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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天一不过是个孩子 [打印本页]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13 19:53
标题: 李天一不过是个孩子

就有那么十恶不赦么!
看见某半老男人天天BB李天一,好像自己是啥圣徒一样,真是看不下去了。
李天一不过是个孩子,青春期饮酒过量冲动性侵,即使这些事实都存在,也不是啥十恶不赦的事儿。
顶多是头脑不清醒犯错而已。
再说那些陪酒女,陪未成年人喝酒就不犯错吗?
都是像你弟弟一样年龄的孩子们,尼玛你就不能庄重一点劝他们早点回家吗?
多卖一瓶酒你提成多少钱哪!
挣昧心的钱容易,吃亏就不干了。
我看是活该!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13 19:57
你真的没去过酒吧叫过小姐吗?
小姐一进来用手抓你下体的事儿都忘了?
有几个男人敢说没经历过?
当然,没几个男人敢说经历过。{:soso_e127:}

即使你没经历过,也不要叼着李天一不放了,除非你是仇富、仇年轻、仇权贵。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13 20:00
假如不是李天一,而是墓哥、烟云、冷笑、醉笑、斋主,也会有这么大的反响吗?

估计早就是天知地知人不知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13 20:08
比我儿子还小三岁。

要是我儿子发生这事儿,我第一个就拿菜刀跟杨女士拼了,尼玛你毁了一个天才知道不?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13 20:10
李天一也是一个天才,毁在一个陪酒女手里,真够倒霉的。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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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3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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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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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3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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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13 22:16
阿九 发表于 2013-8-13 22:10
我跟楼主一样的想法,谁还没犯过错,至于一棍子打死吗?
那些不依不饶的人自问一下,自己的心态真的健全吗 ...


有些人这时候就是纯洁的不得了了,让人反胃。{:soso_e126:}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3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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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13 22:25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8-13 22:22
别反胃,这样不好,还以为害喜了呢
那啥,我也准备写一篇,一帖两发,杂谈视点


你别把纯洁的人写跑了就行。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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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野妞    时间: 2013-8-13 22:48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8-13 22:26
我更纯洁,哈哈,应该不会吧

装纯挨人踹,装B遭雷劈~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8-13 23:32
此案难判,介于轮奸与聚众淫乱之间。往轻了说,则是卖淫嫖娼,不应获罪。但是,天一等人已被逮捕、公诉,罪名是强奸,似乎不可更改了。不过说句实话,如果真判个十年八载,天一们也多少有点冤,我相信他们的主观动机是嫖娼。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3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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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13 23:41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8-13 23:32
此案难判,介于轮奸与聚众淫乱之间。往轻了说,则是卖淫嫖娼,不应获罪。但是,天一等人已被逮捕、公诉,罪 ...

真是劫数。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8-13 23:51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8-13 23:37
判个十年八年大快人心罪有应得
整个卖淫嫖娼举国震怒沸反盈天


如果真是事先约定了嫖资,那就是卖淫嫖娼。如果李天一因酒后冲动打了杨小姐,可按故意伤害(罪)论处。此案如果发生在八十年代严打期间,那二话不说,统统拉出去毙了。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8-13 23:55
知音 发表于 2013-8-13 23:41
真是劫数。

这孩子确实不让人省心,总往枪口上撞。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4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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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8-14 00:07
同情杨小姐的一方中有人认为,凭杨小姐的年龄、姿色以及事发地的行情,“出台”不可能是两千,所谓谈妥的嫖资两千元是个玩笑(或是捏造),那么,照他们的逻辑,给多少钱才叫卖淫嫖娼呢,五千还是一万?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8-14 00:11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8-14 00:01
谁家摊上谁家别扭,普通百姓家也一样
天津话”倒霉孩子“这句话送他最合适

如果李天一案能推动我国的法制进程,也算歪打正着。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4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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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14 00:32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8-14 00:07
同情杨小姐的一方中有人认为,凭杨小姐的年龄、姿色以及事发地的行情,“出台”不可能是两千,所谓谈妥的嫖 ...

未成年人打五折,买一送四。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4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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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8-14 00:38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8-14 00:19
那么多巨贪啊、包二奶的咋说?动不动就减刑咋说?
真判重了,也是倒霉蛋,是被舆论绑架了
臧天朔被判了 ...

还有唱《一条路》的张行。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8-14 00:45
其实,真正困扰大家的,还是事实真相。所以,我们说的,全不算数。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4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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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8-14 00:59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8-14 00:50
张行和迟志强都属于严打阶段的,貌似
但现在舆论可以把一些东西变成”严打“

但我们不能苛求舆论。舆论有它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就像河流最终要奔向大海。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8-14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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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六指为挠痒    时间: 2013-8-14 01:30
本帖最后由 六指为挠痒 于 2013-8-14 06:42 编辑

史料记载,崇祯举剑向长平公主砍去,口中悲呼“谁让你生在帝王家。”我觉得李将军若是主动掏枪(金属的,有火药,能射出金属子弹的)向天一小弟弟(不是指胯下的老二)发射:“谁让你生在将军家啊?!谁让你妈的(真是天一他妈的,即梦鸽)名气这么大啊?!”,天下就不会这样嘈杂了。就像我们泡论坛,人家要说什么也是种网上娱乐,就各自乐呵吧。既然我们不能要求天一小弟弟乖一点,也无法期望人家的嘴巴留点余地。别动肝火哈。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万法皆空,唯因果不空。
作者: 梧桐花开    时间: 2013-8-14 08:31
本帖最后由 梧桐花开 于 2013-8-14 08:36 编辑

站在母亲的角度,我觉得这事对李天一未必是坏事,养尊处优的孩子不知道世事险恶。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早晚吃亏,早吃少闯祸。他也不是第一次嚣张了吧,父母教养不利!
作者: 梧桐花开    时间: 2013-8-14 08:34
站在女人的角度,我一开始就觉得杨某不是啥良家妇女,反正我觉得酒吧那样的乌糟糟地方没有阳光照射,比较龌龊。
作者: 梧桐花开    时间: 2013-8-14 08:38
很少关注这些新闻,觉得这种事炒作的成分大一些,谁又知道真相是什么呢?都是各说各的理。
作者: 梧桐花开    时间: 2013-8-14 08:42
我倒是很想知道蓝可儿到底是怎么死的,对美国警方给出的结论很是怀疑。即便是一个躁郁症患者,一个瘦弱的女孩子能自己穿过铁门爬进高高的蓄水塔?那以后刑警都得挑选躁郁症患者。
作者: 雨灵雨灵    时间: 2013-8-14 12:31
李公子家教不好是肯定的,别的不说,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就不嫌脏。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15 20:38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8-14 12:31
李公子家教不好是肯定的,别的不说,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就不嫌脏。


正因为是小孩子,脑子里面还有这个概念。
作者: 田尼洋    时间: 2013-8-15 22:08
名人有新闻效应, 但暴民不能绑架法律。
作者: 雨灵雨灵    时间: 2013-8-16 12:32
知音 发表于 2013-8-15 20:38
正因为是小孩子,脑子里面还有这个概念。

嗯嗯。我的意思是现在可以认定的基本事实是李公子和杨女士有活动,
至于这个活动是李衙内耍流氓欺凌民女,还是女流氓给李公子下套讹钱不得而知。
打酱油前面说那个地方是个高危场所,确实如此。
李公子这么小的孩子去那种地方好像熟门熟路,这肯定与家长监管不严教育不得法有关。
没有判断力,没有把控力,不去那样的地方不敢去那样的地方才能防患于未然。

作者: 油纸伞    时间: 2013-8-16 12:48
我不看跟帖,我就知道生儿子的一定支持你的观点。生女儿一定不支持你。
没有什么理不理,我们都是从自身出发去看问题的{:soso_e113:}
作者: 老笑人    时间: 2013-8-16 16:37
姐姐,我脚得似乎与仇富木有关系.我们都知道<羽林行>吧,其实大家只是想看看官家和民家在法律面前是不是平等,看看法律是为谁定的那个尺子是不是橡皮筋儿.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8-16 17:40
知音 发表于 2013-8-13 20:00
假如不是李天一,而是墓哥、烟云、冷笑、醉笑、斋主,也会有这么大的反响吗?

估计早就是天知地知人不知 ...

呵呵,介事儿也提我,真是躺着也中枪。{:soso_e115:}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8-16 17:43
  不过,个人认为犯哪条就办什么罪是对的。现在舆论这么炒作,确实有仇富、仇官的心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8-16 17:45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3-8-16 17:40
呵呵,介事儿也提我,真是躺着也中枪。

连上个枪毙榜都乐颠儿的{:soso_e120:}

作者: 三套车    时间: 2013-8-16 17:49
http://www.bdlxbbs.com/forum.php ... &extra=page%3D3
  视点有篇字,我感觉客观点。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8-16 17:52
http://www.bdlxbbs.com/forum.php ... &extra=page%3D3

视点有篇字,个人感觉客观些。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8-17 10:45
讨一块钱是乞丐
夺一块钱是抢劫

收钱了是嫖娼
不收钱被硬上就是强奸
几个人同时上就是轮奸

天才的精液就能随便射么
妓女或陪酒女的肉体也该有法律保护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8-17 10:55
陪酒女只是卖点酒挣钱。
就算出台也是想挣点钱,挣钱没错。

就算她是妓女,碰见几个蹭逼操的小天才
可以说一个响亮的"不!"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8-17 11:06
哥年青过,这种带陪酒女出台的事也干过
不花钱的时候也有,那是人家愿意。
该给人给人,都不容易。

天才的Jb嫖妓也得给钱。

也许被人敲了,敲不着,被告了,活该。
拧不清的代价。

天才无法和人性与尊严,法律与贪婪并列。
埃及被机枪扫射的人群里,一定有很多天才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8-17 11:24
卡扎非在被人鸡奸时,很难想象他也曾是个天才;肯尼迪的白色脑浆和着暗红的鲜血往外喷射时,那之前也是天才。
监狱里天才的密度一定比外面社会高…
毫无疑问。

很多时候,天才基本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如某年的广场和清理

天才的提法是我看到的最狭隘和愚蠢的一提法…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8-17 11:26
仅仅针对观点啊,练练嘴皮子,表生气啊
作者: FGFG    时间: 2013-8-17 15:46
知音,喜欢你好长时间了。很少冒泡的我这次要说:写这样的文字,现在很容易挨骂的。认同你的看法,佩服你的勇气。
作者: 转转吧    时间: 2013-8-17 18:54
除未成年女性外,强奸不一腚是犯罪,但绝对是犯法-----法律龟腚不能强奸----但事实上,从心理或生理,很多女性渴望被强奸----转转哥这话是有依据的{:soso_e112:}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3-8-18 21:54
这孩子真不省心那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3-8-18 22:12
这孩子不省心
作者: 海纳百川    时间: 2013-8-19 22:43
我也支持知音姐的观点,李家少爷也是吃了名人家长的亏了,事情一见报,马上就批捕了,这个过程有点快。梦鸽已经到公安部上访了,李将军要是开始那点钱出来这是也就平息了。名人伤不起啊!{:soso_e100:}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8-20 15:11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8-14 00:45
其实,真正困扰大家的,还是事实真相。所以,我们说的,全不算数。

这种事,无法还原真相。

只要女的说她不愿意,你就说不清了。

李天一是个孩子,是个倒霉孩子。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3-8-20 15:33
知音 发表于 2013-8-13 20:00
假如不是李天一,而是墓哥、烟云、冷笑、醉笑、斋主,也会有这么大的反响吗?

估计早就是天知地知人不知 ...

俺怎么总摊不上这种事呢唉。


作者: 残酒未消    时间: 2013-8-20 20:29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3-8-20 15:33
俺怎么总摊不上这种事呢唉。

资本
作者: 去年买了个表    时间: 2013-8-22 12:21
知音 发表于 2013-8-13 19:57
你真的没去过酒吧叫过小姐吗?
小姐一进来用手抓你下体的事儿都忘了?
有几个男人敢说没经历过?

老女人还敢给天一背书,还'抓下体',你有工作经验吧?
还陪酒女?良家妇女你以为小霸王就不招惹了?
六星什么时候堕落到这个吊样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22 20:14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8-17 11:26
仅仅针对观点啊,练练嘴皮子,表生气啊


我只是烦那些人炒作,那点儿破事说起来没完。{:soso_e113:}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22 20:19
FGFG 发表于 2013-8-17 15:46
知音,喜欢你好长时间了。很少冒泡的我这次要说:写这样的文字,现在很容易挨骂的。认同你的看法,佩服你的 ...

{:soso_e183:}

那天看非常勿扰宁财神说的一句话我特别认可:现场
人离开现场的之后都是明白的,在现场、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气氛、特定的情绪之下就不能保证会做出什么事来,杀人也是有可能的,看你怎么刺激他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8-22 20:20
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13-8-22 20:27 编辑
去年买了个表 发表于 2013-8-22 12:21
老女人还敢给天一背书,还'抓下体',你有工作经验吧?
还陪酒女?良家妇女你以为小霸王就不招惹了?
六星什么 ...



{:soso_e113:}
纯属个人观点啊,跟六星没啥关系。

作者: 从容    时间: 2013-8-23 06:25
李天一从小缺少正确的家教, 没有好家教的孩子这种后果是必然的。
作者: 嘛咪嘛咪哄    时间: 2013-8-23 11:46
本帖最后由 嘛咪嘛咪哄 于 2013-8-23 11:48 编辑

办案的唯一依据,应该是事实!无论是因权力还是因舆情,来左右办案,都难保司法公正。但在我们国家,案件审判往往是受到舆情和权力干涉的。
作者: 嘛咪嘛咪哄    时间: 2013-8-23 12:10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8-23 12:05
美国现行的法律也经历了漫长的时间。
不着急。。。。能福泽他们的法律,早晚也会福泽我们。

{:soso_e113:}你在宽大家的心吧?社会制度不同,能产生出相同的法律来吗?泥巴里是养不出鱼来的!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3-8-23 16:34
谁的孩子不是孩子?
杨某某不是爹妈养的?
酒吧陪酒就不是好鸟了?
退一万步,即便是卖的,也有原则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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