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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反方帮辩——合法的内裤里包容了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战斗    时间: 2013-3-16 00:02
标题: 反方帮辩——合法的内裤里包容了什么?
本帖最后由 战斗 于 2013-3-16 08:50 编辑

    时隔多年以后,我惊异地发现,我的很多文化知识,来源于学生时代寝室黑灯瞎火时的辩论。那时候,没有电视、没有电脑,年少气盛。什么事情都要掰一掰,常常掰到一个人拍床板了,粗话呼之欲出了,然后,一个就会说,考验一下你的思辨能力。提高你的逻辑思维,增长你的文化知识。
   辩论无疑是最促进人掌握知识,提高口才的方法。它的结果不重要,它的过程很美丽。
   关注这场辩论,是知己吧工作人员的心不在焉,就好像被一件极其喧哗的有趣事情吸引了。待客的没有待客,端盘子的打烂了盘子。于是我来看一看,什么稀奇把戏这么吸引人呢?把陆陆续续来观摩的人,抢白的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
    把一个是人都会说的道理,说成道理,锦上添花。那是水平的正常发挥。把一个是人都不会赞成的道理,连自己都不会相信的事情。说成人类社会发展的真理,并且写成文章。那就不能以常人之理度之了,应该称之为‘神才’了。
     不要与文人去谈理想、不要与流氓去耍刀枪。六个男人在寝室里息了灯的辩论,一辈子都回不去了,那里没有法律,没有禁忌,没有淫秽。有的只是真实的思想,对未来美好的看法。爱就是爱,恨就是恨,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说多了,直奔主题吧。——卖淫应该(不应该)合法?
    看了正方的几个辩论文章,写得很好,佩服的五体投地,只能透过指缝偷偷的仰视,心里的感觉是羡慕嫉妒恨。我丝毫不怀疑他们如果站在反方会写得更好,但是他们运气不好,抽到了当小偷,从他们的文字里,我知道他们想做什么,但游戏规则注定了他们要违背自己的意愿。生活也是这样。人生其实就是游戏,扮演的角色,不是我们选择的。
     这个世界上,谁也没有错。生活中有一种当然,有一些必然,有很多无可奈何。这‘谁’包刮蚊子、苍蝇,绵羊、财狼、老虎。我们不允许财狼吃掉羊,羊的结局是什么呢?
      生活中矛盾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一个矛盾的解决,会伴随一个新的矛盾产生。那么不解决矛盾,人类就不可能进步啊。于是,我们就要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
    敞开了来辩论这个话题,我们要像一个男妇产医生一样,该触及奶子的要触及奶子,该触及阴 道的,要触及阴 道,只有看好了病,才可能对症下药,与职业道德有关,与卑鄙无关。
    正方的观点是卖淫应该要合法,应该是必须的意思,不这样卖淫就穷途暮日。
    正方提出的理由可以归纳为三大点:
    一》合法以后,卖淫就受法律保障,经济收入稳定了,社会福利保障稳定,可以直接奔小康了
    二》卖淫合法以后,性工作者的身体有了保障,杜绝了各种疾病。
    三》富民政策得到了充分体现,想嫖就嫖,比在城市上公共厕所方便。
    这个辩题原先就存在纠结的地方,法律、政策在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况,就像女人的奶子,触摸的不好,你就摊上事了。卖淫就像女人的阴 道一样,谈论的不好,白眼就好像机关枪一样扫射你。所以,很多辩手绕来绕去,即想真实地反映、描述妓女的生活,又生怕别人怀疑自己与妓女有染,有些辩手纯粹就是‘隔靴搔痒’,心里知道脚臭啊,有香港脚啊,所以,不肯脱鞋子,说挠一挠很有效果。
    合法意味着什么呢?可能改变卖淫妇女的生活吗?
    我们从今说到古吧?凯凯其实说的很有道理的,一个法律如同虚设,法制观念淡薄的国度,合不合法有意义吗?农民打工合不合法,烟酒买卖合不合法,去香港买牛奶合不合法,法院的判决书合不合法。(这不要举例说明了吧)
     卖淫不合法之前,卖一次拿250元计算。卖淫妇女可以得到100元左右。交一些黑势力的保护费,白道上的罚款费(通风报信),卖淫场所,护理,维修,,,,,,
      卖淫合法之后,卖一次250元计算,卖淫妇女绝对得不到100元,因为这是特种行业经营,办得起这种经营的人就不会卖淫了。工商税务,环境卫生,妇科检查,风化教育,,,,,,
     合法经营一条香烟,利润没有一包烟钱。非法经营一条香烟(也是真烟),利润有差不多三包。开得起店的,会摆地摊吗?卖水果合法,但是摆地摊不合法。
     那么,卖淫自己开一店吧,把国家允许的手续都办齐了,我估计能够办齐这种手续的绝对是可以开工厂的实力了,那么还需要卖肉吗?如果手续差了一项,那么还是非法的。
     不合法对组织妇女卖淫,强迫妇女卖淫,还是有一定约束力的,虽然打击不了多少,偶尔杀鸡儆猴还是有的,组织与强迫卖淫是占妇女走向卖淫的前奏,是所有卖淫妇女的百分之五十强。如果合法了,那么就可以公开组织。向招工一样全社会诱惑。
      不合法对嫖娼是有震慑力的,像目前我国的治安处罚,主要惩处了嫖娼的,卖淫的惩处了什么?罚款没有,关拘留当是国家放一次长假。卖淫都不怕羞耻了,还怕关一关,抓一抓吗/但嫖娼的不同,很多是有家有业的,很多是公仆级别的。所以,合法优惠了的是嫖客。
    社会福利,不合法,卖淫最多叫暗娼,拿身份证还可以买保险。合法公开了,拿身份证去办人生保险试一试。这是高危职业,根本没有那个保险公司会承担保险业务。养老保险更不要谈了。
     新社会翻开一页就是旧社会,旧社会我们卖淫是合法的,但也许我书读的少,从来没有听说合法卖淫之后成家立业,颐养天年的,名妓之中,陈园园应该是最幸福的一个了。终究有一个吴三桂为她‘冲冠一怒为红颜’,但是反思一下,如果陈圆圆不是妓,是吴三桂明媒正娶的,遭遇可能相同吗?再就是家喻户晓的杜十娘,自己买了自己,送给心爱的郎君,以为后半身有着落了,结果在半路就被卖了。一生含辛絮苦积攒,连同自己沉入了涛涛江水。


    我们又说,不是知道她们可怜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为什么可怜呢?为什么不争呢?是社会?是生活?还是她们生来就想卖淫?
    旧社会卖淫妇女的来源有几种,一种是官府本来要杀的,株连的女性,二种被家里卖了的,因为旧社会女人就是男人的财产之一,三种就是家里养不起的,那时候没有电视电影,晚上唯一的活动就是交配咯,避孕措施更谈不上,在重男轻女的思想下,很多幼女,少女便卖去青楼了。
     现在卖淫妇女的来源也有几种,单亲家庭长大的占百分之六十以上,没有良好的教育,容易被骗、容易感动,被所谓的男朋友拉下水的,一部分被胁迫的,一部分被利诱的,时间久了就麻木了,再久了就没有生存能力了,
    像这类卖淫的,合法之后,她们可能享受到合法带来的好处吗,


    二),合法对卖淫妇女身体有保障。
      我悲哀的发现这竟然是女同学提出来的,卖淫的生产工具是什么/?是牛皮做的,还是铝合金做得?我们男人都知道是肉做的。
     不合法之前,卖淫某种程度下是被黑势力保护的,嫖客也是违法的,这双重情况下,嫖客倾向尊重卖淫妇女的要求。性交基本按妓女认为卫生了的情况下进行。
      合法之后,打手的利益交给了党。穿制服的可能来要求嫖客带套吗?嫖客的嫖娼合法了,他用筷子吃饭,还是用手抓饭。是消费者说了算。
     不合法之前,卖淫会受到约束,这个行业受道德与法律制约了一部分,那么,卖淫的价格会高一些,一天做一次两次,也许就可以维持生计。
      合法之后,最后一道篱笆被捅破,毫不忌言,办妓女培训班、培训学校的绝对比办希望小学的多。她们学习的科目不是文化知识,是叫床、发嗲。随着这些专业妓女的介入,现存的那2000万将老无所依,把生产工具磨烂了都朝不保夕,不足以看病与买坟墓。


     三),富民政策,农民工和老爹爹都可以去插一杆子。避免犯罪。
     这也是我们女同学说的,确实,不合法农民工没有几个敢去嫖娼的,因为我们法制社会打击的不是有钱人,西红柿往软的捏。所以农民工许多时候说一说黄段子,打一打手枪。把很多的思念放在了家里的老婆、孩子身上。合法了以后,每个农民工集中的地方,会像快餐店一样开了妓院。辛辛苦苦的钱,不是养了妓女。还是养了专抓卖淫这一条线的官吏。
    老爹爹插一杆子是妓女的福音吗?做男人的都知道,那叫做折磨,叫做摧残。
     公共厕所是合法的,也方便了人民大众。但有人自觉爱护公共厕所吗,我们目前的素质还没有达到那个高度,当我们素质到了那个高度,我们就会自我节制,把大小便释放在应该释放的地方。


    爱护女人有一千种方式,但决不是允许妇女合法卖淫。
     倘若我们有足够的能力操纵妇女健康、安乐地卖淫,我相信我们一定更有能力提供给她们比卖淫更合法,更健康,更能达到幸福之目的的道路。


     
     伤口一直在那里,用酒精消毒,用碘酒消毒,都会很痛。除非我们不要轻易去拉开伤口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6 07:42
支持战斗的反方帮辩{:soso_e179:}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6 07:43
反方的帖子不是要发到杂谈去吗?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6 07:45
拉拉队来支持战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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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斗    时间: 2013-3-16 09:03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6 02:02
反方帮辩简直是太需要了,但是我们也应该想想荷兰和德国为什么合法化?
要知道荷兰的犯罪率是全世界最低的 ...

有些国家法制健全,公仆把为人们服务放在心里,人民把相互帮助放在实际生活
就好像有的国家持枪合法,打死的人绝对没有我们无药可医和菜刀剁死的人多{:soso_e120:}

作者: 战斗    时间: 2013-3-16 09:05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3-16 07:42
支持战斗的反方帮辩

凑合一下,我辩论的逻辑混乱得很{:soso_e117:}

作者: 战斗    时间: 2013-3-16 09:12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6 02:02
道德和法律是相辅相成,但不能混淆。。。
这是我的观点。嘿嘿。

因为道德约束不了,所以提高到法律层面
但是既然道德缺建立不完善,法律的公平公正公信力则无法体现{:soso_e181:}
我一直认为这好像鼻子的两个孔一样存在{:soso_e101:}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09:18
太有才了哈,俺顶一下
作者: 战斗    时间: 2013-3-16 09:42
青黛 发表于 2013-3-16 09:18
太有才了哈,俺顶一下

我观点粗糙得很,像窝窝头一样,就是搅合一下{:soso_e151:}

作者: 青黛    时间: 2013-3-16 09:45
战斗 发表于 2013-3-16 09:42  我观点粗糙得很,像窝窝头一样,就是搅合一下

不粗躁啊,太有道理了,嘻嘻
作者: 爱晒二逼丫    时间: 2013-3-16 11:26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6 02:02
反方帮辩简直是太需要了,但是我们也应该想想荷兰和德国为什么合法化?
要知道荷兰的犯罪率是全世界最低的 ...

荷兰双胞胎妓女半世纪服务35.5万名客人科技讯 于 2013-03-15 11:55:37 发表 来源: 科技讯 浏览次数:464 评论:0


    荷兰卖淫合法,路易丝和马蒂娜(Louise Fokkens、Martine Fokkens)这对双胞胎妓女更是赫赫有名、极具地位。超过50年来,她们服务过35.5万名恩客,如今年纪大了、体力衰退,双双宣告引退。

    路易丝说:“现在老了有关节炎,做一些性爱姿势太痛苦了。”;马蒂娜坦言,自己很难再吸引恩客,客人愈来愈少,尽管有一位老先生每周都要跟她SM,他戒不掉,就像每个礼拜要上教堂一样。

    两人年轻时都遇到会施暴的男人,为了逃离不堪的关系,20岁开始了皮肉生涯,因为两人长相一模一样,又穿着相同的红衣,很快就在阿姆斯特丹红灯区闯出名号。回首前尘,她们认为卖淫合法化之前是黄金十年,“当年我们在橱窗里,都是穿戴整齐,哪像现在的人啊,都完全赤裸。”而且合法化后就要缴税,害她们收入减少,而女孩在家里和网路工作,就不太可能被收税员发现。








作者: 战斗    时间: 2013-3-16 13:24
爱晒二逼丫 发表于 2013-3-16 11:26
荷兰双胞胎妓女半世纪服务35.5万名客人由 科技讯 于 2013-03-15 11:55:37 发表 来源: 科技讯 浏览次数: ...

人性不能一慨而论,有极其少数的妓女卖淫是不愁吃穿的。像荷兰,德国,,,,很多国家,她们许多卖淫的,当真内心里是为了解决社会一部分满足不了性宣泄人的困境。
因为,她们社会福利基本是方方面面普及了的,女人不卖淫,也是可以享受社会保障看病,生活、甚至旅游,,,
这就好像玩网络游戏,有一些是为网络的稳定、繁荣,有一些是吃饱了没事干,有一些是在游戏里刷游戏币赚钱,,,
{:soso_e163:}

作者: 爱晒二逼丫    时间: 2013-3-16 14:34
战斗 发表于 2013-3-16 13:24
人性不能一慨而论,有极其少数的妓女卖淫是不愁吃穿的。像荷兰,德国,,,,很多国家,她们许多卖淫的, ...

哦,那中国呢,有不愁吃穿的去卖淫吗?那应该是找鸭吧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3-16 19:21
不得不郑重曰一个~~
这帖子审时度势条分缕析扣题切脉,颇具专业范儿~~~{: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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