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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觉得,我觉得 [打印本页]

作者: (︶︵︶)娃娃脸    时间: 2010-1-13 21:21
标题: 我觉得,我觉得
我本来不想发这个贴的,想了很久,还是忍不住敲下这几行字。


慕容千秋的ID被删除了。是我刚才看见的,我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所以,试着去点他的ID名,是空的。我确定他是被删除了。


原因,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但是,我却知道,在论坛,注销一个人的ID,是死刑。


有一点点难过,却不知道难过什么。
作者: 钱多多    时间: 2010-1-13 21:22
我也是刚看到:dizzy:
作者: 小收煞    时间: 2010-1-13 21:26
真的吗?昨天还活蹦乱跳的哈。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13 21:28
娃娃,你这个嚎丧专业户。。。。。。。。。。
作者: 茉莉女    时间: 2010-1-13 21:49
抱抱娃娃:hug: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13 21:52
咋整的
作者: 田尼洋    时间: 2010-1-13 21:52
就是啊,昨天我一露峥嵘,慕容就麻溜地消失地干干净净了。
这老虎还没下口呢。
作者: (︶︵︶)娃娃脸    时间: 2010-1-13 21:57
娃娃,你这个嚎丧专业户。。。。。。。。。。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0-1-13 21:28


马路,不是我嚎出来的,稍微细心一点的人,都可以看见“此用户被删除”这几个字。又不是瞎子,真是的。:shutup:

别人不发贴,并不表示他们心里就没有疑问。我只是一向有点傻,所以,就直接发贴说了。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13 21:59
娃娃,我也不想说,但是,总有一天,我会说出来地。

太不是人了。。。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13 22:02
我现在最希望有一个导火索,然后我自然而然地说出来。。。。。。。。。

真想拿个棍子捅捅,看看天花板能不能掉下来。。。。
作者: 田尼洋    时间: 2010-1-13 22:02
慕容,这到底为了个啥?告诉奶奶我,我撕了他.....
作者: (︶︵︶)娃娃脸    时间: 2010-1-13 22:03
娃娃,我也不想说,但是,总有一天,我会说出来地。

太不是人了。。。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0-1-13 21:59


谁啊?谁不是人啊?晕。:shutup:

我向坛神爷爷发誓,我发这个贴,没有扯是非的意思,只是说一个我看见的事实而已,简池的贴子比我还先发。所以,你别怪我多事。要怪,你就怪简池。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13 22:09
只能这么说

里里外外看人性
老爷们不如老娘们

理直气壮的贪婪
强奸海盗式的牛B
苍蝇见血式的贪恋

有两个人
千万别来杂谈
来了
我让他(她)下不来台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0-1-13 22:10
我有还魂丹,看能否掰开他嘴喂下去
那样或许还能醒转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13 22:10
谁啊?谁不是人啊?晕。:shutup:

我向坛神爷爷发誓,我发这个贴,没有扯是非的意思,只是说一个我看见的事实而已,简池的贴子比我还先发。所以,你别怪我多事。要怪,你就怪简池。
(︶︵︶)娃娃脸 发表于 2010-1-13 22:03


没说你,娃娃
我只是想起这几天的事儿,怒气勃发
作者: (︶︵︶)娃娃脸    时间: 2010-1-13 22:12
哦,马路,你的回贴很梦幻。:shutup: 我看不明白,也不想看明白,要不,你把这贴删了吧。对于一个刚刚起步的论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者: 田尼洋    时间: 2010-1-13 22:15
:@
春江潮水,删了慕容是你干的?
我恨你!
慕容,让我跟你一起去吧!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13 22:20
娃娃,没事儿。。。呵呵。。不删

尼洋:你信不?有这么个故事。一个老犯要强奸女人,女人无奈同意了。可这老犯还要屁眼,女人说别啊。老犯说,你不同意我就跳楼了。女人害怕了,正想说同意,老犯真就跳楼了。。。

爱跟谁去就跟谁去吧。这世道,牛B的人太多了。

我目无表情地走过。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1-13 22:27
我有还魂丹,看能否掰开他嘴喂下去
那样或许还能醒转
墓歌 发表于 2010-1-13 22:10


技术这么先进,啥事都能发生,墓歌都还魂了,何况慕容乎?

别急别急,急也是瞎急。
作者: 小收煞    时间: 2010-1-13 22:28
夜幕慢慢降临。。。。。
作者: 田尼洋    时间: 2010-1-13 22:28
听你的意思,老犯是慕容?
哼,看这慕容也不是啥好东西,当初跟绿窗子勾勾搭搭....
:shutup: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13 22:34
说这些让大家见笑了,我也是一个沉不住气的人。

该玩儿咱的玩咱的,该杂玩杂玩吧
作者: 管他    时间: 2010-1-13 22:42
手工顶贴,我辛苦了。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13 22:46
听你的意思,老犯是慕容?
哼,看这慕容也不是啥好东西,当初跟绿窗子勾勾搭搭....
:shutup:
田尼洋 发表于 2010-1-13 22:28


尼洋醋了。。。。。。。。。。。。。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13 22:48
我把这帖子沉了哈,大家开心地玩儿
作者: 短笛    时间: 2010-1-14 11:21
哎...又是不能免俗...
作者: 大漠孤烟    时间: 2010-1-14 11:36
敝帚自珍,一直不愿意制造出人咬狗的新闻来,所以一直沉默着
既然这个贴子顶出来了,那么就进来跟个贴
春江版主,趁着我不在,你好一通大发神威。好,今天给你个机会,有什么冤屈你尽管倒出来,免得天天怨妇一般到处嚎丧,用你自己的话说,“一个小B崽子,你装JM啊”。
我这跟贴算不算导火索?你能不能自然而然就说点啥出来?
摆出点爷们样出来,我等你
作者: 快乐哥爷    时间: 2010-1-14 19:45
惊闻慕容千秋是春江潮水他当爸的亲妈。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14 19:48
本帖最后由 春江潮水 于 2010-1-14 19:55 编辑

不知大漠孤烟是不是慕容。都光腚了,还能摆出一付小肩膀儿一耸一耸的干部劲儿,天生的吧?

好吧,先证明你是逼奸不成自已跳楼的那个主儿。你有证据证明你真是慕容么
作者: 慕容千秋    时间: 2010-1-14 22:34
一到关键时候就怂了,顾左右言其他
就这操性,还天天巴巴巴跟人后面吠什么吠你
早知道你就这点本事,我就不该在27楼打那么多字
好自为之吧你,真TM懒得搭理你,丢身份,草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1-14 22:47
有啥身份可丢啊。跳的是一楼吧,大老爷们有点血性,说走杂就回来了。人家屁眼给你了么
作者: 小收煞    时间: 2010-1-14 22:56
相逢一笑不跳楼。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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