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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正方二辩】卖淫合法势在必行 [打印本页]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3-3-14 09:55
标题: 【正方二辩】卖淫合法势在必行
本帖最后由 野妞 于 2013-3-14 10:07 编辑

  首先,我要高度颂扬先行出场的对方辩友洛阳凯凯以一篇极富诗人气质和文人情怀的忧伤散文闪亮出场;我也要隆重赞美我方一辩冒泡兄弟以高瞻远瞩和纵横捭阖的行业分析报告隆重登台,双方辩手的亮相均极具风采,其篇章都深蕴大义。

  然而,让俺吃惊的是,对方一辩凯凯站在辩论台上仿佛不是来表明立场宣扬观点,而是来泄愤和感伤的,他拿着自个的考卷,面对试论《卖淫不应该合法化》的考题,奋笔写道,“中国木有法,此地无净土,论淡的合法不合法”,说完留下一地鸡毛,在满堂观众惊讶的目光中奏不战而走了。BS下色妞这老鸨,瞎了你丫的色心,竟拿秀才当炮灰堵枪眼,人家是写字的不是冲锋的,卖艺的不是卖身的,空谈误国,书生误阵,凯凯其实不是辩手,他是诗人。

  反观我方一辩合理冒泡兄弟,就是一位敢与天斗与地斗与视点斗浪里白条,其法力如钱塘江涨潮水绵绵而出。他手捧考卷,杀招频出,先回顾卖淫行业的历史渊源及长期性必要性,后总结现代卖淫业的正常化文明化,然后引经据典拿出及极具可操作性的行业形式分析报告。最后还用一骚人,即墓监嫖客对新兴卖淫业进行了健康试营业了,恩,效良好,墓监爽了,小姐赚了,GDP上上升了,可以说完全达到了你好我好他也好,不但繁荣经济而且和谐团结的大好局面。

  如果我是评委,给双方一辩打分的话,洛阳凯凯30分不少,合理冒泡80分不多。

  如果说我们正方的冒泡兄弟是给出了一个卖淫行业正当合法化的大框架和蓝图,那么我将拿出一块块实心砖加以奠基和夯实。这里,我就卖淫合法化的必要性进行进一步的阐述,以此来佐证我方观点的正当和正确。

  卖淫为什么有必要进行合法化,理由如下:

  1,拯救人伦。有句话说,“摸着老婆的手,好比左手摸右手”,可见经七年之痒后,夫妻间的性交流已经到了“絮之无味”的地步,于是一股“换妻换夫”游戏悄然兴起……人间无耻莫过于易子而食,易妻而睡。假如有了一个正当又健康的可尝鲜可泄欲的“卖淫”红灯区,人们还有必要悖逆礼义廉耻信么?

  2,拯救官吏。当下,几乎所有被查出的腐吏背后都有一位干女儿或几位情妹子甚至一个加强连的二奶。君不见,一个并非天仙的赵红霞就将十几位高官拉下马。如果有一个可供官员无忧无耻无畏进行合法性交易的场所,所需费用绝不比包二奶更奢侈,那么他还有必要冒着费了心机昧了良心甚至废了乌纱帽的风险与赵红霞之流苟且么?丫的们还用不择手段贪污受贿为二奶的豪车名包别墅买单么?卖淫合法化,可进一步加强廉政的建设和减少贪腐的发生嘛,给一批常在河边走的官员也能不湿鞋的契机,从而挽救他们的政治生命和延长为国效力的周期。

  3,拯救生命。感动中国•2004年年度人物”的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教授、著名艾滋病防治专家桂希恩教授,曾在与温家宝总理的面谈中提及:“现在通过血液传播艾滋病的途径已经基本控制住了,但是性传播、吸毒传播和母婴传播还很厉害。其中,性传播有明显加剧的趋势。”性传播的罪魁祸首莫过于未经检疫的暗娼业的泛滥。卫生部在公共场所推广安全套、就是对性病和艾滋病的无奈和防范之举。试想,如果有一个经卫生部门检查和注册的正当清洁的红灯区合法存在,艾滋人群势必直线下降,如此,降福祉于广大易感人群,善莫大焉。

  4,拯救广大缺少性福之兄弟。农民工和少数家庭贫困的单身汉、丧偶老人。他们完全是因为生理需求才去嫖娼嘛。比如有的农民工背井离乡到城里打工,半年一年才能回家一次……别笑,是你也成憋,于是他们就到洗头房、洗浴房、按摩房找“小姐”,有的为了省钱到马路上找“野鸡”。最近媒体常有卖淫女被杀、嫖客被敲诈、卖淫嫖娼导致性病和艾滋病蔓延的报道,这都是给社会造成不和谐因嘛素。如果有价格公道而又可以满足生理需求的简易红灯区存在,相信于国于民都能产生安定和谐之效应。

  5,拯救姐妹。由于广大的性工作者,特别是女性工作者,木有社会保障体系,木有健康体检,木有活在阳光下的体面,她们面对社会的挤压、道德歧视、公安部门猫捉老鼠般的驱逐,她们干得躲躲藏藏,活得畏畏缩缩……解天下之后院忧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有人估算过,全国大约有500万明的或暗的性工作者,几乎遍布城乡各个角落,让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放任自流,缺少合理监控及保护,她们之不安全不健康必将给整个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灾难性影响。

  ……

  理由千千万,中华上下五千年,妓女从来没有消失过。想当年,皇帝老儿宋徽宗就暗修栈道接见宠幸李师师,风流浪子柳永妓里风流快活妓里妙笔生花最后还落得妓女集资烧埋,我朝名伶陈冠希一根擎柱万女品,什么,她们不是妓?那些银幕屏幕上上光鲜无比的阿娇柏芝之流,她们与“一张浅口百人尝,一条玉臂万人枕”的妓者有何区别,只不过多了一块即当婊子又立牌坊的牌坊罢了。有人说出卖自已的身体下贱,淫猥放荡,然则苍井空老师掷地有声地反驳道:"我脱光衣服在镜头前是为了生存,而有些人穿着衣服在镜头前只是为了私欲和欺骗。"从某种程度来讲,苍井空老师比打着干爹品牌的郭美美,母女齐骚的于露露之流,更为圣洁和高尚。正如那首坊间流传的打油诗的写照,妓者们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反对共产党;不占地,不占房,工作只需一张床;不生女,不生男,不给政府添麻烦;不集资,不贷款,自主就业促发展;没污染,没噪音,减少犯罪保稳定……

  当务之急,是要在保障妓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妓者素质,完善其才艺,以期达到苏小小、李师师、李香君等名妓之吹拉弹唱兼备,色艺德功齐全之水准,在BS小日本世界最大AV无耻国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苍井空、小泽玛丽亚老师的职业技能,从而提高个人收入,引发市场高端消费,将中国式红灯区做大做强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繁荣娼盛之美好局面。

  我们欣喜地看到,妓者们的阴暗卑下生存境遇已经开始化冰解冻,哈尔滨疾控中心于06年10月11日对50名“小姐”进行了防治艾滋病的培训,并指导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套;人大代表迟夙生提出,“建议卖淫嫖娼合法化,建议我国确认性从业者的地位”……

  2013年春天已经到了,伴着人们争相踏春叫春找春贩春卖春买春的脚步,我们有理由信心满满地问,卖淫合法化的脚步,还会远么?




作者: 我是潜水的    时间: 2013-3-14 10:01
艾玛,抢着坐沙发。{:soso_e113:}
作者: 我是潜水的    时间: 2013-3-14 10:03
从拯救的角度出发,这高度又上来了,杂谈V5.{:soso_e182:}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3-14 10:04
太棒啦!我没白栽培你呀,老妹儿!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0:16
春眠不觉晓,二辩又来撩。{:soso_e113:}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4 10:38
热烈欢迎期待已久的重磅选手马花隆重出台!
请先澄清你方的真实观点,昨天你方一辩的观点是“卖淫合法性”,现在二辩的观点是“卖淫应该合法”,
一辩、二辩到底谁对谁错?
先给回个话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0:42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10:19
有理有据有张有驰有板有眼,不知道你们看没看傻,反正我看傻了

我也看傻了。我深度质疑,这篇字虽然写得颇有看点,但两会委员会把它当做一份建议而不是一篇文学作品?{:soso_e113:}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4 10:43
如果你们讨论卖淫合法性的问题,我们觉得无需讨论,我们邀请我方好友知音家的警察作答。{:soso_e128:}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3-3-14 10:43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38
热烈欢迎期待已久的重磅选手马花隆重出台!
请先澄清你方的真实观点,昨天你方一辩的观点是“卖淫合法性” ...

对立辩友你是不是有点缺心眼?我方一辩二辩以层层深入,相辅相成的递进关系组装起来的,先有规划后有垒砖的宏大工程已经顺利展开,怎么你还在这问谁对谁错的没长眼问题?

俺感觉你可以下场了,题目都没看懂,还上啥考场。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3-3-14 10:45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43
如果你们讨论卖淫合法性的问题,我们觉得无需讨论,我们邀请我方好友知音家的警察作答。

你真的可以下去了,真的,视点队老鸨色妞选的辩手,一个是诗人,一个是盲人。

作者: 我是潜水的    时间: 2013-3-14 10:46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38
热烈欢迎期待已久的重磅选手马花隆重出台!
请先澄清你方的真实观点,昨天你方一辩的观点是“卖淫合法性” ...

孤鸿兄,昨晚熬了个通宵,有没有头晕目眩?{:soso_e113:}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4 10:46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38
热烈欢迎期待已久的重磅选手马花隆重出台!
请先澄清你方的真实观点,昨天你方一辩的观点是“卖淫合法性” ...

模棱两可也是“势在必行”嘛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3-3-14 10:47
知音 发表于 2013-3-14 10:04
太棒啦!我没白栽培你呀,老妹儿!

感谢恩姐栽培!{:soso_e183:}

作者: 我是潜水的    时间: 2013-3-14 10:53
反方三辩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吗?我不解地问。{:soso_e114:}
作者: 刀粉一号    时间: 2013-3-14 10:54
野妞威武,杂谈必胜。{:soso_e163:}
作者: 刀粉一号    时间: 2013-3-14 10:56
孤鸿野鹤,下去呗,下去吧。{:soso_e155:}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4 10:58
嘿嘿,我就知道一问这个问题,你们会全体慌里慌张急头白脸。
行,就按马花的观点作为正方的官方立场。
我将深入浅出地给你们讲讲,二辩陈词中的36个漏洞,72个补丁,108个病毒的问题。
我先泡杯茶,咱慢慢聊。
{:soso_e128:}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1:00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3-3-14 10:53
反方三辩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吗?我不解地问。

潜水很幽默啊!辩论不就是鸡蛋里挑骨头吗?{:soso_e113:}

你一定是想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对不?谢谢!{:soso_e181:}

作者: 刀粉一号    时间: 2013-3-14 11:01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58
嘿嘿,我就知道一问这个问题,你们会全体慌里慌张急头白脸。
行,就按马花的观点作为正方的官方立场。
我 ...

这是在为你自己找台阶下吗?没事,擦擦汗,心跳平稳了再聊。{:soso_e113:}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1:02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4 10:56
孤鸿野鹤,下去呗,下去吧。

{:soso_e113:}没那么严重,还舞刀弄枪的。就是一个嘴上会气的事!淡定,淡定。{:soso_e181:}
作者: 刀粉一号    时间: 2013-3-14 11:05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4 11:02
没那么严重,还舞刀弄枪的。就是一个嘴上会气的事!淡定,淡定。

我看你这两天对杂谈特别青睐,猜出你是组织上派到视点的杂谈卧底二号,辛苦了,同志。{:soso_e181:}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1:06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4 10:16
春眠不觉晓,二辩又来撩。

夜来云雨声,妓师知多少。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1:06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10:48
合法性就是合法化的必要性的简称。开辩以来对方三辩一直为一个简称而纠结,气度方面会有所减分哟

这是辩论的基本技巧啊,就是要不停地问对方辩友:请你回答我的问题、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不过,我还是忍不住问一下:你为啥不回答他的问题哪?{:soso_e113:}

作者: 猫曈    时间: 2013-3-14 11:08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38
热烈欢迎期待已久的重磅选手马花隆重出台!
请先澄清你方的真实观点,昨天你方一辩的观点是“卖淫合法性” ...

我觉得不冲突,算是循序渐进的辩论方式么?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3-3-14 11:09
本帖最后由 重磅企鹅 于 2013-3-14 11:16 编辑

野妞的实心砖都是金砖似正品!如得早日合法化,小者如李天一就不会谋歪道了,长者如陈独秀就不会背“教授嫖娼案”黑锅了,近者如陆德明教授就不会被迫辞职了

作者: 猫曈    时间: 2013-3-14 11:10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58
嘿嘿,我就知道一问这个问题,你们会全体慌里慌张急头白脸。
行,就按马花的观点作为正方的官方立场。
我 ...

这个回复逗~~~{:soso_e113:}
行,有风度,没急眼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1:12
合法化后,中央电视台策划了一个大型随机采访节目。
记者:你性福吗?
墓歌:比以前性福多了,生长在这个国家,我骄傲!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4 11:13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4 10:58
嘿嘿,我就知道一问这个问题,你们会全体慌里慌张急头白脸。
行,就按马花的观点作为正方的官方立场。
我 ...

给野妞幽默的侃侃,让她心平气和一点哦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1:18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11:11
你们二辩忙啥啊,都迟到一小时了,犯大忌啊


周老师,你一定没细看规则。{:soso_e113:}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1:21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4 11:05
我看你这两天对杂谈特别青睐,猜出你是组织上派到视点的杂谈卧底二号,辛苦了,同志。

嘘!不要说出来!{:soso_e181:}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3-3-14 11:22
这妞确实野。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3-3-14 11:33
拉拉队员冲上來献花,太太太帅了就!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3-3-14 11:56
正方二辩有备而来的认真态度令人赞赏!
她首先给我们展开的是一幅从六星博物馆借来的唐寅《墓歌行春图》长轴,画面上春光明媚,墓歌光着细若凝脂的屁屁。二辩说:看好了,这不是日光浴。这是后工业时代性服务业的工作车间,绿色、环保、无污染、人性化。
接下来二辩将从《拯救大兵瑞恩》的角度,谈谈卖淫合法化是多么迫在眉睫。

呵呵,引人入胜啊,我们慢慢看
{:soso_e128:}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4 11:56
[attach]170989[/attach]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4 12:09
看的俺也动摇了,要不放开,到人大弄个提案{:soso_e113:}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4 12:10
但再说的好,现阶段也不会放开。
作者: 知易行难    时间: 2013-3-14 12:11
我妞威武。。。。不屈的上来没
作者: 晓维    时间: 2013-3-14 12:24
物价局也应该给卖淫女定个价。{:soso_e113:}
作者: 中年阿舟    时间: 2013-3-14 12:40
一个文学网站不讨论文学却辩论卖淫,好像有点扯蛋!
作者: 来自水星球    时间: 2013-3-14 13:01
为堕落。歪理邪说!加分。
作者: 合理冒泡    时间: 2013-3-14 13:10
野妞威武,洋羊千字文,字字夯实啼血,虽平时的色的欢,但没那金刚钻,谁敢揽瓷器活,牛掰这词非马丫莫属
作者: 临时工    时间: 2013-3-14 13:21
这文写的,让我这临时工看了都忍不住叫绝。{:soso_e179:}
作者: 尜尜    时间: 2013-3-14 14:04
呵呵……还挺热闹。说句貌似公道的话:为正方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自我牺牲精神支持一下。为“不八卦会死”的娱乐精神喝彩一下。为架掐到这会ICU依然闲置庆幸一下。连搞三下……{:soso_e113:}
作者: 金花婆婆    时间: 2013-3-14 14:09
这日子没法过了,上个班三心二意的,自从这BB后,俺也不容易啊,
作者: 金花婆婆    时间: 2013-3-14 14:10
最后还用一骚人,即墓监嫖客对新兴卖淫业进行了健康试营业了,恩,效良好,墓监爽了,小姐赚了,GDP上上升了,可以说完全达到了你好我好他也好,不但繁荣经济而且和谐团结的大好局面。
{:soso_e113:}笑死啊
作者: 金花婆婆    时间: 2013-3-14 14:13
 当务之急,是要在保障妓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妓者素质,完善其才艺,以期达到苏小小、李师师、李香君等名妓之吹拉弹唱兼备,色艺德功齐全之水准,在BS小日本世界最大AV无耻国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苍井空、小泽玛丽亚老师的职业技能,从而提高个人收入,引发市场高端消费,将中国式红灯区做大做强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繁荣娼盛之美好局面。

{:soso_e113:}
作者: 金花婆婆    时间: 2013-3-14 14:23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4 14:16
回头得出个新奖项,最佳观众奖。

{:soso_e113:}估计这奖项啊,竞争的人还多着呢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4 14:30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4 14:16
回头得出个新奖项,最佳观众奖。


实在忍不住了,卖淫合法化?稍后,我会写文帮辩视点。{:soso_e113:}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4:39
暮雪 发表于 2013-3-14 14:30
实在忍不住了,卖淫合法化?这种观点要坚决进行驳斥,只要是共产党执政,只要是社会主义国家,卖淫绝对不 ...

邓小平语录:
“要善于把握时机解决我们的发展问题”
“不要怕冒一点风险”
“改革开放越前进,承担和抵抗风险的能力就越强”。
江泽民语录:
“即使冒点风险,也值得干”。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4:52
墓歌语录:宁做P,不装B。
春江语录:装B比卖B更可耻。
不孕语录:看你们能装到啥时候,能从社会主义装到共产主义么?
看酱语录:不这么虚伪行不?
知音语录:警察,求求你,放手吧,咱家够吃够喝的了,别老欺负人家行不?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3-14 14:57
暮雪 发表于 2013-3-14 14:30
实在忍不住了,卖淫合法化?这种观点要坚决进行驳斥,只要是共产党执政,只要是社会主义国家,卖淫绝对不 ...

会不会先不说,应该不应该是我们要讨论的。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4 15:01
知音 发表于 2013-3-14 14:57
会不会先不说,应该不应该是我们要讨论的。

{:soso_e113:}合法势在必行不了,真要合法,问题更多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3-3-14 15:01
反方从一辩开始到自由发言,一直抱怨在中国那啥合法化不可能,那意思就是说:如果能,谁不支持呀!哈哈,乐呀我!
作者: 我是潜水的    时间: 2013-3-14 15:03
知音 发表于 2013-3-14 15:01
反方从一辩开始到自由发言,一直抱怨在中国那啥合法化不可能,那意思就是说:如果能,谁不支持呀!哈哈,乐 ...

知音姐,反方那叫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soso_e113:}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5:05
本帖最后由 我是来打酱油的 于 2013-3-14 15:07 编辑

李瑞环同志经典语录选摘
   《市场报》
  ■头疼要吃头疼药,脚气要抹脚气灵,老抹脚气灵是治不了头疼病的。         
       ■大家在一起总是要多看别人的长处,多给别人留些存在与活动的余地。如果你挤得人家一点空间都没有,互相一伸胳膊、一伸腿就碰上了,不能怨别人蹬了你,而要怨你自己留给别人的空间太小。      
  ■先生孩子后起名,孩子生下来可以先起个小名,叫阿猫、阿狗、铁蛋都行,主要是让他身体好,长本事。
  ■讲政治人民至上,求真理实践第一。
  ■关键是生产力的发展。打个比方来说,你要想多吃西瓜,就得研究种西瓜,改良西瓜品种,提高西瓜产量,不能天天光是研究西瓜怎么切。
  ■改革,顾名思义就是要改变、革除、创新,如果干什么事情都要以书本怎么写的,规定怎么说的,领袖怎么讲的,过去怎么办的,别人怎么干的为根据,改革就寸步难行。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封建时代的“清官”尚且懂得这个道理,我们作为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的干部更应当懂得为人民办实事是我们的职责。人民是否拥护共产党,并不是看共产党说了什么,而是看共产党做了什么。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4 15:08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14:52
墓歌语录:宁做P,不装B。
春江语录:装B比卖B更可耻。
不孕语录:看你们能装到啥时候,能从社会主义装到 ...

不是所有的也不是装吧,有些也很难接受,事实上这个职业对女性来说,风险太高,对身体摧残太大,为了挣钱弄个花名,回去还盼着嫁人,你整公开建档,她愿意吗?整个环境很难接受,有几个女人愿意做皮肉生意一辈子?怕没有,除非个别。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5:21
暮雪 发表于 2013-3-14 15:08
不是所有的也不是装吧,有些也很难接受,事实上这个职业对女性来说,风险太高,对身体摧残太大,为了挣钱 ...

      现在西部地区、困难地区的许多妇女,真的是靠这个来养家糊口,数量相当庞大,国家知道,实际上也在默许,那么多洗头房、泡脚屋、按摩店、理疗中心、洗浴中心、歌厅、舞厅、会馆、会所,那么多所谓的女服务员,她们在干什么?国家不知道吗?即使打击,为什么只是一阵风?前几年,天津有位领导在电视直播的座谈会上公开讲:以后不许叫小姐,要叫服务员。
      合法化,其实就差一层窗户纸了,但是,谁也没有勇气去捅破。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5:28
暮雪 发表于 2013-3-14 15:01
合法势在必行不了,真要合法,问题更多


合法化,并不是鼓励,而是在法律上予以确认,依法管理。
合法化,并不是放开,可以有许多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4 15:36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15:21
现在西部地区、困难地区的许多妇女,真的是靠这个来养家糊口,数量相当庞大,国家知道,实际上也在 ...

从傍观者角度看,这位评委有坚定的个人立场{:soso_e113:}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5:40
南沙贝 发表于 2013-3-14 15:36
从傍观者角度看,这位评委有坚定的个人立场

我只是没穿马甲而已。
我答应了色妞妞做评委,我还答应了知音做拉拉队员,我还跟看酱油的发誓我以后不虚伪了,贝姐,你说我该咋办?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4 15:49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15:28
合法化,并不是鼓励,而是在法律上予以确认,依法管理。
合法化,并不是放开,可以有许多法律上的规定 ...


灰色地带可能默许存在,当下的国情,但合法公开化是没这种可能。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6:03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15:21
现在西部地区、困难地区的许多妇女,真的是靠这个来养家糊口,数量相当庞大,国家知道,实际上也在 ...

戏法儿灵不灵全靠毯子蒙,那层窗户纸捅破了就没意思了。这也是符合中国特色滴!{:soso_e113:}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4 16:06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14:39
邓小平语录:
“要善于把握时机解决我们的发展问题”
“不要怕冒一点风险”

二哥,俺修改了,不好意思,太认真了{:soso_e106:}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6:16
设红灯区?设在哪儿?现在,移动公司架个天线、建筑工地打地桩、KTV声大点儿、学校附近出现个网吧、小区设个垃圾处理站……,都会有人给市长打电话,你说这个红灯区设在哪儿?像美国那样设在内布拉斯加的荒漠里吗?小姐们就是不被饿死,也得抑郁死。设在市区,恐怕等来的不是嫖客,几百个大叔大妈就能让你关张喽!

说点儿有用的吧,真急人!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6:19
暮雪 发表于 2013-3-14 15:49
灰色地带可能默许存在,当下的国情,但合法公开化是没这种可能。

应该是有个渐进的过程,有个从灰色到半透明、透明的过程。
俺们的公仆是有智慧的,不会傻到满世界喊:“俺们卖淫合法化了!”但是会悄悄地做,例如娱乐场所管理的条例、规定,实际上已经适用于这个繁荣的行业了。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6:25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4 16:03
戏法儿灵不灵全靠毯子蒙,那层窗户纸捅破了就没意思了。这也是符合中国特色滴!


想起那年那月,国外记者问敬爱的周总理:“中国有没有妓院?”
俺们敬爱的周总理回答:“有!在台湾!”
现在,国外记者根本不问这个问题了,估计要问也是:“中国哪里没有妓院?”
我想,墓歌要是当总理会这样回答:“海洋、沙漠、南沙群岛、钓鱼岛!”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6:31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16:25
想起那年那月,国外记者问敬爱的周总理:“中国有没有妓院?”
俺们敬爱的周总理回答:“有!在台湾! ...

我奇怪的是,正方辩手怎么没想到你说的这些?{:soso_e113:}
作者: 魔鬼胡安    时间: 2013-3-14 16:33
澳门赌博合法,成了赌城,卖淫如果合法,中国将成为淫都,山河已为经济发展污染嘀七七八八还不够,连道德廉耻也不要了,难道这就是所谓嘀社会进步?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6:44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4 16:31
我奇怪的是,正方辩手怎么没想到你说的这些?

因为没说,这不才补充了么。估计快说了。{:soso_e128:}
作者: 我是潜水的    时间: 2013-3-14 16:46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16:44
因为没说,这不才补充了么。估计快说了。

是受评委之托,手下留情,给对手一个喘息的空间。{:soso_e113:}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6:48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16:44
因为没说,这不才补充了么。估计快说了。

就是,说点有用的,看把我急的。老这么整,真把我当成卧底的了。{:soso_e113:}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3-14 16:50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3-3-14 16:46
是受评委之托,手下留情,给对手一个喘息的空间。

不必,太谦虚了。跑马占地得先占着不是?{:soso_e113:}
作者: 我是潜水的    时间: 2013-3-14 17:01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4 16:50
不必,太谦虚了。跑马占地得先占着不是?

哪里,又不像你方二辩那样怀不上,不费力精耕细作恐怕也不行。{:soso_e113:}

作者: 依然依然    时间: 2013-3-14 17:10
写的是酣畅淋漓啊,我敬仰马姐的文采,但是不赞同马姐的观点,要是这卖淫合法化了,那马姐你这贤妻良母咋办啊,马姐夫要是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也算是合法化了,一点制约都木有了,这不明摆着给坏女人猖狂的机会,把好女人朝死路上逼吗?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17:21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14 16:48
就是,说点有用的,看把我急的。老这么整,真把我当成卧底的了。

说的都有用,这是有层次、有条理、有埋伏,以后会愈演愈烈的。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4 17:43
“过去是女人不用出去上班,没有收入,而现在男女平等这么多年了,女人也可以上班,有收入,谁还愿意你天天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在外嫖娼,还在家做大爷
。”这是婆婆私下和俺聊的{:soso_e121:}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3-14 17: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4 18:03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15:21
现在西部地区、困难地区的许多妇女,真的是靠这个来养家糊口,数量相当庞大,国家知道,实际上也在 ...

二哥,咱这是玩,还是真的辩{:soso_e113:}俺看马姐这帖子不严肃,调侃娱乐性更多,俺整一个很认真的合适吗{:soso_e127:}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3-3-14 18:03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3-14 17:52
同性恋有卖淫的,鸭子有卖淫的,卖淫不仅仅是女人

鸡鸭都不行
作者: 一粒沙    时间: 2013-3-14 18: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3-3-14 18:23
暮雪 发表于 2013-3-14 18:03
二哥,咱这是玩,还是真的辩俺看马姐这帖子不严肃,调侃娱乐性更多,俺整一个很认真的合适吗 ...

咋辩都行,咋拍都行,咋被拍也要忍,哈哈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3-3-14 18:43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15:40
我只是没穿马甲而已。
我答应了色妞妞做评委,我还答应了知音做拉拉队员,我还跟看酱油的发誓我以后不虚 ...

深深的表达我对偶像的同情{:soso_e105:}
作者: 依然依然    时间: 2013-3-14 18:46
承认卖淫合法化,就意味着承认了爱和性可以绝对剥离的合法化和正当性,这个意思就是说,你老公可以很爱你,但是他也可以很合理合法的去嫖娼,姐啊,你这建议是拯救万千姐妹,还是破坏万千家庭啊!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3-3-14 18:59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18:48
妹妹别担心,好老公不会去买性,因为有老婆就满足了

一只公鸡要踩多少蛋啊{:soso_e113:}
作者: 依然依然    时间: 2013-3-14 19:09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18:48
妹妹别担心,好老公不会去买性,因为有老婆就满足了

要是相信爱的话,就不会觉得妓女卖身是合法的了。要是老公都是好的,那就不存在妓女了,要是不相信爱,那就更不能把卖淫合法化了,那天下夫妻就永无宁日了。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20:11
依然依然 发表于 2013-3-14 18:46
承认卖淫合法化,就意味着承认了爱和性可以绝对剥离的合法化和正当性,这个意思就是说,你老公可以很爱你, ...

卖淫合法化以后,夫妻之间仍然可以有约定,如马花对马姐夫说:你要是去了妓馆,我马上跟你离婚!估计借马姐夫一个胆子外加一个肾,马姐夫都不敢去了。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3-14 20:27
{:soso_e113:}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3-14 20:29
这文字读着这个过瘾~~
作者: 田尼洋    时间: 2013-3-14 21:14
这事儿, 咱不熟悉。。。。友情顶帖。
作者: 依然依然    时间: 2013-3-14 21:52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14 19:23
不是天下男人都是老公,墓哥就不是啊妹妹

问题是天下不光只有墓歌。那还是不放心。

作者: 依然依然    时间: 2013-3-14 21:53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20:11
卖淫合法化以后,夫妻之间仍然可以有约定,如马花对马姐夫说:你要是去了妓馆,我马上跟你离婚!估计借马 ...

马姐夫不敢去别人家的老公还是敢去滴,只要是合法化,那就没有什么约束力了。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22:19
依然依然 发表于 2013-3-14 21:53
马姐夫不敢去别人家的老公还是敢去滴,只要是合法化,那就没有什么约束力了。

炒股合法化,不是所有人都去炒股。性服务业合法化,也不是所有男人都会去消费。合法化,更不意味着失去自我的约束。
作者: 依然依然    时间: 2013-3-14 22:27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22:19
炒股合法化,不是所有人都去炒股。性服务业合法化,也不是所有男人都会去消费。合法化,更不意味着失去自 ...

炒股和卖淫是两回事,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把杀人也合法化,不一定所有人都去杀人,不意味着失去自我约束力,但是只要有一个人杀人,那对人就是一种伤害,这就意味着,只要一个有妇之夫去嫖娼,那对一个家庭就是一种伤害。

作者: 碧天    时间: 2013-3-14 22:36
野妞威武!老碧力顶!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22:37
依然依然 发表于 2013-3-14 22:27
炒股和卖淫是两回事,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把杀人也合法化,不一定所有人都去杀人,不意味着失去自我约束力 ...

如果一个有妇之夫因为嫖了一次娼,被拘留几天、劳教一年,还被开除公职,那对家庭是不是一种更大的伤害?
作者: 依然依然    时间: 2013-3-14 22:41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22:37
如果一个有妇之夫因为嫖了一次娼,被拘留几天、劳教一年,还被开除公职,那对家庭是不是一种更大的伤害?

那他是活该。罪有应得。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3-3-14 22:46
依然依然 发表于 2013-3-14 22:41
那他是活该。罪有应得。

无论卖淫还是嫖娼,都不是犯罪。
作者: 墓歌    时间: 2013-3-14 22:59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4 22:46
无论卖淫还是嫖娼,都不是犯罪。

嗯嗯,违法与犯罪两个概念,这个要教教依然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3-3-14 23:35
本帖最后由 锦瑟 于 2013-3-14 23:48 编辑

{:soso_e112:}{:soso_e163:}{:soso_e163:}欣赏楼主姐姐的辩才但不赞成姐姐所持的观点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3-3-15 01:07
锦瑟 发表于 2013-3-14 23:35
欣赏楼主姐姐的辩才但不赞成姐姐所持的观点

妹妹,观点是主办方定下的,玩的就是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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