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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悟空如是说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3-5-28 06:41
标题: 悟空如是说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3-5-28 06:45 编辑

                                            悟空如是说

      这几天有关在旅游景观刻字留言的话题很热啊。事情原起于离我们太远的文明古国之一的埃及,一个国内游客在埃及的神庙的浮雕上,看到一行刻字:XXX到此一游。这张图片被放到网上之后,一片哗然。

       当然,声音都是一边倒的,都是在谴责这个“留言”者。

       接着就看到据说是当事人的父母面对媒体诚恳道歉,因为“闯祸”的是未成年的孩子,父母当然要出来担责。而且据说孩子已经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十分痛苦。

       我相信这种道歉,也不怀疑这种诚意,更觉得孩子的家人能坦然面对批评,站出来道歉的勇气可嘉。

       其实,道歉只是一种态度,因为孩子的无知更多透视出来的是家教的无方。把字刻在了距今三千五百多年的文物上,或许用某种技术手段可以清除,但是,这种行为带来的耻辱是很难修补的。

       当然,这不是个案,一些喜欢“涂鸦”的人们,总是会在别人异样的目光里,特立独行的释放自己,他们如同有领地欲望,或者有记忆行为的狗儿,总是要撒自己的尿水留下记忆。这事儿最早的制造者,就是吴承恩笔下的那个孙猴子,齐天大圣。和如来打赌,自己一个跟头能翻十万八千里,结果,果然一跟头翻到了天边,但看到五根柱子矗在那里,自信的猴子以为自己到了天尽头,得洋洋,又怕如来老儿不认帐,于是就在一根柱子下面撒了一泡尿,然后得意洋洋的写下几个字:齐天大圣到此一游。结果回来面见如来的时候,如来一切都在掌控之中,你这该死的猴子,居然把尿都撒到我的掌上,这时候,猴子傻眼了,想跑,你奶奶地,一个如来神掌,化作五行山,把不可一世的猴子,整整压了五百年。也得亏三藏西行取经,才救了它。

       这么说来,涂鸦的最早始作俑者,应当是那个顽劣的石猴。

       这些年来,全国各地的一些景点陆续去过,感觉那种“涂鸦”虽不能说比比皆是,感觉也很常态,有一种见怪不怪的感觉了。而这次看到刻在三千五百多年前埃及神庙浮雕的涂鸦,终于忍不住惊叹:中华涂鸦走出国门了。

       事实上这也并非是个案, 2012年伦敦奥运会期间,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爬了528个台阶,到达圣保罗大教堂金色回廊,看到了“国安是冠军”的涂鸦。那一刻,能言善辩的白岩松一定是眼睛都直了。

       而今晨也看到据说是香港的一个媒体人在敦煌画壁上的涂鸦,心中真的是有许多感慨。

       据说涂鸦是一种病,也是一个喜欢这种行为的群体的一种症候,这个说实话并非国人专利,外国的涂鸦者也疯狂,不信你去长城的一些地方瞅瞅看,外国涂鸦者的“墨宝”寻常可见。既然这样,一些景区是不是该采取一些措施,或者给这个群体的人提供一种方便,比如给他们提供一个可以涂鸦的场所,让他们“霍霍去”。

       单纯的感到丢脸,有辱国人显然是偏激的。说实话,这种行为我也不认为专利权属于我们中国人,虽然孙猴子干过这事儿。在稍微有点知名度的景区,这种涂鸦行为比比皆是。遇到这样的事情,感觉非常尴尬。

       个体的修养和教育,可以决定一切。

       孙大圣同学的自负,以及它的“到此一游”,不具备任何可比性,却能荼毒后人,竞相效仿,令人扼腕啊。

       而那个留言于埃及古神庙的孩子,我相信这次对他的教训会让他毕生受用。

       所以,谴责之后,放过他吧。

       年轻人犯错据说上帝都会原谅,那么我们就“上帝”一下。

       不能放过的是,一直以来我们就是一个涂鸦大国,皇帝御笔、领导题词、景区碑刻、到处可见的标语口号,这种骨子里头的不朽追求与寡权崇拜,构成了国家的亚文化,也是公权系统的次级秩序,相比个人的“到此一游”,公权力的这类言行更应该被批判、人肉、追责。

      这些远远比在景区文物上涂鸦更具有危害性,也更有毒性。

      究竟是国民的品味决定了国家的高度,还是国家高度影响了国民的品味,这看起来是一个问题,远远比孙猴子的那泡尿更令人关注和思考。
     
                                                        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


作者: 春意阑珊    时间: 2013-5-28 14:58
到此一游,贻害无穷。
作者: 金花婆婆    时间: 2013-5-28 19:10
顶一下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5-28 20:45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5-28 09:57
埃及神庙的浮雕上南京孩子的到此一游,我觉得国人太小题大作。在中国,这种情况比比皆是。
为什么到了国外 ...

呵呵,这还是个习惯问题。脸丢到国内一是可以视而不见,二是国人基本上从上到下一致认为这并非丢脸。
到国外就不行了,人家并无此嗜好,其实,觉着刺眼倒是真的,至于丢不丢脸还在其次。
中国人的劣根性可谓罄竹难书,也不在乎这一个了。我希望有中国人去法国罗浮宫、英国伦敦塔、德国议会大厦参观时也来这么一下,最好刻上:到此参观圆明园遗物。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5-28 22:22
今天刚好手机短信看到这一条,被人肉的倒霉孩子是南京某中学的学生,这么小年纪出国旅游有娘老子保驾护航想要镌刻点啥犯了国人的通病丝毫不以为意。我遗憾的是他的父母怎么当初不制止,孩子不懂事大人也麻木,丢人丢到外国去了,还一下子老少两辈儿人~~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3-5-31 12:11
我作证,是猴子亲口对楼主说的。
作者: 嘿嘿猫    时间: 2013-6-4 09:29
我能说悟空因为涂鸦,被判处了500年的有期徒刑么??  这件事可以原谅,但是这行为实在是不敢恭维!!
作者: 嘿嘿猫    时间: 2013-6-4 09:35
朱元璋在佛像后面刻的是:发配尔去三千里!
袁崇焕的涂鸦内容是:土地公,土地公,快快守辽东!
宋江涂鸦:飘蓬江海漫嗟吁,,,,敢笑黄王不丈夫!
苏轼涂鸦: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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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可以看过人们在乎的是涂鸦内容的质量而已,,,这熊孩子活该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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