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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那些未曾开放便已枯萎的花 [打印本页]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3-5-21 16:50
标题: 那些未曾开放便已枯萎的花
本帖最后由 范闲 于 2013-5-22 10:07 编辑

一;
      当黄茜得意洋洋的将手腕上的割伤给我看的时候,我有点反胃,那如同蚯蚓般的刀疤在皮肤上,就像咖啡里爬出一个蟑螂来,很难受。
       几个月前,二胡就告诉我,黄茜这个女人有精神方面的毛病。我不以为然,心想,一个说话如此有逻辑性,表情永远淡然的漂亮女人,怎么会有神经病呢?

        很多年后,我才发现,这世界上果然有一种女人,正常的时候是林徽因,不正常了就是木子美。

       黄茜蜷缩在被子像个受惊吓的猫一样,在前面的得意洋洋被我不理之后,她走进了浴室,洗完澡穿着我的白衬衫,我坐在沙发上抽烟,沙发的旁边是一张很大的床,她就蜷缩着。头发湿漉漉的。

       我杀了一个人,我杀了一个人,黄茜突然坐了起来,将枕头抱在怀里,眼神空洞洞的,嘴里喃喃道。

        事情追溯到三个月前,那天我和大胡二胡姐妹俩在避风塘吃宵夜,记得那天大胡的男朋友也来了,一个长得很像王宝强的男人,关于像王宝强这件事,是很多年后王宝强出名后,我才想起来的,那会总觉得大胡怎么就找了个土逼到掉渣的男人,后来二胡告诉我,那个土逼是开服装厂的,非常有钱,老婆也漂亮了,可是他觉得大胡适合做他的妻子,于是就紧追不舍,甚至想净身出户,就为了大胡。大胡私下对我说,麻痹的,还净身出户,要是净身出户了,那么我就直接给他净身了。

      那天是王宝强买的单,王宝强问大胡晚上有什么节目没,二胡抢先说,去钱柜唱歌吧,那会二胡正盯着我,总是变着法哄我开心,我却永远开心不起来,因为二胡是大胡的妹妹,我和大胡上过床。

      我说多叫点人唱歌吧,热闹点。二胡就赶紧打着电话。

       就是那天晚上看到黄茜的,那天她穿着粉红色T恤,洗的发白的牛仔裤,高跟的凉鞋,脚趾和手指都是黑色的指甲油。

        那一晚上我如坐针毡,几首拿手的歌跑调跑到了外婆家的澎湖湾。后来黄茜在床上对我说,那天她盯着我看了一晚,我问为什么,黄茜说,你长的很像我的父亲。

      我没见过黄茜的父亲,我总觉得这个理由很操蛋。黄茜不是个有恋父癖的女人,据二胡说,在黄茜的情史中,一水的都是小正太,没有一个是比黄茜大。

       整个夏天,黄茜都是牛仔裤体恤衫,我没看见她穿过裙子。手上总是戴着宽边的手表,连睡觉也不脱掉。于是我们在穿上就会出现这一幕,两个赤裸身子的男女,浑身上下都是光的,于是那块表就变得格外让人注目。她和大胡不同的是,大胡上床后,衣服总是一件一件的开始脱,黄茜是从洗澡间出来,就是光着的,忘记了,应该不是全光的,还有块手表。

      我坐在沙发上抽着烟,看了眼黄茜,黄茜突然笑了,陈祈,你他妈就是一个混蛋。

      电视上正放着情景喜剧东北一家人。我他妈哪里混蛋了,我也笑了。

     你就是混蛋,黄茜又说道。我不想陷入琼瑶剧里,于是就立刻关闭了这场无聊的对话,我起身走了出去,我忘记了,房子是我租的。其实那会应该出去的是黄茜,如果那天出去的是黄茜,那么后来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如果在追究,如果那天的事情不会发生,那么这篇文字也无法形成。因果循环,有些事情注定了,就不可避免。

     这座城市在有时候显得是那么的薄情,但更多的时候是冷酷,冷酷到像一流杀手的刀刺在目标上,刀抽血流人走,不留一点点温度。


二:黄茜又割腕了,那是那天我从自己家里出去后的第六天,我才接到电话。这六天了,我一直住在办公室里。

     二胡说过,像黄茜这样有精神病史的女人,会把割腕当成兴趣和手段的。她不会为一个人而割,她会为很多人去割。王家卫在阿飞正传中说,有一种鸟,一直飞,直到有一天飞不动了,那只鸟就死了。黄茜就是那只鸟,只是她不会飞,只会割腕,等有一天她不割腕了,她也就死了。

     出人意料的是在医院陪着黄茜的是二胡,我以为二胡知道我和黄茜的事情后,和黄茜应该断袍绝义了,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太复杂了,我不能多想,想多了头疼。

     你来了啊,黄茜正在吃着二胡给她削的苹果,表情云淡风轻的,声音很稳,就像央视的播音员一样。黄茜的普通话很标准,作为一个福建女人来说,把普通话说得很标准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但黄茜做到了。

     二胡看见我来了,就赶紧对我使了个眼色,意思就是出去谈。我眨了眨眼睛表示同意。

     我说,我去给你办出院手续,二胡说,我和你一起去。

     黄茜的眼神突然变得黯淡,陈祈,你能陪陪我嘛,我有话要和你说。

      二胡见状,先走出了门口,病房里就剩下我和黄茜。

      对不起,黄茜小声的说道,表情就像一个没抢到棒棒糖的小孩。

     我没有说话,只是将她手中的苹果核接过,顺便放在垃圾桶里。

      有什么事我们回家再说吧!我帮黄茜穿着衣服,黄茜的身体很单薄,皮肤因为失血变得苍白的可怕,头发散落在肩膀,手腕上缠着洁白的纱布。

       几年后,一个长得比较难看的女人写了一些算是很著名的小说,小说里面写过割腕女子的表情。每次读,我都会想到黄茜在医院里的样子。实话,那个表情很多正常男人看了都会心疼,产生保护欲望,可是当时我却不是个正常的男人,我内心无比的厌恶,我宁愿每天和二胡没心没肺的厮混着,也不愿意看到一个弱柳扶风的女子在我身边做娇喘状。

       不如我们重新来过吧!这句话是电影台词,也是黄茜回到家里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家里已经被打扫干净,这多亏了二胡。

       什么叫重新来过,我真不懂,我一直觉得,感情这个东西,根本不能拖泥带水,要断就要干干净净。

       你想用自杀来证明什么呢?我问道。这也是我最想知道的问题,我渴望一个真实的答案。

       没什么,我只想证明我是爱你的,我可以为你去死。黄茜的眼神突然从黯淡到坚强无比,这个瞬间的变化就像很多红色电影里,某些人听到某主席后的眼神,闪着强烈的光芒。

       那我告诉你,黄茜,我永远不会感动,因为如果你死了,我会受到警察的盘问,我会受到很多人的指责,如果你不死,我更难受,那么很多认识我们的人就会觉得我陈祈是一个烂人,是一个专门伤害女人的男人。那么你认为我还会感动么!

       我还可以告诉你,一个女人用自杀来证明自己爱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已经不值得爱了。

三:

       关于值得爱与不值得爱这个话题对我来说根本就是个伪命题。记得小时候小朋友们在一起玩,有时候生气了会说,我不和你好了,不和你玩了。小时候我们这样,长大后我们依然这样。我一个好朋友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他发了条短信,是群发,发给他手机里所有和他上过床的女人,短信内容是:我们分手吧!那天晚上,我们几个在酒吧里一边喝酒一边等着他的短信,没有电影电视剧里的场面,更多的女人选择是不回信息,只有几个人回了,内容也很简单,就是再见俩个字。那晚对我朋友的打击很大,但是对我来说,这是常态。当你选择和很多女人上床的时候,那么和你上床的女人自然有权利选择很多的男人。

      黄茜像个小媳妇一样的在厨房里忙乎,她买了鸡肉,买了新鲜的青菜,还买了点牛肉和咖喱番茄洋葱和土豆,她说要做最好喝的罗宋汤给我喝。我静静的坐在沙发上,厨房和客厅成了俩个世界,本来我和黄茜就是俩个世界的人,无形中那堵墙成了最好的分界线。

       再追溯到几个月前,那会我和黄茜刚刚认识,她看了很多我写的文字,那些文字都是记载在一个厚厚的日记本上。从那天起她就每天洗头不吹头发,洗完澡不披浴巾,直接穿上我的白色衬衫。整个胴体都隐藏在大大的衬衫里面。双腿是裸露的,脚趾是黑色的。

        黄茜说,她要写一篇最牛逼的小说,我说你写不了。黄茜问为什么?我说,因为你每天晚上都要做爱,没时间写,那些小说写得极好的女人,都是缺乏性生活的。黄茜说,你是个大混蛋,我说,再过十年我真是大混蛋了,现在还是小混蛋的。

         黄茜的字,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极好的,至少对我来说是可以读得下去的文字。她的文字很诡异,段落和段落之间总是毫不相干,第一段她写她是一个外星人生活在地球上,第二段她会写在一个教堂里,她听见上帝对她说,孩子,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前一分钟她还会写道,一个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男人骑着单车从我身边经过,后一分钟,一个男人的尸体就会躺在她的房间,房间里都是血。

        罗宋汤配蛋炒饭才好吃,可是那天晚上家里没有鸡蛋,我喝了两碗汤,吃了一小碗饭后,黄茜开始在厨房里洗碗。我在客厅里看电视。

         我们可以谈谈么?黄茜洗完澡出来,披着浴巾。手上的纱布已经去掉了,戴了一个白色护腕,护腕上又戴着一块卡地亚手表。

         你知道吗?我明知道你不会只喜欢我一个人,而我却相信你只会喜欢我一个人,我是不是很傻。黄茜手上拿着水果刀,飞快的削着苹果。

      我突然产生一种幻觉,仿佛我就是那个苹果,黄茜总有一天会拿着那把水果刀朝我身上飞快的削去。

      时钟沉闷的响着,我在思索着怎么回答黄茜的问题。我是个不喜欢解释的人。因为我知道,一件事情当你需要用力去解释的时候,那么答案其实是不重要的。

       四:

       黄茜失踪了,在她失踪后的半个月里,我一直没有回家,关于那天晚上我们谈了什么,二胡总是在问,二胡的好奇心很强。

        二胡告诉我,黄茜和她认识的很早很早,从读幼儿园就开始认识了,黄茜早熟,读初中那会就开始恋爱,十七岁那年,她和她父亲的同事私奔了。等到十九岁回来,她父亲扬言要打断她的腿,黄茜一言不发,后来黄茜的母亲千方百计的才知道,本来黄茜是不回来的,因为那个男人实在忍受不了在外面的漂泊,突然有一天思念起自己的老婆和孩子,毅然决然的告诉黄茜,他要回去。黄茜手腕上的第一道伤口就出现在皮肤上了。

       我告诉二胡,在感情这件事上面,女人总是比男人显露出的勇气更大,虽然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到底是活着勇气大还是死去勇气很大。

      就在一个月前,我和黄茜开始有了矛盾,原因不是我在外面有女人,而是发现我的生活苍白到无聊,枯燥到乏味。她说,陈祈,这样下去我会疯的。我说,这个世界这么多疯子,多了你一个也不算多。黄茜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不会记得我。我说,我会在墓园里朗读《圣经》。

      黄茜失踪了,但是我依然能进去她得私密博客。因为博客的密码是Asura 阿修罗。

       上面很多日志都删除了,只剩下一篇,标题是《那些花儿》

       这个世界上肯定有外星人的存在,因为我看见过,他是个长相古怪的男人,但是很可爱。我就呆在房间里,连客厅都不敢去,我想喝水。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男人,可是这些男人都不如外星人那么可爱。他们总说着逻辑非常清楚的语言,想表达自己欲念。

        我昨晚又做了一个梦,梦里面上帝爷爷告诉我,我是天国里最美的天使,可是我现在没有翅膀,有一种无力感。

        我想我是该离开的时候了,如果说第一个男人像我第一次吃到哈根达斯一样的难忘,那么之后的男人就像遍地的星巴克,让人觉得厌恶,让人作呕。

         隔壁的那家咖啡馆开始卖葱油饼了,我想等吃完葱油饼后,我就离开了。


        五:

        再见到黄茜,是一年后的夏天,二胡告诉我黄茜进了戒毒所。在戒毒所看到黄茜,黄茜的脸苍白的连血管都能看见,眼圈是青色的。穿着竖条纹的病号服。黄茜很惊讶我能去看她,可是当她看见二胡在我身边,眼神突然就变得黯淡无光。

         黄茜递给我一个日记本,然后转身离去。

         日记的扉页上写着:我说我看见了上帝,可是他们不相信。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3-5-21 16:50
能参加马樱花文学奖么
哈哈哈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5-21 17:03
范闲 发表于 2013-5-21 16:50
能参加马樱花文学奖么
哈哈哈

太能了,老弟{:soso_e113:}
作者: 离离    时间: 2013-5-21 17:14
她中了爱情的毒。
作者: 离离    时间: 2013-5-21 17:15
他中了空虚的毒。
作者: 离离    时间: 2013-5-21 17:20
都市的女子生活越自由越自我,她的内心就越迷茫越脆弱。可怜的黄茜。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5-22 06:56
  这个在杂谈读过,相当不错!范闲的字很有个人风格的。{:soso_e179:}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3-5-22 09:21
有的文字,你永远不会担心读不下去
它本身散发的那种独特气息,会象伸出的手一下子把你拽进去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3-5-22 09:27
黄茜像个小媳妇一样的在厨房里忙乎,她买了鸡肉,买了新鲜的青菜,还买了点牛肉和咖喱番茄洋葱和土豆,她说要做最好喝的罗宋汤给我喝。我静静的坐在沙发上,厨房和客厅成了俩个世界,本来我和黄茜就是俩个世界的人,无形中那堵墙成了最好的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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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电影,有画面感
又不囿于画面感
时而沉入,时而游离,显示作者深厚的生活认知和叙述功力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3-5-22 09:32
暮雪 发表于 2013-5-21 17:03
太能了,老弟

哈哈,最近有点懒散,工作也忙,所以很少写字的,几次散文比赛我也没时间参与,等会再发几篇老文字到散文吧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3-5-22 09:34
离离 发表于 2013-5-21 17:20
都市的女子生活越自由越自我,她的内心就越迷茫越脆弱。可怜的黄茜。

离离说的真好,都是毒药,不过就是你用我尝,我用你尝而已
没有可怜,只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3-5-22 09:35
苏力 发表于 2013-5-22 09:27
黄茜像个小媳妇一样的在厨房里忙乎,她买了鸡肉,买了新鲜的青菜,还买了点牛肉和咖喱番茄洋葱和土豆,她说 ...

感谢苏老师的点评,在文字上苏偶那是大师级别的,我得向你学习的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3-5-22 09:35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3-5-22 06:56
这个在杂谈读过,相当不错!范闲的字很有个人风格的。

问号烟云兄{:soso_e113:}我这是瞎胡闹而已,比不得这里的写作大师们,我得多学习的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5-22 09:44

       我还可以告诉你,一个女人用自杀来证明自己爱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已经不值得爱了。

读完,咋觉陈祈很混蛋呢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5-22 09:46
还有黄茜,为什么要和这样的男人谈永远,对有些男人来说,女人越黏糊,他越薄情腻歪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5-22 09:49
这座城市有什么显得是那么的薄情,更多的时候是冷酷,冷酷到像一流杀手的刀刺在目标上,刀抽血流人走,不留一点点 温度。
很多年后,我才发现,这世界上果然有一种女人,正常的时候是林徽因,不正常了就是木子美。

当你选择和很多女人上床的时候,那么和你上床的女人自然有权利选择很多的男人。

我告诉二胡,在感情这件事上面,女人总是比男人显露出的勇气更大,虽然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到底是活着勇气大还是死去勇气很大。


我是个不喜欢解释的人。因为我知道,一件事情当你需要用力去解释的时候,那么答案其实是不重要的。

朵朵,这些穿插其中的句子,是文章的另一个亮点!耐读。

作者: 王大宝    时间: 2013-5-22 11:58
范闲文字里有独特的气息,会让读者陷进去
作者: 离离    时间: 2013-5-22 18:25
范闲 发表于 2013-5-22 09:34
离离说的真好,都是毒药,不过就是你用我尝,我用你尝而已
没有可怜,只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瞧,瞧,瞧,还一日夫妻百日恩呢,现在连个同情都不给了。
男人心——狠哪。

作者: 般若山人    时间: 2013-5-24 05:42
{:soso_e181:}
作者: 淡淡紫丁香    时间: 2013-6-19 21:16
{:soso_e160:} 来学习!
作者: 佳友    时间: 2013-6-19 22:33
我杀了一个人,我杀了一个人,黄茜突然坐了起来,将枕头抱在怀里,眼神空洞洞的,嘴里喃喃道。

        事情追溯到三个月前,那天我和大胡二胡姐妹俩在避风塘吃宵夜,记得那天大胡的男朋友也来了,一个长得很像王宝强的男人,关于像王宝强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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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有点生硬
一个状态描述之后
我总会有点表示
若不然
倒叙就很空虚
作者: 佳友    时间: 2013-6-19 22:35
看完
语言感觉不是我喜欢的那种
对不住
作者: 风语亦呈    时间: 2013-8-6 20:40
牛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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