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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情感话聊(1):漫话“偷情”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0-11-23 14:20
标题: 情感话聊(1):漫话“偷情”
本帖最后由 香姐 于 2010-11-23 15:18 编辑

情感话聊(1)漫话“偷情”
      我一直认为中国的汉语言的表现是十分具有张力的,这种张力你说它是夸张可以,你说它是夸大也可以,汉语言的丰富性,必然造就了太多太多的东西,这些东西统称为文化,但是,文化既有糟粕也有精华。

十三对我的“毛球自荐”颇不以为然,甚至想到了我这是利用这种方式在这个论坛寻找“第三者”,看着十三那被杂谈暴徒群殴后的青紫色的脸,我确实没有勇气落井下石,只是困惑的问一句:“你和杂谈那群人掐的时候难道没把眼镜护好么?这明显是受了外伤,影响了视力了?”

唉,残忍啊!

我这个人还是有一些比较好的习惯的,比如我每一天上网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福布斯五百强的排名,如果没有我,我就心安理得的去上班了,坐在办公室,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上网找乐子。

第一个话题选择“偷情”自我感觉,这话题比较“HI”。感谢中国的汉语言文字,让我知道“偷情”后面的解释还有“破鞋,偷汉,流氓”这是比较早期的说法,后来进步了有了“第三者插足”“小三”等等,反正不管怎么说,豆腐一碗,一碗豆腐,都是那么一回事儿。

在“偷情”这个话题上,我们可是有着悠久的,不容置疑传统的。

所以,无论是《西厢记》里的张生和崔莺莺,还是《水浒传》的奸夫淫妇西门庆,潘金莲,或者后面以此为蓝本的那些多如牛毛的话本故事。

我在我的《那些岁月那些人》中曾经写过一个人物,那个叫兴隆的麻子,他的媳妇红杏出墙,并最终和小裁缝私奔,我曾经深刻的牢记了麻子兴隆在媳妇跑了之后,那张绝望的麻脸,那哀嚎的呐喊。

人为什么要偷,是仅仅为了一种刺激?或者叫寻找某种刺激吗?情欲原本是人的本性之一,如果被压抑了,就会有一些方式去寻求发泄。在欧洲中世纪那会儿,曾经流行禁欲,这都是那些教会出的馊主意,这种灭人欲的冷血行为必然会遭到唾弃。这东西是禁不住的,所以在薄卡丘的《十日谈》里面有很多这样的故事,就像那个和嬷嬷偷情之后,慌乱之中把嬷嬷的乳罩当成帽子戴在头上出现在修女面前的那个修道院长,虚伪的让人不能不笑。

一个老和尚教育他那个从来没见过女人的小和尚弟子,指着女人谆谆教诲:“你记住,这可是老虎,老虎可是要吃人的。”不久小和尚得了重病,老和尚问他你想要什么,小和尚说“我想要老虎。”

人生在世,男欢女爱,均属常情。但是,人毕竟是一种有着基本是非的动物,所以,多数的人们都遵从一种法则,这种法则既是一种相对的约束,也是一种基本的尺度,简单地说不能乱来,但是偏偏这个世界就有着那么多喜欢乱来,热衷乱来的主儿。抛开那些靠着权钱裹挟着肉欲的,如今社会的偷情现象可以用司空见惯这四个字了。这大概还是与人们的生活质量的变化多少有一点关系,所谓饱暖生闲欲,饥寒得自然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寻求刺激,所以才有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抓耳挠腮。我的一个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哥们和我聊天的时候说过这样一个观点:其实寻找刺激,甚至是婚外情是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而且也很有市场,只要有条件就可能发生,这就好比猫守着鱼你甭指望它高尚一样。

你可以说崔莺莺人家那不叫偷情,一黄花大闺女夜会情郎而已,至于是如何瞒了老太太,和帮凶丫鬟红娘做扣那都不重要。但是,想一想古代的闺女都那么大胆子,现代的后来人怎么能不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但是,潘金莲这号的属于很典型的偷情了,其实追求性福也不是件坏事,最不能容忍的是勾结奸夫谋害亲夫任劳任怨的个体手工业者武大郎同志,这显然是罪不可赦的。男女情爱,洞达世情,虽然偷情有悖世俗常规,但是,作为一种常态的,甚至是愈演愈烈的社会现象,我们是不能漠视的。

存在不都是合理的,但是存在一定是有理由的,何况这理由和人类自身的欲望有关。我们毕竟生活在一个趋于宽容和理性的时代,所以,在谈及“偷情”这个话题的时候,我既想起了一句古诗“君既爱之须纵情”,更想起了一种符合现代人成本观点的说法,那就是你每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无论如何你都应当有一种成本量化的观点,简单地说就是划算不?别得不偿失。无论这个社会怎么变,偷总不会是主流。

所以,醉鹰大兄弟看着胴体总算能自拔的,也算是有点“定力”了,可喜可贺。故,赋诗一首:

可惜岁月易白头,一番春尽一番秋;

人生及时须行乐,漫叫花下叹风流。

休言君子慎独身,不说风月几时休;

回眸苍生多少事,断肠驻首多少愁?

切!既然敢开堂坐诊就肯定不是庸医混饭的,不服的上来让我把脉。






                                      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1-23 14:29
存在不都是合理的,但是存在一定是有理由的-----只敢引用先生这句话来表达感受。我是不敢再言。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0-11-23 14:46
少来!
这定力不要也罢。
呵呵。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0-11-23 14:49
太拘所谓礼仪,实近呆板矣。
不算通达辈。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0-11-23 15:21
为了不累坏我的眼睛我动了一个您的排版。
编辑状态下点击A字上面有个红叉那个按钮,清除文本格式,行与行之间就不挤在一起了。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1-24 16:02
一个老和尚教育他那个从来没见过女人的小和尚弟子,指着女人谆谆教诲:“你记住,这可是老虎,老虎可是要吃人的。”不久小和尚得了重病,老和尚问他你想要什么,小和尚说“我想要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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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老虎不吃人,模样还挺可爱?

师傅,我也要老虎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1-24 16:02
一个老和尚教育他那个从来没见过女人的小和尚弟子,指着女人谆谆教诲:“你记住,这可是老虎,老虎可是要吃人的。”不久小和尚得了重病,老和尚问他你想要什么,小和尚说“我想要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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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老虎不吃人,模样还挺可爱?

师傅,我也要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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