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歌 发表于 2013-3-14 23:53
靠,小麦如此煽情啊,这辩论方式也是出乎意料,像演讲
风飘飘 发表于 2013-3-15 00:08
小麦这篇辩词绝了,很出乎人意料之外。思路清晰,娓娓道来,言简意赅,句句中肯,闲庭漫步中,把反方提出的 ...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5 00:10
若合法化,也打一部电影:《鸳梦重温》(因以前均合法)
如仍需等待,还打一部电影:《假 ...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5 00:23
再读一遍,还是感动。连痞话都说得那么动叫,像音乐中的头音。
阿牧 发表于 2013-3-15 00:36
好,三辩出来了,
剩下的,我就等着看孤鸿顶着个不足70分的智商脑袋怎么应对了。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5 00:39
哪首歌好呢?能烘托正方观点的?
红袖添乱 发表于 2013-3-15 00:46
思路清晰,文字简练,循序渐进,逐一击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观点明确,紧扣命题。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3-3-15 08:50
看了此文,那些智商停留在70的反方辩友们,还会断章取义地义愤填膺吗?此刻,我似乎看到了:反方辩友们的大 ...
临时工 发表于 2013-3-15 09:39
你该不会是被吓大的吧?长智齿了吗?
阿牧 发表于 2013-3-15 11:43
楼主的中心思想是卖淫不能根除,只有疏导。这样的出发点是对的。
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让卖淫合法化是疏导 ...
阿牧 发表于 2013-3-15 15:48
酱油兄好。我的中心思想2点:
1,卖淫合法化是否有助于帮助疏导性从业人员从良,这是关键,也是我们讨 ...
苡荭园 发表于 2013-3-15 20:29
同感,就文章而言,个人觉得最精彩的就是这段,但却未能青出于蓝
也许角色堕入太深了,最后文章也写成 ...
阿牧 发表于 2013-3-15 21:02
一个什么道理?你能把这道理说清楚,
我就真服了你
阿牧 发表于 2013-3-15 21:31
正常频率的性行为不伤身体,还有益身心健康。卖淫本身有害还是无害不能下断言,只要掌握好频率对身体不一 ...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5 21:46
酱油成了歪嘴和尚了。呵呵
有要求就一定是正当的吗?有市场的就要合法化吗?
瘾君子有吸毒的要求,偷猎 ...
阿牧 发表于 2013-3-15 22:22
这个论点,智商超过70的人可以看出来
知音是因为烟草合法而“一个道理”了卖淫也可以合法。
你只能BB到 ...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5 22:43
安了,即使素质不高也不会骂你!谁会为一个玩真急眼哪?那才是你说的那个玩意儿。
阿牧 发表于 2013-3-15 22:49
应该,但不急。
也就是说在未知的将来,看不见的将来,不确定的某个时间段
卖淫是应该合法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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