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3-3-15 09:35 小女人的思维,站在你的立场上就公正公平了?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09:39 首先愚夫指出了正方一辩的错误,在于走得太快,我们还在谈合不合理,他已经在说可不可行,愚夫也指出了野妞 ...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09:46 我想说的是,卖淫和嫖娼一定是对等的,就像有受力者,一定会有施力方,既然卖淫合法化了,那嫖娼就基本上是 ...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09:52 俺们潜水总打击俺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5 09:52 先抛开你的意思是否代表着愚夫的意思这一层,首先你的意思是不提倡卖淫合法化,而是让他们永远生活在阴暗 ...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15 09:59 你想把阴暗的东西合法化,那么杀人,偷盗,拐卖。。。也合法化?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5 09:56 你的意思是不提倡卖淫合法化,原因是为了让公务员心安理得地嫖娼去,不用担心会被解除公职。这是为他们免 ...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5 10:00 你的臆想与辩题无关,小屁孩,一边玩去,别瞎起哄。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5 09:59 楼主这是一边设身处地为卖淫者叫屈,一边又悄无声息地支持公务员高枕无忧地去嫖娼。这不是自相矛盾吗?{:so ...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3-15 10:05 呵呵婆婆,这个不矛盾,比如俺们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基本不允许公务员经商;合法的东西不是允许人人可为的 ...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15 10:10 卖淫,还是偷偷摸摸的吧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10:04 没有立法,嫖娼就不是合法的,国家就有出示政策惩治公务员嫖娼的办法,一旦立法,公务员嫖娼就合理合法 ...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3-15 10:12 合法夫妻睡觉也没有追求公开化嘛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10:08 鹅兄,还是不对,不许经商,那是因为经商不是立法上的事,而卖淫合法化就是法律上的事,一旦合法化,再出示 ...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5 10:41 婆婆,抱歉啊,才看到。 首先你得承认,咱六星人手不太够,咱是要貌似公正的冷清,还是要不按套路出牌的热 ...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3-15 10:24 其实辩论里也有个误区:合法化,不一定就是要立法。以前我们不允许赌博,比如麻将聚赌,我认识一位市长就 ...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11:42 酱油二哥,俺其实也是故意的,辩论的立场问题嘛,你没看我总是弄个笑脸吗?就是为了玩,比赛上针锋相对,做 ...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5 10:54 其实,我最重要的指导思想是:大家一起热热闹闹、无拘无束地玩,以此庆祝两会的胜利召开。
知易行难 发表于 2013-3-15 11:14 婆婆抗议无效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3-15 11:23 这个观点,不同意。 辩论的意义是重在掺呼而不是辩出个胜负,没有胜负输赢的,只是在各种交锋中辨识真理 ...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3-15 11:46 这哪里是简单说几句呀,整一个严重掺和 不过我挺佩服婆婆的,我心里想的没敢那么直接说呢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3-3-15 11:45 我就说嘛,这才是你这个帖子的文眼。快回家做饭去吧,我想去你那儿蹭饭呢。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5 11:37 辩论赛么,评委适时点评,即席发言,以期达到辩论赛更火更闹更大热的目的。。 我觉得酱哥基本上做到了这 ...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11:47 这个可以有,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3-15 12:47 躲你家说句真心话,就算不公开合法化,但是这个现象已经是普遍存在的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 ...
暮雪 发表于 2013-3-15 19:27 俺最信任二哥,俺拉着你的衣角,不许走
风飘飘 发表于 2013-3-15 23:07 金花的意见,不代表大家的意见,这是视点全体心虚怕输的表现,如果辩的好,辩词写的跟杂谈一 ...
暮雪 发表于 2013-3-15 19:31 婆婆这帖子是来搀和逗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