不是发生在“我”身上而已。
当然,俺不是在这里炫耀或是显摆----------------俺觉得,六星还不值得俺显摆。----------只是和叶子老师讨论下。毕竟,作者的东东最后都是由读者来评价的,而不是作者自我标榜的。
当然,读者都有局限,不一定就都正确,但作为作者,只有正视读者的批评,才能更好滴提高。----------俺能写到现在这样,大都是被人拍打出来的。{:soso_e110:}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3-9-25 09:13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5 09:07
他的“大多数”之论难道有依据?难道不会伤害到蔷薇及蔷薇的粉丝?这样不负责任的随口乱说,是一个有良知 ...

就事论事,不扯他人,不攻击对方,不用过分的词,是一个写字人,尤其是女人的基本素养。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5 09:18
苏力 发表于 2013-9-25 09:13
就事论事,不扯他人,不攻击对方,不用过分的词,是一个写字人,尤其是女人的基本素养。

这不是他要比较吗?拿蔷薇,比较就比较吧,还大多数人喜欢**的作品,我就为他这句不负责人的话展开讨论,在这儿不提蔷薇还真不合适。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5 09:20
苏力 发表于 2013-9-25 09:13
就事论事,不扯他人,不攻击对方,不用过分的词,是一个写字人,尤其是女人的基本素养。

它能代表谁?你愿意被代表,你俩也只能算极少数。{:soso_e111:}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3-9-25 09:20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5 09:18
这不是他要比较吗?拿蔷薇,比较就比较吧,还大多数人喜欢**的作品,我就为他这句不负责人的话展开讨论, ...

那老玫瑰呢?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5 09:21
苏力 发表于 2013-9-25 09:20
那老玫瑰呢?

我这是夸老玫瑰呢。{:soso_e112:}
作者: 莫邪    时间: 2013-9-25 09:41
同:1、写亲情。2、都有让人读下去的欲望。3、读完多少都会有所收获.4、都是女作者,这个,很不一般,呃。5、都弘扬正能量,算是严肃文学吧。
……
异:1、一个是能把假的写得很真,一个是能把真的写得很假。2、一个语言灵动,一个语言沉闷。3、一个经常有不乏哲理性真知灼见,一个埋在作品里的道理,必须自己去悟,就像把埋在土里的珍珠找出来,虽然不费劲,但必须你自己去找。
……
就说这么多吧,呃。
作者: 莫邪    时间: 2013-9-25 09:51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4 22:43
不过从阅读经验来说,我也会像大多数读者一样,更容易喜欢青丝的作品。
———————————————— ...

小损样说的本没有错,我也烦被别人代表——不管代表的对错。小损样错就错在不该只攻一点不及其余,一叶障目不见森林。我认为小损样从大局着手,兼顾细节来论战,效果会好很多。以少胜多出奇制胜的战例很多,我局不举了。——不举这个词用着咋觉着别扭捏,算了,还是这样用吧,不改了。
作者: 蔷薇盛开    时间: 2013-9-25 10:17
谢谢杨大哥及楼上各位,我时间太紧,就不一一回复了,等赛事结束,我试也考完了,到时我会把我的想法和大家交流一样。
陈墨和小损样二位朋友,我知道你们所有的争论,都是因为对我的爱护,就如杨大哥爱护我的自尊一样。不要再争论了,有些话说出来,是伤了和气的。
遥祝各位安康。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9-25 10:21
首先为叶子老哥的认真,赞一个!
蔷薇和青丝的文字,老哥有些看法个人感觉是颇中肯的。青丝的文字很早就读过,蔷薇的文字也读了很多。暮雪不懂太多写作的理论,看着大家的辩论跟着学习了很多,简单说一下我的个人感觉,说的不妥当,请两位作者莫怪。蔷薇的文字很本真,真挚朴素是蔷薇文字的核心,文章的素材大多来源于身边,可亲真实和有趣感人,文学的味道稍微不足。而青丝的文字,文采飞扬,充满灵气,文学的味道更充足。不懂文学,乱说一通{:soso_e140:}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9-25 10:25
看过很多大师名家的作品,大多质朴自然,不加雕琢。我个人很喜欢那样的文字。
作者: 彼岸花谢了    时间: 2013-9-25 11:52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9-25 06:39
俺很鄙视动不动就由对作品的观点涉及到讨论者人身。
这样的争执还有啥子意思?
额?

那是一种很真实很常见的心理机制,几乎人人都有那样的时候,或长或短,清醒或者糊涂。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5 12:25
暮雪 发表于 2013-9-25 10:21
首先为叶子老哥的认真,赞一个!
蔷薇和青丝的文字,老哥有些看法个人感觉是颇中肯的。青丝的文字很早就读 ...

呵呵,雪管有点儿偏了。
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叙述语言刻意文学了,反而显得不真实了哈
作者: 彼岸花谢了    时间: 2013-9-25 12:31
莫邪 发表于 2013-9-25 09:41
同:1、写亲情。2、都有让人读下去的欲望。3、读完多少都会有所收获.4、都是女作者,这个,很不一般,呃。5 ...

呵呵,同2同3恐怕不能轻易判定。
作者: 彼岸花谢了    时间: 2013-9-25 12:33
暮雪 发表于 2013-9-25 10:21
首先为叶子老哥的认真,赞一个!
蔷薇和青丝的文字,老哥有些看法个人感觉是颇中肯的。青丝的文字很早就读 ...

这个判词貌似太管理员了。

走不走在文学路上,果真可以这样结论吗?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9-25 12:36
彼岸花谢了 发表于 2013-9-25 12:33
这个判词貌似太管理员了。

走不走在文学路上,果真可以这样结论吗?


俺不懂文学的说一通,说错了担待{:soso_e140:}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9-25 12:39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9-25 12:25
呵呵,雪管有点儿偏了。
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叙述语言刻意文学了,反而显得不真实了哈

嗯嗯,叙述语言过于刻意变成雕琢,反而感觉把真的弄成假了!散文来说,真实是基础。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9-25 12:46
你们都写的太好了,俺不敢写了,俺写诗去了{:soso_e110:}
作者: 小损样    时间: 2013-9-25 15:44
莫邪 发表于 2013-9-25 09:51
小损样说的本没有错,我也烦被别人代表——不管代表的对错。小损样错就错在不该只攻一点不及其余,一叶障 ...

{:soso_e111:}有磨嘴的时间还不如回家给你老婆做顿好饭去,别巴巴巴个没完惹人讨厌。{:soso_e197:}
作者: 桑丹    时间: 2013-9-25 15:56
苏力 发表于 2013-9-25 09:04
讨论文字,欢迎,如果你懂文字
讨论道理,也欢迎,如果你真的懂道理
但是,尽量不要讨论人吧,因为你连你 ...

叶子老师很真诚!
作者: 桑丹    时间: 2013-9-25 15:57
青丝的小说很好看,蔷薇的散文很感人,都喜欢。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5 16:03
桑丹 发表于 2013-9-25 15:57
青丝的小说很好看,蔷薇的散文很感人,都喜欢。

谁说俺写滴是小说了?
俺不过仅仅只是以第一人称叙述而已嘛--------------{:soso_e109:}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5 16:10
桑丹 发表于 2013-9-25 15:57
青丝的小说很好看,蔷薇的散文很感人,都喜欢。

叶子老师可以说俺写滴是小说,因为他看得不是太多。
尼不可以,额?
当然啦,也是第一次听人说俺写滴是小说,照介么说,俺终于有小说被转载过两次了,------俺滴小说还没有发过两次以上滴---------
啦啦啦--------------啦啦啦---------------严重开心中。{:soso_e195:}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5 20:38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9-25 05:27
哈哈,俺是作者,东东一旦写出来,发出来,那就不是我一个人的啊,读者的感受和取向俺左右不了。
俺也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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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如果我不预先声明是假的,叶子老师会怎么看?
这个话题是我非常感兴趣的。首先,有一点不得不肯定,你的作品真的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这种现像说明了几个问题:
1、你有超凡的想像力、故事编得几乎滴水漏。
2、你没有诚实的写作态度。
3、散文应该是存在山赛散文的说法的
关于想像力,应该说所有具有一定功底的作家都是拥有这种初级的根本能力的,而且很大一部分也可以把故事编得像你一样精彩。
关于写作态度,恕我直言,你是不诚实的。当你把这样既可以归为小说又可以归为散文的文章以散文的形式投稿时,一部分不细心的编辑是不会认真对待的,但是遇上我,我会向你求证,如果你说是散文,我就按散文处理,如果你说是小说,我就按小说处理。举个不雅的例子。比如你是个男人,却穿着女人的外衣,扎着女人的辫子,甚至描了眉、打了口红,但是你还偏要上女厕所,守门的人一般是不会有怀疑的,既使有,他也问不出口。我的意思是,当你故意用虚构的形式来写散文的时候,它本身已经不是小说了,我认为这样的责任,作者本人更大。什么是散文?初中时就有过定义。你说没有多少人能看出你的作品是假的,我想一种可能是你的假乱得太真,一种可能是人们不愿意质疑你。如果你去问一个大部分特征都像男人而实际上是女人的人“你是男的女的?”这样的话,可能好奇心在大的人都不会选择发问。我倒认为这样一个男人,他自己倒是有必要老老实实的把自己尽量不要弄得那么有混肴性。关于这一点,我说得太尖锐了,还望青丝多多担待。
关于山赛的说法,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首创,反正昨晚我一点钟回家后还是睡不着,当时我就在心里产生了这样的概念。但是假的就是假的,它有破绽。就拿你的《第三坛酒》来说,我一读完就断定他是假的。第一,父亲能准确说出酒坛的位置,说明他亲自去打过酒,而且就是那种四块多的酒,而实际上嫂子打给他的是二十多的。对一个老酒客来说,差价这样大的酒他是完全能喝出区别的。第二、一个人对父辈撒这样温暖的谎言,撒一次两次一天两天可以理解。撒多次撒多年,绝对不可能,关键是,嫂子遇上的那些事,根本就没有撒谎的必要,就算她认为有必要,她也做不到守口如瓶,而且她不甘心守口如瓶。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5 21:00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5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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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叶子老师果然厉害。
我想说几点,一是,这种写作态度确实不好,以前是为了发表,现在,俺已经不写了,除了特别的稿约。
关于“酒”,你所说的两点细节缺陷很精准,但也有点牵强。
1:父亲知道酒的具体位置和地点,不一定就自己亲自去买过,他为何不可以听别人说?
2:“嫂子”来之前,他为何不是喝的最差的第四缸酒?“嫂子”当家的时间不算长,当家后从第四坛酒上升到“第三”,也合理啊,如果直接说是“第一”,“父亲”肯定会舍不得的,“衬衫”问题是铺垫哈。


呵呵,我直说吧,这是件真事,那个“父亲”喝了一年多都不知道呢!因为“父亲”从不上街买卖。
当然,因为不是俺自家的事,所以就很难写得真切,永远达不到“真”的境地。
这是事实。
{:soso_e163:}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5 21:00
小损样 发表于 2013-9-25 08:21
敬仰27万的高富帅,谎话说上一千遍,连自己也信了。还杠杠地批评老玫瑰,你比老玫瑰更不可理 ...

本来这笔帐是可以不算的,都是过去的事了,但是对一些无知的人,算一下还是可以的。
《烟农》2006年首发《滇池》,获稿费1300元
同年被《小说选刊》选载,获稿费1000元。
同年被收入,《2006中国年度中篇小说》获稿费700元
2007年获第四届滇池文学奖,获奖金3000元。
2007年获第四届茶花奖三等奖,获奖金1000元
2013年,石林县文化局抚持奖励10000元。
2007年卖影视改编权获酬金100000元
2007年接受影视公司委托,以每集5000块的价格奖其改编成三十四集电视剧本〈滚炀的土地〉(本站原版首哥哥手里有我的剧本底稿),获稿酬170000。
  如果我没算错的话,好像已经超过27万了。
很自豪的说,以上钱款都尽收馕中,无任何拖欠。
很无耻的说,以上钱款都被我挥霍殆尽,且现在有不小欠债。

(部分信息可在百度上输入〈烟农〉杨继平求证。部分信息可向本站写散文的马成云老师了解)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5 21:08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9-25 21:00
哈哈,叶子老师果然厉害。
我想说几点,一是,这种写作态度确实不好,以前是为了发表,现在,俺已经不写 ...

青丝妹子,其他的就不讨论了。我只是想担醒其他文友,如果你的文章大部分是真实的,发表时就注明〈散文〉、大部分是虚构的,就注明〈小说〉。这样,就不会有假的真的争论了。如果已经注明了,有人还要这样评论,那就应该直接找管理员反应,说某篇发贴时体裁有误,如果管理员有精力,再跟作者对接。读者不应该在体裁已经明确的前题下直接发表能够伤害作者自尊心的言论。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5 21:13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5 21:00
本来这笔帐是可以不算的,都是过去的事了,但是对一些无知的人,算一下还是可以的。
《烟农》2006年首发 ...

介个,俺信。
现在就剧本值钱。
所以,俺已经一年多不投稿了,空了就整中长篇。
正想着也将自个滴一个中篇改成剧本呢。
{:soso_e120:}
作者: 陈墨    时间: 2013-9-25 21:17
{:soso_e102:}2007年就有27万了,羡慕!可是怎么就没了?遗憾!{:soso_e127:}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5 21:19
剧本当然值钱,可是也能把人弄得神经兮兮的。
我觉得还是做生意好些,一单生意的收入,够你写好多字了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5 21:23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5 21:08
青丝妹子,其他的就不讨论了。我只是想担醒其他文友,如果你的文章大部分是真实的,发表时就注明〈散文〉 ...

叶子老师啊,你越这样提醒越糟。
六星聚集的都是最牛人士,魅力就是谁都敢拍敢扁,谁当真谁受伤。
反正俺是早就习惯了的,当然,俺也喜欢这样。
不能削人,又经不起削的,最好别玩六星。
关键在于自个应该心里有谱,玩玩而已嘛,干嘛那么在意?
对吧?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5 21:53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9-25 21:23
叶子老师啊,你越这样提醒越糟。
六星聚集的都是最牛人士,魅力就是谁都敢拍敢扁,谁当真谁受伤。
反正 ...

你可能误解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说不可以拍砖,我甚至很清楚能拍砖和被拍砖是纲络和纸媒最大的一个区别。但有些砖,是根本没必要拍的。
还是那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已经蹲在男厕里了,你还要质疑人家:假的,一个男人解手的姿式不应该是你这样的。
问题是不是就回到真相上来了。一切都是红粉的那句话。假的。
人家已经在参赛的格式上明确表明了散文的体裁,真和假根本没有辩论的余地。何况,他质疑的是人间不可能有那么样的继母。
因为这样的疑问竟然出自红粉之口。
我在吃惊的同时,就有了滔滔不绝的诉说的欲望。
也就是说,其实讨论的话题,或者说,拍砖的方向早就转移到了“红粉可不可以这样质疑?”上来了。
这一点要请红粉原谅,并不是我喜欢多事。而是我认为,有时候扔砖的姿式和方向不对的话,它也会弹回来伤到你自己的。


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时间: 2013-9-25 21:58
陈墨 发表于 2013-9-25 21:17
2007年就有27万了,羡慕!可是怎么就没了?遗憾!

要不然怎么说我是有经历的人呢?
2005年我就有别墅了,现在却租房住。
知道什么叫人生如戏了吧?{:soso_e113:}

作者: 青丝.红颜    时间: 2013-9-26 19:04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3-9-25 21:19
剧本当然值钱,可是也能把人弄得神经兮兮的。
我觉得还是做生意好些,一单生意的收入,够你写好多字了

嘿嘿,俺有份吃不饱饿不死但很惬意滴工作,不做生意滴,也不需靠写字过日,不用为吃住发愁,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滴那种。
俺不贪心,不贪心自然也就滋润了,玩字只是爱好,卖字滴钱只是助长了奢侈而已。
07年开始学写字时,很功利过,一心想发纸媒,想一鸣惊人,现在嘛,早没那雄心壮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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