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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炮竹声中一岁除 [打印本页]

作者: 尜尜    时间: 2013-2-16 14:10
标题: 炮竹声中一岁除

  春节已经过了一多半,看看这些天的大街上,行人明显见少,这城市的外地人之多由此可见一斑,一旦他们返乡过节,四周立刻冷冷清清,就连城市里的日常生活也差了一大块。垃圾满桶到溢出,炮竹纸满街没人扫,卖小吃的也打了烊,想网购吧,快递还不给力。最顽强的要算鞭炮,不仅“打败”了国家禁令,而且依然响的邪乎。
  
  话说放炮纯属是陋习,不仅污染环境、引发火灾,而且每年因制造、运输、贩卖、燃放不知死伤多少人,可就是禁不住。有专家称,国人节日炮竹等同于西方的圣诞树,没了圣诞树还过什么圣诞节。有的老百姓说,一年忙到头,过节想听个响都不行吗?
  
  要说圣诞树与炮竹确实有可比之处,但人家的习俗不扰民啊,那象咱这炮竹,粗如儿臂,不要说放,看着就该躲的远远的。这些天大街上人少,有很多是因为被炮崩的不敢出门。至于那些过节想听响的人,搞两小炮意思意思就得了呗,你想听响,别人不想听,你把别人炸的提心吊胆,这是不是有点损啊?
  
  美国曾经有过这么一个案例:纽约市一名男子与朋友在市中心的时代广场聊天、妨碍了路人行走被警察逮捕。当时他表现激烈,挥动双臂表示抗议,警方又给他多加一条拒捕罪名。法庭最终判他妨害治安罪。放炮的情况其实很相似,妨碍别人的正常生活,比“妨碍路人行走”还严重,为啥就管不住呢?
  
  有些老人每天有散步的习惯(还有很多女孩子和每天溜狗的),过节这几天都不怎么敢上街,原因是炮太响,声如炸雷,而且不知从何处飞来,防不胜防。北京从1992年禁放,随后有大约两三百个城市相继跟进,接着又都逐渐开禁,说辞是“法规抵触民意”(呵呵……,这一点俺觉得到是充分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
  
  要说违背民意,当年剪辫子算不算,那可是宁可杀头也不愿剪发的时代。还有女人放脚,路都不会走了,嫁人也成了问题,不是照样也办了。现在回过头看,只有稀松的政策,没有革不掉的陋习。
  
  既然是陋习,就不必客气。试想一下,吸烟也是很难戒除的陋习,可假如飞机、动车(全封闭式)等这一类地方不禁烟,到时熏晕几个也不足为奇吧。现在禁烟的场所越来越多,最直接的好处是烟瘾大的越来越少,既不自害,也不害人。这种事,禁也就禁了,不会有谁真的为这个去拼命。而且有些“禁”首先是对当事人的关怀、爱护,做好事还有啥不能理直气壮的。如果只考虑传统的话,那辫子和三寸金莲都留着吧,最好再恢复土葬,照中国这么多人,不用太久坟头就能布满每寸土地。这三件事,那一件的“民意抵触”不比放炮大?
  
  可喜的是,今年的炮明显见少,有人说是年终奖发少了,没钱买炮。不过俺去微博上看了下,大多数认为是“雾霾”,污染使人深受其害,不想因个人的习惯再加重这个“公害”。原来禁放时总说“崩瞎眼、崩断手”等等,其实没用,因为那是极个别的。俺从小放炮,周围那么多孩子全放,被崩是常事,但崩残疾的几乎没有。所以这种说法对禁放的作用微乎其微。现在的说法进步了,放炮和吸烟一样是“公害”,而且公众意识也因连日来的重霾天气迅速提升。原来放炮,引来的是欣赏性围观,如今放炮遭到的是白眼。随着大众意识的进一步转变,鞭炮的减少很可能成为趋势。和尚也不放了,先由自己做起。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2-16 14:40
卢梭说:弱者作恶。{:soso_e113:}
作者: 凤舞    时间: 2013-2-16 14:47
燃放鞭炮既浪费又污染环境,这个风俗改一改的好。
作者: 丹江诺儿    时间: 2013-2-16 16:52
要想彻底,最好是别制造!瞧瞧,俺们村,真个是农民工挣到钱了!
作者: 石之轩    时间: 2013-2-16 17:03
陋习难改呀,不是禁不住,禁得人想放,谁来禁呢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2-16 22:42
注意这些,成为无烟城市未曾不可。
估计中小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有些难度,越是小地方民风民俗越是重视,年俗怎能没炮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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