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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色妞,你长点心吧! [打印本页]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1 06:34
标题: 色妞,你长点心吧!
昨晚梦鸽含泪要求公众原谅李天一,是 个“淡定、内心干净”的孩子。 看乐了。

四人已经认罪,那么李天一及梦鸽的挣 扎就有点搞笑了。 做错事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也不认错。

…………………………
以上是你在x x 帖子里的回复,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是梦鸽,你会比她做的更好吗?不是自己的儿子当然不心疼了,站着说话不腰疼。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1 07:05
下车了再补充两句:我从来没觉得李天一做的对,也没说过梦鸽教子有方,发生这种事之后,做为母亲,她有权利做任何对儿子有力利的辩解,不管有没有用,她做到了,而且也只是陈述事实而已。如果一个母亲连这些都不做,那她也不是一个真正的母亲。
作者: 梧桐花开    时间: 2013-9-1 07:57
我想说的是,也许这孩子真可能不是一个内心干净的孩子。
作者: 梧桐花开    时间: 2013-9-1 07:58
但是任何一个做母亲的如果看到儿子的内心有问题,她肯定会去扭转这个孩子。
作者: 梧桐花开    时间: 2013-9-1 07:59
又但是,不是所有的母亲都能客观地看待孩子。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9-1 08:10
梦鸽后悔的是:早知道这样,五十万给他们算了。
作者: 梧桐花开    时间: 2013-9-1 08:17
辩证地看待问题,是一种能力。
作为母亲可以理解梦鸽的心情,但是不赞成她的做法。
她现在就是一慌了爪子的老母鸡。


作者: 梧桐花开    时间: 2013-9-1 08:21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1 08:10
梦鸽后悔的是:早知道这样,五十万给他们算了。

那这个孩子真就彻底完了,还不知道造出多大的业。{:soso_e127:}
作者: 老谈    时间: 2013-9-1 09:23
护犊子是人之常情。
李天一胚子坏了,做出来的瓷器好不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1 09:41
梦鸽的反应都是原始的本能。
作者: 为着明天    时间: 2013-9-1 10:55
如果不狡辩可能会牢底坐穿,自己都放弃自己了某些人更会狠踩一脚。哪个母亲会说认罪吧坐牢呗有吃有喝的还能洗静心肝脾肺。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1 11:09
把母爱用这样愚蠢而痴迷的表达并不管不顾,是李天一走到今天的最原始推动力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1 11:10
母爱都是一样的,猴子和人的区别都不大。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1 11:16
事情走到今天,其实只是一个不可改变的结果呈现在大家面前,前面漫长的因是不可逆转和改变的,梦鸽该为这种至今仍没悟到的骄横暴戾的因买单,虽然贵了点,可是和生命与尊严比,轻如鸡毛。。。。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9-1 11:42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1 11:09
把母爱用这样愚蠢而痴迷的表达并不管不顾,是李天一走到今天的最原始推动力

附议。盲目的溺爱是沦落到今天的根源。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9-1 12:31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9-1 11:42
附议。盲目的溺爱是沦落到今天的根源。

附议。溺爱出逆子,俗语一点不假。母亲护孩子是本能,但这也是祸害孩子,是非不分,选择性失聪,自己的孩子都好,坏的是周围的人,这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好好的孩子就是被这样的母亲彻底葬送了!

作者: 风平帆高    时间: 2013-9-1 12:31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1 12:22
如果我是梦鸽,我肯定比她做得好。
一个智商正常的母亲,必须教会孩子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不正确的,否则 ...

我感觉是砖窑的问题,一个豆腐渣工程的砖窑只能烧出"面包砖"来。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1 12:45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9-1 11:10
母爱都是一样的,猴子和人的区别都不大。

如果小猴子挠你了,你要把小猴子抓起来关进笼子,老猴子会看着不管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1 13:03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1 12:22
如果我是梦鸽,我肯定比她做得好。
一个智商正常的母亲,必须教会孩子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不正确的,否则 ...

很多事不能用正确不正确判断。酒吧给未成年人提供陪酒女是正确的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1 13:06
本来想从富二代身上轧点油,没想到遇上五个虎崽子,还是雄性的。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1 13:09
我们不谈李天一是怎么样的人。只说梦鸽的所做所为,不过是想告诉大家,一个巴掌拍不响。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1 13:14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9-1 13:10
溺爱孩子,教育孩子不得法,因此孩子惹出大事是一回事,
孩子惹出的事到底是什么样的事,家长依法帮孩子理 ...

就是,我觉得在纸上谈大义的人全是空话,换你试试。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1 15:04
母爱也有邪恶的一面,披着母爱不能走遍天下。谁都有儿女,包括猴子。
母爱大不过很多东西,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13-9-1 15:07
母亲有溺爱孩子的权利,底线是不能危害到他人。
公众有质疑和指责这种溺爱的权利,底线是不能误导司法的公正。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1 16:49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13-9-1 15:07
母亲有溺爱孩子的权利,底线是不能危害到他人。
公众有质疑和指责这种溺爱的权利,底线是不能误导司法的公 ...

如果司法能被误导,那就是司法无能。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13-9-1 17:02
知音 发表于 2013-9-1 16:49
如果司法能被误导,那就是司法无能。

舆论有时也能让司法响应所谓“民愤”,棒杀无辜倒不至,罪不至此还是很有可能的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3-9-1 17:52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1 12:17
我看过一个关于母爱的韩国电影。一个低能儿子和母亲的故事。
那个低能儿子卷入一场命案,死者是个年青貌美 ...

妞叙述的这样精彩,我都想去看看这片子了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3-9-1 17:58
太纠结了,梦鸽好像怎么做都不对。。。
作者: 李上    时间: 2013-9-1 18:13
叛与不判,无论结局如何,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社会道德水谁大滑坡。
作者: 李上    时间: 2013-9-1 18:20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9-1 13:13
法医鉴定没有她儿子的精斑,这说明什么?30多个小时的连续审讯合法?

不完全赞同雨灵姐的观点,按照这个推理:李天一没有犯罪,他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证据!证据!法院讲的就是证据!这就给了某些不法份子在某些时候有机可乘的机会。
作者: 李上    时间: 2013-9-1 19:49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9-1 19:27
理想,判定李天一犯没犯罪是要有法律上认定的证据的,不是根据看客的感觉,
要是都凭看客的感觉来定罪那 ...

我这里谈的不是梦鸽,也不是感觉的问题,而是一个良心问题,是究竟有没有犯罪这一事实的问题,这个上帝知道,可是上帝在哪呢?

作者: 李上    时间: 2013-9-1 19:53
当然了,舆论有时是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9-1 20:38
从技术的角度讲,梦鸽把他儿子往监狱里推。一头充满了母爱的蠢货。

几乎她所有的作为都事与愿违。

连合作的律师都反水,因为她的骄横跋扈和愚蠢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1 22:21
九段高手 发表于 2013-9-1 20:53
司法永远是可以被误导的。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梦鸽的行为,就是在误导司法,甚至是想通过自己的名望和影 ...

你要是换个角度想想呢?

能够容留陪酒女的酒吧,在现在的中国,不能黑白两道都有人罩着,有几间能生存?

在京城,李和梦也就有两钱,但操控司法?边都沾不上。虽然平时,估计他们高傲的根本就不会看得起警察,法官们。但权势他们也根本不可能有。否则也就不会上次被劳教,这次被迅速的拘押。

李某一是个小混蛋不假,但梦鸽并没有违法,按照法律赋予给每个公民的权利,她的厘清事实真相的要求没错。尽管她被蠢律师们误导的表现不很好,但不应该被肆意的指责。

“无罪辩护”不等于“无过错辩护”,也不代表李某一的行为不违法。舆论的审判,是一种很可怕的“暴民运动”。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1 22:25
支持拍晕色妞妞{:soso_e113:}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1 22:36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9-1 22:21
你要是换个角度想想呢?

能够容留陪酒女的酒吧,在现在的中国,不能黑白两道都有人罩着,有几间能生存 ...

这次你一丝不乱儿。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1 22:39
九段高手 发表于 2013-9-1 22:34
舆论根本也没有法律审判权,它只能扰乱视听。
如果舆论强大到足够扰乱司法公正,那特么的不用讨论了,中 ...

中国的现状,舆论可以严重的影响司法独立,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但中国并没有完了。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1 22:40
知音 发表于 2013-9-1 22:36
这次你一丝不乱儿。

只能说,知音你这次的头脑,难得清醒一回。偶很欣慰。{:soso_e113:}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1 22:44
九段高手 发表于 2013-9-1 22:34
舆论根本也没有法律审判权,它只能扰乱视听。
如果舆论强大到足够扰乱司法公正,那特么的不用讨论了,中 ...

“舆论正义”,不等于“司法正义”。

“舆论正义”,可以谴责一切邪恶。但“司法正义”,只能、必须根据证据。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1 22:52
九段高手 发表于 2013-9-1 22:45
舆论不一定就只谴责邪恶,舆论更多的是不明就里的人云亦云和瞎起哄。
因为所有舆论都起源于某些不负责任 ...

那你就听小知音的,长点心眼吧。

没有证据之前,就不要被人忽悠的瞎起哄了。{:soso_e113:}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1 22:54
九段高手 发表于 2013-9-1 22:47
再不整治就完了。
你能不这样较真行不?
每个人都是爱国者,包括袁世凯。他也不想卖国。

不错,“爱国者”不是都是好人。但好人必定会爱国。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1 22:58
九段高手 发表于 2013-9-1 22:54
我跟着你队伍走还不行么。

跟在知音的后面,谁不长心眼,削他。{:soso_e113:}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1 23:00
九段高手 发表于 2013-9-1 22:57
爱国者也有各种方法的。袁世凯也是爱国的。只不过大多数人认为他不爱国。或者,他的爱国,阻碍了别人爱国 ...

袁世凯的爱国,那是因为,他把国家当成是他的私产。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1 23:09
九段高手 发表于 2013-9-1 23:06
是唱唱反调,懒得改了。
打倒五笔输入法……。打倒酱油。以后改用生抽。

偶倒想看看你怎么削打酱油的。怎么倒酱油。{:soso_e113:}

作者: 从容    时间: 2013-9-2 06:48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9-1 11:42
附议。盲目的溺爱是沦落到今天的根源。

附议!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 08:07
暮雪 发表于 2013-9-1 12:31
附议。溺爱出逆子,俗语一点不假。母亲护孩子是本能,但这也是祸害孩子,是非不分,选择性失聪,自己的孩 ...

说这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屁话有啥用啊!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9-2 08:35
知音 发表于 2013-9-2 08:07
说这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屁话有啥用啊!


放之四海而准的大屁话恰恰也是教育孩子的大实话,谁不听,谁倒霉。一味强调母亲的本能,没用。不过孩子的自身天性也是一个原因。
作者: 老谈    时间: 2013-9-2 08:40
为着明天 发表于 2013-9-1 10:55
如果不狡辩可能会牢底坐穿,自己都放弃自己了某些人更会狠踩一脚。哪个母亲会说认罪吧坐牢呗有吃有喝的还能 ...

坐牢可以洗净心肝肺?告诉你,监狱是一座学校,是会洗脑的学校,好人进去坏人出来。
我这不是耸人听闻的话,是真实的事实。
有出租车司机帮朋友去打架进了拘留所,在拘留所拜了一个“老师”,一个吸毒人员,一个好好的司机变成了一个十足的流氓;我们楼上的一个孩子,有人打架邀请我们院子里的几个孩子帮忙,结果出了命案进了劳教所,在劳教所结识了不少不良分子,受到了不良教育,后来又进了一次劳教所,还好的是,这孩子底子不错,现在不是很坏,已经是正常人了。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9-2 08:48
老姐,梦鸽教育孩子真有问题,一而再!这事几个孩子都出问题,大家都认罪道歉,就她表现的更离谱,一个淡定懂事干净的孩子会去酒吧凌晨喝酒?会参与轮奸妇女,谁信?我们都是妈妈,孩子出了问题,妈妈都会本能的护孩子,替孩子开脱,但事实就在这放着,罔顾事实·就是狡辩,对孩子成长更糟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世上谁都可以抛弃自己的孩子,但妈妈绝对不会!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9-2 10:47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9-2 09:17
想不到知音这么彪悍~

我真服了这么多文科高才生(也许哈我乱猜的哈如有得罪请担待)的 ...


母爱是什么?是“孟母三迁,岳母刺字”,当然,也许我们一般人做不到如此,那也得学着些。母爱不该是母鸡护雏,母爱也不应是,没有是非的庇护。如果因为“护犊”,而不惜伤害别人,实在不是一个母亲该做的事。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2 13:03
暮雪 发表于 2013-9-2 08:48
老姐,梦鸽教育孩子真有问题,一而再!这事几个孩子都出问题,大家都认罪道歉,就她表现的更离谱,一个淡定 ...

事实,法院还没理清,你咋就断定是强奸了?
法院还没判决,起码说不上“罔顾事实”吧?
梦鸽只是要求厘清真相,与她护犊子的错误是两回事。

作者: 光明顶上守灵者    时间: 2013-9-2 13:39
插一脚
上面有人说:梦鸽的母爱是本能,没有错!本能的就没有错吗?那些轮奸女孩的小王八蛋们不也出于动物的本能?我觉得真正没有错的是超越了本能的母爱,你要明白怎么才是真正为了孩子好,他推人的时候不是姑息,他打人的时候不是迁就......当然,梦鸽要是懂这个,她孩子也到不了今天这一步了,她孩子到今天,就是因为她的本能,本能的溺爱,本能地护犊子......

上面有人说,梦鸽这种人没特权,我觉得不恰当,名气就是特权,没有特权,她去上访的时候为什么不用排队“破例进入”了?情况特殊?那我再问一句,她要是个一般群众,能让她“破例进入吗”?要是在美国,能让她“破例进入”吗?正是这种“破例进入”惯出了她们的特权思想,惯出了她们自以为是的臭毛病。我估计,她孩子也想“破例进入”杨姓女子,进入了还不想负责任。结果最后进去了就没出来,活该,自己找的!

上面有人说,杨女士开庭前晕倒是不是合理运用了游戏规则?从而避免出庭......我来告你,第一:杨是女人,是受害者。第二:案件是轮奸,不是其他伤害。第三:地点在中国,五千年的封建残余还没去干净。第四:杨还年轻,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象垂垂老矣的慰安妇们,可以没有负担地出庭作证,最后,你再想想梦鸽是如何往杨身上泼脏水的?这样一个“本能”的女人,是否值得去同情和维护?
作者: 光明顶上守灵者    时间: 2013-9-2 14:44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9-2 14:12
嗯嗯,我来对号入座~
是汉语太博大精深呢还是我的表述不清,真愁人啊~

上面有人发愁,那我再说两句
我没在强奸现场,你也不是梦鸽肚子里的蛔虫,五十步笑百步,谁也别说谁。
所的有争论都只能围绕媒体提供的信息,记者不全是娱记,媒体也不全是娱媒,因为不同的媒体都在现场守候,因此消息应是相对客观的

五个强奸犯,四个人认罪了,梦鸽做无罪辩护,说他儿子睡着了,跟本就没和杨发生性关系,没发生性关系,就是大大的良民啊,别说定强奸,就是关这半年也是不能容忍的,而李家,就这么老老实实容忍了,你信吗
没发生性关系还努力往嫖娼的名义上靠?这往自己身上泼脏水的劲儿,你有吗?
其它被告的律师证明:五个人都发生了性关系。你认为他傻吗?
梦鸽最后道歉意味着什么,结果不是显而易见了吗?

来,对号入座的,我来告诉你:梦鸽的儿子,李什么,他就是个QJ犯!

作者: 光明顶上守灵者    时间: 2013-9-2 14:46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9-2 14:25
梦鸽去所谓上访的那个地方,哪个普通老百姓不能去啦?人家因为她是名人上访就对那个酒吧立案侦查啦?

我没表述清楚吗?还是汉语博太大精深了?

唉,愁人啊!
作者: 光明顶上守灵者    时间: 2013-9-2 15:19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9-2 15:13
唉,这就义愤填膺啦,真有正义感,要不别要法院啦,听你宣判吧?88

我最没正义感了,正义算个屁啊!
但若拿着本能当正义,象那谁说的,正义就连屁都不是了!
作者: 令箭    时间: 2013-9-2 15:30
知音是舆情高手,可以调动话语争锋程度
首先拿色妞妞开刀,阵地就如上甘岭,牢牢把控
其次粗话兜住暮雪,再一次调动情绪
唯独放过了樱花姑娘,这不应该啊,难道留有后手?
你们都是女人,就算是女汉子,我考虑是否参与,还是简单点吧
母爱是一个命题,母爱如何表达是一个命题,强奸是一个命题。受害人的公正待遇是一个命题
都是牛人,这几个问题搅在一起混战,亏了是女汉子,要是汉子那才污没了人格了
梦鸽的母爱表达是异常错误的,被网络无限放大的那种愚蠢其实就是草根对特权精英阶层的愤慨
但这种爱最终还是母子情谊,比起谷开来揭发薄熙来强何止百倍,人伦被所谓法制挟持,都想除之而后快
爱本身没错,梦鸽寻求爱护的渠道是错误的,跟帖者把楼主的命题做了无限的延伸表达,偏了
封建王法提倡“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而人权社会司法精神居然不及一个封建王道,这很荒谬
一旦人伦道德被弃为敝履,以各种荒唐的理由遮蔽它,以法律的公正践踏它,那么这社会的变态该如何形容?
李天一的结果不以梦鸽的意志为转移,梦鸽只是做了自己的努力,这努力无论如何荒谬,但梦鸽付出了母爱
那些攻击梦鸽荒谬行为的言语是可以原谅的,但谁也无权力攻击这种母爱
刑法是可以剥夺人性命的恶法,最需要公众警惕,尤其是包屁罪仍没有废除,这给割裂亲情留下无尽的隐患
当舆论根据自己的好恶判断发出杀或不杀的声音时,我请你三思,做好自己的判断
由此我要说,我同情梦鸽的母爱,但同时鄙薄她的很多母爱表达行为




作者: 光明顶上守灵者    时间: 2013-9-2 15:37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9-2 15:25
你除了表达愤怒以外,你确定你跟上我的思路啦?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您信奉吗?不信奉您就继续愤怒吧 ...

你看见我愤怒了?
你确定你看懂我的回贴了?不确定你就一边玩去吧
作者: 令箭    时间: 2013-9-2 16:17
九段高手 发表于 2013-9-2 15:45
总体赞成此观点。有几点,商榷。

说两句:
这样的母爱,教不出好孩子
梦鸽的各种救援行为很愚蠢也很令人不齿,但她是一个母亲,绝不能把母爱和母爱表达混为一谈,更不能让李天一的作孽后果让一个母亲去背负。教育不好是一个道德评价,没有明确的规范。可能你认为不好恰恰是别人的好,轻易做出一个判断很容易。
不能因为刑法杀了人,就认定刑法本身是恶法。
恶法是一个法学术语,不是一个简易的判断词,这没有讨论价值,恶法成因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就是罪恶概念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这句话是民间流传的熟语,与严格的法律规范是两码事。需要纠正的是:杀人未必偿命,欠债未必还钱。

作者: 为着明天    时间: 2013-9-2 16:59
本帖最后由 为着明天 于 2013-9-2 17:00 编辑
老谈 发表于 2013-9-2 08:40
坐牢可以洗净心肝肺?告诉你,监狱是一座学校,是会洗脑的学校,好人进去坏人出来。
我这不是耸人听闻的 ...


所以名星妈妈才不想乖乖送娇儿进去嘛。大环境就这样,权贵到平民大事小情的那个不想托个关系走个后门,走了后门的有哪个不享受其中,没走上后门的又有几个不怨恨。
作者: 令箭    时间: 2013-9-2 17:42
其实有一个很纠结的问题在于,很多人把公正裁判太当一回事儿了
比如律师,不要脸的居多,难道仅仅是兰若?
一旦有律师顺应民意,鸡蛋里挑骨头也是伟大的
比如法官,济南中院的那三位法官是不是很牛逼?
牛逼是真的,但审判前一天中央政法委下文件说法官判错案终身追责难道是巧合?
难道上海高院的法官就不牛逼?
牛逼也是真的,不要以为被免了那什么就会人心大快
若换个角度,那几个法官是你亲表哥,你怎么看?
这个时代,法官一旦没有法官的权力,都成了应声小虫子
公正审判在哪儿?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 20:56
暮雪 发表于 2013-9-2 08:35
放之四海而准的大屁话恰恰也是教育孩子的大实话,谁不听,谁倒霉。一味强调母亲的本能,没用。不过孩子 ...


明明回复的是马樱花,怎么变成回复暮雪了?

都是手机看帖子热的祸啊,看串行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 21:02
令箭 发表于 2013-9-2 15:30
知音是舆情高手,可以调动话语争锋程度
首先拿色妞妞开刀,阵地就如上甘岭,牢牢把控
其次粗话兜住暮雪, ...



我发誓我不是放过马樱花,是看串行了。{:soso_e113:}

不过没关系,反正她俩观点一样一样地。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3 00:20
光明顶上守灵者 发表于 2013-9-2 13:39
插一脚
上面有人说:梦鸽的母爱是本能,没有错!本能的就没有错吗?那些轮奸女孩的小王八蛋们不也出于动物 ...

上面有人说,梦鸽这种人没特权,我觉得不恰当,名气就是特权,没有特权,她去上访的时候为什么不用排队“破例进入”了?情况特殊?那我再问一句,她要是个一般群众,能让她“破例进入吗”?要是在美国,能让她“破例进入”吗?正是这种“破例进入”惯出了她们的特权思想,惯出了她们自以为是的臭毛病。我估计,她孩子也想“破例进入”杨姓女子,进入了还不想负责任。结果最后进去了就没出来,活该,自己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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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要是真有什么“特权”,那就不会要求公开审判了。她的那个要求,恰恰说明,她害怕有“司法黑幕”,害怕有“特权”干扰司法公正。

李某一也想进入也好,实际进入过也好。是不能光靠控词和证言就能决定的。DNA的比对,没有发现杨某一的东西,就会让控词和证言可疑。按照“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再根据杨女士的控词的前后不一。从开始的良家女子去酒吧消费,变成偶尔去帮朋友到酒吧陪酒,再到专职的驻场陪酒女。从开始的处女到有男朋友早就不是处女的变化。以及她的控词与录像有很多不符。使得她的控词因为谎言一堆堆,而难以判断真伪。也使得证据链支离破碎。就算事实真相如她所言,最后李某一逃脱了惩罚,那她的过错也是造成那一切的很重要的原因。

法律就是法律,那是冷冰冰不讲情面,只求证据的。美国的“辛普森案”,就是一个很好的先例。

作者: 李上    时间: 2013-9-3 07:25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9-1 19:30
特权要不得,暴民也要不得。


作者: 李上    时间: 2013-9-3 07:29
隔壁住的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小姐?反正总带男的回来,天热的那段时间消停两个月,现在天气凉快了,又开始了。
作者: 李上    时间: 2013-9-3 07:44
中国需要更多的福尔摩斯与包青天。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3 10:44
正因为梦鸽是名人才遭到一些人的排斥吧,要是一个普通家庭妇女这么做说不定还被称为英雄了。。

是不,色妞?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3 10:44
正因为梦鸽是名人才遭到一些人的排斥吧,要是一个普通家庭妇女这么做说不定还被称为英雄了。。

是不,色妞?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3-9-3 11:10
知音 发表于 2013-9-3 10:44
正因为梦鸽是名人才遭到一些人的排斥吧,要是一个普通家庭妇女这么做说不定还被称为英雄了。。

是不,色 ...

是这么个理儿。
被名所累,母爱道义难两全。
作者: 荒园    时间: 2013-9-3 11:46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3 11:27
不是。
唐慧是英雄,但梦鸽即使是平民,也不是。
社会环境是出了问题,未成年人都可以随便入酒吧喝酒, ...

一直在关注这个讨论,我也是母亲,儿子的母亲。我完全支持色妞的观点。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3 17:51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3 11:27
不是。
唐慧是英雄,但梦鸽即使是平民,也不是。
社会环境是出了问题,未成年人都可以随便入酒吧喝酒, ...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出事之后,而不是家庭教育,你老跑题。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3 17:55
假入我儿子去酒吧喝酒了玩女人了,我必须告酒吧,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责令他们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强制关闭。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3 18:02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 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 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 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 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9-3 18:52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1 12:17
我看过一个关于母爱的韩国电影。一个低能儿子和母亲的故事。
那个低能儿子卷入一场命案,死者是个年青貌美 ...

这是两回事。

我已经表达过,沾上这种事,本身就是不检点。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作者: 曾经思汉    时间: 2013-9-3 19:02
没说的。坚定的站我知音姐这边!

当妈的在儿子出事的时候不站出来护着儿子是妈么?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3 19:32
曾经思汉 发表于 2013-9-3 19:02
没说的。坚定的站我知音姐这边!

当妈的在儿子出事的时候不站出来护着儿子是妈么?

抱抱啃啃了。
作者: 跳梁老丑    时间: 2013-9-4 00:22
知音 发表于 2013-9-1 09:41
梦鸽的反应都是原始的本能。

天一强奸更是原始的本能。
人又不是蔬菜瓜果,越原始就越无污染越干净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4 09:18
跳梁老丑 发表于 2013-9-4 00:22
天一强奸更是原始的本能。
人又不是蔬菜瓜果,越原始就越无污染越干净吗?

你看好你儿子,别让他原始了啊。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9-4 12:45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3 20:24
霸爷,你天天在哪玩啊?
你要再不来,我们就集体搬你那儿去了。

色妞妞啊,你逃跑不关偶的事哦。是知音她们拍的你。{:soso_e113:}

作者: 一洗车就下雨    时间: 2013-9-4 14:44
我来看看色妞是怎么被虐的。
作者: 光明顶上守灵者    时间: 2013-9-26 13:22
天一十年!
翻出这个贴来看一下,我就不说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屁话了。
只想说:有些人上窜下跳,想歪曲人们心底的道德准绳和是非观念,最终是不可能得逞的。打着母爱的旗号也不行。
群众的眼睛,永远雪亮。

惊奇地发现雨灵姑娘把回的贴都删得干干净净。
何必呢?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9-26 20:50
光明顶上守灵者 发表于 2013-9-26 13:22
天一十年!
翻出这个贴来看一下,我就不说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屁话了。
只想说:有些人上窜下跳,想歪曲人 ...

如果你觉得这个帖子是为李天一鸣冤的,那么恭喜你胜利了,正义的天使同志。

作者: 光明顶上守灵者    时间: 2013-9-26 22:54
知音 发表于 2013-9-26 20:50
如果你觉得这个帖子是为李天一鸣冤的,那么恭喜你胜利了,正义的天使同志。


NO,我一开始就没觉得是。
我只是觉得有人把梦鸽颠倒黑白和是非当成是母亲的本能,而忽视了真正的正义和道德,感到悲哀。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9-27 01: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雨灵雨灵    时间: 2013-9-27 08:17
本帖最后由 雨灵雨灵 于 2013-9-27 08:25 编辑
光明顶上守灵者 发表于 2013-9-26 13:22
天一十年!
翻出这个贴来看一下,我就不说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屁话了。
只想说:有些人上窜下跳,想歪曲人 ...


老兄,您想多了。我删它干嘛啊?

我来这里插科打诨玩玩而已还从没认真码字系统表达观点,好不容易有兴趣码那么多字凭什么删啊?

我只是觉得我的观点不扣楼主的主题,我就干脆自己集结发表在知己吧而已{:soso_e113:},欢迎继续拍砖。

再说我们聊的也不是一回事,关注的也不是一回事,我关注程序正义正当而已。
坦率地说我不认为现在的判决有多公正。
作者: 光明顶上守灵者    时间: 2013-9-27 09:31
本帖最后由 光明顶上守灵者 于 2013-9-27 09:39 编辑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9-27 01:14
正义和道德在哪呢?
都被你们绑架了吧?包括法律和民众情绪


我只是一个小屁民而已
你提到“我们”,我吃了一惊,我们小屁民,终于能够绑架法律了!终于能够绑架道德了?终于能够扭曲真相了?那不是王候将相才能做到的事儿吗?
欢欣鼓舞一下{:soso_e113:}
作者: 光明顶上守灵者    时间: 2013-9-27 09:51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9-27 01:14
正义和道德在哪呢?
都被你们绑架了吧?包括法律和民众情绪

且不论陪酒女职业是什么,是否处女,道德水平高低,
但是一群畜牲,殴打并轮奸这名女子。过后又向这名女子身上泼脏水,这是警方调查并经法院确认的基本的事实,这是我们看到的听到的基本事实。
而总有一些人,置基本的事实于不顾,纠缠于那些细枝末节,用母爱和未成年来为禽兽行为涂脂抹粉,还振振有词。
这不是助纣为虐,这是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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