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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婴儿“第一口奶”不能被利益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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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尘
时间:
2013-9-20 15:44
标题:
婴儿“第一口奶”不能被利益污染
婴儿的“第一口奶”需要家长和医院面对奶粉市场做出慎重选择,也需要市场和法治进行有效保护。 对千百万婴幼儿至关重要的“第一口奶”,一些奶粉企业通过贿赂医生和护士,让他们给初生婴儿喂自家品牌的奶粉,使孩子对这种奶粉产生依赖,最终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
“第一口奶”不应该遭受任何污染和亵渎,那是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份口粮,维系着父母对孩子的爱与期待,关系到接下来的母乳推进活动。可以说,“第一口奶”对安全、健康、营养等各种因素的要求都很高,需要家长和医院面对奶粉市场做出慎重选择,也需要市场和法治进行有效保护。
很遗憾,现在“第一口奶”被奶粉企业和医院绑架了,被利益污染了。在保护孩子“第一口奶”的问题上,现在家长普遍失去话语权,只能任由医院来“包办”。如果说,医院统一安排“第一口奶”是基于科学需要,是来自市场选择,倒也无可厚非。问题是,医院在选择给婴儿喂哪种奶粉,标准仅仅是这些奶粉企业给了多少“入场费”或“赞助费”,给了医务人员多少“讲课费”“车马费”,甚至直接就看奶粉企业能给他们发放多少红包和回扣。
从某种意义讲,医务人员在收取好处背景下给孩子强行推送“第一口奶”,就是一种权力寻租。这种权力寻租行为,也是对人性伦理的一种伤害。很多医务人员给孩子的“第一口奶”,完全受商业利益的驱使,根本没有考虑与母乳喂养进行对接,甚至让很多孩子形成抗拒母乳而选择奶粉的习惯。而家长往往考虑到新生儿的安全健康,对医院和医务人员选择盲从,即便有所不满,也不敢怒不敢言。这一切,都让医务人员更加肆无忌惮地完成权力寻租行为。
国家相关部门早就出台过文件来规制这种行为,奶粉这种企业在开通医务渠道方面,也早有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有明确规定,禁止医疗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回扣。问题是,法律效力并不体现于制度文本,而在执行层面。执法不力恰恰就是孩子“第一口奶”遭受绑架的重要原因。
孩子的“第一口奶”被污染和绑架,不仅测试出一些医务人员的道德人性,更测试出相关法律制度在执行层面的断裂。要想保证“第一口奶”的干净纯洁,就必须对医务人员的权力寻租行为进行严惩,就必须通过严格执法来彻底斩断奶粉企业与医院之间的那条利益链。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9-20 23:26
希望不要被铜臭熏染滴没有一点善心
作者:
青尘
时间:
2013-9-21 09:26
一叶舟 发表于 2013-9-20 23:26
希望不要被铜臭熏染滴没有一点善心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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