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汽车“沥青阻尼板”事件三大悬疑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尘    时间: 2013-4-2 07:34
标题: 汽车“沥青阻尼板”事件三大悬疑

[attach]174302[/attach]

豪车“沥青阻尼板”事件揭开了汽车“有毒”的盖子。

  3月19日,央视新闻频道报道称,国内市场奔驰、宝马、奥迪等豪车车内空气存在污染异味问题,可能导致车主头晕、咳嗽和手指肿胀等症状。而问题主要出在奥迪和宝马、奔驰等豪华车采用可能致病的沥青配件上,使用此类劣质配件,每辆车可节省成本150元到200元。央视送检的阻尼片样品涉及6款豪车:北京奔驰C级、E级,华晨宝马3系、5系以及一汽奥迪的A6、Q5型号。经检验,上述阻尼片全部含沥青成分,很可能是异味产生的原因,并且沥青也是强致癌性物。

  奔驰、宝马和奥迪目前均已宣称公司展开了调查。不过,戴姆勒发言人SenolBayrak表示在华生产的所有车辆均采用符合现行规定的进口阻尼片。奥迪中国发言人MartinKuehl也称,奥迪在全球范围内对汽车零部件执行“同样严格”的标准。

  汽车之毒已纳入官方视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表示,已注意到关于奔驰、宝马、奥迪三大品牌部分车型阻尼板含有沥青、散发臭味,可能致癌的相关报道,并将“高度关注”。

  真相究竟如何?有待官方的权威结论。而公众已强烈质疑,如果奔驰宝马奥迪这种豪华车都偷工减料使用劣质配件,那么其他品牌是否也存在更严重的问题?如果“致癌”沥青阻尼板情况属实,消费者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关于汽车零部件和辅助材料的相关国家标准能否得到完善,中国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又能否由推荐性标准升格为强制性标准?

  国内煤焦油沥青阻尼板生产、使用厂家“知多少”?

  奔驰、宝马、奥迪等豪车被指在中国市场使用劣质沥青阻尼板后,奔驰方面“在华生产的所有车辆均采用符合现行规定的进口阻尼片”的说法最耐人寻味。实际情况是,国内并没有限制沥青用于车内的强制性规定。而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逐步在车内淘汰和禁止使用沥青,取而代之的是绿色环保材料,而且都有一套严格的车内材料及环境的环保标准。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一种工业原料,沥青主要可以分为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和天然沥青三种。天然沥青是石油渗出地表经长期暴露和蒸发后的残留物,一般储藏在地下,有的形成矿层或在地壳表面堆积。这种沥青大都经过天然蒸发、氧化,一般已不含有任何毒素;石油沥青是将精制加工石油所残余的渣油,经适当的工艺处理后得到的产品。石油沥青的有害物质在250度挥发,由于它在生产过程中曾经蒸馏至400℃以上,因而所含挥发成分甚少,但仍可能有高分子的碳氢化合物未经挥发出来,这些物质或多或少对人体健康有害;而致癌、有臭味的主要是煤焦油沥青,其是煤、木材等有机物干馏加工所得的焦油,经再加工后的产品。煤焦油沥青中主要含有难挥发的蒽、菲、芘等。这些物质具有毒性,由于这些成分的含量不同,煤焦油沥青的性质也因而不同。

  央视报道中提及的沥青,指的就是煤焦油沥青。

  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早已将煤焦油沥青列为对人类致癌性证据充分的一类95种物质之一。原中国建材部早在1999年也发文(1999.295号文)规定,严禁在住宅防水材料中使用沥青材料,原因也是污染环境。

  实际上,煤焦油沥青在汽车材料上的应用及危害发现已久。早在1996年,汽车高级工程师周光亚就公开撰文披露煤焦油沥青阻尼板会释放高致癌物——多环芳烃,可能危害驾乘人员的健康。多环芳烃(PAHs)会损伤生殖系统,易导致皮肤癌、肺癌、上消化道肿瘤、动脉硬化和不育。

  不过,对于是否“一棒子打死”车内沥青阻尼板材料,业界一直存在争议。有专家认为,相对于树脂高分子、橡胶等绿色环保材料,沥青阻尼板具有价格与产量优势。应该杜绝的是煤焦油沥青阻尼板,但对于毒性较小的石油沥青及基本无毒的天然沥青来说,用于加工阻尼板仍然有存在的现实价值。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网络查阅相关阻尼板生产厂家信息发现,很多厂家都标榜其生产的沥青阻尼板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如长春一汽实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自称是“万吨级阻尼板制造基地”,其沥青阻尼板经主机厂或中国汽车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检测认定,分别达到日本丰田、日本马自达、日本大发、日本三菱、韩国现代起亚、德国大众、德国奥迪、德国宝马、法国标致、美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和一汽集团等主机厂技术标准。曾获七五期间“国家级新产品”奖,中国汽车工业发明二等奖等。而其主要客户就包括“北京奔戴”、“包头奔驰”。

  吉林吉轻腾达阻尼材料有限公司则自称,其沥青阻尼板产品质量达到德国、日本、韩国等同类产品的标准,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主导产品沥青阻尼板年生产能力达20000吨,是国内最大的汽车用阻尼材料生产企业之一。其主要客户包括“福建戴姆勒”等。


作者: 青尘    时间: 2013-4-2 07:34
“北京奔戴”、“包头奔驰”、“福建戴姆勒”究竟是否用了上述公司的沥青阻尼片?

  记者就此致电奔驰客服,得到的答复是,奔驰在华生产的所有车辆均采用“全球统一的阻尼片零件”。就长春一汽实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和吉林吉轻腾达阻尼材料有限公司自称在华奔驰为其“主要客户”的情况,得到的答复是,会将问题转到相关部门“核实”,并尽快给予记者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奔驰方面尚未回复。

  那么长春一汽实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吉林吉轻腾达阻尼材料有限公司的沥青阻尼板究竟使用的是何种沥青材料,是煤焦油沥青还是石油沥青,产品质量达到的究竟是何种具体标准?记者拨打上述公司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国内沥青阻尼板相关厂家是否有意在敏感时期弃接电话不得而知,但不合逻辑的是,对于被指“致癌”沥青阻尼板,这些自称奔驰供应商的厂家为何“失语”?

  按周光亚的说法,目前国内汽车厂家大量使用煤焦油沥青阻尼板,由此他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限制沥青用于车内的强制规定。

  周光亚的建议能否获得官方认可,尚不得而知。但国内的沥青阻尼板生产企业究竟有多少使用的是煤焦油沥青原料,相应的企业标准是什么?这些煤焦油沥青阻尼板又流入了哪些汽车生产企业?仅仅是被曝光的奔驰宝马奥迪豪车吗?这些已成为悬在公众心头的一大疑问。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检测,当为应有之义。

  受害车主能否获赔补偿?

  如果调查证实,的确是煤焦油沥青阻尼板导致车内污染,甚至诱发相关疾病,受害车主能否获得赔偿或补偿?

  形势似乎不容乐观。从以往案例看,车内空气污染并非没导致严重事故。

  据媒体报道,2009年6月28日,广东150名出租车司机要求退车,其退车原因之一,是怀疑车内饰甲醛含量严重超标,导致驾驶员发生头晕、四肢无力。更早,还有闻名网络的“道奇公羊车甲醛超标案”、“奇瑞QQ疑致儿童白血病案”、“新甲壳虫甲醛超标3倍案”、“中华六年后甲醛仍超标4.4倍案”等。

  不过,上述案例仅“道奇公羊车甲醛超标案”原告获得了赔偿。

  公开资料显示,所有原告败诉理由之一,均系没有车内空气污染参照标准。

  知名汽车维权律师张维云对记者分析,受煤焦油沥青阻尼板困扰的奔驰、宝马、奥迪受害车主,如果能证明沥青阻尼板造成的污染与自己的疾病或者受到的伤害存在因果关系,就可以向厂方依法索赔,“关键是需要一个医学上的证明。”

  如果车上安装的是煤焦油沥青阻尼板,有潜在性危害,但还没对车主构成伤害,车主是否可以索赔?张维云律师对此分析,如果没有造成伤害不能索赔,造成伤害的话就可以索赔。

  如果汽车生产商旗下的一款汽车被证实大量使用的阻尼板为煤焦油沥青阻尼板,有没有可能召回?张维云认为,只要这种情况存在普遍性、同质性的“不合理危险”,就属于产品缺陷,比如容易导致车主产生疾病、容易导致司机驾驶疲劳等,汽车生产商就应该主动召回。如果不主动召回,国家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召回。

  另一方面,专家也指出,在对自己汽车阻尼板质量无法判定、对车内污染状态难于辨别的情况下,避免无辜受污染所害最好的办法是常给车子通风。“这考虑到剂量反应关系和计量效应关系。就像油条,大家都知道油脂高温产生聚合物有害,但是还能吃就是这个道理。”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能否升格为强制性标准?

  当然,引起车内空气污染的不仅仅是煤焦油沥青阻尼板。据周光亚介绍,汽车上有多达14种车内空气污染源:地板地毯,引擎盖隔热垫,顶棚,行李箱盖饰件,后座椅上部地毯,后座椅靠背地毯,行李箱侧饰件,行李箱地毯,备胎盖板,轮毂饰件,地板阻尼垫,发泡防石击涂料,焊封密封胶,原子灰等。相比较而言,周光亚认为,埋在内饰底下的煤焦油沥青阻尼板更加不易被发现——而它一直在慢慢挥发出多环芳烃等高致癌物。

  事实上,伴随着中国汽车的普及,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广泛的关注。2004年,中国科协曾启动首次中国汽车内环境污染情况调查。1175辆样本车中,全部检测项目达标的只有52辆。其中新车中车内甲醛超标的达190辆,占被调查新车总数的23.4%。据该报告显示,车内甲醛等有害气体主要源于汽车仪表盘的塑料件、地毯、车顶毡、沙发和其他装饰时使用的胶水等。

  2009年,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60多个汽车品牌、不同型号的私家车进行了车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结果显示,15辆受检车辆存在不同程度的甲醛超标,50辆受检车辆存在不同程度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超标。同在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也公布了一份“汽车空气检验情况报告”称,在29辆抽检汽车中21辆不同品牌的汽车车内空气均存在甲醛超标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国家室内环境质检中心主任宋广生也曾公开表示,现在80%的上路车辆都存在不同程度污染,尤其是甲苯、二甲苯超标严重。

  在此背景下,关于出台“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

  有关部门也展开了相应的动作。从2004年原国家环保总局试水《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环保国家标准开始,包括《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及《汽车内饰件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等,中央和地方部门都试图为车内污染“拴上笼头”,但因为种种原因,这些标准或者搁浅,或者操作性不强,根本达不到预期效果。

  直到2012年3月1日,《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才在国内开始实施。《指南》根据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种类、来源和对车辆主要内饰材料本身挥发特性的分析,确定了8种主要被控制物质,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要求。但遗憾的是,《指南》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并非强制标准。另外,也没有设定苯并(a)芘的限量值。其他如GB9673-88《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也没有限量值。倒是WS/T182-1999《室内空气中苯并(a)芘卫生标准》有限量值,但这显然不能套用于汽车。

  也许,在致癌“沥青阻尼板”事件后,这种情况有望改变。

  3月21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消协等20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呼吁,相关部门应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

  20家消费维权单位提出,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的同时,要在标准中适当增加有机物挥发物质的检测项目,而且检测方法也应增加模拟车辆实际使用时的状态。另外,还应加强对汽车厂商的监管力度,对存在产品缺陷的产品采取强制召回等措施,督促汽车厂商重视车内空气质量,更好地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以促进中国汽车市场的良性发展与持续繁荣。

  从推荐性标准到强制性标准有多远?一切还是未知数。据媒体报道,《指南》制定之初,曾有强制性国标的设想,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处的一份“意见书”起到了扭转局面的作用。“我们认为本标准不具备作为强制性标准的基础,改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更稳妥一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意见书中明确表示,欧盟及美、日等汽车工业大国,对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十分重视,但任何一个政府均没有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控制的技术法规,有关的标准组织也没有规定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甚至都没有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虽然有对建筑物内的空气质量要求,但也没有车内空气质量要求。当时,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相关工业分会秘书长李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更担心,强制性标准一旦实施,会对中国汽车业打击很大,甚至是“灭顶之灾”。

  不过,这在周光亚看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其实是担心厂家增加成本,或者是为厂家争取更多时间。

  知名汽车行业分析师贾新光也认为,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出发点,这一标准应当是强制性标准。因为我国对汽车零部件、内饰的环保性能没有硬性约束,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如果仅仅是作为参照的话,将变成可以不执行的空头标准,既达不到标准制定的初衷,也发挥不了实际的作用。

  但不论如何,“沥青阻尼板”事件已必然会给中国汽车市场带来变数——至少是在豪华车市场。根据IHSGlobalInsight提供的数据,当前奥迪、宝马和奔驰德国三大豪车品牌占据中国豪华车市场的74%份额左右。

  LMCAutomotive亚太区汽车市场研究总监曾志凌认为,本次“沥青阻尼板”事件不会影响豪华车的整体销售,而是会促使国内客户从本土产豪车转向进口豪车。

  这貌似不是一个好消息。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bdlxbbs.top/)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