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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摔婴案的风向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3-8-19 15:41
标题: 摔婴案的风向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3-8-19 15:43 编辑

                           摔婴案的风向

        昨天写了一个貌似夸大的题目《现在“流行摔孩子”》,以至于有朋友觉得这个说法实在有夸大的成分,其实,无论夸不夸大,毕竟有这样的案件在那里摆着,而且,我的所谓“流行”一说,无非是一种表达。

        如果你觉得我这是用文字杀人,我真的是想问一句,我把谁家的孩子举过头顶,然后摔在地上了?是我的这种文字更具备杀伤力,还是那几个畜生的行为更令人发指。

        我说过这是普遍现象了吗?我就此否定过公安队伍了吗?好像都没有。个别当然可以发生,就像极端可以存在一样,但是,所以要关注,是因为透过这两起摔孩子的恶性事件,我们真的是要问问我们这个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都活在体制之内,你愿意维护它那是你的自由,但是,请允许我不愿意。

        并非批评或者愤怒的文字都一定是和政府,政权,政党过不去,这个简单的道理我相信懂道理的人自然明白,所以不用深说。

        这个摔婴案,随着被媒体的曝光,在聚焦的背后,至少传递出太多令人思考的东西。事发一个多月,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河南林州的警方企图抹平这起恶劣事件的影响,所以,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这起事件被刻意隐瞒,终于到了纸包不住火,有关方面果然就雷厉风行了,又是异地羁押了犯罪嫌疑人,又是停职了事发地公安局的几个领导的工作,你不用脑子就可以知道,如果不是媒体揭露出这件事,这起令人惊悚的丑闻,会不会被消化于无形之中?

        醉酒不是理由,作恶者必须付出代价。而令人感到震动的是,河南林州的这起案件居然是一个二级警督酒后无德的行为。

        你能说什么?你不想说点什么吗?

        抑或,你痴心不改的抱定一种所谓的信念继续讴歌,那都是你的自由,我不会反对,但是,我当然要表达我想说的。

        色妞问的好,据说这个警督是酒后和人打赌,然后抢了人家的娃,摔在了地上,因为他觉得那是一个塑胶人。那么我也是和色妞一个观点,此刻,千万别放过那个和他打赌的禽兽。

        不需要多,真的不需要那么多,个案有一两起就足够让人震惊和愤怒了,如果这个社会果然到了当街抢人孩子摔倒地上都成了“时尚”,那这个社会,这个制度就该死了。

        没必要放大,也没必要以偏概全,但是,这样的事情你没法放过,所以,当你刻意去质疑我的“流行”一词是否妥当的时候,我请你离我的文字远一点,因为你没读懂我的意思。更何况,从头至尾我都是在用“引号”来表达。

        不需要去涂抹什么,一切就在那里。

        你可以沉默和木然,甚至觉得我夸大其词,小题大做,都无所谓,听不听碍不着我,说不说是我的自由。

        如果这样的文字果然能杀人,我非常欣慰,至少它可以杀掉那些畜生。

        还是那句话:

        从北京恶汉到林州恶警,恶的距离到底有多远?面对如此大恶我们是该沉默,掩盖,还是要谴责与声讨?
      

                                                          2013年8月19日星期一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8-19 16:52
这篇的观点我连连颔首。
文学可以适当夸张甚至延伸,但都建立在具体事实和确凿根据上的,不是捕风捉影更不是空穴来风,可。
作者: 荒漠阳光    时间: 2013-8-19 17:10
闲散先生开帖说“道理”,应该是针对我的跟帖的:)
其实没什么,诸如此类的事件,个人愤怒和思考的方式不同,我的理由在宋朝先生那个“摔孩子”的帖子里有更详细的说明。
我只是强调了“有一说一”在时下比“夸张”这个年代的丑陋更重要,也可能更难做到些。
表达正义是一方面,理性地对待事件甚至影响周围人是另一方面,毕竟大家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爽”,而是为了这个国家好。闲散先生通读了那么多历史,应该知道怎样做可以对这个国家更合适些:)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8-20 12:05
荒漠阳光 发表于 2013-8-19 17:10
闲散先生开帖说“道理”,应该是针对我的跟帖的:)
其实没什么,诸如此类的事件,个人愤怒和思考的方式不 ...

回得不错,有理有节。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8-20 14:16
支持一下荒漠阳光。{:soso_e129:}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8-20 14:19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20 13:36
当年鲁迅弃笔从文,用文字来唤醒麻木不仁的人......
如果闲散兄也能唤醒一部份麻木不仁的人,多好!

唤醒,不能靠发泄。而是要靠理性的思考,严谨的大脑。

发泄,马路边随便找个,都发泄的比闲散不差。比你就强多了。{:soso_e113:}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20 14: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8-20 14:34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8-20 14:30
支持一下看酱油

又是假装的吧?{:soso_e113:}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20 14: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时间: 2013-8-20 15:01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20 14:48
这叫笔伐,咋叫发泄呢,我看你这是在排泄。

如果你觉得我这是用文字杀人,我真的是想问一句,我把谁家的孩子举过头顶,然后摔在地上了?是我的这种文字更具备杀伤力,还是那几个畜生的行为更令人发指。

如果,闲散之人认为他的文字非暴力,那应该说明原因,而不是用现实的暴力掩盖文字暴力。这段文字,解释的真的很不咋地。

但不属于排泄。你才喜欢随处那个呢。哼哼{:soso_e129:}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3-8-22 13:11
摔婴为恶,捂盖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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