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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反方】辩论帮手----庖丁解牛般破分析野妞的歪理邪说! [打印本页]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4 13:37
标题: 【反方】辩论帮手----庖丁解牛般破分析野妞的歪理邪说!
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3-3-14 13:52 编辑

 卖淫为什么有必要进行合法化,理由如下:

  1,拯救人伦。有句话说,“摸着老婆的手,好比左手摸右手”,可见经七年之痒后,夫妻间的性交流已经到了“絮之无味”的地步,于是一股“换妻换夫”游戏悄然兴起……人间无耻莫过于易子而食,易妻而睡。假如有了一个正当又健康的可尝鲜可泄欲的“卖淫”红灯区,人们还有必要悖逆礼义廉耻信么?
(拯救人伦==乱伦!)  

2,拯救官吏。当下,几乎所有被查出的腐吏背后都有一位干女儿或几位情妹子甚至一个加强连的二奶。君不见,一个并非天仙的赵红霞就将十几位高官拉下马。如果有一个可供官员无忧无耻无畏进行合法性交易的场所,所需费用绝不比包二奶更奢侈,那么他还有必要冒着费了心机昧了良心甚至废了乌纱帽的风险与赵红霞之流苟且么?丫的们还用不择手段贪污受贿为二奶的豪车名包别墅买单么?卖淫合法化,可进一步加强廉政的建设和减少贪腐的发生嘛,给一批常在河边走的官员也能不湿鞋的契机,从而挽救他们的政治生命和延长为国效力的周期。
(拯救官吏==同流合污)  

3,拯救生命。感动中国•2004年年度人物”的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教授、著名艾滋病防治专家桂希恩教授,曾在与温家宝总理的面谈中提及:“现在通过血液传播艾滋病的途径已经基本控制住了,但是性传播、吸毒传播和母婴传播还很厉害。其中,性传播有明显加剧的趋势。”性传播的罪魁祸首莫过于未经检疫的暗娼业的泛滥。卫生部在公共场所推广安全套、就是对性病和艾滋病的无奈和防范之举。试想,如果有一个经卫生部门检查和注册的正当清洁的红灯区合法存在,艾滋人群势必直线下降,如此,降福祉于广大易感人群,善莫大焉。
(拯救生命==另类谋杀)

4,拯救广大缺少性福之兄弟。农民工和少数家庭贫困的单身汉、丧偶老人。他们完全是因为生理需求才去嫖娼嘛。比如有的农民工背井离乡到城里打工,半年一年才能回家一次……别笑,是你也成憋,于是他们就到洗头房、洗浴房、按摩房找“小姐”,有的为了省钱到马路上找“野鸡”。最近媒体常有卖淫女被杀、嫖客被敲诈、卖淫嫖娼导致性病和艾滋病蔓延的报道,这都是给社会造成不和谐因嘛素。如果有价格公道而又可以满足生理需求的简易红灯区存在,相信于国于民都能产生安定和谐之效应。

5,拯救姐妹。由于广大的性工作者,特别是女性工作者,木有社会保障体系,木有健康体检,木有活在阳光下的体面,她们面对社会的挤压、道德歧视、公安部门猫捉老鼠般的驱逐,她们干得躲躲藏藏,活得畏畏缩缩……解天下之后院忧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有人估算过,全国大约有500万明的或暗的性工作者,几乎遍布城乡各个角落,让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放任自流,缺少合理监控及保护,她们之不安全不健康必将给整个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灾难性影响。
(拯救姐妹==推进火坑!)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3-3-14 15:27

木有任何论据支撑论点,只有干瘪一句口号,岂不是纯属自摸自乐自高潮么.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4 15:35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4 15:27
木有任何论据支撑论点,只有干瘪一句口号,岂不是纯属自摸自乐自高潮么.

{:soso_e113:}几个字,就可以搞定。
     不必浪费口水。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4 15:56
{:soso_e113:}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4 18:45
[attach]171049[/attach]
作者: 战斗    时间: 2013-3-14 19:26
暂时无条件地支持一下{:soso_e185:}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3-14 20:49
相当于三句半最后那俩字~~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4 20:56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3-14 15:27
木有任何论据支撑论点,只有干瘪一句口号,岂不是纯属自摸自乐自高潮么.

真理的话,言简意赅!
荒诞的谬论,往往洋洋万言!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4 20:57
暮雪 发表于 2013-3-14 15:56

{:soso_e113:}他们写好了, 我就捞现成的,杀个回马枪!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4 20:58
战斗 发表于 2013-3-14 19:26
暂时无条件地支持一下

{:soso_e181:}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4 20:58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3-14 18:45

{:soso_e113:}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4 20:59
芥末 发表于 2013-3-14 20:49
相当于三句半最后那俩字~~

{:soso_e113:}俺是字字值千金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4 21:05
本帖最后由 南沙贝 于 2013-3-14 21:07 编辑

拉拉队来啦!
[attach]171076[/attach]

作者: 金花婆婆    时间: 2013-3-14 21:33
坚决支持水水,顶顶顶{:soso_e179:}
作者: 丹江诺儿    时间: 2013-3-15 14:02
简单易懂!{: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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