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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反方三辩:卖淫不应该合法化】三刻拍案惊奇 [打印本页]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15:30
标题: 【反方三辩:卖淫不应该合法化】三刻拍案惊奇
本帖最后由 孤鸿野鹤 于 2013-3-17 11:06 编辑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

  针对我方的观点——卖淫不应该合法化。我方一辩从目前我国法制体系亟待健全,法制环境亟待治理的角度,反证了对于卖淫现象只能加强法制管理,不能放任自流,从而证明卖淫合法化的错误。
  我方二辩则针对正方二辩抛出的5条合法化的理由,以缜密的归谬推理,尖锐又不容回避的提问,揭示出合法化不过是上演在云端上的闹剧。从法理依据、人性关怀、历史文化等多角度论证了所谓卖淫合法化的荒谬性,而进一步夯实了我方观点。

  反观正方的辩友们的陈述则是门逢里看大街——眼光忒窄。他们给我们展示的是毫无逻辑关联的三幅图画:一辩的性产业园施工图,二辩的纵欲行乐图,三辩的卖淫血泪图.基本上是和尚的袈裟——东拼西凑;阎王出告示——鬼话连篇;老太太吃糖——越扯越长。辩手之间的观点也多自相矛盾,是屎壳郎趴在鞭梢上——光知道腾云驾雾,不知道死在眼前。

  不得不承认,正方辩手的出场总能带给我们惊奇,他们的战术颇具游击风格,每一位辩手都是自带干粮自备观点,绝不重样。听说正方的几位辩手是马缨花连夜回老家马家河子抓来的篾匠。
  马缨花问:会辩不?答:会编。又问:能圆不?答:能圆。
  我们对正方辩友还是有着足够的尊敬的,好歹人也是手艺人。
  如果给我的三辩陈词起个标题的话,叫做《三刻拍案惊奇》应该是恰当的。

  以下,我将从卖淫活动的性质、产生的根源、治理办法几个角度,结合正方三辩提供的部分材料,进一步论证卖淫不应该合法化的正确性。

1,卖淫是基于金钱关系的性买卖,是有违道德伦理的性交易。它不是什么性自由,相反是对自由和尊严的践踏。卖淫现象的存在,对婚姻家庭的稳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都有负面影响。
  对于这一观点,正方三辩小麦同学也一针见血地谴责道:“卖淫是不道德的,不合法的,耻辱的,不合伦理的,所有负面的词语在这里都能用上,至少在大多数的民族和文化里是这样。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卖淫的危害也无需累述。”
“卖淫是这个机体上产生的一个肿瘤,盘根错节,藏污纳垢,各种邪恶冤孽皆汇聚于此。”
  卖淫这一丑恶现象有什么理由合法化呢?合法化立论之谎谬不攻自破!

2我们必须看到卖淫现象背后的深层社会问题。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教育、培训等社会公共资源分配不公才是造成卖淫现象的根源。这岂是简单的合法化能解决的。
  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卖淫者真的是自主自愿去做性交易吗?我们听听正方三辩的观点:“没人天生就是妓女,没人天生愿意做妓女。社会是不公平的,资源是不平均的,甚至是极大的不平均......妓女大多数时候都是受害者被压迫者.”
  卖淫者的实际生活状况是什么样子呢?我们再看看正方三辩的描述:“妓女大部分活得像一株草,一株没有尊严,没有爱,没有家庭,没有关怀,没有基本RQ保障的野草,在践踏之下,靠着本能的生命力活着。活着。
  这再次强有力地驳斥了正方二辩“拯救姐妹”的荒唐论调。
  同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在正义的感召下,在正方三辩小麦同学循循善诱的教育下,曾经顽固坚持反动立场的正方二辩马缨花已经有所改变,她在正方三辩小麦的跟帖中哽咽着说:“我们鼻爷的文更像一部充满悲悯意识的悲情电影,缓缓拉开,淡淡忧伤。”她们在辩论中逐步放弃了立场,在向我方观点靠拢,这是理性的回归,这是崇高的放弃,这是人性的真挚流露。

  3,对卖淫问题的治理,只有深化改革,纠正政策的偏误,给贫困落后地区更多的政策扶持,给社会弱势群体施以援手,增加就业培训等,逐步减少因贫致娼人群,才是解决之道。问题虽难,但也不能放弃这种努力。
关于这点,正方三辩小麦同学也指出:“对待妓女嫖客和周围的一切事物,真正乐观积极的态度,首先是面对。如同医生面对一个肿瘤,一个恶性肿瘤,要去想法治疗它,而不是口诛笔伐,在伦理道德上秒杀它。要治理;我的理解,首先要对这件要立法。要在法的基础上更好的管理这件事,达到最后消除卖淫的目的。”
“对于卖淫这颗社会的肿瘤,需要的是控制和治理,绝非粗暴的切割。”
  这正是我方的观点,对卖淫现象,不能以合法化的借口去法律化,任其泛滥,而是更有效地治理。

  最后,我们强调,所谓在合法化的名义下自由卖淫,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想自己不被踩,就先把自己变成狗屎”的狗屎逻辑。
  卖淫合法化的外衣下包藏的是人性的冷漠,良知的泯灭;它放弃的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悲悯与仁爱。卖淫合法化是对弱势群体爱与被爱的权利的剥夺,是对她们追求幸福与尊严的设限,是对社会主流道德伦理价值的颠覆。
  我们要问,在社会日益昌明的今天,难道她们所分享到的改革成果就是卖淫上岗证吗?简单的合法化就能换来社会公众的心安理得吗?持证卖淫就可以获得成就感、归属感吗,获得荣誉和尊敬吗?她们可以获得劳动奖章,可以成为三八红旗手吗?地方政府的年终GDP要板着指头算算看新开了多少家窑子吗?
  卖淫合法化的歪理邪说,没有任何的法理依据、民意基础,立论之谎谬不值一驳。


作者: 红三兵    时间: 2013-3-16 15:32
真能杀上?
作者: 红三兵    时间: 2013-3-16 15:32
我了个去,今天真沙上了发...
作者: 红三兵    时间: 2013-3-16 15:35
MB,荷兰听说合法,也妹有天下大乱啊..............

从古时到一九四九,一直都合法啊....也有过唐宋元明清伟大的王朝和文化,哪个不比今天强啊..C.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15:38
春江好!
我得先去打球了,晚上再玩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5:41
反方三辩各个段落都在我们三辩二辩的的文章中段章取义,自摸自淫出一个个臆测臆想的高潮。
他不引用我们正方辩友的段章,他这篇文基本上等于没有主心骨了,基本能怂成一滩烂泥了。
作者: 红三兵    时间: 2013-3-16 15:41
还有,孤鸿,我问你。你嫖过娼没?把手放到心口上回答我。如果你嫖过,你是不是狠或者有点害怕呢,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一天,你正嫖的过程中,被冲进来的叔叔逮个现形,然后罚你五千,再加上十五天的劳教。你这是还是反对合法化么?

大街上两只狗在交配,你需要检查它们的结婚证儿么?你认为需要把他们拷起来么?自己的JB自己的B,凭啥要你来罚款?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5:42
红三兵 发表于 2013-3-16 15:41
还有,孤鸿,我问你。你嫖过娼没?把手放到心口上回答我。如果你嫖过,你是不是狠或者有点害怕呢,在这个过 ...

{:soso_e113:}红三兵强暴反三辩勒~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3-16 15:49
怎一个乱字了得!
作者: 红三兵    时间: 2013-3-16 15:54
孤鸿,你打个立正说一下,那天究竟你被罚了多少钱?你心里服不服?你要是坚持到底,就不是就能变成孙啥刚,以小命儿改收容制度的那个倒霉催的孩子.....

我还记得你在那里跟警察狡辩,说小红是你的相好,这二百块钱是借给她买貂皮的.你还一本正经地说不付钱就是合法的.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16:06
孤鸿,你们反方提出:要对卖淫现象进行法制管理。请问,卖淫在非法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管理?是不是应该依法打击?如果进行依法管理,是不是禁止卖淫小姐接待客人,让她们每天做好卫生值日,学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晚上临睡前再读读《人民日报》?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3-16 16:11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6:06
孤鸿,你们反方提出:要对卖淫现象进行法制管理。请问,卖淫在非法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管理?是不是应该依法 ...

我就是想这么问来的,就是打字太不方便了,急得我直冒汗哪我。问的太好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6:14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6:06
孤鸿,你们反方提出:要对卖淫现象进行法制管理。请问,卖淫在非法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管理?是不是应该依法 ...

直接请反三辩立正回答!{:soso_e129:}

作者: 红三兵    时间: 2013-3-16 16:14
鉴于楼主乌拉乌拉B吃B吃地说不明白, 我建议马丫把这帖删了, 免得耽误大家时间...
作者: 红三兵    时间: 2013-3-16 16:21
我再问你一下,配种是合法的不?交钱配种合法不?金毛和拉不拉金配完了种,又和黑背配了一下,照你的理解,是不是把所有的犬舍写上坚决取缔四个大字儿?

你再谈谈怎么“深化改革”?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16:21
本帖最后由 我是来打酱油的 于 2013-3-16 16:23 编辑

孤鸿,如果把贫困地区都弄富裕了,卖淫女子都回来打麻将,小日子过得其乐融融,请问,数以亿计的嫖客问题如何解决,做阉割手术?移民海外?从非洲引进妓女?还是免费发送“苍井空”牌充气娃娃?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6:21
红三兵 发表于 2013-3-16 15:35
MB,荷兰听说合法,也妹有天下大乱啊..............

从古时到一九四九,一直都合法啊....也有过唐宋元明清伟 ...

荷兰是个豆腐块儿,人文背景也不同?你不在那,乱与不乱你能知多少?
中国的乱,可以从四人帮就可以看到,不就是因为老毛同志的大笔一挥出的效果?

作者: 红三兵    时间: 2013-3-16 16:23
加菲 发表于 2013-3-16 16:17
先好好排个版吧,真的,用这样的格式出场太让人拍案惊奇了。

我悲观地认为,以楼主的智商,能排成这个样子,已经累了三年多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6:25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6:21
孤鸿,如果把贫困地区都弄富裕了,卖淫女子都回来打麻将,小日子过得其乐融融,请问,数以亿计的嫖客问题如 ...

南韩对一个强奸幼女犯进行了化学阉割~
可效仿此作。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6:25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5:41
反方三辩各个段落都在我们三辩二辩的的文章中段章取义,自摸自淫出一个个臆测臆想的高潮。
他不引用我们正 ...

辩论当然是要挑有利于自己论点的来发挥的啦,难道还要找刺儿给自个儿啃呀,可爱的人儿{:soso_e128:}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6:27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6:25
南韩对一个强奸幼女犯进行了化学阉割~
可效仿此作。


{:soso_e179:}高手,一鸟百鸟{:soso_e113:}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6:28
苡荭园 发表于 2013-3-16 16:21
荷兰是个豆腐块儿,人文背景也不同?你不在那,乱与不乱你能知多少?
中国的乱,可以从四人帮就可以看到 ...

老毛一个人,四人帮四个人,你们可是多少亿的乌央央的……
全都是长着脑袋不当球T的货嘛
放P甭瞅别银,臭气源自何处,多做自我反省。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6 16:30
苡荭园 发表于 2013-3-16 16:25
辩论当然是要挑有利于自己论点的来发挥的啦,难道还要找刺儿给自个儿啃呀,可爱的人儿

喂,对方帮辩,你帮腔也得有个谱吧,写文章总得有自个独立见解独特思考。。。
你从头到尾全引用别银的主体,只发挥自个的余热,未免忒本末倒置涉嫌写作强暴犯了吧?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16:35
孤鸿,卖淫合法化不意味着可以自由卖淫,比如,公园里就不可以卖淫,患性病艾滋病的就不可以卖淫,未成年的小姑娘就不可以卖淫,合法化,洽洽是要依法规范之。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6:35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6:30
喂,对方帮辩,你帮腔也得有个谱吧,写文章总得有自个独立见解独特思考。。。
你从头到尾全引用别银的主 ...

哦,这个好象有点儿道,但做为反方的团队,应该还是合理吧,难不成科威特要去日本采油罗{:soso_e113:}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6:36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6:35
孤鸿,卖淫合法化不意味着可以自由卖淫,比如,公园里就不可以卖淫,患性病艾滋病的就不可以卖淫,未成年的 ...

这好象叫立法管理吧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6:38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6:28
老毛一个人,四人帮四个人,你们可是多少亿的乌央央的……
全都是长着脑袋不当球T的货嘛
放P甭瞅别银, ...

就是不明白,那现在我们又能精明多少呢?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6:40
红三兵 发表于 2013-3-16 16:21
我再问你一下,配种是合法的不?交钱配种合法不?金毛和拉不拉金配完了种,又和黑背配了一下,照你的理解, ...

如果你认为和它们是一类的,你就爱干妈干妈去了{:soso_e113:}
作者: 合理冒泡    时间: 2013-3-16 16:41
出差才回来,正好赶上孤鸿金粒餐热乎乎的出炉

咱就不回顾历史了,就是简单的唠家常,娼妓合法不?不合法是不,对。

那对于这个职业的真实存在,社会包容是人性进步还是法制不利?
1.八九十年代夫妻住个破旅店,是不是要结婚证。那么现在俩男女开个房打个炮,提供个身份证是不是就成了》?那么孤鸿这是人性包容还是法制不利?
2.也是八九十年代,公安抓做台小姐是不是与和卖淫小姐同样处罚待遇?那么现在是不是一个摆在台面的职业,那么孤鸿这是人性包容还是法制不利?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3-16 16:48
苡荭园 发表于 2013-3-16 16:38
就是不明白,那现在我们又能精明多少呢?

正在变精明唄,总不能越来越落后吧?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6 16:50

[attach]171307[/attach]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16:52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6 16:41
出差才回来,正好赶上孤鸿金粒餐热乎乎的出炉

咱就不回顾历史了,就是简单的唠家常,娼妓合法不?不合法 ...

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法规,也越来越人性、越来越务实了。以前是一对夫妻一个娃,现在是双独夫妻生两个。
作者: 合理冒泡    时间: 2013-3-16 16:53
你说是毒瘤?
那找不着媳妇的那帮苦逼屌丝男的性生活从那解决?左右手你们说猥亵,招小姐你说道德败坏,都是人生父母养的,都有七情六欲,总不能总靠梦遗吧!

那么你以一个新中国红旗下的种,你给做个道貌岸然的性指导,用自己的俩脚吗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6 16:58
强烈支持带重点围观{:soso_e113:}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17:00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6 16:53
你说是毒瘤?
那找不着媳妇的那帮苦逼屌丝男的性生活从那解决?左右手你们说猥亵,招小姐你说道德败坏,都 ...

用脚有风险,脚气须谨慎。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7:03
知音 发表于 2013-3-16 16:48
正在变精明唄,总不能越来越落后吧?

何以见得?大姐能否举个例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3-3-16 18:07
孤啊,我知道抽签反方不好辩,刚三刻钟就拍床惊起了{:soso_e113:}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6 18:11
红三兵 发表于 2013-3-16 15:41
还有,孤鸿,我问你。你嫖过娼没?把手放到心口上回答我。如果你嫖过,你是不是狠或者有点害怕呢,在这个过 ...

{:soso_e101:}人和动物有区别的。傻乎乎的!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18:14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6 16:53
你说是毒瘤?
那找不着媳妇的那帮苦逼屌丝男的性生活从那解决?左右手你们说猥亵,招小姐你说道德败坏,都 ...

麻花好象刚才提了个治根的建议,您往楼上几层看看{:soso_e120:},现在反方论点也没说要杜绝,只是说不该合法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6 18:16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5:42
红三兵强暴反三辩勒~

{:soso_e101:}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也就这么点本事。
作者: 相扑    时间: 2013-3-16 19:09
我给孤鸿此帖加分居然成功了,欣慰,也是一种支持!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3-16 19:35
1,卖淫是基于金钱关系的性买卖,是有违道德伦理的性交易。它不是什么性自由,相反是对自由和尊严的践踏。卖淫现象的存在,对婚姻家庭的稳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都有负面影响。

2,我们必须看到卖淫现象背后的深层社会问题。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教育、培训等社会公共资源分配不公才是造成卖淫现象的根源。这岂是简单的合法化能解决的。

3,对卖淫问题的治理,只有深化改革,纠正政策的偏误,给贫困落后地区更多的政策扶持,给社会弱势群体施以援手,增加就业培训等,逐步减少因贫致娼人群,才是解决之道。问题虽难,但也不能放弃这种努力。
---------------

提纲挈领,总结概括!{:soso_e179:}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3-16 19:53
这几天学习不少!
给孤鸿兄敬茶!{:soso_e160:}
作者: 依然依然    时间: 2013-3-16 20:03
红三兵 发表于 2013-3-16 16:21
我再问你一下,配种是合法的不?交钱配种合法不?金毛和拉不拉金配完了种,又和黑背配了一下,照你的理解, ...

说不过,就人身攻击,这不好吧!
作者: 依然依然    时间: 2013-3-16 20:05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6 16:53
你说是毒瘤?
那找不着媳妇的那帮苦逼屌丝男的性生活从那解决?左右手你们说猥亵,招小姐你说道德败坏,都 ...

这么说卖淫还是可提倡的了?

作者: 金黄的小麦    时间: 2013-3-16 20:08
桌子都快拍破了。。。。但是没看到啥惊奇,可惜这桌子了
作者: 依然依然    时间: 2013-3-16 20:08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5:41
反方三辩各个段落都在我们三辩二辩的的文章中段章取义,自摸自淫出一个个臆测臆想的高潮。
他不引用我们正 ...

不过不得不说,正方三个人说的话里面确实有自相矛盾之说,别人提出来是火眼金睛,不该人身攻击吧。正方应该拿出大度,深度来一一击破才是水平。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3-3-16 20:10
芥末 发表于 2013-3-16 19:35
1,卖淫是基于金钱关系的性买卖,是有违道德伦理的性交易。它不是什么性自由,相反是对自由和尊严的践踏。卖 ...

芥末,建议你看一下有关乌托邦方面的文章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20:12
回来了,呵呵。我看看,咱一条一条来。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3-16 20:23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3-16 20:10
芥末,建议你看一下有关乌托邦方面的文章

嗯,鹅兄不妨这里贴点儿书目~~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20:24
红三兵 发表于 2013-3-16 15:35
MB,荷兰听说合法,也妹有天下大乱啊..............

从古时到一九四九,一直都合法啊....也有过唐宋元明清伟 ...

这个历史呀,你真得说清是哪一段,就算你赶上唐朝了,乱世也不少吧。
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不论盛世与乱世,不都有悲喜剧吗?
你说的是岳飞传里的宋朝啊,还是李自成那段明朝啊,还是鸦片战争时候的大清啊?
不论哪段,基本没啥类比的意义。

作者: 依然依然    时间: 2013-3-16 20:38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6 20:16
依然,小心马姐,丫的惹不起。。。悍起来你我俩个外加大孟都不是对手。。。我是抱头蹿鼠了

没事,马姐骨子里是贤良淑德的好女人啊,不会为了该不该卖淫的事耍泼撒野的。她应该会以理服人,有理有据滴反驳,若是这样,那才是俺心中的马姐,若不是这样,她骂我当没听见。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20:40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5:41
反方三辩各个段落都在我们三辩二辩的的文章中段章取义,自摸自淫出一个个臆测臆想的高潮。
他不引用我们正 ...

一是,我发现你们的自相矛盾之处,不能不指出来;
二是,我为了省事借用材料,也没歪曲原文吧,而且是作出了更合乎逻辑的推理。
你老是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一则显得过于急迫不很自信,二则我不介意,还获得了绅士感。
{:soso_e128:}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0:47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6 20:33
我方三辩严重指出:合法化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大破坏。
像红三兵和马樱花那样的辩友,只纠结在解放孤男的性 ...

妞啊,卖淫合法化咋破坏公共秩序了?引发打砸抢了么?破坏公共秩序可是违法甚至犯罪,有警察管着呢。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20:49
红三兵 发表于 2013-3-16 15:41
还有,孤鸿,我问你。你嫖过娼没?把手放到心口上回答我。如果你嫖过,你是不是狠或者有点害怕呢,在这个过 ...

你问这些看似尖锐,其实跟我持的观点没啥关系。
领导泥腿子闹革命的,哪家是穷人哪?
你怎么就能轻易低估我的崇高境界悲悯情怀呢?{:soso_e128:}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0:50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6 20:35
要真富裕了,就把大量的资金用于研究如何使充气娃娃弄得更科学一些,更人性化一些,更真实一些。

更真实的娃娃,那得用肉做啊,可惜黄埔江里的那一万头猪了。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20:51
红三兵 发表于 2013-3-16 15:54
孤鸿,你打个立正说一下,那天究竟你被罚了多少钱?你心里服不服?你要是坚持到底,就不是就能变成孙啥刚,以小命 ...

嗯哪,今天我就升华了,你怎么着吧?{:soso_e128:}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20:55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20:50
更真实的娃娃,那得用肉做啊,可惜黄埔江里的那一万头猪了。

酱油你可别提猪了,这几天他妈恶心死了,你想想,一江的死猪啊跟他妈一锅馄炖似的,你还敢喝水吗?
检测部门还说水质没事。
你再想想,哪件事不比嫖娼重要啊?是不是?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1:02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6 20:55
酱油你可别提猪了,这几天他妈恶心死了,你想想,一江的死猪啊跟他妈一锅馄炖似的,你还敢喝水吗?
检测 ...

太有损上海形象了,以前一说上海,谁会联想到猪啊!孤鸿,你别忙着辩论了,你发动上海人民签名吧,十年不吃猪肉(含火腿肠)。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6 21:07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6 20:40
一是,我发现你们的自相矛盾之处,不能不指出来;
二是,我为了省事借用材料,也没歪曲原文吧,而且是作 ...

看了这一段,想起我昨天制作的你两的片片,很适合{:soso_e179:}不知道麻花今晚是否会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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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合理冒泡    时间: 2013-3-16 21:07
1.哦,原来差在钱上 啊,那么感情PAO才是王道,明个儿微信、飞信、QQ、漂流瓶等等铺路,没了交易,就没了伦理问题。
2.我从小就盼着共产主义,直到我成人了才TM知道这是比海市蜃楼还虚幻的玩意。
3.打个比方“芥末我现在就是个残障,贫困的屌丝男,请求当地妇联给我组织个家庭,身体健康,能过性生活,求政府求妇联给我援手吧,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3-16 21:11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6 21:07
1.哦,原来差在钱上 啊,那么感情PAO才是王道,明个儿微信、飞信、QQ、漂流瓶等等铺路,没了交易,就没了伦 ...

抗议,冒泡盗用我的名讳来说事儿,这事儿不厚道~!{:soso_e101:}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1:20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6 21:07
这个危害很大啊。
如果卖淫成为一个职业的话,那你想想,还有好姑娘吗?
最受害的还不是纯爷们吗?

即使卖淫合法化,男人也不会大模大样地进出色情场所,反之,因为色情场所公开化了,大多数男人反而会更顾及自己的形象。同样,女人也不会争相从事卖淫业。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21:20
本帖最后由 孤鸿野鹤 于 2013-3-16 23:22 编辑
红三兵 发表于 2013-3-16 16:21
我再问你一下,配种是合法的不?交钱配种合法不?金毛和拉不拉金配完了种,又和黑背配了一下,照你的理解, ...


春江,你就甭换角度,甭打比方了。
BB这事儿吧,说白了就是撒娇。
就说攸关咱自身利益的事,哪件事不比这个事大?
不让BB的事乱BB,让你禁言谁敢放个屁呀?
主张卖淫合法化的人,看似挺有人权意识,自由理想的,其实就是最会看脸色,最懂事的乖孙子,整个政府允许你在这犯贱的话题,撒娇卖乖,不是吗?
我说的是那个提出卖淫合法化议案的什么B教授。他咋不敢提结社、游行自由呢?
你任找一个嫖客,一个小姐,让他俩各自写出最关注的10件事,你看看,卖淫合法化这件事能排上不?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1:24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6 21:07
1.哦,原来差在钱上 啊,那么感情PAO才是王道,明个儿微信、飞信、QQ、漂流瓶等等铺路,没了交易,就没了伦 ...

以前看过一则新闻,忘了是哪个国家了,政府出钱安排一位残疾人免费嫖娼。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1:27
芥末 发表于 2013-3-16 21:11
抗议,冒泡盗用我的名讳来说事儿,这事儿不厚道~!

不光不厚道,还擅自做变性手术,依据大赛规则,罚冒泡喝一杯!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3-16 21:31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21:27
不光不厚道,还擅自做变性手术,依据大赛规则,罚冒泡喝一杯!

看他怎么解释,“特么”打成“芥末”了就不理会这事儿,看我多宽容的语气~~不解释置若罔闻,就是构陷污蔑,我再收拾他~~哼哼~~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21:37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6:06
孤鸿,你们反方提出:要对卖淫现象进行法制管理。请问,卖淫在非法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管理?是不是应该依法 ...

那么你们所谓的合法化管理就是纳入到市场机制的行业管理对吧?
卖淫者本质上将不是卖家或者商家,她是商品,卖家是谁呢?资本或者资本跟权利的结合,这是老板。
嫖客呢,是消费者。作为消费个体是出于弱势的,那时所产生的欺诈事件将更多,3.15曝光率最多的可能是嫖娼纠纷。
还有,拐卖女童、逼良为娼的事件也将更多。还有引发的道德混乱。不说天下大乱吧,估计也不远了。
你们可别提什么荷兰,我都听恶心了。
荷兰有毒奶粉事件吗?有房叔、房姐吗?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21:40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6:06
孤鸿,你们反方提出:要对卖淫现象进行法制管理。请问,卖淫在非法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管理?是不是应该依法 ...

或者 酱油你畅想一下,卖淫合法化以后的美好图景。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6 21:45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21:27
不光不厚道,还擅自做变性手术,依据大赛规则,罚冒泡喝一杯!

酱油这几天辛苦了,发现你是不但每帖必回,而且每回都有各种不同问题的回答和发问,还要维持辩论会场次序,尽忠尽职,一点都不含糊,你得改名才行,不像是来打酱油的{:soso_e113:}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21:45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16:21
孤鸿,如果把贫困地区都弄富裕了,卖淫女子都回来打麻将,小日子过得其乐融融,请问,数以亿计的嫖客问题如 ...

富裕了嘛,农民工当然是回家了。哪还会有那么多嫖客?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1:59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3-16 21:45
酱油这几天辛苦了,发现你是不但每帖必回,而且每回都有各种不同问题的回答和发问,还要维持辩论会场次序 ...

贝姐也辛苦,我们都属于火上浇点油型的。真正辛苦的是辩手,哪容易写得那么言丝合缝,还得答辩,答吧,真累,不答吧,让人说理屈词穷。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6 22:02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21:59
贝姐也辛苦,我们都属于火上浇点油型的。真正辛苦的是辩手,哪容易写得那么言丝合缝,还得答辩,答吧,真 ...

我一点也不辛苦,因为时间有限,所以为自己设定的目标就是逗逗乐和围观,不乐意的帖子就不说话,有好玩的联想就弄一幅画。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2:04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6 21:45
富裕了嘛,农民工当然是回家了。哪还会有那么多嫖客?

中国最惨的,一是临时工,一出事就拿他们“顶包”,二是农民工,在洗头房门口望了望,被人说成了嫖娼。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2:09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6 21:37
那么你们所谓的合法化管理就是纳入到市场机制的行业管理对吧?
卖淫者本质上将不是卖家或者商家,她是商 ...

消费者协会可不负责调处嫖娼纠纷,另成立妓协,专门受理此类纠纷。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3-3-16 22:12
芥末 发表于 2013-3-16 20:23
嗯,鹅兄不妨这里贴点儿书目~~

我准备帮辩文里陆续介绍一些,届时好好学习哈{:soso_e113:}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6 22:17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22:09
消费者协会可不负责调处嫖娼纠纷,另成立妓协,专门受理此类纠纷。

呵呵,估计挺乱。
你就说说菜篮子这个事吧,菜农不挣钱,菜贩不挣钱,司机不挣钱。
只有公路收费的,市场收费的挣钱。

卖淫合法化了,你说那得乌央乌央上来多少收费的?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2:24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6 22:17
呵呵,估计挺乱。
你就说说菜篮子这个事吧,菜农不挣钱,菜贩不挣钱,司机不挣钱。
只有公路收费的,市 ...

让国家先富起来。妓女救国,这个可以有。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22:57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22:24
让国家先富起来。妓女救国,这个可以有。

{:soso_e129:}酱油,介很侮辱中国的男性,靠妓女救国????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3:00
苡荭园 发表于 2013-3-16 22:57
酱油,介很侮辱中国的男性,靠妓女救国????

你没觉得讽刺的是别的什么吗?
作者: 苡荭园    时间: 2013-3-16 23:04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23:00
你没觉得讽刺的是别的什么吗?

由于您在赛事的绳分很飘忽,很难辨认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6 23:07
苡荭园 发表于 2013-3-16 23:04
由于您在赛事的绳分很飘忽,很难辨认

那句话跟辩论无关,算我跑题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7 00:55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6 23:00
你没觉得讽刺的是别的什么吗?

侮辱他什么了,他很高贵么?
去看看张艺谋的《金陵十三钗》吧,可不是特么有图有影并非捕风捉影源于史实的靠妓女救国么?
你以为人性面前,那些自以为被侮辱者真的比妓女高贵很多么?
半夜睡醒摸着自个良心想想,心里有没有涌现出比妓女接客更龌龊肮脏下流的念头?有没有私底下干过坑蒙拐骗呵臀送礼行贿低三下四无耻又卑贱的事情?
靠!

作者: 疯老爷子    时间: 2013-3-17 07:02
正方的口水真足,反方快成落汤鸡了!哈哈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7 09:34
本帖最后由 孤鸿野鹤 于 2013-3-17 09:44 编辑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7 00:55
侮辱他什么了,他很高贵么?
去看看张艺谋的《金陵十三钗》吧,可不是特么有图有影并非捕风捉影源于史实 ...


“侮辱他什么了,他很高贵么?
去看看张艺谋的《金陵十三钗》吧,可不是特么有图有影并非捕风捉影源于史实的靠妓女救国么?
你以为人性面前,那些自以为被侮辱者真的比妓女高贵很多么?
半夜睡醒摸着自个良心想想,心里有没有涌现出比妓女接客更龌龊肮脏下流的念头?有没有私底下干过坑蒙拐骗呵臀送礼行贿低三下四无耻又卑贱的事情?
靠!”

是的,以人性来拷问,一个妓女不比什么官员、教授低贱。
一个坏的专制制度其祸国殃民成度,远胜于百万妓女、亿万嫖客。
难道妓女天生地就那么贱,争着抢着要做合法妓女?鬼才相信!
所以,不要在卖淫权、嫖娼权这些表面现象上大呼小叫的了,消除这些丑恶现象滋生的温床才是根本,
一个连基本的话语权、知情权都没有的人,哭着喊着要卖淫权、嫖娼权是多么滑稽的事情。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7 09:43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7 00:55
侮辱他什么了,他很高贵么?
去看看张艺谋的《金陵十三钗》吧,可不是特么有图有影并非捕风捉影源于史实 ...

一切的社会资源,都首先是为最上层的权利支配的。
从人性的、女性的角度而言、昭君出塞的和亲政策是美好的吗?
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又是上上策。你怎么解释?
所以,别动不动就什么秦皇汉武盛唐气象,好像你们家邻居似的。
人性的进化是很慢的,从人性的角度看历史和政治,很多事不堪追问。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7 09:52
红三兵 发表于 2013-3-16 16:23
我悲观地认为,以楼主的智商,能排成这个样子,已经累了三年多了...

从春江的算数能力看,我不再认为正方都是脑子进水了,
不,你们脑子现在就是江南水乡,经过长久的地质运动自然演化的。

作者: 疯老爷子    时间: 2013-3-17 10:05
正方口水真足,反方快成落汤鸡了!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7 11:20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6:30
喂,对方帮辩,你帮腔也得有个谱吧,写文章总得有自个独立见解独特思考。。。
你从头到尾全引用别银的主 ...

你方提供的材料你们才更加可信嘛。
战斗中,你还拒绝使用缴获来的敌人的武器了?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7 11:30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6 16:30
喂,对方帮辩,你帮腔也得有个谱吧,写文章总得有自个独立见解独特思考。。。
你从头到尾全引用别银的主 ...

材料就是为观点服务的,就地取材有何不妥?
我不引用你方三辩的材料,怎么指出你方的自相矛盾?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7 11:36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7 11:20
你方提供的材料你们才更加可信嘛。
战斗中,你还拒绝使用缴获来的敌人的武器了?

你杂介么无耻无畏呢?
借别人的鸡下蛋,噢,捂着别人的金蛋硬说出自个胯下,你那牛黄狗肾能整出这么金光闪靓的蛋么?
一个辩手,最重要最可贵的部分是有自个独立之思想,独特之观点,兄弟全篇人云亦云,就话说话,木有一点自己的原创,全部涉嫌借题发挥借鸡生蛋,尤为可卑的是本人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真真贻笑大方。。
记住,辩贴,在驳斥对方的同时,你柳兄一定要树起自己的那杆柳性并且不是花柳的柳的大旗,方有引人瞩目和压人一头处,否则你算个淡啊,一个二传手二道贩子,永远不会有一攻一扣和原产原创的震憾服人力。
再深入浅出地教导下尔——
原创作者永远比转载者的稿费拿得高,一切编辑最为尊重的是拿出自个真家伙的不与人苟同处的原创作者。
再不懂。。。你就。。喝点脑白金吧,补补脑。
累。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7 12:04
你就自说自话吧。
辩论的最终目的就是树立观点,所有材料都是为观点服务的,你听说过还有组织材料奖吗?
辩论中,给对方留下如此丰富论据的情况确实不多见,天上掉馅饼的事让我赶上了,嘿嘿
借力打力、集中火力放着不用,非得使蛮力,缺心眼呀?
这跟文学创作扯得上吗?
你方四个辩手有一个共同的致命缺陷就是,逻辑性太差。
语言生动固然可取,但辩论首先是个逻辑游戏,没有逻辑思维,还玩个啥?

作者: 玲珑剔透    时间: 2013-3-17 13:36
孤鸿生日快乐{:soso_e200:}
作者: 玲珑剔透    时间: 2013-3-17 13:41
本帖最后由 玲珑剔透 于 2013-3-17 03:09 编辑

哈哈,卖淫合不合法,都有嫖客;
         破鞋合不合脚,哪个怀里没揣一个{:soso_e120:}
象墓歌那样,嫖了,揣了,还叫个嘛春咧{:soso_e146:}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7 14:04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3-3-17 13:36
孤鸿生日快乐

谢谢玲珑!

作者: 玲珑剔透    时间: 2013-3-17 14:14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7 01:04
你就自说自话吧。
辩论的最终目的就是树立观点,所有材料都是为观点服务的,你听说过还有组织材料奖吗?
...

语言生动固然可取,但辩论首先是个逻辑游戏,没有逻辑思维,还玩个啥?
辩论,脱离了逻辑再生动的语言或感言都是枉言废言{:soso_e179:}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3-17 15:26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7 11:36
你杂介么无耻无畏呢?
借别人的鸡下蛋,噢,捂着别人的金蛋硬说出自个胯下,你那牛黄狗肾能整出这么金光 ...

按麻大姐的概念,真理不能重复说,说了就是抄袭他人之嫌,那请问您的文章有没有引经据典过?有没有参考别人的西,毛主席说过“拿来主义”,相信您是懂的,而且您一再纠结在这个问题上,是不是有点儿啰嗦了?可否来点儿创新,不要自已抄袭自已,成了语言复读机了{:soso_e113:}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7 15:51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3-17 15:26
按麻大姐的概念,真理不能重复说,说了就是抄袭他人之嫌,那请问您的文章有没有引经据典过?有没有参考别 ...

“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马花晚上回家背诵《劝学》。
之后我再给她启蒙一下借力打力的太极思想。{:soso_e128:}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3-17 15:56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7 15:51
“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马花晚 ...

{:soso_e120:}她介脾气练太极,估计很快就走火入魔,因为,心魔太重鸟{:soso_e113:}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7 16:20
本帖最后由 孤鸿野鹤 于 2013-3-17 16:21 编辑
合理冒泡 发表于 2013-3-16 16:53
你说是毒瘤?
那找不着媳妇的那帮苦逼屌丝男的性生活从那解决?左右手你们说猥亵,招小姐你说道德败坏,都 ...


呵呵,毒瘤这个提法我是原文引自你方三辩。你自己去问问。
大龄青年婚恋困难的原因是什么?
是不是经济问题造成的?房子问题就是一道难以逾越障碍。
随便嫖了,深层次问题解决了吗?

这就好像你被人洗劫一空了,你跟打劫的借点路费回家他不借。你说这个矛盾是借钱的事吗?
我所说的不能卖淫合法化,实质上就是不能把导致贫困化的问题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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