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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狗祸乎?人祸乎? [打印本页]

作者: 二色    时间: 2013-7-3 02:50
标题: 狗祸乎?人祸乎?
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3-7-3 13:27 编辑

     最近的一连串恶狗伤人的新闻令人震惊,5月28日贵州晨练老人被两条恶犬活活咬死,现场十分惨烈;6月3日山西运城一名8岁的小女孩街边玩耍的时候被一条凶猛的藏獒撕咬。可怜的小女孩被藏獒撕来扯去,好像一个被恶狗玩弄的破布娃娃;6月27日大连一位年仅三岁的女童竟被一条黑色藏獒咬断脖子致死……上网搜寻一下,就会发现其实恶狗伤人的案件远不止本文所提到的这几桩,但是共同的是每件新闻里都有同样悲伤而无奈的家属。

    事实上现在城乡养狗的人越来越多,随便一个小区里即可见到各种品种的狗在悠闲地逛来逛去,几乎很少有狗规规矩矩地戴着项圈、狗链,狗主人们异口同声地宣告:“我家的狗从不咬人。”身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妇女,面对这些畜生的凶相,我常常只能拉着孩子落荒而逃,狼狈不堪。

    真的从不咬人吗?这些受害者的遭遇足可证明这句话有多么可笑。那么狗儿们为什么会这么自由的呢?我们对养狗的监管在哪里呢?

    事实上各地都林林总总地出了不少管理办法,可是效果却差强人意。上面文中提到的很多伤人的烈性犬都属于城市禁养之列,可是为什么它们还能堂而皇之,招摇过市呢。恶狗伤人究竟是狗祸还是人祸?

   许多城市的犬类管理办法里都有对非法养狗可以进行举报的条款,可是向谁举报,举报电话是多少,又有多少市民知道?需知一纸空文是挡不住尖爪和利牙的。一部好的管理办法更需要公告和宣传,仅说养狗伤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这一点,现实中又有几个狗主人清楚?

    在这样的语境下,有关部门在监管上是否有失管之责呢?

    更重要的是出现多起猛犬伤人的事件,相关法律的细则更应该及早地完善起来。

    而同时作为一个真心的爱狗人士,在爱你的宠物的同时是否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遵守在城市中不豢养猛犬的规定?

    伤者和死者鲜红的血迹还没有淡去,希望他们激起的不只是一时的义愤,而是深刻的反思和有效的整改。


作者: 绿肥红瘦    时间: 2013-7-3 07:41
欢迎二色!二色很关注时事,及时报道{:soso_e179:}
作者: 雁渡寒潭    时间: 2013-7-3 10:01
我家小狗很乖,当人类都是好朋友,亲得很
作者: 丹江诺儿    时间: 2013-7-3 16:41
这还真是个问题,如何规范,正如妞说的那样,政府出台政策。
作者: 空谷的回音    时间: 2013-7-3 19:42
{:soso_e160:}{:soso_e163:}
作者: 绿肥红瘦    时间: 2013-7-4 08:21
雁渡寒潭 发表于 2013-7-3 10:01
我家小狗很乖,当人类都是好朋友,亲得很

喜欢小动物的人一般都很有爱心{:soso_e166:}

作者: 离离    时间: 2013-7-4 18:19
政府现在不是没有政策,甚至都有专门的机构,但问题是,这有用吗?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7-4 21:01
当然是人祸!要是狗比人聪明,那就是狗祸。

狗有恶行,罪不及纵狗行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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