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哥 发表于 2013-1-31 08:13 不用给他了,他不差钱! 留给知己吧小金库,以后搞活动用。呵呵
卖烤红薯的老汉 发表于 2013-1-31 10:09 湖南衡阳禁山武宫山居附1号。呵呵,附1号是武宫净手处,是附2 号。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31 11:57 谢谢!我说过了,就由马大侠处置了。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1-31 14:38 这事吧,昊哥说了不算,贝姐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得人家柳二亲自发话才行。 等着啊,柳二快点,年终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1-31 14:40 我靠,这还有一句等着我咧。 这样,等二月后,稿费收到了,就交给知己吧处理吧。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31 12:58 稿费请寄:六星市知己镇长亭街折柳胡同2号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31 14:45 “地址、地址!你说!” 哈哈,你让我想起了《列宁在十月》!
牛芒 发表于 2013-1-31 14:58 二子地址:汉囗 东湖浅水区 甲2号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1-31 15:13 汉口与武昌的东湖还隔着一条长江呢!
牛芒 发表于 2013-1-31 17:31 在武汉时,用GPS搜索柳二宅,立马就有语音: "东湖浅水区 甲2号. 东湖浅水区 甲2号.请按正常交通规则行驶" ...