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潘先生向人民网记者反映,他的一辆福特汽车进入4S店后,在没有提前告知消费明细的情况下,4S店直接对车子进行维修,直至维修完毕才告知他需要支付16000多元的维修费。这个突如其来的通知让他觉得被“坑了”。
今年2月25日,市民潘先生在瑞安飞云路段与人发生追尾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对方为全责。随后,该车进入位于温州龙湾区飞云江路的福龙福特4S店修理,并由4S店联系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检查和核定损失。当天,4S店开具了一张《温州福龙汽车维修互动检查表》,潘先生也签了字。
一段时间后,潘先生致电4S店询问检查情况,得知费用大概为18000多元,但是保险公司那边还没有进行核定。另外,具体的维修项目电话里也没有说明。
3月18日,潘先生接到通知称,该车已经维修完毕。潘先生立即前往该店,在该车的《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上看到,包括后保险杠电眼、后地板、举升门壳等在内的零部件更换项目一共有18项,再加上6项零配件修理项目,维修费用共计为16200元。
对此,潘先生对4S店的做法表示了极大的不认可。他认为,车辆检查了后到底什么该修什么该换,店家并没有详细告知。只是凭借一张笼统的《温州福龙汽车维修互动检查表》就自作主张,把他的车子维修了。这明显是强制消费。他并没有同意这样进行维修,所以拒绝支付。
在与4S店沟通无果后,潘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他认为,4S店在没有告知消费者明细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对其车辆进行维修和零部件的更换及旧件处理,侵害了他们的知情权和对财务的所有权,并要求4S店尽快原车返还。
4月7日下午,双方来到温州市龙湾工商分局汤家桥工商所进行调解。4S店方面表示考虑到潘先生的情况,愿意做出让步,在价格上给予打折优惠。
记者电话采访了该4S店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当时已经提前电话告知维修费用大概为18000元左右,最后保险公司核定的价格也是在这个额度之内。他强调,这个价格是经过保险公司方面核定损失后确定的,并不是4S店的行为,并且还是低于该店的定价的。对于潘先生原车返还的要求是不可能的,没有可操作性。该公司考虑到消费者的情况,同意在其可承受范围内在该价基础上进行打折优惠,算下来可优惠三千元左右。
目前,因潘先生拒绝支付,该车还停在4S店内。双方还将就此再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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