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阑珊 发表于 2013-3-4 11:26 支持!战友啊!
梦飘零 发表于 2013-3-4 11:35 真的,你写写吧,我觉得你当正方肯定能力压群雄的。
夜色阑珊 发表于 2013-3-4 11:38 一直在啊!只是我比较喜欢静
梦飘零 发表于 2013-3-4 11:44 你赶紧加入正方的行列嘛。
夜色阑珊 发表于 2013-3-4 11:48 早就加了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13-3-4 12:15 我的老天,这谁这么幸福啊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13-3-4 12:17 欢迎飘零弃暗投明,加入正方阵营。 击溃反方,指日可待
我想好了悲剧 发表于 2013-3-4 16:54 这是良心相许自是一种想念。 正是情浓嘛
~月朦胧~ 发表于 2013-3-4 18:23 飘零也是俺们正方滴哇--欧也赶紧亲个
~月朦胧~ 发表于 2013-3-4 18:26 啥叫弃暗投明哇,严重滴用词不当,叫撒撒老师帮你指正下
漫海 发表于 2013-3-4 20:45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呐。 飘零姐这小观点小得意小幸福,真是让俺大跌眼睛叹为观止。 人生能得此一人,夫复 ...
十月 发表于 2013-3-4 21:01 此幸福晒的。。。。俺夸张的想想。。。。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5 09:16 你把想念当成一种精神娱乐的工具。随着时间推移,当你厌烦的时候,你就不再想念!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5 09:24 我觉得想念一个人,是睡觉的时候,你想和他说晚安,醒来的时候,第一个窜入脑海的人也是他。即使半夜失眠, ...
梦飘零 发表于 2013-3-5 09:29 人与人不同,我不会厌烦,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想念会越深,直到根深蒂固。
十月 发表于 2013-3-5 11:54 梦,嫩介晒的是幸福。。。 俺无意提醒嫩一下。。。此处无大别。。。 全是处在你侬我侬的柔情 ...
梦飘零 发表于 2013-3-5 11:55 哈哈,反正俺是思念了,早忘了大前提了,哈哈。
十月 发表于 2013-3-5 12:01 嘿嘿。。对,梦梦,留存证据,以说明嫩论点不清。。。。
枭隼 发表于 2013-3-5 12:36 思念这玩意是不是应该用曲线图来解释呢
空谷的回音 发表于 2013-3-5 14:54 这幸福 睡着了也会笑醒
梦影含心 发表于 2013-3-5 23:47 情深意重!祝福!
梦飘零 发表于 2013-3-6 08:40 谢谢梦影.
梦影含心 发表于 2013-3-6 08:41 早上好!
战斗 发表于 2013-3-6 16:22 一见钟情,很多人理解是偶然发生的,其实是必然的, 就好像干柴烈火,任何一种触碰,都可能导致熊熊的燃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