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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卖淫应否合法化的提问 [打印本页]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3-3-24 14:15
标题: 有关卖淫应否合法化的提问
1  娶不到老婆的男人是否应该自慰一生?
2  找不到工作又无钱,政府又没有驰援,没有亲戚朋友能借到钱的家庭里有人生了病需要钱救命,
    这个时候如果不会偷不会抢,一时半会找不到赚钱工作的女人是否可以利用身体赚钱?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3-24 14:19
这是一个坑,我认为。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3-3-24 14:24
刚看到辩论赛,题目挺有趣的,正反两方面似乎都有可辩论之处。
突然想到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应该怎么办,就拿出来问问这里的有识之士,
看有没有合情合理乃至合法的解决方式。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3-3-24 15:07
锅锅,你只挑第二个,没答第一个问题。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3-3-24 15:09
在国家混蛋,一时半会改变不了的情况下,请问第二个问题该怎么处理。
难道出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先把国家搞定,再回家救人吗?
作者: 杨逍逍    时间: 2013-3-24 15:58
如果你要钱没钱,要饭没饭,打工没人要,乞讨没人给。眼看就要饿死了,要不要偷,要不要抢?
作者: 王三麻子    时间: 2013-3-24 16:14
第一题。答:1,自撸。2,偷别家女银。3,搞男银。4,练葵花宝典预备式。。5,风干。。。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3-3-24 16:28
逍逍,偷抢东西,被偷被抢的人不愿意啊。
为什么卖淫叫卖,不叫抢偷,因为买方得到了想得的,卖方也一样。
只不过因为管理问题,可能会带来卫生治安隐患,所以要找个合法的途径解决嘛。
作者: 专治各种不孕    时间: 2013-3-24 17:35
杨逍逍 发表于 2013-3-24 15:58
如果你要钱没钱,要饭没饭,打工没人要,乞讨没人给。眼看就要饿死了,要不要偷,要不要抢?

都这样了还活个啥劲儿,一把抓住公爵撞死得了
作者: 专治各种不孕    时间: 2013-3-24 17:36
花若叶 发表于 2013-3-24 16:28
逍逍,偷抢东西,被偷被抢的人不愿意啊。
为什么卖淫叫卖,不叫抢偷,因为买方得到了想得的,卖方也一样。 ...

哎麦,你这是迟到的我方帮辩啊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24 18:01
楼主的意思是,除了卖身和卖肾,基本上把别的活路统统给堵死了了.
卖身还是卖肾,这是个问题.
万一在楼主所提遭遇中,那丫不幸是个长滴如春江说的又卖不出去,杂整,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3-3-24 22:42
专治各种不孕 发表于 2013-3-24 17:36
哎麦,你这是迟到的我方帮辩啊

你们败了?看样子辩论规模挺大的。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3-3-24 22:45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24 18:01
楼主的意思是,除了卖身和卖肾,基本上把别的活路统统给堵死了了.
卖身还是卖肾,这是个问题.
万一在楼主所提 ...

这是另外一个假设。
我设定这些情况尽管有些极端,但还是有可能出现的。
这就要拷问一下那些认为卖淫不该合法化的,这些假设中的情况如何人道的合法的搞定。

作者: 东风再起    时间: 2013-3-24 23:08
1.现实生活中,娶不到老婆的男人,还有很多情人,这些不一定要买卖,只要你有一定的吸引力就成
2.如果家庭里的人,知道你是卖银赚钱给他治病,僻如这个亲人是你老公,一定会羞愤难当,宁愿死了,也不要这钱!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3-3-25 00:18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24 23:08
1.现实生活中,娶不到老婆的男人,还有很多情人,这些不一定要买卖,只要你有一定的吸引力就成
2.如果家庭 ...

妹妹,你换了我的假设,在谈自己心里想的事儿。
这算跑偏了吧。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3-3-25 11:04
九段高手 发表于 2013-3-24 14:56
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要走投无路到卖身才能活下去而真的别无他法的地步,不是该讨论卖身是不是合法的问题, ...

所言甚是!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3-3-25 11:09
花若叶 发表于 2013-3-24 22:45
这是另外一个假设。
我设定这些情况尽管有些极端,但还是有可能出现的。
这就要拷问一下那些认为卖淫不 ...

的确是我方帮辩,花若叶,我方赢了,嘿嘿,正低调庆贺胜利呢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13-3-25 11:41
风飘飘 发表于 2013-3-25 11:09
的确是我方帮辩,花若叶,我方赢了,嘿嘿,正低调庆贺胜利呢

恭喜恭喜。
曾经我也积极参与过网络辩论,不过不是做选手,是做采访报道+评委的。
那次双方各拉了一支队伍,正选替补拉拉队观众都有,规模也不小。
现在没那么多闲工夫了。

作者: 花花    时间: 2013-3-25 14:10
专治各种不孕 发表于 2013-3-24 17:35
都这样了还活个啥劲儿,一把抓住公爵撞死得了

没招,死也不成,忍着得了。

作者: 花花    时间: 2013-3-25 14:11
九段高手 发表于 2013-3-24 14:56
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要走投无路到卖身才能活下去而真的别无他法的地步,不是该讨论卖身是不是合法的问题, ...

同意了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3-3-25 15:58
花若叶 发表于 2013-3-25 11:41
恭喜恭喜。
曾经我也积极参与过网络辩论,不过不是做选手,是做采访报道+评委的。
那次双方各拉了一支队 ...

下次有机会,你一定要上。
作者: 东风再起    时间: 2013-3-26 11:14
花若叶 发表于 2013-3-25 00:18
妹妹,你换了我的假设,在谈自己心里想的事儿。
这算跑偏了吧。

没有吧,答案不已经明摆出来啦{: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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